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辽宁自考 > 辽宁省自考本科官网延期吗

辽宁省自考本科官网延期吗

发布时间:

辽宁省自考本科官网延期吗

根据《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2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办法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目前各地区的自学考试都已经完成了考试,由于各地区的疫情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各地的考生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于受疫情防控需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官方将如何安排呢?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吧!

为降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退费及注册安排

1.考生退费。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退费,具体详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须知》。

2.考生注册。本次理论课程考试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在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可直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老考生”进行课程报考、缴费。

二、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

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而无法于明年上半年如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允许2023年上半年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再申请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审核合格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仅限于2022年下半年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考生可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期间到市、区招考办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市、区招考办将核实报考课程与课程已通过情况,是否符合提前申报条件。

三、停考过渡政策截止时间延长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四、对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毕业的考生,可出具相关说明

对于因疫情未参加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考生,如需开具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说明,考生可在2022年下半年毕业审定申请时间段内向各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仅限于已报考本次自学考试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各市招考办将核实考生本次报考课程与已通过课程情况,本科考生还需查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

附件: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自学考试考试内容:

1.公共课。

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

2.基础课。

基础课是指某一专业的应考者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应考者掌握专业知识、学习科学技术,发展他们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3.专业课。

一般理工类的专业还会增加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科目的考试,偏应用性质的专业还会开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者《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4.换考课程。

换考课程是指英语自学难度大的本科自考考生不考英语二而多考几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一般是考3到5门课程。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大连市教育局了解到,辽宁大连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防疫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1.考生入场考试必备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自学考试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诚信考试书、《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我市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3.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提供由我市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点时间计算,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建议大连市域外考生至少于考前7天来(返)连,提前做好健康监测。考前7天内所有域外来(返)连考生均需执行大疫指发【2022】61号通告规定,进入考点时需提供三天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执行我市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4.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5.备足考前入场检查所需时间。考生参加考试,除了考务管理原有的身份验证、安检等要求外,考点还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诚信考试书和《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为了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6.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途中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尽量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要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7.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各考点学校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之后考点若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考生需接受测量。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依据专业评估建议作出的相关安排。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8.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规范佩戴口罩,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9.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10.限制参加考试的要求。域外来(返)考生未能满足大疫指发【2022】61号文件规定“三天三检”要求的。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尚在健康监测期的已治愈病例或已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依据本地防控工作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大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以及本人考试所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务必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并参加考试。大连市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原文标题:大连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防疫公告文章来源:

辽宁省自考本科延期

延期了。截至到2022年4月28日,经核实辽宁部分地区属于中风险地区,根据辽宁防疫政策显示:经教育部同意,辽宁省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成人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所以2022年辽宁成人自考会延迟。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后续发布的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

根据《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2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办法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了解到,辽宁省2022年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工作安排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降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退费及注册安排1.考生退费。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退费,具体详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须知》。2.考生注册。本次理论课程考试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在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可直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老考生”进行课程报考、缴费。二、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而无法于明年上半年如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允许2023年上半年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再申请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审核合格时间为准。特别提示: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仅限于2022年下半年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考生可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期间到市、区招考办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市、区招考办将核实报考课程与课程已通过情况,是否符合提前申报条件。三、停考过渡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四、对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毕业的考生,可出具相关说明对于因疫情未参加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考生,如需开具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说明,考生可在2022年下半年毕业审定申请时间段内向各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仅限于已报考本次自学考试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各市招考办将核实考生本次报考课程与已通过课程情况,本科考生还需查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附件: 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关于辽宁省2022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工作安排文章来源:

辽宁省自学考试延期吗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适时调整各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文件安排,2024年起调整为省级命题课程,2023年仍安排考试,新列入《统考课程目录》的课程将自2024年起陆续安排统一考试,2023年不安排考试。专科专业:连锁经营与管理、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现代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起,以上8个专科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考生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报考,并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申请毕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我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一)停考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原则上相近的其它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2023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一、附表二。2023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三、附表四。五、报名2023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mm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我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我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对于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考试及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而无法如期申报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的考生,并且仅限于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我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3年3月1日以后,通过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3年3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3年6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我办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填写联络电话,认真阅读《考生免考须知》和《免考承诺书》并确认,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和各类等级证书名称及编号,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一张照片(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要拍摄到一张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在线验证,验证未通过的系统将给予提示。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联网,请考生确保本人学历可在“学信网”查询。各类相关等级证书在线验证失败(包括外省取得的相关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删除相关材料信息和课程信息,如能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可在现场确认阶段进一步审核。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考生需要上传本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用于考生毕业身份认证和毕业证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拍照要求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选用浅蓝色背景(参考值RGB<100,197,255>)。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电子照片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x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身份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头像的电子照片、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3年3月7日至3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8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6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 20日至2月24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2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3月3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3月20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7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1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至6月21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23日至2023年7月20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六、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在2023年5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lnzsks.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八、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2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办法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2023年下半年起各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进行考试,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专科专业: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辽宁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一)停考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5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 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上半年延期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下半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022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五、报名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至10月进行,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2年9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2年9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2年12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再次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①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②2022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 23日至8月28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5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4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9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六、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在2022年11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 lnzsks. 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八、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辽宁省自学考试会延期吗

根据《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知悉,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入口于8月23日开通,考生可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点击进入:2022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入口:年上半年辽宁自考延期考试报名办法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22〕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公告如下:一、 考生申请11月28日至12月2日,考生通过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填写提交《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二、 复核内容考生可申请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内容。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考试后不应公开的试题和考生答卷以及考生的档案材料,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掌握,不得擅自扩散和公开,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三、反馈结果考生可于12月10日后向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如需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可到报名所在考区招考办领取,如涉及疫情防控要求以报名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为准附件:1.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链接下载) 2.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点击链接查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2年自考会延期吗?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全球范围内的各种考试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许多学生都在关注2022年自考是否会延期。一、2022年自考会延期吗?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2022年自考的时间是否会延期,取决于疫情的发展情况。如果疫情持续恶化,那么2022年自考就可能会延期。其次,自考考试安排是否会延期,也取决于教育部门的安排。如果教育部门决定延期2022年自考,那么考试时间就会延期。最后,2022年自考的时间是否会延期,也取决于学校的安排。如果学校决定延期2022年自考,那么考试时间也会延期。二、2022年自考的时间安排无论2022年自考是否会延期,学生们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首先,学生应该提前了解2022年自考的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等。其次,学生应该提前准备考试所需的资料,包括教材、论文、考试试卷等。最后,学生应该提前做好心理准备,以便能够顺利通过2022年自考。三、2022年自考的备考建议针对2022年自考,学生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备考措施:首先,学生应该提前了解考试大纲,掌握考试的基本要求;其次,学生应该提前复习考试科目,提高复习效率;最后,学生应该及时参加考前培训,以便能够更好地应对考试。总之,2022年自考是否会延期,还有待观察。但无论如何,学生们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顺利通过2022年自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辽宁省自考本科考试延期吗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大连市教育局了解到,辽宁大连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防疫公告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实施,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1.考生入场考试必备材料。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自学考试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诚信考试书、《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我市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前7天起至考前1天,考生须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3.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提供由我市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每科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从考生进入考点时间计算,以采样时间为准,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建议大连市域外考生至少于考前7天来(返)连,提前做好健康监测。考前7天内所有域外来(返)连考生均需执行大疫指发【2022】61号通告规定,进入考点时需提供三天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执行我市的疫情防控要求,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4.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应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因个人申报有误等原因导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健康码用码须知相关提示,向所在地申报转码,并提供必要的佐证资料。经过逐级审核后,报国家健康码平台转码。5.备足考前入场检查所需时间。考生参加考试,除了考务管理原有的身份验证、安检等要求外,考点还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诚信考试书和《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为了准时参加考试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尽量提前到达考点。6.注重赴考点路途的疫情防护。考生赴考点出行时需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考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途中是否佩戴口罩。考生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尽量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要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如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7.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各考点学校在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考生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之后考点若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考生需接受测量。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接受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考办依据专业评估建议作出的相关安排。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隔离考场或特殊考场参加考试。8.佩戴口罩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规范佩戴口罩,考试期间除进行身份识别以外,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9.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不得参与任何聚集性活动。10.限制参加考试的要求。域外来(返)考生未能满足大疫指发【2022】61号文件规定“三天三检”要求的。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0日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或限制出行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尚在健康监测期的已治愈病例或已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依据本地防控工作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大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最新考试动态以及本人考试所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务必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并参加考试。大连市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原文标题:大连市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防疫公告文章来源:

根据全国考委和省招考委的有关规定,结合辽宁省自学考试实际,特制定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公布如下:一、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限制报考条件:1.护理学(专升本)专业限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20〕10号)。2.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具有医学类、药学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3.中药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报考(《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4.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的在职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和武装警察报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公安管理专业、刑事侦察专业本科和组织公安干警参加学习的通知》考委〔1996〕6号)。二、开考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文件精神,辽宁省将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2023年下半年起各开考专业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进行考试,请广大考生抓紧时间完成现有专业的考试,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专科专业:连锁经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文秘、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等8个专业。专升本专业: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物医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动画、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眼视光学、公安管理学、社会工作、化学工程与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学前教育、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小学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和物联网工程等35个专业。会计学(专升本)B计划、药学(专升本)、法学(专升本)B计划、人力资源管理(专升本)和金融学(专升本)等5个专业,2018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第二学历”,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继续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待辽宁省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进行专业调整后,以上5个本科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计划文件已不适用,2018年上半年以前的老考生也不再按照“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办理课程免考。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A\B计划)和工商管理(A\B计划)等九个专业,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年下半年起计划中增加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2021年下半年起,申请办理以上九个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取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这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三、停考专业和遗留问题处理(一)停考专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5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 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二)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1.停考专业中未合格的课程,可选择其它专业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2.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下(含二门)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自主选择自学考试其它原则上相近专业的相关课程参加考试,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可在规定时间内按原专业申请毕业。3.停考专业中,尚有二门以上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转入其它专业参加考试,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合格成绩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四、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延期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2022年下半年理论课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上半年延期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下半年各专业考试课程和时间安排详见附表。2022年下半年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的时间由各主考学校确定,各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五、报名2022年下半年,辽宁省自学考试继续实行网络化管理,理论课报名、实践课报名、转考申请报名、免考申请报名和毕业申请报名等都通过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办理。考生登陆网上服务平台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验证前应认真核查本人的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前需要进行网上注册,未按时完成网上注册的考生无法报名、考试。(一)网上注册1.新生网上注册和身份验证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为“新生”。新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号办理注册,同时具有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须使用居民身份证件号进行注册。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邮箱及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 mm 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考生完成网上注册和照片上传后,服务平台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码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如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验证,考生可联系报考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考生身份验证通过后的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2.老考生网上注册已在辽宁省取得《辽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为“老考生”。考生须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辽宁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如身份证号是15位的请填写15位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登陆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陆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号码,用于报名等操作,须妥善保存。(二)报名办法1.理论课报名新生网上身份验证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理论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课程报考。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理论课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2.实践课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实践课报名”, 选择专业及报考课程,检查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实践课程报考。网上缴费仅为实践课程报名费,实践课程考核费用,考核前主考学校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核收。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报考申请。网上报考实践课的报名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考生应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教考试〔1996〕3号)凡是符合以下四个报考条件之一的老考生,可以到市、区招考办提出报考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不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综合考试课程。①报考停考专升本专业的老考生,从停止接纳新生报名起的三年过渡期内,可以申报。②报考专业中除可以免考课程之外,其他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包括实践课程)的老考生,可以申报。(包括报考本科二学历考生)③报考专业计划有调整的老考生,包含符合顶替原则的所有课程都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申报。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考试延期至10月进行,已报考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且按照专业计划理论课未合格科目小于等于四个科目(每半年自考报考最大科目数量)的考生,可以申报。3.转考申请报名①申请转出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考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查看转考申请的审批情况,当审批状态为“审批通过”时,考生需要核对考生转出的考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考生在网上转出确认时需提前准备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照片要求: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网上确认页面需要考生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再次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人像电子照片,上传完成后等待系统比对结果,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转出确认,比对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页面提示信息进行下一步的转出确认。申请转出的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辽宁省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如果是省内各考区间转考的,可在2022年9月1日以后,通过辽宁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如果是转出到外省的,可在2022年9月10日以后,通过转入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网上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②外省考生转入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转考申请”,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姓名、准考证号进行转入信息的查询和确认。考生可点击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中的“温馨提示”里《辽宁省自学考试外省转入考生网上远程确认操作说明》查看具体操作说明。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逾期未进行网上远程确认,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将把相应的电子档案退至转出地。已经进行网上远程确认的考生可在2022年12月1日以后,通过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确认自己的转入考籍信息。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辽宁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及转考单等材料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同时将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邮政编码、地址和联系电话)一并上传。经审核合格的转入确认单通过EMS邮寄给考生。联系电话:。邮箱:。4.免考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阅读免考承诺书后,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并且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毕业证书照片的同时须上传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包括原学历为中专的考生)。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依据,要求真实,文字内容清晰,文件类型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得小于50K、不得大于1M(照片像素大于200x200)。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不能继续完成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递交与上传照片一致的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市、区招考办接收考生上传的材料照片并与所交材料进行比对和初审,并留存材料复印件上报省招考办。通过初步审核的考生将材料原件带回,并重新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免考申请”进行网上缴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申请课程免考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有营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给予相应的处理。5.毕业申请报名考生完成注册后,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入“毕业申请”,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检查自己的考籍信息(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专业、选择主考院校,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自动根据考生所选专业的毕业条件,对考生的专业和合格课程进行筛选,同时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在线验证前置学历,如不符合条件将终止考生申请。考生如对平台显示的成绩有疑义可将成绩添加、修改依据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如遇其他原因的“申请失败”,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将相关材料拍照上传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核实。在网上申请完成后,在平台提示的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点击“网上确认”按钮进行网上确认。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自动比对不通过时,需要考生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得小于20K,不得大于1M。上传后系统将再次进行比对,比对通过后完成考生网上毕业身份确认。如再次比对不通过,请与报名所在地招考办联系,并将本人近照、身份证拍照发送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的电子邮箱,等待处理。完成确认后考生的毕业申请信息将不能更改。网上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首页重新登陆“毕业申请”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支付方式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毕业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申请毕业的缴费,必须由考生个人完成,不接受集体支付。(三)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各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每天9时至22时。1.理论课报名时间安排①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名时间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7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②2022年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6日至9月12日。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5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考生自然信息更正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9月8日。2.实践课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0日,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9月12日。3.转考时间安排①考生申请转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省市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转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转出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后。②外省考生转入信息省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12日至9月16日,转入信息查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2016年以前(不含2016年)申请转入的外省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转入确认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9月23日,转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后。4.考生网上注册、免考申请时间为2022年8月 23日至8月28日,沈阳市、大连市各区及其他市招考办现场确认及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4日,考生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至9月5 日,沈阳市和大连市市级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4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5.考生网上注册、毕业申请报名、网上确认和网上支付时间为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各市初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省集中复审工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月9日,毕业审定结果反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六、考试规定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除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和无封套橡皮等考试必需用品外,不要将其他非考试物品带入考场座位,非考试物品都应摆放在监考员指定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除数学科目外,其他有特殊计算要求的考试科目可携带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报考有制图、绘图内容的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可携带制图仪器和绘图工具。考生要将答题卡中“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完整地抄写在卡中规定区域内,如未按要求填写,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于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在2022年11月25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 www. lnzsks. com)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成绩。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市(区)招考办报名申请成绩复核,各市招考办应于收到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上报省招考办,省招考办收到各市招考办复核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复核结果由各市(区)招考办告知或送达考生(省招考办不直接受理考生个人的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内容包括复核科目是否为本人答卷,考生答题卡上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的成绩一致及总分合计有无差错。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教育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教密〔2001〕2号)的相关规定,成绩复核过程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具体详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上发布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八、报名费用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报考实践环节考核每科报名费5元;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30元/生;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辽发改收费函〔2020〕11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 #自考# 导语】 自考频道从辽宁招生考试之窗了解到,辽宁省2022年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工作安排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降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对考生造成的影响,现将相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一、退费及注册安排1.考生退费。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退费,具体详见《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须知》。2.考生注册。本次理论课程考试注册成功的新生,注册信息将被留存,考生在下次报考时无需重新注册,可直接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按“老考生”进行课程报考、缴费。二、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申报安排对于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而无法于明年上半年如期申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允许2023年上半年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再申请办理毕业,毕业证书时间以实际毕业审核合格时间为准。特别提示:提前申报毕业论文(设计)仅限于2022年下半年已报考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考生可于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期间到市、区招考办申报毕业论文(设计),市、区招考办将核实报考课程与课程已通过情况,是否符合提前申报条件。三、停考过渡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船舶与海洋工程(专升本)(A\B计划)专业自2022年上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停考过渡期延长一年,2026年上半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7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汉语言文学(专科)和英语(专科)专业系全国统一停考专业,须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执行,2022年下半年起已停止接纳新生报名,2026年上半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四、对因疫情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毕业的考生,可出具相关说明对于因疫情未参加考试而无法于今年12月如期正常办理毕业的考生,如需开具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说明,考生可在2022年下半年毕业审定申请时间段内向各市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仅限于已报考本次自学考试该专业全部剩余课程的考生,各市招考办将核实考生本次报考课程与已通过课程情况,本科考生还需查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出具。附件: 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关于辽宁省2022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工作安排文章来源:

  • 索引序列
  • 辽宁省自考本科官网延期吗
  • 辽宁省自考本科延期
  • 辽宁省自学考试延期吗
  • 辽宁省自学考试会延期吗
  • 2022辽宁省自考本科考试延期吗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