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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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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学籍

问题一:孩子转学学籍怎么办 现在学籍都是全国联网,转学后只要接收学校网上发起转学申请,原学校点击同意就可以了。问题的关键是不少学校不愿意接收插班生和非施教区内学生,就算接收了,也要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所以当务之急你需要和他们校长协商,让他们学校同意接收你,其他都好办。希望帮到你,望采纳。 问题二:转学不转学籍可以吗 不转学籍可以,但必须之前的学校愿意保留小孩的学籍。 但这可能会给学籍管理带来麻烦,假如哪天政策下来清理学籍,假如学籍管理员对你小孩的学籍不熟悉,是保留,还是取消处理呢? 学籍最好是随小孩读书走,这样便于管理,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现在小升初,中考,高考,都涉及到学籍,没有学籍,或学籍因某种原因被取消就麻烦去了。 现在网上转学籍也相对比较简单,你可以找之前虽在学校负责学籍管理的领导,或学籍管理员询问转学,有哪些纸质的材料,如何操作,询问清楚,也许会事半功倍! 我就是一名初中的学籍管理员,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问题三:转学学校不放学籍怎么办? 现在的全国联网的学籍原则是 籍随人走 ,好好和原学校沟通一下。 记得转学时带上自己的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 谢谢。 问题四:小学中途转学办学籍怎么办? 到现就读学校拿同意转入的转学表,拿到原就读学校和教育局盖章。应该是这样的。 问题五:孩子转学学籍怎么办理 哪你就 学校是凭学生入学时的报到证给学生建立学籍的,一般情况下,学生的报到证只保留一个月。学籍是一名学生在校进行学习的证明,如果学籍出现问题或遗失,补办起来就会相当麻烦,学生也将因此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和升学。 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凭转学联系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复核,经考试中心核准后,开具两联转学通知单,一联交转出学校留存,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另一联随转学证明和相关材料交转入学校。 转出学校收到教育考试中心开出的转学通知单后,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地区不同整个程序可能会有少许出入,以当地教育部门规定为准) 这样整个程序走完,孩子的学籍就顺利完成交接。 问题六:小学没够年龄,学校给办了学籍,转学怎么办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转学流程 一、纸质办理 1 、区内: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 育局审核 2 、不同区县:拟转入学校申请、审核――拟转入地县级教 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接收学校必须依据有转出学校的意见和学校印章以及教育行政 部门审核同意的《茂港区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 (高中转出外市的 继续使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才能接收转入学生。 否则, 视为违规接收学生,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不能通过审核。 转 学商议表由转入学校存档并上传到学籍系统。 二、网上办理 1 、目前省内转学流程: 区县内转学: 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 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 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 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 育局审核 第一步: 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 点 “学籍管理” ―― “日常管理” ――“学籍异动申请” ,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 ,在弹出的界面双击 “学校名称” ,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 学校“学校名称” (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 的圆圈) ,点击“选择”―― 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 ―选择“异动类型” (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 “异动日期” ,点击“保存” 。 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 校审核” , 选择学生, 点 “审核” , 在弹出的界面选择 “审核意见” (同 意或者不同意) ,然后保存。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 审核” ,审核转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 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2 、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 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 - 《学生异动 - 》选择其它离校 - 转 出外省; 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 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 转出。 转入的: 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问题七:转学时,怎样才算转学籍了? 帮你办个学籍就好了 反正学籍某些意义上就是证明你是在校学生,可以报考(不是自考) 何必管原来那个哪去了咧 我跟你差不多,只是我是本市转,从私立到公立。原学校直接不给啊・・・ 最后还是在新学校建的一个新学籍样・・ 问题八:转学学籍不能转出怎么办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具体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转电子学籍号的流程是: 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4.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问题九:我要转学,学籍怎么办 50分 按说,全国各地多是:《高中是经过考试成绩才录取的》! 所以就不存在《转学》问题! 被甲校已经录取了,自己不去,过两周就自动除名! 最好是让家长找个恰当的理由。与甲校谈谈。肯定会给自己的《学籍》,让自己转过去。 问题十:学生中途转学学籍号过不去怎么办 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学生转学需要: 转学需要学生学籍号和原学校的学校标识码,到接收学校找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登录网上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转入学籍的手续申请。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网上的学籍转学手续。 具体情况请咨询接收或原学校的学籍管理员。

可以,自考转考相关规定如下:

1、考生转出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遵循以下程序:

一、在籍考生离开本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招考办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招考办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省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本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转出要求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三、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省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四、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有违纪的不得转出。

五、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六、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七、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本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3、考生转入

一、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3月1日至11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填写落籍手续。

二、在3月初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三、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四、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注意:各地转考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致电详询转入省的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

自考是没有学籍的,只有考籍。不知道你们合肥的自学考试院有没有和复旦大学进行合作。如果有的话可以在当地进行报考。如果没有,那你需要到上海才能报考的。

你好,我来帮你解释下:

1、你如果目前在安徽还没有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是不涉及到自考学籍的问题的,你可以直接在上海报考此专业的自考本科。

2、自考转学籍的意思是你在安徽参加的自考相同专业的考试,已经通过其中一门或者几门课程,需要在上海继续完成此专业的考试,可以把安徽的成绩直接转到上海去,然后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就可以在上海申请毕业的意思。

3、你并不涉及到自考转学籍的问题,自考的学籍与在校生的学籍不是一个系统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你报考上海的自考后,你之后的10多门课程的所有考试都需要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哦~

如果你是想在安徽考的话,建议你直接找一个安徽的相同专业的进行学习并考试吧~

加油!!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1.自主选择原则。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办法为依据,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3.考核原则。考核由教务处或各学院组织,考核的形式可以是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重点考核学生拟转入专业领域涉猎的基本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等。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的考核,总分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第二条申请资格 1.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对所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 5.未办理过转学、转专业者。 第三条基本要求 1.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但是每个转出专业至少须保留20人;如果申请转出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各学院应制订客观、科学、合理的方法将学生排序,确定可以转出的学生数,排序方法须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2.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30%。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从严控制转入人数。 3.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对口单招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出。单独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单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具体步骤 学校转专业为每年春季学期的常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第11周,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本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上报材料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2.第12周,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 扬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或考核,于第13周周三下班前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3.第13周,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当周周末前反馈给接受学院,并在学校网页公布准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 4.第14周,完成考核工作。笔试的命题与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或教务处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由学院或教务处专人负责;面试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至少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纪检员等组成的考核组组织实施。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学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与各专业接受计划,确定拟转入名单,并于第15周周三下班前上报教务处。 5.第15周,教务处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主管领导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理由,家长签字认可,并经接收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放弃。公示期后,除非出现其他情况,转出学生一律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6.第16周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 第五条其他规定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其他违反校纪的情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一律从转入专业的二年级开始学习。 3.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4.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凡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的专业主任认可、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予以确认;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学分。原有专业课学分替换为公共课学分的(如计算机、外语等课程),应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确认,再经转入学院核对、批准后记录学分。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办理。 5.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转其它专业,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如因国家及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则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办法自2013级起施行,2009年《 扬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五年。三年专科两年本科。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详情以官网为准。

建议去学校的成人教育中心询问扬大成教有两种:一种是高中(包括中专)起点本科(两年大专,两年本科)一种是大专起点本科,两年本科有比较多的专业可以选择,报名在扬大荷花池校区活动中心五楼有业余和脱产两种可以选择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

看你是正是被扬州大学录取没有,如果录取了,可以办转学,只要对方学校和扬州大学都同意就可以办理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习兴趣,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1.自主选择原则。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布计划、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办法为依据,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3.考核原则。考核由教务处或各学院组织,考核的形式可以是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笔试重点考核学生拟转入专业领域涉猎的基本知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等。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形式的考核,总分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计算。 第二条申请资格 1.全校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4.对所转入专业有一定的志向和爱好。 5.未办理过转学、转专业者。 第三条基本要求 1.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但是每个转出专业至少须保留20人;如果申请转出的人数超过该专业总人数的40%,各学院应制订客观、科学、合理的方法将学生排序,确定可以转出的学生数,排序方法须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2.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一年级总人数的30%。对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将从严控制转入人数。 3.体育、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对口单招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出。单独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只能在单独招生代码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具体步骤 学校转专业为每年春季学期的常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第11周,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将本院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上报材料须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各学院各专业可以接受学生的名额与考核要求。 2.第12周,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 扬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或考核,于第13周周三下班前统一填报《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 3.第13周,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后,按转入专业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于当周周末前反馈给接受学院,并在学校网页公布准予参加转专业考核的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 4.第14周,完成考核工作。笔试的命题与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或教务处组织,考试、阅卷及成绩登录由学院或教务处专人负责;面试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至少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纪检员等组成的考核组组织实施。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学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与各专业接受计划,确定拟转入名单,并于第15周周三下班前上报教务处。 5.第15周,教务处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主管领导审定,将审定结果在学校网页上公示。在公示期内,如学生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理由,家长签字认可,并经接收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放弃。公示期后,除非出现其他情况,转出学生一律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6.第16周正式公布转专业名单。 第五条其他规定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其他违反校纪的情形,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一律从转入专业的二年级开始学习。 3.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学校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4.学生转入新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凡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学院的专业主任认可、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后予以确认;凡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公共选修课记录学分。原有专业课学分替换为公共课学分的(如计算机、外语等课程),应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确认,再经转入学院核对、批准后记录学分。凡需要补修的课程,按照重修办理。 5.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转其它专业,并按新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第六条附则 1.本规定如因国家及江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调整,出现不符合上级规定情形,则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本办法自2013级起施行,2009年《 扬州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自行废止。 3.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五年。三年专科两年本科。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校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详情以官网为准。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可以吗

可以转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不得转学的情形: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可以转校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者;(3)由专科转入本科者;(4)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5)师范院校(学校认为不宜学师范者除外)转入其他院校者;(6)无正当理由者。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专科可以转学。

关于高校学生转学相关流程

1、首先确认好拟转入院校并且征得转入学校同意

2、其次再向转出方也就是你目前就读的院校提出申请

3、向所在转出方教育厅提出申请

4、向转入院校所在地的教育厅提出申请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7)研究生二区招生单位录取的转入一区招生单位的;

(8)跨学科门类的;

(9)应予退学的;

(10)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要求

大学转专业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之一:学业优秀类,总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本专业前20%;学科专长类,在某一专业领域有特长或极高的兴趣和爱好,在相关专业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授权专利,或在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学业困难类,经学校制定的医院证明,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转专业是学生由原专业转入另一专业学习的简称。中国高等学校一般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转专业: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这种情况一般要求你大一第一学期绩点高,成绩好。学校会有转专业机会,需要面试。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确认,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的。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大学转专业一般是第一年成绩在班级的前10%,可以从理科转到文科,不可以从文到理科,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再由接受学院审批转交教务中心等一系列程序,还要面试,总之只要你足够优秀就可以转专业。

你好,具体解答如下希望可以帮到您:1.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毕业时间在1年内,各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每门百分制)总成绩达到三门210分以上(含210分)或四门280分以上(含280分)。2.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药学专业(本科)及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3.护理学专业(本科)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4.参加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望采纳!

扬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25周岁以下;3.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和学习经历;4.申请人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了全部课程学习并取得了学分;5.申请人必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自学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同时,申请人还需要符合扬州大学的相关报名要求和考试时间安排等。以上是扬州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的简要介绍,具体要求还需参考该校官网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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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学籍
  •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
  •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
  •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生可以吗
  • 扬州大学自考大专转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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