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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继续教育初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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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会计继续教育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听课3-6个月可以报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前,任何单位不得组织面授培训。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学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学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向财政部门备案。学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备案;学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备案。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市可以根据各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例,会计继续教育补以前的:

1、打开浏览器输入: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点击官网进入。

2、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端的继续教育。

3、然后登陆账号。

4、点击查看下面的继续教育补学流程。

5、从流程上可以看到首先切换到往年的课程。

6、然后进去选课,

7、当年继续教育是免费的,但是补继续教育的话是需要缴费的,按照流程提示缴费即可,由于没有权限,演示到此就完成了。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会计继续教育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何文件依据?

答: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财会字[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6]23号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为学分制,每学时相当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分。

四、 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

答:主要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系统行业自行培训、视同培训四种形式。

五、 我省2013年度继续教育有什么变化?

答:最大的变化是省政府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免费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9月1日前开展的继续教育按照原规定执行。

六、 我省2013年免费后主要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时间完成?

答: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 如何进行网络培训?

答:网络培训机构由市级财政部门确定,会计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按照指示进入本市所选的网站学习。

八、 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继续教育?

答:不可以。

九、 每年累计学分可以超过24分吗?

答:可以,并且予以鼓励。本人每年的学分将如实记录到山东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的“个人诚信积累空间”中去,长期保留。

十、 网络培训可以多次登录吗?

答:可以,系统会有记忆功能,自动计算学分。

十一、 网络培训还设置必学课程吗?

答:不设置必学课程,只设置推荐课程,会计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由选择。

十二、 网络培训还考试吗?

答:需要考试,在学习期间网站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课程单独计分,测试满60分以上才可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十三、 视同学分如何添加?

答:按照管理规定,视同学分需持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审核添加。

十四、 有会计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还需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需要按规定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

十五、 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可以补学吗?

答:可以,通过网络学习的可选择网站提示的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会计人员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十六、 单位应如何对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受训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会计继续教育山东

你好,2022注会专业阶段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8月26日:08:30-11:30会计(第一场)、13:00-15:00税法(第一场)、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8月27日:08:30-11:00审计、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8月28日:08:30-11:30会计(第二场)、13:00-15:00税法(第二场)、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2022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时间安排:8月27日: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等四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山东省(以下简称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二、继续教育学分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二)继续教育形式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三)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四、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各市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加强对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人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三)要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继续教育质量。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取得执业资格后接受继续教育注册会计师应当真实、完整地保管与继续教育有关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并应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提交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

从山东会计信息网进入。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会计继续教育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何文件依据?

答: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财会字[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6]23号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为学分制,每学时相当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分。

四、 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

答:主要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系统行业自行培训、视同培训四种形式。

五、 我省2013年度继续教育有什么变化?

答:最大的变化是省政府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免费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9月1日前开展的继续教育按照原规定执行。

六、 我省2013年免费后主要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时间完成?

答: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 如何进行网络培训?

答:网络培训机构由市级财政部门确定,会计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按照指示进入本市所选的网站学习。

八、 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继续教育?

答:不可以。

九、 每年累计学分可以超过24分吗?

答:可以,并且予以鼓励。本人每年的学分将如实记录到山东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的“个人诚信积累空间”中去,长期保留。

十、 网络培训可以多次登录吗?

答:可以,系统会有记忆功能,自动计算学分。

十一、 网络培训还设置必学课程吗?

答:不设置必学课程,只设置推荐课程,会计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由选择。

十二、 网络培训还考试吗?

答:需要考试,在学习期间网站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课程单独计分,测试满60分以上才可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十三、 视同学分如何添加?

答:按照管理规定,视同学分需持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审核添加。

十四、 有会计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还需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需要按规定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

十五、 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可以补学吗?

答:可以,通过网络学习的可选择网站提示的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会计人员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十六、 单位应如何对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受训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山东

1.为什么要继续教育,哪些人要处理?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根据以上规定,会计人员每年都需要进行继续教育,以学分制的形式,综合考察会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以此加强会计人员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从而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会计继续教育的对象针对两种会计人员,分别为:持有会计证的与从事会计工作的。只要你满足其中一项条件,你都要办理继续教育。其中,会计证包括初级、中级、高级等会计行业职称资格。2.办理时间以及如何办理办理时间凡是满足以上任意一种形式的会计人员,都需要完成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事项。针对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需在取得证书的第二年开始,完成本人的继续教育事项。比如:2019年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则2020年就要完成继续教育事项。针对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特别是没有会计证书的会计人员,需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开始,完成本人的继续教育事项。至于具体的办理时间,一般都要按照各地的当地财政通知为准。根据往年继续教育开始办理的时间经验可知,大部分地区都是从2月份陆续开始,集中在9、10月份,截止到12月底。(例:广东省,要求会计人员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所以是每年都要参加的。如何办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均以学分制的形式执行完成,一般分为两种形式:接受培训或自学教育。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其中,以自学的形式进行的网上教育较为普遍。会计人员在进行网上教育时,一般分为以下三个步骤: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1.进入当地所在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官方网站,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2.根据注册账号登录官网,进行课程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要求。3.通过课程学习,进行继续教育考试。(个别地区无需进行考试)以广东省为例,具体操作如下所示:第一步:进入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再滑到最下方找到广东省继续教育系统(http://hrss.gd.gov.cn/)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第二步:进入系统后,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什么身份登录进入。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第三步:根据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处理。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第四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培训班或自学教育进行继续教育学分处理。继续教育要怎么处理?没办理会怎么样?可以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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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抵免形式共分为三种,分别为现场审核、网上申报、自动抵免。1、现场审核:考生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职称证书的同时就可以进行抵免手续办理。2、网上申报:考生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官网或者会计管理部门官网进行申报。3、自动抵免:一些地区是可以自动抵免的。实行自动抵免的地区财政部门收到数据信息后会统一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工作。考生可以直接到当地官网查询。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例,会计继续教育补以前的:

1、打开浏览器输入: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点击官网进入。

2、进入网站后,点击右上端的继续教育。

3、然后登陆账号。

4、点击查看下面的继续教育补学流程。

5、从流程上可以看到首先切换到往年的课程。

6、然后进去选课,

7、当年继续教育是免费的,但是补继续教育的话是需要缴费的,按照流程提示缴费即可,由于没有权限,演示到此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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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取得执业资格后接受继续教育注册会计师应当真实、完整地保管与继续教育有关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并应按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提交相关记录和证明材料

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抵免形式共分为三种,分别为现场审核、网上申报、自动抵免。1、现场审核:考生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职称证书的同时就可以进行抵免手续办理。2、网上申报:考生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官网或者会计管理部门官网进行申报。3、自动抵免:一些地区是可以自动抵免的。实行自动抵免的地区财政部门收到数据信息后会统一办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折算工作。考生可以直接到当地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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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2〕25号)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继续教育具体又有哪些变化?没有会计证书的要不要参加继续教育?再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及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两类人员具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按照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知识掌握难易程度学习课程划分为初、中高级两级,其中初级课程适合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中高级课程适合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具体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或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专业课和公需课。也就是说,无论你有没有会计类证书,只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各类会计人员”,都必须从要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山东继续教育初级会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以下两种人员需要参加初级会计考试继续教育: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初级会计证报名条件:(一)学历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二)道德(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三)行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山东省会计继续教育,按属地原则,先到本省财政会计网,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后,才能办理会计继续教育。比如山东省的就在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继续教育从次年起算:一、有初级、中级、高级证书的,从发证日期的第二年开始起算,如发证日期是2018年5月6日,则从2019年度起算;二、已经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第二年起算。

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常见问题解答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培训、再教育,这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和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会计继续教育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何文件依据?

答: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财政部财会字[2013]18号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6]23号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 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央驻鲁单位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三、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需要多少时间?

答: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改为学分制,每学时相当1学分,每年累计不少于24学分。

四、 继续教育有几种方式?

答:主要分为网络培训、面授培训、经财政部门同意的系统行业自行培训、视同培训四种形式。

五、 我省2013年度继续教育有什么变化?

答:最大的变化是省政府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免费为全省会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9月1日前开展的继续教育按照原规定执行。

六、 我省2013年免费后主要采取什么方式?什么时间完成?

答: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七、 如何进行网络培训?

答:网络培训机构由市级财政部门确定,会计人员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按照指示进入本市所选的网站学习。

八、 未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是否可以参加继续教育?

答:不可以。

九、 每年累计学分可以超过24分吗?

答:可以,并且予以鼓励。本人每年的学分将如实记录到山东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中的“个人诚信积累空间”中去,长期保留。

十、 网络培训可以多次登录吗?

答:可以,系统会有记忆功能,自动计算学分。

十一、 网络培训还设置必学课程吗?

答:不设置必学课程,只设置推荐课程,会计人员根据本人情况自由选择。

十二、 网络培训还考试吗?

答:需要考试,在学习期间网站随机弹出试题,每个课程单独计分,测试满60分以上才可获得本课程的.相应学分。

十三、 视同学分如何添加?

答:按照管理规定,视同学分需持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审核添加。

十四、 有会计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还需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需要按规定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

十五、 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还可以补学吗?

答:可以,通过网络学习的可选择网站提示的2012年继续教育课程。会计人员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十六、 单位应如何对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和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保证受训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2019年的,到12月31日截止。有职称的和在职的都要信息采集然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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