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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上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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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上班时间表

自考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班,一天工作八小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蓝底两寸照片。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生源;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7日、28日(星期六、日)进行。现将我市报名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安排 二、报名 (一)集体报名及时间 1、预约:2007年7月10日—15日。 2、领新考生报考号时间:7月24日—27日 3、拷贝报名参数时间:8月29日—8月31日 地址:文景北路3号南二楼信息科 (凡参加过微机操作员培训的单位、拷贝报名参数自带尤盘,未经报名系统操作员培训的单位于9月30日上午9时或下午3时前来参加培训,地点同上) 4、报名时间:9月8日—12日(双休日不休假) (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旧生(专、本科)个人报名。 1、阎良、高陵、临潼、蓝田、周至、长安区县的驻地考生,可于8月10日—8月31日到就近当地区县教育局自考工作站报名,户县考生到户县招生办报名。 2、西安市城郊六区新、旧生(专、本科)报名: 时间:2007年8月27日—9月6日(周六、日不休息),逾期者不再办理补报。 地址:北郊文景路3号院内(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 (三)报名办法 1、助(办)学单位应采用光盘报名。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我中心《关于200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集体报名工作安排及要求》(另件附后)办理。 2、个人报名由我中心考务一科统筹安排并会同有关科室具体负责实施报名工作。 3、周至、阎良自考工作站,今年10月考试报名可试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及时间,另行安排。 4、个人、集体报名各设5—6个报名组,每组5—6名工作人员。设立报名管理组,配5名工作人员,负责报名期间日常管理工作。 5、我市每年1月、7月考试只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的考生(即旧生)报名,不接纳新生(含首次报名及换证生)报名。4月、10月考试均接纳新旧生报名。请各助学单位安排好教学、报名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从严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在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导下,成立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创荣 副组长:董三原 成 员:王新平 张安成 王 炜 1、专业报名组:组长杨全德,组员35人 ; 2、微机编场组:组长郗 戎,副组长孟刚峰,组员20人; 3、收费后勤组:组长李辉,副组长王珂,组员20人; 4、宣传咨询安保组:组长韩俊芳,副组长马育良,组员15人。 以上各组职责与2007年7月报名相同。 四、要求做到: 1、报名是考务、信息、考籍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人人要有敬业精神,廉洁自律,恪守职责,要积极服务助学单位,当好人民公仆。方便考生报名,为考生服务。广聚生源,多报考生。 2、各有关科室、各工作环节要互相协作、精心组织、科学管理、认真安排、规范操作,杜绝差错。 3、认真执行报名考试政策规定,服从领导,遵守纪律,重视安全,讲究卫生,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1.上半年报名时间: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3月5日8∶00—3月9日18∶00);缴费时间: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2.下半年报名时间: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报考考生注册、照相时间为9月5日8∶00—9月9日18∶00);缴费时间: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报名办法 考生本人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进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详细阅读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答题须知和诚信考试书,确认“我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即完成网签诚信考试书),然后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和缴费。 1.首次报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和照相、信息采集和确认。网上注册成功后系统将生成考生预报名号(可以打印),考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市(区)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照相和采集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考生准考证号。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密码即注册时设定的密码),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准考证》由各市(区)考试机构制发,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2.在籍考生报考不需注册和照相,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按流程提示完成报名。 省内跨市(区)报考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后必须到当次报考的市(区)考试机构重新办理《准考证》。 3.按照省物价局(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按每科26元缴纳报考费。报考费全部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生从报名即日起至当次报名截止日后1天内缴费,缴费成功确认为报名完成。 缴费只能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下列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无上述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相关业务。 二、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4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下半年:10月17日、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打印考试通知单时间 上半年:4月1日8∶00—4月12日18∶00 下半年:10月7日8∶00—10月18日18∶00 (三)领取试题、送交试卷时间及要求 1.领取试题时间 上半年:4月9日 下半年:10月15日 2.送交试卷时间 上半年:4月13日 下半年:10月19日 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14〕2号)。 (四)考点考场设置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和加强考点管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20号)要求,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标准化考点进行。保证考点设置规范、管理有效、措施到位。考点要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领取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全程必须在考点有关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视野范围内。各考点要提前做好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确保视频图像质量,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2.各市(区)考试机构应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完成考场编排、试题统计等工作。每考场安排30人(标准考场)。为节约成本,可以将不同科目的尾数考场合并,原则上合并考场不超过3门课程。 3.严格按照规定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警示案例的教育和安全保密、考务管理、操作规程等考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务管理水平和防范、识别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各市(区)与考点、考点与工作人员之间要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各市(区)要始终把维护考试安全平稳置于首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把考试安全责任落实到考试机构、考点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所有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保密、无委会、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大力营造良好考试环境,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完善制度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各市(区)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负责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试卷保密室及分发场所至少安装2个摄像头,确保监控场所不留死角,全面覆盖,使用期间必须全程录像。考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保密室,不达标的保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保管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场所的监控录像即时回放。监控录像由教育纪检部门负责定时回放检查,并填写《自学考试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监控录像及回放情况记录表由市(区)考试机构负责保存,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省上随机抽查。 (三)严明考风考纪,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各市(区)要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的法规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有关条款的宣传、教育力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书,明确告知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计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严重作弊行为将涉嫌违法。 考试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强考生入场时的身份识别以及考生携带物品的核验,同时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手机、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检测。利用无线信号探测、屏蔽等手段,重点防范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考试公平。 各市(区)考试机构、各考点均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于考前向社会公布。对考试过程和评卷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继续做好采集考生笔迹信息和报名数据筛查工作。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采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笔迹信息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27号)要求,考生每门课程考试的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考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笔迹信息填写,否则,依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第(九)项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每次考试前夕,省上都会下发教育部提供的报名数据筛查信息,请各市(区)考前与考生逐一联系,宣传考试纪律和处罚规定,同时在考试过程中,加强身份核对和甄别,确保考生身份证件信息与本人完全一致,杜绝*。 (五)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市(区)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考试过程中,一旦出现自然灾害、暴力恐怖威胁、疫病传播、失密、泄密、大规模舞弊或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六)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安排,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从领取试题到考试结束后试卷上交前,每天18∶00前均须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试卷安全情况;考试期间,每场考试结束后要通过QQ工作群或传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西安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上班时间是

各地的自考办都是事业单位编制。周一~ 周五上班,周六和周日属于公休日,肯定休息。除了上下半年的开展入学考试现场确认报名的那几天周末必须有人接待外,其他时间一般属于公休日,自考办公室都是大门紧锁的。只有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才有办公的。

西安自考办地址及电话如下:

西安自考办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联系电话 : 。自考注意事项1、报名结束后,请于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下载考试座位号,并于考试座位号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每次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l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共4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8个单元。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和下午14:30。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即工商银行自考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夹、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用品,关闭一切通讯设备。违者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由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两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6、每次考试结束后,主考高校都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考后信息”,将考试后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

周六和周日不工作,归属于公假日。自考办是事业编制。朋友应注意,自考办不属教育局。自考办主要从事自考现行政策的推广、自考招生数的启动、自考考试的统筹安排及考生的大学毕业审核工作中,其归属于招收考试院。有的地区因为办公场地限定,自考办可能会和教局合署办公室,但自考办并不是所属教育局管理方法,二者归属于2个单位。

自考办的岗位职责

1、在本地开展自考政策宣传,开展自考招生数启动。

2、承担学生们的报考与数据采集、考试分配。

3、机构自考新增专业的论述与申请。

4、修定或制订自考教学工作计划,撰写自考课程标准和征订自考教材内容。

5、制订考试计划方案,分配考试场,融洽考试场监考员人员和监考员酬劳派发。

6、制做评卷计划方案,分配评卷场地、融洽评卷物件人员和,统计分析考生考试成绩及发布,计算与派发评卷酬劳。

7、机构实践活动课程考核、毕业答辩。

8、承担大学毕业、实践活动环节审查和毕业论文分数的备案。

9、收集审报考生的结业和学士学位申报资料。

10、有关自考档案搜集、梳理和财务支收备案。

11、与自考有关的其它工作。

河北自考大学本科学习难吗?

实际上,河北自考大学本科难不难,这种在于本人!一些考生在学习方面有非常好的基本,懂得如何合理安排时间并严苛执行,但是有些考生一去看书头都大了。有些人说:听闻考河北自考大学本科难以,害怕考。表面,有些人大呼自考难以,可事实上她们都还没看了一本书。

敲黑板!!学习难并不等于考试难!考生首先要掌握教材内容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制定复习计划。假如能和自学课程结合在一起,河北自考备考的效果更好。考生刷题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发觉通过自学考试是很简单的。打牢基础,做重要内容的手记,课下融合河北自考历年试题反复练习,考前复习,夯实考试关键。

英文在很多人看来就是非常难的,何况或是自考,但我姑且将这个难单一的解读为教材内容及其题目的难。坦白讲,我认为学习培训及其考试难度系数并不大,特别是专科的课程内容,如果你高中的英语水准不至于太烂,报考前认真看书,用心刷题,很有可能考不了高分数,可是合格还是可以保障的。

充分考虑许多自考生或是在学校的学生们,不用为生活奔波,学习培训这个时间有保障。对于一些早已的工作,实际上自考最艰难的并不在于考试自身,而是在于你的坚持及其掌握很快流逝的时间。而我的梦想也非常明确,一、学会英语。二、取得本科文凭。因此对我而言,真真正正下定决心要做一件事情时,就会觉得之前的生命都浪费了,而现阶段的生命如何都会觉得不够了。

报名的时候,或者领取通知书的时候是工作的,正常的话是休息的。但是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的啊。

陕西省自学考试办公室上班时间表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生源;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教育考试院上班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下午14:30,各地教育考试院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有半个小时左右的差距。

上班原指公务人员出勤退勤,后广泛用于民间公司职员之出退勤。上班源于宋代,全称为“上朝班”。宰相去工作为“上朝”,其他阁员没有资格上朝,就叫“上班”,尤其是诸班值,三司使的官吏,他们的工作统称为“上班“。

教育考试院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3、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4、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5、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大纲,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并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负责相关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通过编印各类教育考试专业书刊、主办网站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6、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境外机构委托在我省举办的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

8、承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 - 上班

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00。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工作时间是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00。根据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的信息得知:已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自9月1日起对外办公时间下午恢复为13:30,其余时间不变。

八点到下午五点。根据查询百度大数据得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由于要做好关于2022年的高考考试,所以需要每天早上八点上班到下午五点下班,在高考完成之后恢复到八点上班。

西安市自考办上班时间表

报名的时候,或者领取通知书的时候是工作的,正常的话是休息的。但是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的啊。

自考办一般是周一到周五上班,一天工作八小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报名时需交验原毕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四张蓝底两寸照片。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生源;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一、临潼、蓝田、周至、长安区(县)驻地的考生,请到就近到当地区(县)教育局自考工作站报名,阎良、高陵、户县考生可到招生办报名。地址、时间以及电话如下:区县名称地址时间电话区县名称地址时间电话长安工作站区教育局前三楼8月25日—9月3日85291074高陵招生办教育局招生办8月28日—9月5日86913138阎良招生办区教育局三楼8月25日—8月30日86201193户县招生办户县东街29号8月28日—9月2日84812165临潼工作站临潼区文化路临潼小学西100米8月20日—8月31日83819747周至工作站县教育局成教办8月5日—8月25日87117939蓝田工作站县城关中学8月25日—9月4日8273653282734150注:假日不休息。二、西安市城郊六区考生报名时间:2009年8月28日—9月5日(周六、日不休),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地址: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北郊文景北路3号)三、报名规定及注意事项1、此次旧生报名,必须持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或12位号成绩通知单)方准报名。不接纳新生(即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2、自考网上报名已开通,城三区郊三区考生可以网上报名,也可参加人工个人报名。3、同一次考试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再个人报名或参加集体报名。同样,已参加集体报名的考生不得再办理个人报名。4、凡属委托开考专业和归口管理专业由开考该专业的单位组织报名。社会个人报名者请到开考该专业的指定单位报名。5、用同一准考证可同时兼报专、本科(社会开考)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涂写在同一张《报考课程卡》上。每段考试时间只能填报一门课程。报名后不能改报,也不能二次(含个人、集体)报名。6、考生报名时,要带蓝水钢(圆珠)笔、2B铅笔、小刀和塑料橡皮。涂写报名材料务必正楷、规范、清晰、准确。

西安市自考办上班时间安排表

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宣传发动生源;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

自学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报名者,必须持本人《民民身份证》或相关证件(注:遗失《居民身份证》的,须由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身份证号码;现役军人、武警须持军官证或士兵证、警官证;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

在指定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新生摄像,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建立考生档案,也有些地区要求交近期免冠照片,具体要看当地自考办的安排。

己注册的自考生须持自学考试《准考证》参加当次课程考试的报考。

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

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实施自考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办理制度,缩短考生取证时间。

上班的,你问的是什么自考办地方的啊

西安自考办地址及电话如下:

西安自考办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194号。联系电话 : 。自考注意事项1、报名结束后,请于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下载考试座位号,并于考试座位号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每次考试时间分别安排在4月和l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共4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8个单元。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和下午14:30。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即工商银行自考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进入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夹、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用品,关闭一切通讯设备。违者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由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两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6、每次考试结束后,主考高校都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考后信息”,将考试后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

各地的自考办都是事业单位编制。周一~ 周五上班,周六和周日属于公休日,肯定休息。除了上下半年的开展入学考试现场确认报名的那几天周末必须有人接待外,其他时间一般属于公休日,自考办公室都是大门紧锁的。只有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才有办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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