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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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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类

坑定要去主考院啊!!!望采纳~!!!

所有科目考完在考实践也行,但是我建议你在没有考完的所有科目的同时就可以报实践,这样可以减少毕业时间。实践一年只能考两次,所以要珍惜每次报考实践的机会。

你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上)实践性考核报考实践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如外语听说、医学类临床技能、美术技能)等。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践环节考核的实施工作。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1、考核时间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主考院校定。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2、实践考核内容按照课程考试大纲要求由主考院校负责实施,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进行考试,具体科目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报考时主考院校会公布或是通知。按照专业考试大纲与考试要求准备考试。3、参加考核需要携带自考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主考院校的考试通知单或是其他要求携带的工具和资料。报考条件:考核课程参加实践考核的课程为各专业考试课程表中注明“实践”的课程。考生须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部分合格后参加该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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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

江苏自考实践课报考流程 1.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官网发布的实践课报考时间安排,(部分院校允许考生一次性报考全部的实践课); 2.考生可以登录公告指定网址报名,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后需要打印准考证,报名结束后系统会关闭,并且不再提供打印功能); 3.报考完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一般在主考院校进行。报名不收取费用,费用由主考院校统一收取(如果因为自身原因缺考,报考费用是不退的)。 自考实践课程的考试过程 1、登记时间 实践考试和普通自考课程一样,一年共有2到4次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机会,当然具体时间由各学校决定,主考院校在实践考试三个月前会公布考试安排。 2、报名流程 在报名考试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注意在报名这门课的实践考试之前,需要先通过这门课的理论考试。另外,你需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并提供考官要求的相应信息。 3、考前培训 考官一般会在考试前对各专业的考生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考试地点一般设在主考学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实践课考试科目必须要到自考主管院校参加考试,比如英语专业的听力和口语,这二门专业属于自考实践课目,因为考点没有条件,无法进行全国统考,所以需要到主管院校参加考试。参考《南师大2016年上自学考试主考专业论文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二、报考条件、三、报考程序。南师大2016年上自学考试主考专业论文实践性环节考核安排英语专业(本科、专科)实践性考核安排重要通知:英语专业(本科、专科)实践性考核自2016年起调整为每年一次,时间安排在上半年4月份第二周的周五、周六,报名时间不变。请互相转告。一、考核内容 1.英语口语(00594)、英语听力(00593) 2.英语口译与听力(00602) 二、报考条件 英语专科考生报考英语口语、英语听力:通过英语专科段4门专业课程【必须包含“综合英语”(二)】者,方可报名。 英语本科考生报考口译与听力:通过英语本科段4门专业课程【必须包含“高级英语” 】者,方可报名。 三、报考程序 1.考生需于2015年12月5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进行实践课程(论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如考生有多个准考证,须悉数填写;如考生有转考、免考等情况,请在说明栏内详细说明,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需于2015年12月5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为)》,将考核费(00593听力60元、00594口语60元、00602口译与听力60元)通过农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系统进行支付,详细付费过程请参阅网站上的《农行网上银行电子支付使用指南》。

没办法只能去那地方考。

1、实践考核和普通的自考课程一样,一年一共有2到4次机会可以报名参加考核,当然具体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主考学校会在实践考核的3个月前将考试安排和有关要求向考生们公布,请广大考生留意各主考院校网站公布的信息。

2、只有考生在某个课程的课程成绩合格之后,才能向主考学校报名参加这门课的实践考核。报名时应出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提供主考院校要求的相应资料。

3、主考学校会在考核前,对各专业的考生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辅导。考核地点一般设在主考学校内。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专业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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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段怎么安排从易到难的顺序来学习课程 你好,安排考试课程要难易搭配,这样自己学习时更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回也增强考试信心。首答先根据课程考试安排,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分开报考,一次最多报考四门,可以二门基础课程,两门专业课程,对于比较难的课程,可以放在最后报考,也可以两门容易的课程,加上一门比较难的课程。 最终不管难易都得考过才行,都需要努力学习的。 我是江苏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的,自考院校是南京大学,有一些问题希望十分了解的朋友回答一下,非常感谢! 如果你专科是非法律专业的,是必须要加考的, 省内换市考试,保留之前的准考证即可,现在的成绩都是在网上查询的, 任意时间段都可以去当地的考试管理中心,也就是考办去申请本科段资格审查, 上面的图片中,法律专业的课程就是这样安排的, 必须修满学分才能毕业, 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在14年8月之前拿到毕业证书的,(顺利的话,你会在13年10月份考完所有课程,即刻,去申请14年3月的论文答辩,之后就可以申请毕业了,所以14年8月之前毕业证书可以拿到,) 学士学位必须是在申请毕业之后才能拿到的,当然,还必须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申请毕业之后大概两个月到三个月就能拿到毕业证书, 看我写了这么多,把分给我吧,! 江苏南大自考本科法律专业(2030106)的学位课是哪几门啊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任选 一门 14 27016 日语◆ 14 27017 法语◆ 14 27018 俄语◆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5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带◆ 号的就是学位课啦~ 江苏自考法律专业全部科目有哪些 你可到我在网络的博客去看《自学考法律专业专科、本科的课程设置》。 我是江苏的,我想自考法学本科,需要学习哪些课程,以及对应的教材,越详细越好,谢谢 我查了一下,江苏自考本科没有法学专业,只有法律专业。 专业代码:2030106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说明: 关于计划调整及替代关系请老考生查阅《专业考试计划简编》(08版)。 转自自 考 365 专业计划 江苏法律自学考试 可以来 //jszk.cn/Contents/Channel_113/2007/0524/3058/content_3058 拿到学历自证书可以参加司法考试的 江苏省自考法律的学位课程是哪些 你好 江苏省自考法律的学位课程是: 英语(二)、合同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公司法 江苏 自考本科法律 你好,江苏自考从09年12月起,就已经取消了法律专业的加考课程了,15门课程已经考完了回,答就可以申请论文了,答辩以后即可申请毕业。 另外4门是属于英语2的换考课程,你已经考了英语2,就不再需要再考其他课程。 江苏省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哪些科目是必考的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可顶替的原计划课程 ( 学分 ) 1 11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118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49 俄语 ( 二 ) 14 任 选 一 门 笔试 0244 日语 ( 二 ) 14 笔试 0359 英语 ( 二 ) 14 笔试 4 0094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5 0121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6 0127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7 045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463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9 0474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10 0586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1 0588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2 0671 婚姻家庭法 4 必考 笔试 0095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13 14 15 0229 票据法 3 任 选 三 门 笔试 0445 保险法 3 笔试 0449 房地产法 3 笔试 0614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627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16 4536 法律毕业论文 0 通过 实践 以下课程为专接本加考课 17 0209 民法学 7 加考 笔试 18 0211 民事诉讼法学 5 加考 笔试 19 0320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20 0333 刑法学 7 加考 笔试 宪法学(一) 21 0557 法理学 7 加考 笔试 法学基础理论 (7) 或法理学 ( 一 )(7) 注:1.报考条件: ① 学科门类为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管理学(11)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 其他学科门类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五门课程中的任意两门。 2.考生可不考公共外语,但须在选考课中另选考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少于12学分。 3.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专科的毕业生,在报考本专业时: ①不得报考“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必须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②已通过的“婚姻家庭法(二)”课程,可免考“婚姻家庭法(一)”。 ③未通过“婚姻家庭法(二)”,可参加“婚姻家庭法(一)”的考试,或不考“婚姻家庭法(二)” 在选考课程中另选考一门课程。 4.自学考试律师专业本科的毕业生,已通过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可顶替本专业的一门选考课程。 5.凡已通过的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犯罪学、罗马法、国际关系史、自然科学概论、法 医学、外国宪法、专利法与商标法、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可以顶替本计划中的选考课程。 6.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生,已通过的“婚姻法”课程,可免考本专业的“婚姻家庭法(一)”。 7.自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程调整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 *** 思想概论”可以顶替“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在原专业计划中通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可以顶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 江苏自考 法律专业的课程 学分 有谁有啊!! 不知道你说的是专科还是本科 以下分别是专科和本科的法律专业 专科法律 1030112 法律(专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一) 7 5 05679 宪法学(一) 4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7 00242 民法学 7 8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9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0 00245 刑法学 7 11 00247 国际法 6 12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3 00261 行政法学 5 学分合计 不少于66学分 本科法律 2030106 法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南京大学 序号 课程 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6 00230 合同法◆ 4 7 00167 劳动法 4 8 00249 国际私法 4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0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1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4 12 00227 公司法◆ 4 13 00258 保险法 3 14 00169 房地产法 3 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00233 税法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3 05678 金融法 4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00257 票据法 3 20245 刑法学 加考课程 7 00242 民法学 7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6 06999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8学分

本科段有十五门分别是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合同,公司,环境资源保护法(前五个是学位课程,总分达350分)国际私法,婚姻家庭法,公证与律师制度,劳动法,保险法,马原,中国近代史纲要,房地产,法律文书写作,英语(拿学位要考七十分以上)。另外,不要学位,要英语换考的有(金融法,票据法,税法,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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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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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4年(上)实践性考核报考实践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如外语听说、医学类临床技能、美术技能)等。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践环节考核的实施工作。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1、考核时间实践环节的考核原则上每年安排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主考院校定。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到各报名点或登录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2、实践考核内容按照课程考试大纲要求由主考院校负责实施,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进行考试,具体科目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报考时主考院校会公布或是通知。按照专业考试大纲与考试要求准备考试。3、参加考核需要携带自考准考证、身份证以及主考院校的考试通知单或是其他要求携带的工具和资料。报考条件:考核课程参加实践考核的课程为各专业考试课程表中注明“实践”的课程。考生须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部分合格后参加该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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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实践怎么考

江苏省自考实践考核形式与成绩计算方式江苏自考实践考核形式及成绩计算方式一、实践考核形式一。 科目的考核全部采取笔试形式。2 .评价成绩分为5个等级。 90分至100分优秀,80分至89分良好,70分至79分中等,60分至69分合格,59分以下不合格。3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下期可继续申请参加考核,按复试原则处理。4 .考核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届时可自行查询。二、实践考核成绩计算方式1、采用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级评分; 2、给出具体考核分数,与笔试成绩相同。实践考核是自学考试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考生自主运用专业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旨在提高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首先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官网发布的实践课。2、其次选择自己想学的自考实践课。3、最后在空余时间进行学习即可。

所有科目考完在考实践也行,但是我建议你在没有考完的所有科目的同时就可以报实践,这样可以减少毕业时间。实践一年只能考两次,所以要珍惜每次报考实践的机会。

和大家一起考,大多分为操作,笔试,两类——前期看考试的重点,以及工具是否齐全,大多只要平常学了,都可以过!

  • 索引序列
  • 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类
  • 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
  • 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专业
  • 江苏自考实践考试怎么考法学科目
  • 江苏自学考试实践怎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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