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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2自考助学本科招生简章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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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22自考助学本科招生简章公示

刚加入自考的小伙伴可能对扬州大学自学考试怎么报名,自考好考吗都会感到困惑扬州大学猎考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扬州大学自学考试一定能报考上吗?【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扬州大学自学考试怎么报名首先自考需先查询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确定扬州大学报名时间以及报考专业→选择报考专业,确定扬州大学考试科目→然后购书开始自学或者参加助学班→按规定时间报名→复习进行备考。注意:按规定时间考试,扬州大学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每次的理论课一般考四门→查询成绩,如果考试成绩达到60分,就继续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如果没达到60分,可以在下一次考试中补考。这样循环,直到把所有的课程都考完,完成所有实践性环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才能办理毕业→领取扬州大学毕业证。扬州大学自考好考吗,一定能报考上吗说到自学考试的难度,很多人想知道自考好考吗。其实,扬州大学自学考试的整体难度要比扬州大学高考低得多。至少从很大程度上来讲,你清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更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自学考试的风险所在,主要是指如果没有考上扬州大学的话可能会影响就业的时间或者继续自考本科的进度。至于扬州大学考试成本,如果不备战自考大专,可以花时间实习积累工作经验。如何克服扬州大学自考难度,需要自己做每一个决定,然后做了决定之后就不要有理由后悔。自己选择路,绝不回头。大家要知道扬州大学自学考试并不是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挑战。不管怎样,考的知识始终就是那么多的知识,而这只需要你高效地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够掌握。其次,自考需要的能力通过反复的重复与研磨也是能够培养出来的。而且,自学考试相比与高考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就是网上有大量的经验可供你去参考,而且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决定扬州大学自学考试是否能最终取得成功的主要因素是自己是否高效、专注地投入了时间与精力。而且要做到高效、专注地投入精力与时间到复习上,这就需要我们具有很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及时间管理能力。在漫长自考大专的备考途中需要自己复习,坚持到最后确实是有点痛苦的,所以大家对自己有信心,做好备考的计划。如果自身学习能力不能满足学习要求,也可以报考下方的扬州大学自考助学班,来帮助提升学习成绩。扬州大学自考助学班报名简章: 扬州大学自考社会自考报名入口:

2022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 独立学院 。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7, 江苏 省招生代码1844,在江苏省外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学习 年限:四年 颁发 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毕业 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事会理事长为组长、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院领导和招生 就业 处负责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组,对 考试 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扬州大学纪委、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第五条 学院招生网()、“广陵招生”微信公众号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学费 标准、录取结果、历年数据、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根据要求,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教学(200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学厅(2010)2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教育部高教学生司印发的(教学司函(2010)2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文件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所有专业,进校后全部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5.江苏省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南 省、 安徽 省、 福建 省、 浙江 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 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2)艺术类 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4.江苏省外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非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 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福建和浙江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 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条 学院拟录取名册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 号、苏价费〔2013〕83号、教高函(2018)4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 理工 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 1.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1000多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 6000元/年·生。学院为考取 研究生 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扬州 校友会 助学金、邗建 大学生 圆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60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3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审查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 新生 入学资格复核、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不一致、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 传    真: 网    址: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510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详情如下: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点击查看:江苏专转本视频课程点击查看:江苏专转本题库试题热点推荐:2022年江苏专转本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说明(汇总)1.在校生计划报考类别计划类别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外语语种学费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1农林经济管理3不限5200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2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3酒店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4农林经济管理3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5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6酒店管理2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贫困专项27生物工程2不限5800农林类贫困专项28植物保护3不限2500食品类贫困专项29食品科学与工程3不限5800食品类贫困专项30食品质量与安全3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贫困专项43广播电视学3不限5200食品类贫困专项46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49土木工程4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5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56水利水电工程4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贫困专项59数字媒体艺术2不限68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1农林经济管理37不限52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2旅游管理26不限52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3酒店管理28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4农林经济管理37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5旅游管理28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6酒店管理26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普通在校生17生物工程27不限5800农林类普通在校生18植物保护30不限25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19食品科学与工程30不限58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20食品质量与安全30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普通在校生41广播电视学35不限52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44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0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47土木工程51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50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3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54水利水电工程51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普通在校生57数字媒体艺术27不限68002.退役士兵计划报考类别计划类别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外语语种学费管理类(文)退役军人32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退役军人36酒店管理2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退役军人37生物工程1不限5800农林类退役军人38植物保护2不限2500食品类退役军人39食品科学与工程2不限5800食品类退役军人40食品质量与安全2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退役军人42广播电视学2不限5200食品类退役军人45食品卫生与营养学2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48土木工程5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5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55水利水电工程5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退役军人58数字媒体艺术1不限6800注:⑴学校办学地点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在校生计划、退役士兵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均在校本部各专业所在校区、学院学习;⑵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更多江苏统招专转本资讯,请关注江苏统招专转本栏目页面。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专升本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扬州大学2022自考助学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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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详情如下: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点击查看:江苏专转本视频课程点击查看:江苏专转本题库试题热点推荐:2022年江苏专转本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说明(汇总)1.在校生计划报考类别计划类别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外语语种学费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1农林经济管理3不限5200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2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3酒店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4农林经济管理3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5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6酒店管理2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贫困专项27生物工程2不限5800农林类贫困专项28植物保护3不限2500食品类贫困专项29食品科学与工程3不限5800食品类贫困专项30食品质量与安全3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贫困专项43广播电视学3不限5200食品类贫困专项46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49土木工程4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5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56水利水电工程4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贫困专项59数字媒体艺术2不限68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1农林经济管理37不限52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2旅游管理26不限52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3酒店管理28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4农林经济管理37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5旅游管理28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6酒店管理26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普通在校生17生物工程27不限5800农林类普通在校生18植物保护30不限25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19食品科学与工程30不限58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20食品质量与安全30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普通在校生41广播电视学35不限52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44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0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47土木工程51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50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3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54水利水电工程51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普通在校生57数字媒体艺术27不限68002.退役士兵计划报考类别计划类别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外语语种学费管理类(文)退役军人32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退役军人36酒店管理2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退役军人37生物工程1不限5800农林类退役军人38植物保护2不限2500食品类退役军人39食品科学与工程2不限5800食品类退役军人40食品质量与安全2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退役军人42广播电视学2不限5200食品类退役军人45食品卫生与营养学2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48土木工程5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5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55水利水电工程5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退役军人58数字媒体艺术1不限6800注:⑴学校办学地点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在校生计划、退役士兵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均在校本部各专业所在校区、学院学习;⑵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更多江苏统招专转本资讯,请关注江苏统招专转本栏目页面。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专升本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扬州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是 江苏 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学校在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 学习 、生活校区: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文汇路校区(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江阳路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子津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校纪委机关、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研究生 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评议专家组,对需要评价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 考试 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成绩查询、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 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专业,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大类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原则上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80%;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5.江苏省报考 体育 类、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 省、 河南 省、 湖南 省、 安徽 省、 山西 省、 山东 省音乐舞蹈类和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河北省音乐类考生、河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 贵州 省音乐舞蹈类考生、湖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山东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河北省、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山东省考生:按综合分数(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统考(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 大学新生 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 新生 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身体复查和专业能力复测(体育艺术类新生)。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会适时进行校区功能和院系专业调整,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院或专业有可能会发生校区变动。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 监督电话:(纪委) 、(招办) 学校网址: 本科生招生网: 电子信箱: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 就业 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录取规则与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不符的,则执行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扬州大学2022自考助学本科招生简章电话

扬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自考办联系电话:培训科联系电话:希望能够帮到你。

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是87971618。

截至2023年1月,校园占地面积60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14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63.4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3.82亿元,图书馆藏书396.9万册;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12个;全日制本科生30700多人,博、硕士研究生16200多人;教职员工60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2900多人,医护人员2200多人。

扬州大学是一所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全日制本科大学,是有本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扬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扬州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学校在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生活校区: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文汇路校区(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江阳路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子津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校纪委机关、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评议专家组,对需要评价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考试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成绩查询、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专业,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大类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原则上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80%;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5.江苏省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音乐舞蹈类和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河北省音乐类考生、河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贵州省音乐舞蹈类考生、湖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山东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河北省、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山东省考生:按综合分数(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统考(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身体复查和专业能力复测(体育艺术类新生)。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会适时进行校区功能和院系专业调整,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院或专业有可能会发生校区变动。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

监督电话:(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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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录取规则与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不符的,则执行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扬州大学2022自考助学本科招生简章视频

2022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 独立学院 。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7, 江苏 省招生代码1844,在江苏省外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学习 年限:四年 颁发 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毕业 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事会理事长为组长、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院领导和招生 就业 处负责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组,对 考试 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扬州大学纪委、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第五条 学院招生网()、“广陵招生”微信公众号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学费 标准、录取结果、历年数据、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根据要求,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教学(200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学厅(2010)2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教育部高教学生司印发的(教学司函(2010)2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文件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所有专业,进校后全部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5.江苏省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南 省、 安徽 省、 福建 省、 浙江 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 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2)艺术类 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4.江苏省外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非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 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福建和浙江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 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条 学院拟录取名册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 号、苏价费〔2013〕83号、教高函(2018)4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 理工 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 1.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1000多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 6000元/年·生。学院为考取 研究生 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扬州 校友会 助学金、邗建 大学生 圆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60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3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审查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 新生 入学资格复核、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不一致、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 传    真: 网    址: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510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扬州大学自考本科学历是属于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的,自考是所有非全日制学历里面需要花时间精力比较多的,扬州大学本科要统考13个科目,都是实打实的学习到了专业的知识,所以拿到一个自考本科学历真的蛮不错的!扬州大学是江苏省主管的正规公办大学,办学地点位于扬州市。扬州大学自考本科的专业,文科和理工科都有,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发展方向和兴趣爱好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自考选择专业有些人会纠结先选学校还是先选专业,这就需要结合你自身的需求,如果你希望你未来的职业与你的专业挂钩,那你肯定要先确定专业。如果你只需要拿到一个文凭,对专业没什么要求,那就可以先选择心仪的学校。当然如果名校中刚好有你喜欢的专业那是再好不过了。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呢?我们看以下几点。1、兴趣所在如果你对扬州大学其中一些专业特别感兴趣,甚至有过从事该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的话,那考试通过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2、自身情况如果你英语数学差到完全翻不了身,那选择专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有些专业对英语和数学的要求较高,很多人考几年硬是考不过英语数学,最后无奈放弃,白白浪费几年时间。比如,对数学要求较高的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的四大重点课程,数据库,算法,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组成原理,每一样都需要以数学为基础,需要学的高数,概率论,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等难度比较高,所以选择专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3、就业情况有些人自考单纯是为了提升学历,考个文凭,这一类就可以选择考试难度相对较低但就业率也算可观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等专业;有些人选择自考是为了在工作的间隙提升自我,那就可以从目前的工作岗位,以及未来的职业规划方面选择。建议大家在选择专业时更多的考虑热门专业,毕竟那些热门专业涵盖的方向也很多,相对的就业率也比较好,大部分工作方向都有相应的热门专业,你可以确定好自己的大概方向以后从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专业。另外,2023年扬州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扬州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扬州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扬州大学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详情如下: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点击查看:江苏专转本视频课程点击查看:江苏专转本题库试题热点推荐:2022年江苏专转本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说明(汇总)1.在校生计划报考类别计划类别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外语语种学费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1农林经济管理3不限5200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2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文)贫困专项23酒店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4农林经济管理3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5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贫困专项26酒店管理2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贫困专项27生物工程2不限5800农林类贫困专项28植物保护3不限2500食品类贫困专项29食品科学与工程3不限5800食品类贫困专项30食品质量与安全3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贫困专项43广播电视学3不限5200食品类贫困专项46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49土木工程4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5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贫困专项56水利水电工程4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贫困专项59数字媒体艺术2不限68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1农林经济管理37不限52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2旅游管理26不限5200管理类(文)普通在校生13酒店管理28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4农林经济管理37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5旅游管理28不限5200管理类(理)普通在校生16酒店管理26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普通在校生17生物工程27不限5800农林类普通在校生18植物保护30不限25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19食品科学与工程30不限58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20食品质量与安全30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普通在校生41广播电视学35不限5200食品类普通在校生44食品卫生与营养学30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47土木工程51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50给排水科学与工程33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普通在校生54水利水电工程51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普通在校生57数字媒体艺术27不限68002.退役士兵计划报考类别计划类别专业代号专业名称计划数外语语种学费管理类(文)退役军人32旅游管理2不限5200管理类(理)退役军人36酒店管理2不限5200化学生物类退役军人37生物工程1不限5800农林类退役军人38植物保护2不限2500食品类退役军人39食品科学与工程2不限5800食品类退役军人40食品质量与安全2不限5800新闻传播类退役军人42广播电视学2不限5200食品类退役军人45食品卫生与营养学2不限6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48土木工程5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51给排水科学与工程4不限5800土木建筑类退役军人55水利水电工程5不限6380美术设计类退役军人58数字媒体艺术1不限6800注:⑴学校办学地点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在校生计划、退役士兵计划专业录取学生均在校本部各专业所在校区、学院学习;⑵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2022年扬州大学统招专转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更多江苏统招专转本资讯,请关注江苏统招专转本栏目页面。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专升本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扬州大学2022本科自考招生简章

2022年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实际,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 独立学院 。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987, 江苏 省招生代码1844,在江苏省外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学习 年限:四年 颁发 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毕业 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事会理事长为组长、学院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其他院领导和招生 就业 处负责人。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组,对 考试 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扬州大学纪委、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第五条 学院招生网()、“广陵招生”微信公众号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学费 标准、录取结果、历年数据、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根据要求,统筹考虑学院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院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亦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要求执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教学(200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教学厅(2010)2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教育部高教学生司印发的(教学司函(2010)2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文件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所有专业,进校后全部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5.江苏省报考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南 省、 安徽 省、 福建 省、 浙江 省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 第九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 江苏省内录取办法 (1)普通类 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2)艺术类 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4.江苏省外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非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 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 河南省、安徽省、福建省、浙江省考生: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 分数线 。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投档成绩排序、福建和浙江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 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十条 学院拟录取名册报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3〕154 号、苏价费〔2013〕83号、教高函(2018)4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医学、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本科各专业14000元/学年, 理工 科类本科各专业15000元/学年,嵌入式培养本科专业17000元/学年。 2.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学院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1500元。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 1.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1000多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特等奖学金 6000元/年·生。学院为考取 研究生 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扬州 校友会 助学金、邗建 大学生 圆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近60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3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入学资格审查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 新生 入学资格复核、艺术类新生专业能力复测和身体复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不一致、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4013、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 传    真: 网    址: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广陵招生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510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扬州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扬州大学是 江苏 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117,学校在各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基本学制:四年(部分专业五年)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扬州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 学习 、生活校区: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瘦西湖校区(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文汇路校区(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江阳路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江阳路南校区(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扬子津校区(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校纪委机关、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研究生 工作部、招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校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评议专家组,对需要评价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集体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设立专门的招生监督组,对 考试 及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及派驻监察专员办、省级招考机构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扬大招办”微信公众号是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宣传的官方渠道,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相关信息(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成绩查询、信息公示、工作进程等)将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及时发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 高考志愿 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专业,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大类专业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所选的选择性(或等级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所填报专业或院校专业组 志愿 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外语语种及成绩要求: 英语类(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报考语种仅为英语,原则上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单科满分的80%;其他专业不限报考语种。 5.江苏省报考 体育 类、 艺术 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河北 省、 河南 省、 湖南 省、 安徽 省、 山西 省、 山东 省音乐舞蹈类和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河北省音乐类考生、河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 贵州 省音乐舞蹈类考生、湖南省音乐舞蹈类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的艺术校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考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组)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2.调档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考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3.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 内蒙古 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山东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成绩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河北省、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山东省考生:按综合分数(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统考(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6.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中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7.我校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招生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考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 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 大学新生 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扬价费〔2012〕144号、扬价费〔2014〕68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 新生 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身体复查和专业能力复测(体育艺术类新生)。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录取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身体复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会适时进行校区功能和院系专业调整,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院或专业有可能会发生校区变动。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 监督电话:(纪委) 、(招办) 学校网址: 本科生招生网: 电子信箱: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考生、烹饪与营养教育对口单独招生考生、内地班考生、定向 就业 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等录取,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校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录取规则与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不符的,则执行省级招考机构招生政策;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2023年扬州大学在江苏、安徽、河北、河南、湖南、山西、山东七省招收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江苏、湖南、河南、河北、贵州、山东六省招收音乐类专业考生。 扬州大学2023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考试安排 1.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招生专业 拟投放计划数 考生类别 备 注 安徽 美术类 25 文理兼招 统一使用生源地所在省份专业类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美术类专业: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仅限江苏、安徽、山东、湖南)音乐类专业: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山西 15 文理兼招 河南 10 文科 江苏 152 物理类或历史类均可 湖南 10 山东 5 不提科目要求 河北 32 江苏 音乐类 器乐23声乐23 物理类或历史类均可 山东 音乐学(师范) 5 不提科目要求 2.组织校考的省份及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方式 省份 招生专业 拟投放计划数 考生类别 考试方式 备注 贵州 音乐学(师范) 7 文理兼招 网络考试 音乐类、舞蹈类省统考须合格 音乐表演 7 河南 音乐学(师范) 7 文科 网络考试 音乐表演 7 湖南 音乐学(师范) 8 物理类或历史类均可 网络考试 音乐表演 8 河北 音乐学(师范) 声乐4 不提科目要求 网络考试 音乐类省统考须合格 器乐4 音乐表演 声乐4 器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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