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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自学考试报名电话号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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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自学考试报名电话号码是

自学考试官网电话:。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分为社会型考生和应用型考生。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招考办 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联系人 教育部考试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 167号 100080 考务处 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号 110032 办公室 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 37号 110002 刘继平 大连市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107号 116021 宋伟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建国路 79号 114005 李红岩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 113008 程庆礼 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北二路 40号 117000 白丽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 24号 118000 曲爱莉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 123号 121000 王学久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 26号 115000 肖慧滨 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 36号 123000 沙云 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民主路 79号 111000 刘成海 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 22号 112000 程宝国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 106号 122000 武铁兵 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花园大街 7号 124000 单柏烈 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3号 125000 张书环 黑龙江市招考办 哈尔滨市黄河路 69号 150090 方坤 吉林省招考办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 1号 130031 孙丽 天津市招生考试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路 47号 300060 王建国 唐山市招考办 唐山市西山道 063000 -1 付文艳 秦皇岛市招考办 秦皇岛市文化北路 19号 066000 柳全海 呼伦贝尔盟自考办 内蒙古呼伦贝尔盟 021008 赵秀兰 考试时间关注当地的招生考试网,上面会有通知。 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每年三月和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考试。三月开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九月开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笔试(含听力)是周六上午;口试是周六下午、周日全天。 报名地点:由各市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 报考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承办机构根据考试需 要和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并报物价部门核准。

2022辽宁各地高考招考办电话汇总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省招考办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省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中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及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省高考相关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组织实施工作;为各类招生考试网上阅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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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什么人能参加自学考试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2. 辽宁报名[官方网址]www.lnzsks.com3.报名时间.每年有两次考试机会.[考试报名]12月15日至下年1月25日报来年4月考试6月15日至7月25日报10月考试4.辽宁的各地自考办.选择一个最近的地方报考吧.招考办地址邮编办公电话联系人教育部考试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67号 100080 考务处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110032 办公室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110002 刘继平大连市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7号 116021 宋伟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建国路79号 114005 李红岩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 113008 程庆礼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北二路40号 117000 白丽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24号 118000 曲爱莉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123号 121000 王学久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26号 115000 肖慧滨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沙云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民主路79号 111000 刘成海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22号 112000 程宝国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06号 122000 武铁兵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花园大街7号 124000 单柏烈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125000 张书环

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 20日至2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2023年上半年辽宁自考怎么报名注册?2023年上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zk.lnzsks.com/lnzk.wb)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考试及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而无法如期申报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的考生,并且仅限于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辽宁省自考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没有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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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9月1日9时开始,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8月23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一、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二、报名时间1.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9月7日至9月8日;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6日至9月12日。2.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理论课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4日。3. 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2日。三、注意事项1.新考生网上身份认证通过后即获取报名资格,便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缴费。如果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认证可联系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附件)。2.老考生如果报考时提示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先与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电话联系,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招考办电子邮箱(见附件)申请更正。附件:辽宁省自考2022年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110032 办公室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110002 刘继平大连市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7号 116021 宋伟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建国路79号 114005 李红岩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 113008 程庆礼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北二路40号 117000 白丽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24号 118000 曲爱莉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123号 121000 王学久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26号 115000 肖慧滨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沙云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民主路79号 111000 刘成海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22号 112000 程宝国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06号 122000 武铁兵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125000 张书环在辽宁报考可以,不过要有办理些手续。 在其他省取得自学考试成绩,现要转入我省的这种情况,我们称为外省转入。外省转入的考生分两种情况:一是在我省已有考号、考籍,并取得了若干科目的合格成绩。这部分考生往往利用在外省加考机会,取得合格成绩后,转回我省。这部分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过程是,先在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省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省市(除天津外)自考办要给考生一份转出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信等)。考生凭考籍转移通知单(介绍信、证明信等)在规定时间到我省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是每年的5月中旬和11月中旬,具体时间请注意:辽宁招生考试网站( )→自学考试→考籍管理中的消息,辽宁招生考试杂志(自考版)也将提前半年在报考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办理转入手续地点是省招考办自考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辽宁教育电视台对面,黄河大街立交桥下)。办理转入手续应准备的材料:外省转出的通知单、介绍信、证明信等,辽宁省的准考证。二是考生一直在外省求学,在我省没有考籍,也没有考试合格成绩。这部分考生因各种原因要转回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有两种情况可选择,一种是先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自考处办转入手续,由省招考办自考处先给考生在我省的考号,考生到转入市招考办报名、照像、留取指纹、参加考试。另一种是先到转入市招考办以新生身份报名、照像、留取指纹、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后,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自考处办理转入手续。这部分考生办理转入手续的时间地点和应带的材料与前一种考生办理转入手续的要求相同。转考收费按省物价局的规定80元/人次(见辽财综[2003]478号文件)。

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 125000 辽宁省自考[报名时间] 1月报名时间:上一年12月1日—12月15日。4月报名时间:上一年12月15—本年1月25日。10月报名时间:6月15日—7月15日

葫芦岛自学考试报名电话号

招考办 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联系人 教育部考试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 167号 100080 考务处 辽宁省教育厅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号 110032 办公室 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 33号 110031 考务考籍 计划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 37号 110002 刘继平 大连市考试中心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 107号 116021 宋伟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建国路 79号 114005 李红岩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新抚区西十路 113008 程庆礼 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北二路 40号 117000 白丽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 24号 118000 曲爱莉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古塔区锦华街 123号 121000 王学久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站前区辽河大街 26号 115000 肖慧滨 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 36号 123000 沙云 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民主路 79号 111000 刘成海 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 22号 112000 程宝国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 106号 122000 武铁兵 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花园大街 7号 124000 单柏烈 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3号 125000 张书环 黑龙江市招考办 哈尔滨市黄河路 69号 150090 方坤 吉林省招考办 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 1号 130031 孙丽 天津市招生考试中心 天津市河西区体院路 47号 300060 王建国 唐山市招考办 唐山市西山道 063000 -1 付文艳 秦皇岛市招考办 秦皇岛市文化北路 19号 066000 柳全海 呼伦贝尔盟自考办 内蒙古呼伦贝尔盟 021008 赵秀兰 考试时间关注当地的招生考试网,上面会有通知。 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可报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具体时间以当年当次通知为准。每年三月和九月的第二个周末考试。三月开考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九月开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笔试(含听力)是周六上午;口试是周六下午、周日全天。 报名地点:由各市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 报考者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承办机构根据考试需 要和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并报物价部门核准。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黑龙江省关于2023年4月自学考试注册报考相关工作的通知》,了解到了2023年4月黑龙江自考新生注册与报考条件,以下是具体内容。2023年4月黑龙江自考新生报名注册时间(一)新生注册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市(地)、主考院校审核时间2月21日8:00至3月7日17:00。(二)在籍考生报考时间2023年2月15日-3月9日(凡新生报名注册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2023年4月黑龙江自考新生注册报名条件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实行新生网上注册。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网上注册,然后选择课程进行报考、网上缴费。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注册工作由各市(地)招考院负责受理,本科二学历考生(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注册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获取准考证号后即可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持有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且已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或报到入学)。新生注册流程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网上注册系统(网址:kszzfw/xks/login),在系统登陆界面点击“考生身份验证、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提交注册申请,经与公安部户籍信息比对无误即为注册成功。跨考区报名的考生(已在省内某地市注册过自考考籍,需要在本省异地报考)按新生报名流程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取得合格成绩后可办理合档。1.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自考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市、区(县)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hljzkcmrc/index.aspx)选择课程报考。新生报名注册市(地)、县(市、区)联系电话: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地市(区、县)联系电话。2.本科二学历考生注册(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教育只招收在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登记备案的集体助学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须与主考学校联系确认报名注册时应填报的市区代码。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联系方式: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联系电话。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二学历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二学历主考学校、主考学校通知选择的对应市区代码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主考学校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中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hljzkcmrc/index.aspx)选择课程报考。3.注册系统中选择的市、区(县)为办理自学考试各项业务地点,自学考试考区设置为市级政府所在地,考点由市(地)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4.照片上传要求(1)近半年内的本人标准证件照,蓝色背景、免冠;人脸位于照片正中,头部位于照片中上部、左右边缘有一定距离;(2)双眼平视前方,头发不遮脸、露额露耳,不能浓妆,照片无修饰,严禁扫描、翻拍、PS处理;(3)照片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40KB以内。上传的证件照片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学信网电子注册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上传审核通过后不允许变更。推荐阅读:2023年4月全国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辽宁各地高考招考办电话汇总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省招考办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省各类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组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和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承担普通高校、成人高中等学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考籍管理及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省高考相关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组织实施工作;为各类招生考试网上阅卷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葫芦岛市自考办电话号码

辽宁省招考办 86981143

高考咨询:96789 1号键 中考咨询:96789 2号键 成招咨询:96789 3号键 自考咨询:96789 4号键 22700621 研究生咨询:96789 5号键 教育考试咨询:96789 6号键 监督投诉:96789 7号键实在不行,打114查询就能知道了。

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110031 (024)8698101086981143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110002 大连市招生办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 116021 (0411)8464319684649413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114005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顺城区将军街辉南路41号 113006 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路46号 117000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118000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新华南里 115000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解放路 121000 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新兴街72号 111000 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22号 112000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06号 122000 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8号 124010 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号 125000

一 辽宁省招办在哪 辽宁省招考办复 沈阳市制皇姑区崇山中路 33号 考务考籍 计划 地址就是在皇姑乐购南侧。紧挨着省实验中学辽宁教育电视台跟它是一个院子。 232、294、138、231崇山路(乐购)下车,往南走300米左右。 二 辽宁省高考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辽宁省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110031 86981143 沈阳市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110002 大连市招生办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 116021 84649413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114005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顺城区将军 街辉南路41号 113006 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路46号 117000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118000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新华南里 115000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解放路 121000 阜新市招考办 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 123000 辽阳市招考办 辽阳市新兴街72号 111000 铁岭市招考办 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22号 112000 朝阳市招考办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06号 122000 盘锦市招考办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8号 124010 葫芦岛市招考办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号 125000 三 辽宁省招生办电话是多少有几个 高考咨询:96789 1号键 中考咨询:96789 2号键 成招咨询:96789 3号键 自考咨询:96789 4号键 22700621 研究生咨内询:96789 5号键 教育容考试咨询:96789 6号键 监督投诉:96789 7号键 实在不行,打114查询就能知道了。 四 求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官方网址 //lnzsks/ 五 辽宁省教育厅招考办电话是多少 辽宁省招考办业务咨询电话 六 辽宁省招考办地址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33号 七 辽宁省教育厅电话 辽宁省教育厅投诉电话:86913750。 辽宁省教育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辽宁省教育厅,是辽宁省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辽宁省的办学机构。基础教育以 *** 办学为主;高等教育形成以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和以省统筹为主的办学和管理的格局。 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行在 *** 统筹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方式。 (7)辽宁省教育招生办扩展阅读: 辽宁省教育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 *** 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省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省属学校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各类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省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辽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省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管理全省高等教育,统筹指导继续教育,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承担深化省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责任,负责省属高校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审议、审核省市属本专科院校的专业设置。 (十)承担全省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省 *** 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推进辽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十四)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五)负责全省学位授予工作,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专业,审核硕士点、博士点设置,指导高校学科建设。承担省 *** 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负责省属高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按分工负责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省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工作。 (十七)完成省委、省 *** 、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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