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苏自考 >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题型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题型

发布时间: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题型

行政法学自考重点内容有:行政、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分类、行政法的调整对象等。考生可以按以下方法找重点:1、按照教材大纲确定重点;2、通过买辅导教材,做习题,确定自己不好掌握的难点。 行政法自考如何复习? 要真正掌握教材内容,光第一遍的泛读还不行,还应对教材进行复读,复读就是精读、深读。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重点、难点,才能深入浅出,浓缩教材。具体地说就是首先要从理解、熟悉概念人手。掌握概念,并非死记硬背,要抓住决窍,掌握概念的中心词,并旁推侧引。比如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应这样理解记忆:作为某一行为是一定社会主体实施的,就行政行为来说,肯定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而行政法所讲的行政行为是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并且具有行政法意义的行为,而非行政主体从事的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职权无关的民事行为,行政主体实施的与法律意义无关的事实行为,也不是行政法所要研究的行为。因此,这个概念的中心词就是:“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行政法律意义”。 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 (1)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 (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 (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限于指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涉及)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如借用、租赁、买卖等)不属于行政。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好,自考顶替课程需要有通知才可以按照顶替课程考试,具体看自考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本科行政管理学专业考试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公务员制度、公共政策、行政组织理论、领导科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毕业论文、英语(二)、财务管理学(选考)、企业管理概论(选考)、行政管理学(选考)、公文写作与处理(选考)、机关管理(选考)等。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自考专业 1、清楚地知道自己考自考的目的、想干什么。比如:我最终要从事什么工作,我最理想的职业是什么,我考自考是为了什么。所以选择对就业有用的专业,请尽量选择和现在的工作相关,或者是跟现在工作有交叉,可以让你在工作上有更好的发展。 2、了解你自己擅长哪方面,结合自身知识基础。选择专业的时候,跟自己的基础和背景也很有关系,若你长期接触数学,你可以选择理科专业,要是毕业之后就没有接触过数学,你最好不要再报考与数学息息相关的专业。自考的所学内容是对学习能力有一定要求的,考生应找到自己擅长的专业,这样也容易毕业。 3、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无论做什么个人兴趣占了很大比例。自考学习是个漫长的过程,只有对所学专业怀抱兴趣,才不会在学习过程中感到枯燥,不会使学习成为一种负担,而是成为一种乐趣。在兴趣的驱动下,我们才会有持续的动力去学习,从而更加顺利地通过各门功课的考试。 4、可以把专业的优点相加,找到最佳选项。例如:证书含量、难度、就业情况、个人偏好、与工作是否相关等进行打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下面的试题可供参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事实2、公务员3、行政强制4、行政处罚5、抽象行政行为6、行政诉讼参加人二、填空题1、行政立法依其权力来源不同,可以分为 与 。2、代执行是指 或者 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3、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程序分为 、 和 三个阶段。4、我国国家赔偿采取以金钱赔偿为主, 、 为辅的方式。5、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 作出的裁决。三、选择题1、行政许可行为的特点在于( )A.是具体行政行为 B.是依职权行为C.是要式行政行为 D.是外部行政地为2、下列各项制裁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罚金 B.通报批评 C.行政拘留 D.开除3、下列哪些行政行为可以被申请行政复议( )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拘留 D.抽象行政行为4、下列行政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有( ) A.杭州市人民政府 B.浙江省工商局C.教育部 D.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5、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是( ) A.过错责任 B.违法责任C.无过错责任 D.严格责任6、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 )受理和审理。 A.普通法院 B.专门法院 C.行政法院 D.宪法法院7、下列原则中,属于行政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A.合议原则 B.不适用调解原则C.选择复议原则 D.回避原则8、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包括(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C.对省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D.对公安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9、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是被告A.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C.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或复议机关 D.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10、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A.书面审理 B.开庭审理 C.书面审理或者开庭审理 D.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辅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3、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五、论述题论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及评分标准一、 词解释 1、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2、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4、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级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5、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6、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厉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关似的人。二、填空题 1、职权立法 授权立法 2、行政强制执行机关 第三人 3、准备阶段 实施审计阶段 处理阶段 4、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 5、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三、选择题1、ACD 2、BC 3、AB 4、AC 5、B 6、A7、BC 8、ABCD 9、B 10、B四、简答题1、行政法的特点是什么?(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2、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 (2)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3)委托的行政机关; (4)行政复议机关;(5)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五、论述题试述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一般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管理的实际需要,二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功能。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可以考虑遵循以下原则:(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 (四)依法设置的原则。(回答要求能够展开,否则最多只能得8分)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

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自考科目包括: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持有英语四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具体参考《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 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从2012年开始,南京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对于英语的要求,执行以下两个条件,达到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报考自考本科段其他外语语种者均参照执行。 1.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以上(含70分)成绩。(注意: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办理毕业手续之后取得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2.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为免考,并且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仅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在办理免考之后,可以不用再参加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其它的免考情况,均必须再参加考试。 注意:南京大学认可的免考,主要包括:①大学英语四级(六级)、②全国公共英语三级(或以上)、③英语专业专科毕业、④本科(或以上)毕业(学籍表中有英语课程及格成绩),等等。上述情况在办理免考手续后,可在我校报名省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行政管理学(本科段,南京大学主考)学士学位申请要求: 1、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2、00318 公共政策 3、00320 领导科学 4、01848 公务员制度 5、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以上5科考试总分数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6、英语(二)科目或其他外语科目(日语、法语、俄语)考试分数成绩在70分以上; 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者: (1)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6年)。 (2)从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必须在本校考试。 (3)从2019年6月起(含2019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不再与学位英语考试免考挂钩。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份的和其他要求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7、毕业论文分数成绩“良好”以上。 达到以上7点门槛,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教材,江苏法学自考本科有哪些科目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请问大自考法律本科的必修课目和选修科目有哪些,要最新的,希望有经验的人能回答,我江苏的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俄语(二)日语(二)英语(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经济法概论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毕业论文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法学基础理论(7)或法理学(一)(7)注:1.报考条件:①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②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南京大学法学自考,需要考哪些科目?江苏省法学专业自考科目如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0300015英语(二)14.0400262法律文书写作3.0500249国际私法4.06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0700230合同法5.0800227公司法4.0900167劳动法4.010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01100226知识产权法4.01205680婚姻家庭法3.013选修课800263外国法制史4.0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0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005678金融法4.000233税法3.000257票据法3.000258保险法3.0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000169房地产法3.01521005法律毕业论文16加考课1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7.017加考课205679宪法学4.005677法理学7.000245刑法学7.000242民法学7.0说明:法律、经济法、行政法、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和“加考课2”注:选修课i/n表示n选i;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学

南京大学行政管理自考本科课程设置: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⑵中国近代史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⑷西方政治制度⑸公共政策⑹领导科学⑺国家公务员制度⑻行政组织理论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⑽社会学概论⑾中国文化概论⑿中国行政史⒀英语(或日语、法语、俄语)如果不考英语的话,必须要考下面的三门⒀财务管理学⒁企业管理概论⒂普通逻辑最后还有一个论文答辩英语四级是可以免考英语的,恭喜你了

江苏自考本科公共管理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

该专业的主考院校为河海大学,一共需要考17门课程(含选修课),分别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公共管理学、行政法学、管理心理学、行政管理学、公务员制度、财政学、行政职业能力测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工作概论、劳动与社会保障、中国文化概论、企业管理概论、社会学概论、公共管理毕业论文。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法律基础科段(专科段)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 .法理学(一).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法律本科段课程设置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或日语(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一)。以下课程任选三门: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一).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普通逻辑。以上是法律专业自学考的全部课程,法律专业的课程是全国课程一样的不论那个省。

英语四级可以免考英语,所考科目最好去考办查询下。

江苏自学考试行政法学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法律专科专业考试科目有哪些该专业的主考院校为南京大学,一共需要考13门课程(含选修课), 分别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刑法学、国际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自考科目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20年10月自考00607日语语法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203.31KB 2014年04月自考00894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55.78KB 2018年10月自考00408小学科学教育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39.8KB 2019年10月自考00900网页设计与制作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36.09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行政法学自考重点内容有:行政、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分类、行政法的调整对象等。考生可以按以下方法找重点:1、按照教材大纲确定重点;2、通过买辅导教材,做习题,确定自己不好掌握的难点。 行政法自考如何复习? 要真正掌握教材内容,光第一遍的泛读还不行,还应对教材进行复读,复读就是精读、深读。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重点、难点,才能深入浅出,浓缩教材。具体地说就是首先要从理解、熟悉概念人手。掌握概念,并非死记硬背,要抓住决窍,掌握概念的中心词,并旁推侧引。比如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应这样理解记忆:作为某一行为是一定社会主体实施的,就行政行为来说,肯定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而行政法所讲的行政行为是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并且具有行政法意义的行为,而非行政主体从事的与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职权无关的民事行为,行政主体实施的与法律意义无关的事实行为,也不是行政法所要研究的行为。因此,这个概念的中心词就是:“行政主体”,“行政职权,行政法律意义”。 行政法上的行政应包括以下含义: (1)行政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主体) (2)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发生依据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权(依据) (3)政府管理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4)行政并不是行政主体的所有活动。它限于指行政主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涉及)活动,行政主体的非管理活动(如借用、租赁、买卖等)不属于行政。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学考试时政题型

随着时间的流失,眼看着距离10月自考越来越近了,距今只差两个多月了,相信大家的复习已经到了紧张的阶段,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自考常考的题型以及考前冲刺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供参考。自考考试题型有哪些?应该怎么冲刺复习?考试题型考前注意摸清题型。除开语数外,自考题型基本上都是以下几种。1.单项选择题:消除法是最简单的方法,而且判断题最好拿分!还是你保障自己及格的根本。只要书里的知识你都记个大概,一般都能拿到30分;2.判断题:一般出现的不多,10分左右,也很超值,一道论述题累死才给8分,几个圈圈叉叉就给十分【有的试卷里面没有判断题,要注意!】3.多项选择题:20分左右,但是有的时候只有10分,有些科目没有多项题,要注意看卷子;4.名词解释题:五个名词左右,尽可能按照书里原话写。这样最好【有些题型是填空题,不过本质上来说是一样的】10分左右;5.简答题:对于考察的知识点,按照1.2.3.4的书写形式进行书写。每次答案的语句顺序都用同一种,简单介绍即可,可以只写重点,言简意赅。10分左右;6.论述题:重点!分值高,一般每一道题都在7-15分,把考到的知识点都要写上,不要嫌少,只要多,不要答题的内容写偏。每个卷子里都有1-3道题左右,分值各有不同,20分左右。考前冲刺1.没有什么窍门。就是看书,看书再看书;做题做题再做题。平时摸着良心把书本重点知识看完,考前练它十套八套题;2.多练习,一定要刷题,看过教材书,很多知识自己认为已经掌握了,但要你写出来或答出来,你可能会脑子一片空白;3.从头开始看习题,单选每道都重点。凭直觉,圈出重点的多选题,就是那些概括的很好的,可以当简答题用的。找出重点的简答、论述题,用三种颜色或符号:A、最基本的,关键的,就算考不到,也对你理解这门课很有用的题,可以参考那些章和节的标题。B、答案一条一条编得有模有样的,批考卷的时候比较好算分数的。C、到处都能套的废话,比如大方向啊,表决心啊,这门理论的精髓啊,学习它后的现实指导意义啊,一般第一章就出现了,以后每章都反复。搞定它对填满考卷很有好处。4.背出重点(只背重点)考试前几天开始认真的背书,别的事暂时少想,大脑的容量很有限,成败在此一背。把选择题答案遮住,看题目想出答案。背那些重点的简答和论述时,光背本题有几个要点和每个要点的关键词都差不多可以了。

江苏自考题型有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作文题以及计算题,具体如下:1.简答题。问什么答什么。这类题型主要考查“是什么”,考生在答题时,根据题干内容回答,简单明了,不用过多解释“为什么”。简答题一般在百字以内就能完成。2.论述题。要答出“为什么”,且要条理清晰。这种题型在答题时一般要分三层,第一层交代相关背景内容,第二层答出主要内容,就是“为什么”,第三层适当叙述一下问题中所述事件的意义,或是影响、地位。这种题型一般用200-300字可以叙述清楚。回答过于简单很难将问题阐述清楚。3.分析题。弄清基本概念。这类问题一般题中会出现论证、表述等词,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考生一定要弄清后再下笔答题,否则就会出现答非所问,或偏离主题的现象,这也是有些考生感觉答得不错,最后成绩不理想的原因。4.作文题。要看清题目要求。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自考大学语文试卷中的作文一般是命题作文,但仍有考生另立题目进行写作,这也是没有审题的结果。5.计算题。计算过程不能少。需要强调的是,涉及计算的题目,考生要注意解题步骤。评卷时是采点给分,结果对了,但没有中间的计算过程,也不可能得满分。2023年4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程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有些同学准备参加自考,想要知道自学考试有哪些题型?有什么解题技巧?今天,小编简单讲一下这些小技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1、自考有什么题型自学考试的题型是比较固定的,常见的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不管是文科类专业还是理工科类专业,基本上都有。不同的题型分值比例不同,题目数量、难度和需要的答题时间也不同,因此通过合理规划各类题型的答题时间,掌握答题技巧,也可以获得更高的分数,防止在考试过程中不科学失分。2、有什么解题技巧?(1)单项选择题消除法是最简单的答题方法,而且是判断题最好拿分的方法!只要书里的知识你都记个大概,一般都能拿到30-40分。对于文科类选择题,某一道题可能不会,但根据教材中各个时代、时期的主要特点,用排除法也可得出正确选项。对于理科类选择题,可通过筛除一些较易判定的、不合题意的结论,以缩小选择的范围,再从其余的结论中求得正确的答案。如筛去不合题意的以后,结论只有一个,则为应选项。(2)简答题简答题考核的主要就考生对于重点知识的记忆,题目往往围绕基本概念、原理及联系来进行。简答题作答要注意抓要点、层次清晰、简洁明了,简而言之,就是答题要分段,一个要点一个段落,根据要点简要拓展,不要长篇大论,用概括性的言语来描述,最好标明序号,注意千万不要把几个要点写在一个自然段之中。(3)论述题论述题分值大,需要对要求进行深入详细的论证,考生在把握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尽可能多地写一些知识点,也就多一些得分的机会。与简答题一样,论述题的作答要有条理、有层次,要有开头、结尾,分点作答,前后之间要有逻辑关联,紧扣主题。温馨提示:犹豫和等待才是升本路上最大的障碍!关于提升学历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找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

  • 索引序列
  •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题型
  •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
  • 江苏省自学考试行政法学
  • 江苏自学考试行政法学
  • 江苏自学考试时政题型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