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自考 >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查询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查询

发布时间: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新华东街呼市十九中西侧 维多利广场对面

在鄂尔多斯考试中心报名 考点在市级全日制中学 具体在领准考证时安排鄂尔多斯考试中心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在现 鄂尔多斯教育学院 院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路234号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

青山好像是在哈达道小学旁边!

内蒙古交通厅对面~~~有个考试中心~~自考办在那里

哥们,不用急,明年四月份考三月份之前就可以报名,你着什么急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的,最后学历的复印件,蓝底2寸4寸照片等!长春英华教育培训,吉大自考本科,专升本,二学历,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在教育局招生办一楼,政府后院。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在哪

在东胜区党政大楼西侧(东胜区实验中学南墙);。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一)确定你的自考省份(二)登录自考省份的报名网站——某某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进入“自学考试”栏目,里面会有各种自考信息。(三)确定你的自考专业四、网上报名注册自考准考证——某某省教育考试院(一般都是这个)或者某某省招生考试院(五)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去你在网上选择的确认现场地点,一般都是某某区县自考办(六)报考4月或10月的自考科目,规定时间内缴费,报名才有效大多数自考省份都是在网上报考科目,网上缴费。(七)查阅自考教材使用的教材,下载自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八)购买自考教材、试卷和教材配套辅导等资料(九)看教材、做试卷、查缺补漏、考前一个星期背记重点知识和重要考点考前一个星期背记重点知识和重要考点,非常重要!(十)下载考试通知单,查询考点地理位置考前一天查询考点地理位置,交通路线,预留出足够从住所到考点的时间考试通知单上有考试地点,考场考场号,考场座位号,考试日期等内容。建议多下载几张考试通知单,以防丢失,无法进考场。(十一)准备考试文具,带齐“三证”(包括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十二)考试结束后,等待一个月左右查询成绩,在某某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查询成绩,查询完成绩后,你该好好准备下次自考科目了。(十三)重复报名考试科目,直到考完自考专业规定的所有的自考科目,第二次自考就不用重新注册准考证了,也不用去现场确认了。(十四)考完所有的自考科目,自考专科可以申请毕业了,自考本科继续下一个流程。(十五)自考本科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的事项不归自考办管理,而是归主考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十六)花2—4个月的时间撰写毕业论文十七、去主考院校的答辩办公室或者教室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十八)等待一个月左右查询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十九)到区县自考办申请自考毕业,等待领取自考毕业证通知(二十)到区县自考办领取自考毕业证一年有两次申请自考毕业的机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为6月份左右,下半年为12月份左右。(二十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自考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一年也有两次申请的机会,分别为4月左右和10月左右。申请学士学位有限定期限:自从自考毕业内的一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证书。(二十二)领取学士学位证书,拍学士服照片留念,一年也有两次领取的机会,分别为5月左右和11月左右,具体时间看各个主考院校的规定。

在鄂尔多斯考试中心报名 考点在市级全日制中学 具体在领准考证时安排鄂尔多斯考试中心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在现 鄂尔多斯教育学院 院内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电话

自考办咨询电话: 87811822 87816947办理档案电话:补办成绩单、准考证电话:申办毕业证、办理免考电话:发放实践环节合格证电话:你可以依照你想办理的事项有选择性的打电话

到网上查询,比较详细!

在东胜区党政大楼西侧(东胜区实验中学南墙);。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按照国家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是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领导下,由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初审,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和主考院校进行复审。 二、考生申请毕业的条件 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毕业生条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申请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毕业审定准备工作 1、考生在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参加考试的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有关手续,同时领取《毕业生档案》表,交验准考证和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或考试成绩通知单(含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和毕业论文合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查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2、考生须填写《毕业生档案》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项目要如实填写(一律用兰黑墨水钢笔),字迹要清晰。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自己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对自学的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成绩一栏中,按照课程合格时间顺序将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实填写在成绩栏内。 3、考生《毕业生档案》表须交本单位人事、组织或劳动部门(非在职人员可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苏木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考生将《毕业生档案》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盟市自考办。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 4、毕业生须交近期一寸相片两张,背景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毕业生档案》表上粘贴),二寸相片两张,背景也为蓝色同底版免冠彩照(一张贴在毕业证书上,另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交自治区考办,以备电子注册用),并交纳相应的毕业生审定费和毕业证书工本费以及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费。 5、毕业生丢失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需到考生所在盟市自考办申请办理证明。 6、毕业生丢失准考证,盟市自考办要查验身份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确认是本人后方可办理。考生领取毕业证时要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盟市自考办领取。 7、考生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如有不同的准考证号,不在同一盟市参加考试的,需要到有关盟市自考办办理转档手续。 8、盟市自考办要根据预测毕业生数向区自考办领取空白毕业证,空白毕业证的领取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由双方经手人签字。因错填报废和剩余的证书,在办理毕业证书复查盖章时统一如数交回自治区自考办。 四、初审工作 毕业生的初审工作由各盟市自考办承担,并按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盟市自考办要将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时间,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应提前予以公布,以备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在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手续时,要向考生讲明办证要求及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毕业生档案》表。 3、收回《毕业生档案》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含免考证明、实践环节考核合格证、转考证明)。本科毕业生须收回专科毕业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将签有审核人姓名的复印件,报自治区考办复审。 4、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姓名、准考证号、籍贯是否填写正确规范,表中各科的合格成绩与试卷成绩是否一致。 5、审查考生各科试卷笔迹是否一致,有无替考现象。 6、审核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上的课程是否与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名称相符,考试课程门数相同。 7、审核《毕业生档案》表上的照片与准考证、毕业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审核后的《毕业生档案》表上照片须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 8、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包括蒙文),一律由各盟市自考办统一打印。全部课程合格时间,以最后取得专业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为准(包括毕业论文、实习、实践环节合格证的时间)。填写颁发证书的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有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书号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给号打印。 9、盟市自考办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花名册,花名册应按专业、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不同专业不得填在同一表内。毕业生花名册上要加盖盟市自考办公章,审核人签字后,一式二份,盟市留一份,交自治区自考办一份。 10、收回毕业生的各种证件和材料(准考证、单科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转考证明、实践环节合格证、论文答辩合格证、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本科、专科合格试卷),装在考生档案袋中。 11、初审通过的考生由盟市自考办将《毕业生档案》表、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袋分别按毕业生花名册顺序排好后,与电子注册相片等按规定的时间交到自治区自考办。 五、复审工作 自治区自考办与主考院校组成复审组负责对盟市自考办上报的毕业生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1、复审的时间为每年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2、参加毕业生复审工作的人员由区自考办统一遴选。复审工作人员要政治上可靠,办事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 3、复审工作需组成若干个复审小组进行复审。 4、复审的内容和要求按照初审第三条至第七条的规定进行。 5、复审中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注明原因退回原申报盟市自考办。其中因怀疑替考而不准毕业的考生档案材料交区自考办统一保存。 6、复审通过后,由复审小组组长在盟市毕业生花名册上签字,并对所审核的材料负责。 六、用印 对经复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复审证、章管理组负责按下列程序核发毕业证书: 1、各类自考毕业生由自治区考办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并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表上打印毕业证书编号及颁发日期。 2、打印完毕的毕业证书经核准后,由自治区考办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并在毕业证书照片上加盖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钢印。 3、各专业主考院校须在毕业审定复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在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毕业生花名册》上副署用印,本科毕业证书上须有主考院校校(院)长签章。 4、用印后的毕业生证书、《毕业生档案》表及《毕业生花名册》,由复审小组认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全部用印,编号是否准确、清晰,有无遗漏等现象。 七、其他 1、毕业审定工作结束后由复审小组将《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档案》表(一份)按专业顺序装订成册,由自治区自考办存档。 2、复审后不合格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登记造册后,返回盟市自考办。 3、《毕业证书》、《毕业生档案》表(一份)分专业发给各盟市自考办,由盟市自考办发给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交委托部门。 4、对于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关于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全国考办进行电子注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外赤峰市自考办的地址是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24000,传真是 还有你的主考院校内蒙古大学的地址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联系电话是 ,邮编是010021,传真是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成功,早日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查询

2022年4月自考考试已经结束,你知道2022年4月内蒙古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自考成绩怎么查了吗?快来了解一下吧~2022年4月内蒙古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2022年4月内蒙古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2年4月内蒙古自考成绩于5月6日公布。点击进入:2022年4月内蒙古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内蒙古自考成绩怎么查?考生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登录“报名报考系统”进行查询。内蒙古自考考试成绩合格线是多少?内蒙古每科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则为及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内蒙古自学考试证书在哪能查询? 1.在浏览器搜索“学信网”,点击打开首页,找到并点击“注册”选项,按网站系统提示,填写个人真实信息,注册属于自己的唯一个人帐号; 2.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的考生,便可点击“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看到有关自己的学历信息了。 如果考生的自考毕业证为真的话,在点击“学历信息”栏目后,便可看到有关于考生自考学历的描述。该自考学历的描述会涉及到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时间”、“学历类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院校所在地”、“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结业结论”等信息。 最后如果还是有考生查询不到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信息,但是确认自己的毕业证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的话,可以到相关学历认证部门如教育局等申请学历认证。 自学考试的学历证书被认可吗? 自考的含金量在成人高等教育中含金量是最高的一种,而且自考是有法律效应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所以你可以放心,自考学历是被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除此之外,考生拥有自考本科的毕业证还可以报考公务员、教师编、研究生,也可以申请出国留学。报考教师编制或公务员主要以报考地的招生简章为准;报考研究生是享有和全日制本科同等的待遇的;申请出国留学也是可以的,目前有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日本、新西兰、新加坡和法国等40余个国家或地区是认可我国自考学历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2021年4月内蒙古自学考试成绩官网可查询》公告知悉,2021年4月内蒙古自考成绩查询入口已于4月19日开通。点击进入:2021年4月内蒙古自考查分系统入口:年4月内蒙古自考成绩在哪里查?2021年4月内蒙古自考成绩查询入口为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自学考试频道。2021年4月内蒙古自考成绩怎么复核?考生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4月26日—28日期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中“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 索引序列
  •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查询
  •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
  •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在哪
  •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电话
  • 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查询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