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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政策解读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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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政策解读在哪

这位学友,我看你是第一次接触自学考试吧。我是一个考了十年的自考人,我以最普实的语气与你探讨,把我的经历与你共勉。希望对你有帮助。我回答问题会比较详尽,我会把一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所以你不要嫌我麻烦,我的回答不同于一些人只会贴些东西,这是我的风格,你看了就会知道了。1.2008年的自考报名时间是?答:我看到你的标题是江苏省的,正好我是江苏的,所以能有针对性的回答你。江苏的自考是每年开考二次,分别是在每年的四月与十月,因为这二个季节是人最舒服的时节,所以在这个季节来参加考试人比较容易发挥,而且便于出行。不像什么高考与考研,一个是骄阳如火,一个是冰刀雪剑。如此比较,自考的时间是最人性化了。那么相应的报名时间就是每次考试时间的前六个月来报名,这就是今年内四月份的考试是上一年的十二月份来报名,十月份的考试是当年上半年的5月份报名,所以在2008年,你只能等待到下半年报名参加明年的考试了。但是最近二年来,我们江苏又有了二次增考机会,不过可能要一定的增考费。就是在上半年可以在5月份报名时在7月份来参加考试,在十二月报名时可以在一月份来参加考试,这就是增考,但一般都在地市级的自考点考,比如苏州、南京等。当然增考的前提是你要尽力的复习,或者说你已经考过一次了。2.我今年报名参加了电大的大专学习,可以同时报名参加本科自考学习吗?(听说自考是在所有科目都考完以后才提交文凭拿毕业证书的,也就是说是可以和大专同时学习的,不知道是真是假?)答;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先来谈下面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回答你上面的问题。我看到上面有些人回答这个问题时他们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这个细节只有参加过自考的并且对自考的政策要深入了解后才能理解。这就是自考的本科报考资格问题。自学考试是国家组织的严肃考试,所以它的规格也是比较高的,虽然它实行的是宽进严出的政策,但是对于本科的要求还是蛮高的,这个要求就是假如你要报名本科,可以在没有专科的前提下来报,但在本科毕业时则有一个特别注意的规定,你注意了,这是最为关键的。就是本科毕业时你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书,就是专科毕业在前,本科毕业在后,而且你这个专科必须是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就是说你的专科也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像所谓的党校文凭就不是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还有一些民办的学校也要当心了。所以你上面说“我报名参加了电大的大专学习”,那你要弄清楚你参加的这个电大大专是否是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文凭,这方面你可以问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不要到本科毕业答辩时要你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时提供不出,或者说不承认,那你就要抱头痛哭了。所以你参加本科自考时是可以同时与专科一起学习的,只是毕业时有一个硬杠子。像你没有说学的啥专业,自考中有许多的专业都有专本科的同一专业学习,你可以专本科一起报,但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要先拿到专科毕业证书。3.我想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法律专业,不知道有那些科目,所有科目全部学习完总的费用大概多少,或者每门课程的价格是多少钱,教材多少钱?答:这个问题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你想学法律专业,你只要上江苏自学考试网站,我是指江苏自考办主办的政府网站,不要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个人网站或私人网络,那些网站里面有些资料有的不知是哪几年前的了,更新太慢要误人。你还可以去你所在地方的自考办,像我们江苏每个乡镇都有辅导站,你都可以去了解情况。像本科的科目大概有十几门。至于全部学习的费用,那我告诉你,自学考试是所有考试中学习费用最你的,你本科学完大概不到二千元,只要每次的报名费与书本费,可能还有一些辅导费。至于每门课程的价格是多少,这个倒不太好说,因为现在的物价是年年在上涨,像我1998年第一次参加自考时我记得我当时的报名费是每门课只要十三元。反正到时你到自考办报名时你就会知道了。4.请大家帮忙提供和自考有关一些相关的网站、资料,最好和我上述问题比较接近的谢谢!!答:你是要江苏的自考,所以你要尽量在江苏的自考网站里面找到你要的资料,至于具体的网站,只要百度一下就可以了,我就不例举了。我想每个人都要学会独立的到网上去寻找资料的本领,老是去看别人的也不一定是自己需要的,你说是不是。问题补充:现场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25-31日。这么说今年下半年的报名已经赶不上了?还有就是教材的问题,哪里能买到比较齐全的全套教材呢?全套本科法律专业教材费用是多少钱啊?听说今年换了新教材了,是更难还是更简单了,谁知道?答;上面我已经说过了,今年下半年的报名你肯定是不行了,只能报考明年的或者说在一月份来增考了。第二个关于教材的问题我可要仔细说了,这也是一个广大自考生最不注意的一个问题。我作为过来人就有这方面的教训。你说哪里能买到比较齐全的全套教材呢?你这个问题有二层意思,一个是哪里能买到,第二个是全套。哪里能买到,在每个城市的自考办都能买到,一般是县城,你每次报名时就知道了。第二个是关于全套的问题,我不知你是指啥,你想把这个专业的书一次性都买来吗,你在一年内看得完吗。像自考,它对于一些时效性强的课程,它的指定教材与知识点变得会比较频繁,就是说你买了今年的书,说不定到明年这个书可能要换,或者说里面的内容要换。特别是像你的法律专业,几乎每年都有新的法规出台,所以你一次性买全套既无必要也根本不值得,就是浪费。你要根据你的能力你的把握来买书,就是说你今年内要考几门你就买几门,你比如说你半年考二门,那么你一年就是考二次买四门,我不知道你的能力与毅力如何,如果说你行,你还可以再多报几门,但是一般正常来讲,自考每次报二到三门是比较适宜的,所以一年能学完四五门课是最理想的,不能急于求成,欲速则不达,像江苏有个自考生一年考了十八门课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听说还是在一边卖菜一边看书,这种精神不是尔等能够轻易学得的。

江苏自考一年有4次,分别在1月、4月和7月、10月。1月和7月属于增考,一般而言新生是不能报考的!4月和10月的江苏自考是没有限制,没有报名门槛的。

一、具体政策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二、免考所需资料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三、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四、有关证书可以免考的课程(一)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二)”。(二)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的考生,成绩达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语(一)”。(三)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四)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的《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通俗讲就是只要有身份证,不管你现在是什么学历,都可以报考,你现在在上专科大一,到报名时间有身份证就可以直接报名,本科课程考完论文答辩完,申请本科毕业时才需要专科学历证明,到时你就临近毕业。很多专科生都是大一考自考本科,毕业时申请本科毕业。你是可以报考的,想参加自考注意留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信息,到时报名。江苏省自考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和手续一、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二、报名手续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12月1-7日;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5月25-31日。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2.考生办理报名手续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部队考生需持有军官证、士兵证。3.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填涂报名卡。4.考生首次报名时必须由当地考办组织统一摄像。5.考生报名时须按课程交纳报考费。6.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省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办统一打印,手写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江苏自考新政策解读在哪

想报考2022年10月江苏自考本科,你需要知道报考江苏自考本科的具体流程,下面小编仔细讲一下2022年10月江苏考生如何报考自考本科。2022年10月江苏自考本科报名流程江苏自考网上报名: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下同),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工作。江苏自考手机报名:手机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信息查询等工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报考条件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4、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自考如何报考 (一)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江苏招考APP(文末可扫码下载)“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二)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件照电子照片要求,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整理了2022年4月江苏自考大专及自考本科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想要报名参加2022年4月江苏自考考试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2022年4月江苏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条件是什么?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就是说,江苏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没有任何门槛,江苏自考本科只需要在申请毕业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就能拿到本科毕业证。因为自考完全靠自学,难度较大,所以江苏自考本科含金量很高,仅次于全日制统招的。注意:首次报考江苏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需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江苏招考APP(文末可扫码下载) “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江苏自考免考政策解读在哪

1. 自考免考课程 你好 按照 江苏自考免考规定: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能免考 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和二级证书,能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具体看学校申请学位的规定 2. 江苏自考免考问题 首先免考的话现在网上提交再带材料去自考办办理,也就是说你要提供学校的学籍卡,估计你肄业的话开不到这个证明了吧。 要是能开到的话,可以现在办理。 公共课的话免考是取代相近的课程,还要看这个课程原先是什么课程变成的,比如说原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现在改成了中国近现代史刚要,那么原先考过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相近的课程就可以换考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刚要。 具体的话,你可以咨询自考办,或者当场去自考办填报。 3.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4. 江苏自考: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江苏自考免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3)持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其证书上考试学校与毕业学校应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2年以内。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5. 江苏自考(专科生自考本科段) 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办理的手续麻烦吗因为我在河北读的大专,盖章 英语四证书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公共课有的科目可以免考。 参加完学位英语的考试才可以申专请学士学位属。 1 ,必须考完所有的本科段科目,才可以报名参加学位英语的考试。 2,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达到平均65分以上、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外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毕业答辩成绩良好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的考生,均可报考。 3,学位英语的报名时间在一月份,考试时间在四月份。 6. 考生报考江苏自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以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江苏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内试本科段专业,可免容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7. 江苏省自考第二学历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1、您在“公共事业管理”自考本科专业中考过的公共课,包括英语,都是可以免考的版,不需要权重考的。 2、也就是说,您可自己对比一下“公共事业管理”与“工程管理”中有哪些自考课程是相同的,只要是相同的课程,这次就都可免考(不用重考)的。 8. 求江苏自考免考那些科目 基本上没有免考的,因为你的专科专业的课程代码和本科的课程代码是不一样的,但是既然你的专业的商务英语,如果你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者英语三级的话,可以免考本科段的英语二,还有就是你大专有没有考过计算机NIT证书,如果有的话,可以免考本科段的管理计算机应用这门课程。 9. 江苏自考公共课免考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国近现代史是由马哲还是毛概变换来的,都是公共课是可以换考的。首先免考的话现在网上提交再带材料去自考办办理,也就是说你要提供学校的学籍卡,估计你肄业的话开不到这个证明了吧。 要是能开到的话,可以现在办理。 公共课的话免考是取代相近的课程,还要看这个课程原先是什么课程变成的,比如说原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现在改成了中国近现代史刚要,那么原先考过的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原理相近的课程就可以换考现在的中国近现代史刚要。 具体的话,你可以咨询自考办,或者当场去自考办填报。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即专升本)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 *** 思想概论”)。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某些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物理(工)”、“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五、参加本省组织的考试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组织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本、专科(段)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4.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5.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6.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 7.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02319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和“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两部分)课程。 8.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实践技能考核。 六、持证书免考的有关说明 1.外语免考的学位授予说明 外语课程免考,其他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各主考高校将不直接授予学士学位(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免考外语的考生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由本校学位委员会决定)。 2.军人有关证书免考说明 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所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证书申请免考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以证明其确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免考。 3.持各类证书申请免考课程者,其证书必须是经省级考试承办机构注册登记的单位。凡参加未经省级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军队系统组织的考试获得证书的,一律不予认可。 七、免考申请程序及审核要求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市、县(市、区)考办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审批表》,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的认证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的审核相同)。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3.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申请免考者,成绩单上考试学校必须与毕业学校一致,且考试时间应在在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 4.课程免考审核工作由县(市、区)考办进行初审,合格者送市考办复审。初、复审的办法与要求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基本相同。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主考学校进行终审。 八、纪律要求 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经查证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10. 江苏大专毕业后自考本科哪些科目可以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专自学属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的名称相同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此规定仅适用于2008年4月以前已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老考生,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不得免考任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政治课免考政策于2008年下半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免考规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新闻、护理、公共关系、建筑工程等本科专业考生不得重复报考或申请免考已通过的课程,须按要求到相应专科专业中按指定课程进行换考。其它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不能免考各门专业课(另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英语、高数、物理等)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及以上证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持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达到425分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

南京成人自考怎么申请免考?南京成人自考申请免考有哪些流程,下面教务老师将为你解答:南京成人自考怎么申请免考?1.网上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2年上半年社会自考免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免考申请。2.现场确认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按当地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主要有:(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号码)及用于申请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2)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3)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结业或肄业)证书原件、毕业(结业或肄业)成绩单(学籍卡)原件。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3.结果公布考生可在4月中下旬登陆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选择“2022年上半年社会自考免考”项目,查询免考审核结果。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苏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知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办理时间网上申请:9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免考申请功能关闭。现场确认:9月2日—5日(受疫情影响的部分地区以当地公告为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二、办理流程1.网上提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免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免考申请。2.现场确认免考申请网上提交成功后,考生须按当地自考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或验核有关材料,主要有:(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或准考证号码)及用于申请免考的各类证书及成绩单原件。(2)参加军队系统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并获得相应证书的考生,须验核本人的相关证件,如军官证、士兵证、转业证、退伍证等。(3)使用原学历已修课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结业或肄业)证书原件、毕业(结业或肄业)成绩单(学籍卡)原件。无法提供学籍卡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3.结果公布考生可在10月中下旬登陆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选择“2022年下半年社会自考免考”项目,查询免考审核结果。三、注意事项1.由于免考审核时间跨度较长,为避免影响办理毕业,考生须在毕业前至少半年申请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2.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4.使用本人已毕业课程成绩用于申请免考的,可点击“江苏自考毕业生”,如出现可勾选课程用于免考申请的(如图2),须勾选后再点击保存,返回图3界面,点击免考申请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1.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和当地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2.考生在办理现场业务时,须确保到现场前14天内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本人“苏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符合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办理业务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健康证明材料。原文标题:江苏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须知文章来源:

江苏自考转考政策解读在哪里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转出手续如何办理?(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号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在设区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2)考籍转出办理要求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⑦考生有报考课程的,在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⑨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4)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江苏自考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04月自考07008采购与仓储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73.05KB 2015年10月自考07008采购与仓储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32.87KB 2020年10月自考00429教育学(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79.79KB 2016年10月自考06093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30.0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转考指各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江苏自考转考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入本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考生根据转入省的规定时间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一般2月、8月发布公告。 2.现场确认时间:一般2月、8月发布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自考政策解读题

本大纲对应教材版本为:《税收学教程》(第三版),钱淑萍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高纲182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27309 税收学南京财经大学编(201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一)课程性质和特点税收学课程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经济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是一门系统反映税收理论、政策、制度和管理的课程,其任务是使应考者通过本课程学习,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税收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从理论上认识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实现税收分配过程的规律原则,树立正确科学的税收观,较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政策和制度,增强对现实税收问题的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并能够运用税收理论和方法去解决现实税收问题,从而为系统学习其他税收学科课程和相关经济学科课程,奠定专业基础。(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本课程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税收理论,在对税收特征、税收职能、税收发展、税收原则、税收要素、税收负担和税收效应的简要介绍基础上,重点阐述了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以及税负归宿和税制结构的理论,分析了税收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第二部分为税收制度,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的各税种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内容;第三部分为税收管理,主要介绍税收管理和税务行政的主要政策内容。通过对本书的学习,要求应考者对税收学有一个全面和正确的了解。具体应达到以下要求:1、了解税收学研究领域的发展过程、现状和发展趋势,认识税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2、理解并掌握税收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3、较熟练掌握现行税收制度内容、以及具体计算方法和应用。(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税收学是经济学和管理学科的交叉学科,它是以经济学、财政学为基础,结合管理学、会计学等学科内容方法的综合性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学科。因此本课程的前修课程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财政学、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等,这些课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掌握税收学原理、知识和方法。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章税收概论(一)课程内容本章简要而全面地介绍了税收的概念、特征、税收的产生和发展、税收的职能。(二)学习要求了解税收的产生和发展,熟悉税收的四个职能,掌握税收概念、特征,对税收一个基本的认识。(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税收的产生和发展。2、掌握:税收概念、特征。3、熟练掌握:税收的职能。第二章税收原则(一)课程内容本章介绍了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发展,并重点分析了税收效率、公平、稳定原则的内容。(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深刻认识税收三大原则,理解并掌握税收效率原则、公平原则、稳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西方税收原则理论中亚当。斯密、西斯蒙第、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2、掌握:税收效率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稳定原则的内容。3、熟练掌握:影响税收成本的主要因素,税收纵向公平、横向公平的概念,税收经济效率与税收行政效率的概念。第三章税收负担(一)课程内容本章介绍了税收负担衡量指标、税负转嫁的方式,分析了影响税收负担和税负转嫁的因素。(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税收负担的宏观和微观衡量指标,税负转嫁的方式,深刻认识影响税负和税负转嫁的因素,从而能够对我国的税负政策作出正确的选择。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宏观税收负担指标、微观税收负担指标。2、掌握:税负转嫁的方式、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3、熟练掌握: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税负归宿的概念、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第四章税收效应(一)课程内容本章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角度分析介绍了税收与储蓄、税收与投资、税收与消费的关系。(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收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掌握税收对储蓄、税收对投资及消费的影响。(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税收效应与税收中性的概念。2、掌握:税收对个人储蓄的影响、税收对政府投资和私人投资的影响,税收。3、熟练掌握:税收影响投资的因素分析,税收对消费的影响第五章税制要素与税制结构(一)课程内容本章介绍了税制的构成要素,阐述了税收的分类、税制结构及设计,并对我国税制的建立与发展作了简要介绍。(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我国税制的建立与发展,掌握税收的基本构成要素和税收分类,明确税制结构设计的内容和税收结构目标模式的选择。(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我国税制的建立和发展。2、掌握:税收要素和税收分类。3、熟练掌握:税制结构的的概念和设计。第六章增值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增值税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增值税类型及优点、增值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详细阐述了增值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和销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的抵扣和调整,应纳税额的计算、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增值税的类型及优点,理解增值税的基本政策,掌握增值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增值税的建立和发展,出口退免税的规定。2、掌握: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征收范围和税率的有关规定、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的制度。3、熟练掌握: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的类型和优点、销售税额及进项税额计算。第七章消费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消费税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消费税的征收目的、特点、消费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阐述了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有关规定、不同情况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消费税的基本知识,理解消费税的基本政策,掌握消费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消费税征收目的,消费税的形成和发展。2、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有关规定、征收管理的制度内容。3、熟练掌握: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八章 关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关税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关税的征收目的、分类、关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基础上,阐述了关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完税价格、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优惠政策,以及征收管理的制度等,并介绍了非贸易性关税和特别关税的有关规定。(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关税的基本知识,理解关税的基本政策,掌握关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关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关税的征收目的,关税的经济影响、关税的建立和发展。2、掌握:关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结构、优惠政策、征收管理制度内容,非贸易性关税的有关规定。3、熟练掌握:关税的概念和分类、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九章企业所得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所得税的特点、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的基础上,阐述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基、税率,着重介绍了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规定,税前扣除规定,研究了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应税所得的计算,介绍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特别纳税调整、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的基本知识,理解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政策,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基、税率。2、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应税收入的规定,税前扣除规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优惠政策、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制度等。3、熟练掌握:所得税的特点、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十章个人所得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个人所得税的演变基础上,阐述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税率,着重介绍了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规定,费用扣除规定、各类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优惠政策和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知识,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政策,掌握个人所得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个人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2、掌握:个人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的规定,费用扣除规定、征收管理的制度等。3、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各类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第十一章资源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资源税类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资源税类别的基础上,阐述了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资源税的基本政策,掌握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资源税的开征意义。2、掌握: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额计算及征收管理的制度。3、熟练掌握:资源税的类别、对资源课税的意义、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减免税规定。第十二章财产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财产税类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财产税类的特点、分类、财产税制度的演变基础上,阐述了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财产税类的基本知识,理解财产税类的基本政策,掌握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房产税、契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财产税、房产税、契税和车船税的发展历程。2、掌握: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计税依据和税率,以及征收管理的制度。3、熟练掌握:财产税的概念、分类、特点、及作用,财产税的局限性,房产税、契税、车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减免税规定。第十三章行为目的税(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行为目的税类的基本政策和制度,在介绍了行为目的税类的性质、特点、的基础上,阐述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征收对象、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政策优惠和征收管理的制度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行为目的税类的基本知识,理解行为目的税类的基本政策,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的有关制度规定,能够熟练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行为目的税发展历程。2、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征收对象、税率和征收管理的制度。3、熟练掌握:行为目的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计算、政策优惠规定。第十四章税收征收管理(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税收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阐述了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方式,介绍了税收征收制度、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的权利和内容,税务代理的特性、税务代理的资格、代理范围、代理关系、税务代理的管理内容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的有关制度,掌握税收立法管理、税法实施管理和税收管理体制内容,熟悉税务代理的有关规定和内容、法律责任等。(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税务登记制度、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原则、税款征收方式,税收征收制度、税务检查的内容。2、掌握: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代理的有关规定和内容,法律责任。3、熟练掌握:税款征收的方式和程序、税务代理的基本特征和作用。第十五章税务行政(一)课程内容本章主要阐述税务行政司法制度。介绍了税务行政处罚制度、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税务行政诉讼制度、税务行政赔偿制度的内容等。(二)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与受案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形式,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掌握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方式、违反各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管辖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税务行政赔偿范围,税务行政赔偿程序和方式。(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1、领会:税务行政处罚程序,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与受案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形式,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2、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管辖规定,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税务行政赔偿范围。3、熟练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的有关说明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领会”、“掌握”、“熟练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的要求,它们的含义是:1、领会:要求应考者能够记忆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归纳和理解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与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作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2、掌握:要求应考者掌握有关的知识点,正确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的原理、方法步骤等。3、熟练掌握:要求应考者必须熟记并掌握的课程中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知识点。(二)自学教材本课程使用教材为:《税收学教程》(第三版),钱淑萍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三)自学方法的指导本课程作为一门的专业课程,综合性强、内容多、难度大,自学者在自学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悉课程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4、学完教材的每一章节内容后,应认真完成教材中的习题和思考题,这一过程可有效地帮助自学者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的知识,增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3、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4、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5、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作出判断和解决问题。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五)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领会”20%,“掌握”40%,“熟练掌握”为40%。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各份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4、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判断改错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及计算题等类型(见附录样题)。5、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附录 题型举例一、单项选择题如:( )是分析税率调节效果用的工具。A.比例税率B.定额税率C. 累退税率D. 名义税率二、判断改错题如:当在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的情况下,税负更多地趋向由消费者负担。三、名词解释题如:纳税人四、简答题如:简述税收的特征。五、计算题如:某鞭炮厂将一批自产的鞭炮作为职工福利,该批鞭炮的成本为4000元,无市场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但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批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多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一般都是到校后,复习,然后考试的,我做过一些自考招生,虽然文凭还可以,但总的来说,通过率不是很高,自己要努力点的,不然拿不到文凭!!!~

江苏省自考考试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1、江苏省自考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查询不到本人准考证信息的考生请按系统提示尽快与当地考办联系处理,以免影响考试。2、江苏自考考生须认真阅读《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及时关注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遵照执行。请考生提前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江苏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每场考试均须填写一张,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健康报告表》供查验,在进入考场时将《健康报告表》交监考员。3、江苏自考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当日“苏康码”等。“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另有规定的除外)。“苏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江苏自考考生须在考前30分钟持本人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点,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5、江苏自考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开始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并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信息填写错误、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内容的,当场考试成绩无效。6、江苏自考考生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已携带,在开考前须立即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否则开考后按违规处理,有关情况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7、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接受广大考生监督和举报。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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