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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办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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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办电话号码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下设18个学院,开设65个本科专业,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专任教师2300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00余人,硕士生导师1500余人。

学校有院士3人,兼职院士8人,双聘院士15人,海外院士2人,“万人计划”入选者28人(含“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入选者6人),长江学者36人(含“青年学者”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2个,科技部重点创新团队5个。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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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idian University),简称“西电”或“西军电”,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央部属高校,直属于教育部,为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共建。

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中国最早的2所国防工业重点军事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研究生院之一。

先后入选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集成攻关大平台、世界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历经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华北军区电讯工程专科学校、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工程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等历史时期。

1958年迁址西安。1966年转为地方建制,更名为西北电讯工程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先后隶属中央军委、国防科工委、六机部、四机部、电子工业部、机械电子部、信息产业部,2000年划转教育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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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央部属高校,直属于教育部,为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共建,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办学条件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3.91亿元;下设18个学院,开设65个本科专业,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专任教师2600余名,全职院士3人,全日制在校生36868人,其中本科生22487人,硕士生11906人,博士生24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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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西安市自考办的联系电话?西安文景路自考办电话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西安市自考办的联系电话?西安文景路自考办电话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西安市自考办的联系电话?西安市自考办:北院:西安市北郊文景路3号(西安教育考试中心北院)陕西省自考办在哪里在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40号。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邮编:710068电话:Email:扩展资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为了更好地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为参加自学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助学服务,促进我省自学工作的加快发展,根据全国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陕西招生考试院决定引进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自考365网站”,面向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社会考生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工作。陕西招生考试院将与“自考365网站”共同建设“陕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专区”(下称“助学平台”),为我省自学考试社会考生提供自考网络助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参考资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西安市招生办电话号码西安市招办, 西安北郊文景路3号 高考、成人高考 87805950 研究生、专升本考试 87809685 中考87809133 等级考试、证书考试 87809132 自考报名、自考考务 87816137 自考考籍、毕业证办理 87801266 自考实践环节、转档 86524901 西安市各区县招办联系地址及电话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咨询电话 碑林区招生办 标新街13号 710054 82259016 新城区招生办 东一路副16号 710005 87449941 莲湖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红埠街103号 710003 87343848 雁塔区招生办 长安南路明正中学校内 710061 85246693 未央区招生办 北郊凤城南路省女监对面 710016 86237543 灞桥区招生办 纺织城纺东街305号 710038 83512294 闫良区招生办 闫良区凤凰路南段教育局院内 710089 86866083 临潼区招生办 临潼区东大街98号 710600 83812303 长安区招生办 长安区韦曲南街教育局内 710100 85292235 周至县招生办 周至县教研室内 710400 87111053 户县招生办 户县东街29号 710300 84812165 高陵县招生办 高陵县文卫路教育局院内 710200 86913138 蓝田县招生办 蓝田县城关中学院内 710500 82721594西安市的成人自考招生报名在哪里报名?是有指定的地点吗?可以去学校里学习吗?1、西安自考报名,先要在本省考试管理中心网上预报名,然后去指定地点摄像(照片)、信息确认。2、西安市自考办:电话:029-8789580987816947。南院: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院内乘车路线:309、716、214、501、710路在建设路站下车向北100米即到;700、222、410、21、508、609、14、118、教育专线、214、208、309、路在文艺路(文艺路十字)下车向南400米左右即到。北院:西安市北郊文景路3号(西安教育考试中心北院)乘车路线:601、33路公交车中联家居下车即到。18、37、38、39、211路、二环专线等公交车,702中巴车至城北客运站下车,向西再向北约100米即到。3、自考,主要的形式是自学(不用去学校里面学习的)。而要去学校里学习,那么就是参加所谓的“自考全日制助学班”,费用相对要贵很多了,若是想采用这个方式参加自考的,那么可以直接去“学校”那里,自考的报名学校会协助您办理的。另外,采用这种方式,一定要谨慎,多做了解,毕竟多花钱了要花得值得。陕西省自考办在哪里在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40号。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邮编:710068电话:Email:扩展资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为了更好地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为参加自学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助学服务,促进我省自学工作的加快发展,根据全国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陕西招生考试院决定引进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自考365网站”,面向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社会考生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工作。陕西招生考试院将与“自考365网站”共同建设“陕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专区”(下称“助学平台”),为我省自学考试社会考生提供自考网络助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参考资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平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陕西省自考中心电话号码:,考生如果对自考有疑问可以直接电话咨询。 自考毕业论文答辩过程: 1、学员必须在论文答辩会举行之前半个月,将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并签署过意见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连同提纲、草稿等交给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的主答辩老师在仔细研读毕业论文的基础上,拟出要提问的问题,然后举行答辩会。 2、在答辩会上,先让学员用15分钟左右的时间概述论文的标题以及选择该论题的原因,较详细地介绍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 3、主答辩老师提问。主答辩老师一般提三个问题。老师提问完后,有的学校规定,可以让学生独立准备15—20分钟后,再来当场回答,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主答辩老师一次性提出三个问题,学员在听清楚记下来后,按顺序逐一作出回答。根据学员回答的具体情况,主答辩老师和其他答辩老师随时可以有适当的插问。 4、学员逐一回答完所有问题后退场,答辩委员会集体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商定通过还是不通过,并拟定成绩和评语。 5、召回学员,由主答辩老师当面向学员就论文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小结,肯定其优点和长处,指出其错误或不足之处,并加以必要的补充和指点,同时当面向学员宣布通过或不通过。至于论文的成绩,一般不当场宣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办电话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

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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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下设18个学院,开设65个本科专业,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专任教师2300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00余人,硕士生导师1500余人。

学校有院士3人,兼职院士8人,双聘院士15人,海外院士2人,“万人计划”入选者28人(含“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入选者6人),长江学者36人(含“青年学者”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2个,科技部重点创新团队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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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须知 1:入学时学生请持通知书、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成绩单于2009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来校报到; 2:新生报到期间校方在西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处。新生来校报到之前请提前致电招办,详细登记车次及时间,学校做好接待工作,以免报到延误。 3.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者,应提前致电招办,提出申请,方可保留报到名额,过期不报者,自动取消入学名额。 温情提示:如未能按照以上学校提示进行的,一切后果自负。 他们学校现已开始报到,你可以大这个电话: 还可登陆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报名: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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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中央部属高校,直属于教育部,为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共建,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办学条件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3.91亿元;下设18个学院,开设65个本科专业,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专任教师2600余名,全职院士3人,全日制在校生36868人,其中本科生22487人,硕士生11906人,博士生2475人。

西安科技大学自考办电话号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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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办咨询电话: 87811822 87816947办理档案电话:补办成绩单、准考证电话:申办毕业证、办理免考电话:发放实践环节合格证电话:你可以依照你想办理的事项有选择性的打电话

西安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招生工作,确保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为西安科技大学,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学校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骊山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陕鼓大道48号,临潼校区秦汉校园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12000号。 第五条学校是应急管理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理工、文史类,艺术类,国家(地方)专项,中外合作办学,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九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西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计划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具体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按专业组+院校投档的省份,在专业组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专业组内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实行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对进档合格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史类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十九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进档的合格考生(省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非陕西生源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生源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四年,采用“4+0”(四年均在国内)培养模式,3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澳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或录取过程中投放。 第五章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考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西安科技大学自考办公室电话号码

这几年以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已经对教育有了一个新的认知,越来越觉得这句话说的是真的有道理,知识就是力量,那么西安科技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小编给您解答一下。【自考成考在线免费答疑和报名:https://www.87dh.com/xl/】首先,报考西安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们如果在网上报名的话,流程是登录西安科技大学的自考网上报名网站。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如果报考西安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的同学是现场报名的话,流程是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下面我们说说西安科技大学自学考试的收费。新生建档费用,第一次报名照相、准考证工本费用大约是30-50元左右,报名费用,一个专业一般有18-20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报名费用是40元-60元。课本费用,课本费,每科费用不一样,一般在三十元左右,课本可以在专卖店、报名网上购买,不要一次就把所有的课本全买了,因为每年教材内容都会更新。以上就是西安科技大学自考具体如何报考和收费?的相关内容了,更多西安科技大学自考相关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西安科技大学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在哪里可以查询到?西安科技大学自考新旧专业转接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 工作 ,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042

第三条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第四条 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民办本科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六条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科技大学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 独立学院 。

学院秉承西安科技大学六十余年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充分发挥其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学科优势,突出产学研相结合“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的办学特色,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教育体系建设。通过强化实践教学、创新 创业 、共建基地,促进校企联合培养,培养具备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设置有信息与科技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新传媒与 艺术 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教育与人文学院五个 二级 学院,以及公共基础部、 体育 部、思想政治教学与研究部三个教学部,开设本、专科专业50个,涵盖工、管、文、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 校招 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学院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未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按 志愿 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院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所有 高考 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组)志愿须满足我校在该专业类(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内蒙古 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九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或统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2.根据 陕西 省《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21〕45号文件要求,省内招收的播音编导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认可陕西省播音编导类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排名。

第二十一条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代码:080901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新西兰惠灵顿 理工 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4年,采用“3+1”培养模式(3年国内培养+1年国外培养),30%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学生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完成前三年学业,符合出国条件的,第四年在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就读,本科四年结束达到双方学业要求的,同时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 毕业 证和学位证,以及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学位证;第四年不符合出国条件或自愿放弃出国的,第四年继续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就读,四年本科结束后符合条件者获得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软件技术(高职专业,专业代码:510203H)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合作办学专业学制3年,采用“3+0”培养模式(三年国内培养),30%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三年学业且全部合格的,可获得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之后可选择赴英国卡迪夫城市 大学学习 一年,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由卡迪夫城市大学颁发的本科学士学位 证书 。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级奖学金、单项奖、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生;

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800元/年/生;

单项奖: 学习 单项奖、自强不息奖、文体积极分子奖、精神文明奖、优秀学生干部等。

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800元/年/生,一般困难28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不高于12000元。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抄送价格主管部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 新生 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证 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位证书。

第八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咨询电话:   81552001(传真)

第二十七条 学院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邮编710109

学院官网:

招生网址: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考生谨防上当。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西安科技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 西安科技大学 ,英文译名为Xi'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国标代码为10704。现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临潼校区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唐大道48号。 第五条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600余人,其中博、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优势(重点)一级学科,12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49门、教学团队2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2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8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6个本科专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九条 学历及学位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 西安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策,领导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设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1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5。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投放。 第十七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 第十九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十八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进档考生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煤炭企业对口单招按公布的男女生招生计划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非陕西籍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第二十六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煤炭企业对口单招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文、法、财经类专业:3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2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带暖气)。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并通过社会及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校外机构资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 西安科技大学 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西安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54 咨询电话: 电子信箱: 学校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zs.xust.edu.cn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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