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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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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考成绩转出办理时间

山东省自考办理流程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办理。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山东省自考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这个的话建议谨慎点哈哈哈,还是不错

山东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和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将于11月19日12:00起发布。自考考试毕业标准: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一天。自考成绩是包括平时成绩的。该成绩为更好的培养人才,所以该成绩在山东转到四川省需要一天的时间的。并且该成绩是继续深造的必要条件。

山东自考成绩转出办理时间

自考转考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考生在自考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将考籍档案一起转移到该省份。每个省份的自考政策不一样,所以自考转考办理的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安徽、山东、重庆、湖北、宁夏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手续在8月底至9月份办理;江苏、吉林、新疆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办理9月1日开始。所以自考转考具体办理时间,需要自考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通知,或者咨询当地自考办。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选择“省际转考”栏目。2、填写相关信息,按照所示流程提交转考申请。3、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方式以当地公告为准。4、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5、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考籍转入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自考考籍转入信息。2、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注意!有的省份自考转考申请有特殊条件:比如,吉林《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中就说到,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等。综上所述,自考可以转到外省继续考试,但是转考要求、转考时间等信息,需要自考考生仔细查看自考省份的转考通知。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般你需要根据你所在省市的自考办的转出时间,一般办理转出手续也有具体时间的,像武汉就是上半年是三月1号到三月15号左右开始办理成绩转出手续。然后你办理完毕转出手续,然后就是山东省自考办接收档案转入,程序如下: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一般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省际间转考者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省内转考者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具体还是建议你直接打电话给山东省自考办,一般你要多打几次才有人接听的。

山东省自考办理流程 1.转出申请须考生本人提出,由考生考籍档案所在的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受理。考生本人持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按照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和要求办理。 2.市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生成加密的转出电子档案上报我院,同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 3.我院对上报的转出电子档案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于9月1日至9月10日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转考平台)转出;不合格的不予转出。 山东省自考转出要求 1.考生在外省(市、自治区)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东自考成绩转出时间

山东自考本什么时候出成绩如下:

山东自考成绩一般在考后20至30天内出来,1月和7月份考试因考试科目较少,有20天就可公布成绩,4月和10月因考试科目较多,一般需25至30天才能出来。今年4月自考成绩 ,从5月10日起就可出来。但各省情况有所不同,可能会相差几天。

自考试卷数量有几百万份,查卷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因此从查卷申请报省考办,至通知结果可能需要3-5个月时间。另外,考生要注意的是,一般在成绩公布的30个工作日内考生都有权申请复核的机会,但考生一定要在这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不然,逾期是不予受理的。

山东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流程如下:

1、百度搜索或直接点击本文链接进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首页,点击查询系统按钮。

2、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多个可供查询的项目,点击需要查询的成绩类别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查询成绩界面,输入考生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按钮。

4、此时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已经查询到本次的对应考试成绩了。

山东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和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将于11月19日12:00起发布。自考考试毕业标准: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山东自考成绩将会在11月19日12:00出成绩。

自考的报考条件如下: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考的优势如下: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即:办学不办考、办考不办学、命题与辅导分离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自考成绩转入转出时间

为做好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现将办理相关流程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请于2023年2月21日至24日,通过下列几种方式进行网上申请: 1.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招生考试”→“便民服务系统”→青岛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成绩省外转出。 2.“爱山东”APP,选择“青岛市”→搜索“青岛市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外省转出”。 3.“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青岛市→搜索“对自考合格课程转移的确认”→选择“进入办理”。 二、待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需将系统导出的《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外省转出信息核对确认单》打印并签字,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注明用于自考合格成绩省外转出,并签字)(样例见附件),一并快递至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青岛市招生考试院309室自考处)”,上述材料需在2月28日前送达。未尽事宜,请致电。 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样例 原文标题:我市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文章来源:

一般你需要根据你所在省市的自考办的转出时间,一般办理转出手续也有具体时间的,像武汉就是上半年是三月1号到三月15号左右开始办理成绩转出手续。然后你办理完毕转出手续,然后就是山东省自考办接收档案转入,程序如下: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一般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省际间转考者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省内转考者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具体还是建议你直接打电话给山东省自考办,一般你要多打几次才有人接听的。

登陆山东的自考网站,就可以查询了,上面有具体的转入时间。

山东自考成绩转入办理时间

自考转考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考生在自考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将考籍档案一起转移到该省份。每个省份的自考政策不一样,所以自考转考办理的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安徽、山东、重庆、湖北、宁夏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手续在8月底至9月份办理;江苏、吉林、新疆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办理9月1日开始。所以自考转考具体办理时间,需要自考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通知,或者咨询当地自考办。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选择“省际转考”栏目。2、填写相关信息,按照所示流程提交转考申请。3、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方式以当地公告为准。4、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5、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考籍转入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自考考籍转入信息。2、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注意!有的省份自考转考申请有特殊条件:比如,吉林《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中就说到,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等。综上所述,自考可以转到外省继续考试,但是转考要求、转考时间等信息,需要自考考生仔细查看自考省份的转考通知。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般你需要根据你所在省市的自考办的转出时间,一般办理转出手续也有具体时间的,像武汉就是上半年是三月1号到三月15号左右开始办理成绩转出手续。然后你办理完毕转出手续,然后就是山东省自考办接收档案转入,程序如下: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一般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省际间转考者可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际间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省内转考者应携带单位证明信、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和本人转考申请到当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由当地考办开具省内转考证明信,考生持该信到转入市、地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其相同课程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具体还是建议你直接打电话给山东省自考办,一般你要多打几次才有人接听的。

登陆山东的自考网站,就可以查询了,上面有具体的转入时间。

你好:建议查阅《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重点关注“省际转考”相关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籍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第三条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实现电子转考。第四条 转出具体要求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二、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三、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上半年2月21日-28日(工作日)、下半年8月21日-30日(工作日)。四、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五、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六、市招考办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生成转出数据,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2010年10月以前的纸质合格试卷在3月3日(上半年)、9月3日(下半年)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汇总生成全省的转出电子档案数据,整体递送至全国“转考平台”,提交转入省。七、考生按转入省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未成功办理的,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转出成绩退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次转考作废。考生如再次办理省际转考,应在下一次转出手续办理时间重新办理。八、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转入省上传全国“转考平台” 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考籍档案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第五条 转入具体要求一、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二、转入考生应当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三、转入考生在山东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四、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全国“转考平台”下载的转入信息导入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籍数据库中,统分工作结束后,按照转入考生考籍所在地下发到各市招考办,各市招考办负责将转入信息归档。五、转入考生每年4月和10月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本次转入信息的详细情况。六、申办毕业手续时,2016年前非电子转档的转入考生,仍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5位数字的转档号,并将转档号通知市招考办。2016年起,通过电子转档转入的考生不需要再查询转档号。第六条 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电子转考信息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经办人员要对考生转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第七条 本细则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已有的各项有关转考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第八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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