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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怎么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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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怎么申请的

日前,济南市政府网发布《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及补贴金额等进行了明确。      一、申请条件      济南市新市民、青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户籍。具有本市相关区户籍或持有相关区内各派出所发放的《山东省居住证》。      (二)稳定就业。      1.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注册的企业、经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全职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区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      2.申请人在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且处于在缴状态,其中养老保险须由用人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含2022年度享受疫情缓缴政策的单位,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部分正常缴纳的)。      (三)租房居住。申请人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相关区无自有房屋,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居住,并已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      以下房屋认定为家庭自有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已承租的公有房屋;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未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      (四)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取补贴的;      2.正在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      3.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的;      4.已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累计满3年的;      5.有住房保障领域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      6.其他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全日制博士每月补贴1500元;全日制硕士每月补贴1000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每月补贴700元;其他学历学位及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每月补贴500元。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租金,超出核定发放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累计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1个月。      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及审核。      1.申请人下载“爱山东泉城办”APP注册个人账号,填报申请家庭信息,提交至系统审核。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发放资格凭证(泉城安居卡电子卡),1个工作日后可至经办银行网点领取实体卡。      2.取得泉城安居卡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贴申请。用人单位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业务系统,登录泉城安居信息系统平台单位账号,添加申请人信息,并实施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人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的,应同时提交租赁住房合同和租赁发票原件照片。      3.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对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      (二)核准。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户籍、学历学位、毕业年限、养老保险、公积金、家庭自有房屋和租赁住房等信息的比对及核准工作,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根据申请家庭承租住房剩余期限、劳动合同剩余期限和毕业5年之内剩余期限共同确定,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最长3年,最短1个月。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或补贴协议执行期间家庭情况、就职情况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三)发放。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对前3个月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婚姻、住房等情况实施复核,用人单位需配合做好相关复核工作。符合条件的,每季度末月将前3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泉城安居卡,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告知申请人,自条件变化次月起不再发放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四)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度按照5%的比例,对在保家庭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确认情况实施抽查,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标记。抽查发现申请家庭存在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租赁住房补贴情形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补贴发放协议,并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结合社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将存在违规申请补贴行为有关情况列入住房保障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实施惩戒。

济南住房补贴申请领取流程:1、领表。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也可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2、填表、准备材料。领表后,申请人按照表格要求进行填写;3、证明并公示。申请人持《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申请人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4、审核。公示合格后,申请人持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5、核准并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对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比对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核准的意见;6、领取补贴。取得《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书的申请人,按照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领取租赁住房补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表;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低保证或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租赁住房补贴租赁房屋专用合同;7、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核查申请人信息,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审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法律依据】:《济南市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承租人相关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第十一条 在我市无产权住房的承租人,凡符合我市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可在租赁住房地址(需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等相关手续)办理落户,也可自愿选择在租赁住房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办理落户。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报“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需同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2、特困证、低保证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认定结果;3、房屋租赁合同;4、房屋租赁备案(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材料)或房屋租赁发票。在申请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时,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一、申请条件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一)户籍。具有济南市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中低收入。中低收入包括低保、特困、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指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中等偏下收入指人均可支配收入介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至80%(含)之间。(三)租房居住。申请家庭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房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问题。租赁的住房应当办理租赁备案或取得租赁发票。以下房屋认定为家庭自有房屋:已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已承租的公有房屋;已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房屋;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未确权的住房;已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房屋;其他实际取得的房屋。(四)其他。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五)申请家庭有以下情形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取补贴的;2.不符合相关收入标准的;3.正在享受按照优惠价格租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4.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的;5.有住房保障领域违规失信行为记录的;6.其他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二、保障标准及补贴金额(一)补贴保障面积。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夫妻生育多孩,家庭成员4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75平方米;家庭成员5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二)补贴发放标准。特困及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9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3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7元。(三)补贴金额计算。申请家庭租赁住房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应保障面积—现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租金,超出核定发放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一)申请和受理。申请家庭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填报“济南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需同时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经民政部门出具的《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表》;3.房屋租赁合同;4.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发票。在申请租赁住房补贴时,应确定1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二)初审。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已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提交至本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将初审结果书面告知申请家庭。(三)核准。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的申请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家庭信息比对及核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家庭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根据申请家庭承租住房剩余期限和低收入认定剩余期限共同确定,最长1年,最短1个月。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或补贴协议执行期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家庭可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重新提出申请。(四)发放。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对前3个月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实施复核。符合条件的,每季度末月将前3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并在系统中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告知申请人,自条件变化次月起不再发放补贴。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五)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对在保家庭补贴资格核准及发放情况实施抽查,年底前完成对本年度所有在保家庭的检查工作,并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标记。检查发现申请家庭存在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租赁住房补贴现象的,立即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补贴发放协议,并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的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结合社会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将存在违规申请补贴行为有关情况列入住房保障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第十九条 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抓好督促落实。 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抓紧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会同建设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实施办法。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抓紧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抓紧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人民银行会同建设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意见。

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怎么申请

办理条件

适用区域: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以下简称“相关区”)。平阴县、商河县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自行确定补贴保障政策,做好租赁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

❷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

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

❸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

❹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

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房产。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备案(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材料)或房屋租赁发票。

办理流程

❶ 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填报授权书和承诺书,并提供以上申请家庭材料

已婚职工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相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该家庭享受补贴政策不超过3年。

❷ 初审

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核查申请人信息,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审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❸ 确认

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统一向注册地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申报:

1.申请家庭材料;

2.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单位申报表;

3.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在公安、民政、人社、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配合下,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社保、住房等情况实行信息比对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签订时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承租住房的时限以及未执行劳动合同期的时限确定,最长1年,最短3个月。

❹ 发放

各申请单位应于每季度末月10日前将前三个月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于每季度末将前三个月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补贴核发工作。申请单位应每季度对职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确认,报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核,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继续发放;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取消资格,终止发放。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及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申请人提出租赁住房补贴复审申请。

❺ 抽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度按照在保家庭20%的比例,对用人单位、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租赁住房补贴资格确认情况实施抽查。在复核或抽查中,发现申请家庭以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应责成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并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家庭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济南”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办理地点: 职工本人单位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补贴政策是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这三类人群可进行申请一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济南市新就业职工三是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来看看你符合条件不?能拿多少钱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申请条件济南市城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一)户籍及收入标准。具有济南市相关区常住居民户籍的家庭,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含)。(二)住房困难标准。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下同)应在相关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三)其他。除上述条件外,单身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二、保障标准及补贴额度(一)补贴保障面积。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二)补贴发放标准。按照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对申请家庭实行梯度补贴。特困及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9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3元;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7元。(三)补贴额度计算。家庭租赁住房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申请家庭应保障面积-申请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一、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二)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三)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四)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房产。二、补贴标准和期限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一、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一)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二)签订劳动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至申请之日,在本市连续缴存养老、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三)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下同)应在相关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四)申请家庭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除上述条件外,单身人员需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二、保障标准及补贴额度(一)补贴保障面积。家庭成员1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的,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二)补贴发放标准。按照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对申请家庭实行梯度补贴。符合城市户籍低收入认定标准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23元;符合城市户籍中等偏下收入认定标准的,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7元。(三)补贴额度计算。家庭租赁住房月补贴金额=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申请家庭应保障面积。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怎么申请学位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提出申请,由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本科学位。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名称,它与自考毕业证是相互独立的,并不会影响自考本科毕业。自考本科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条件:1、考生要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所选专业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并且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2、考生已通过省考办办理毕业手续,在考生申请本科学士学位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3、除了上述条件,考生还必须符合主考院校学位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申请条件。例如,有些主考院校要求考生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4、自考本科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各高校对自考生授予学位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请以各高校官方发布信息为准)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307自考0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真题 格式:PDF大小:171.9KB 2013年10月自考03329小学语文教学研究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40.3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本科申请学位的条件

1.所有考试科目通过,并且各科成绩需要达到70-75分以上,(分数以各学院过定为准)

2.拥有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3.论文成绩良好(80)及以上。

学士学位申请流程

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符合条件即可申请1.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2.自学考试的学士学位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自考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3.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65-72分。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点击自考网站“自考业务办理大厅”,登录“考生个人中心”在“业务办理”中选择“学位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大学要求外语不能用等级证书免考,但允许用学历证书免考,此时考生需要提交第二学历的学历信息备查,若不符合条件,将不具备学位申报资格。

济南自考本科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不可以。1、毕业未满五年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人群,具有济南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2、社保连续交满6个月且有一年以上稳定劳动合同,补缴不计其内。且在济南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3、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济南非全日制大专不可以领取住房补贴,能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

济南有本科毕业的住房补贴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济南有本科毕业的住房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济南有本科毕业的住房补贴吗?

有,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人每月700元。

拓展:济南市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有关标准及办理程序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升我市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济就业,制定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毕业5年内在济南十区及各功能区管委会代管区域依法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

企业及驻济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3年内新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半年且处于在缴状态,补缴的不计算连续;

(三)在济南十区及各功能区管委会代管区域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居住且未享受我市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等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认定标准按照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相关标准执行。对于已婚的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的房产。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人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及博士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济南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且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只能享受一期。

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填报授权书和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

3、房屋租赁备案证(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证,下同)或房屋租赁发票。

已婚职工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相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该家庭享受补贴政策不超过3年。

(二)初审。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审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

(三)核准。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统一向注册地所在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进行申报:

1、申请家庭材料;

2、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单位申报表;

3、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核准应在公安、民政、人社、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配合下,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住房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租赁补贴协议签订时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承租住房时限确定,协议签订最长1年,最短3个月。

(四)发放。各申请单位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应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协议期内续发补贴时无需重新申请,申请单位对职工的婚姻状况、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确认后,报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进行复核,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继续发放;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发放金额随实际调整;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取消资格,终止发放。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及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重新申请。

(五)抽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度按照在保家庭20%的比例,对街道办事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租赁住房补贴资格核准情况进行抽查。

复核或抽查中,发现申请家庭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以不正当手段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成相关区或功能区住建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依法依规追回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家庭及用人单位,将相关信息推动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45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政综【】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1、申报对象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的。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达到标准的人员,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配偶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人员,仍可提出申请。凡将福利分配的住房转卖、出售或赠与亲属子女的,一律视为已享受分配公有住房。

2、申报对象为工勤人员或者科员,享受住房标准为70㎡;申报对象为乡科级干部或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85㎡;申报对象为县处级干部、具备高级职称或于年8月前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00㎡;于年8月前具备高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30㎡。职务皆以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务为准,需有正式任职文件,不以现今职务或者享受待遇为准,职称需由省人事厅颁发认证。

3、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年限未达到20年的,须与单位签订《住房补贴借支合同》。

4、申报人员户口簿上所在地址必须是本市。

二、申报对象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庭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有注明何时由某地迁往现住址,还需提供此地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此类材料的,需由当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做出说明。

3、参加工作之日起,所有任职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到局办领取并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至“应发住房补贴额”栏前即可)、《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申请书》以及《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表》(此表由配偶单位负责填写,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填写)。

三、其他事项

我局不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偶的住房货币补贴申报。

申报住房货币补贴没有具体时间限制,我局年12月31日前工作且年满45岁人员可随时向局办提出申请。

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毕业五年内。毕业5年内驻济高校毕业生或济南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入驻创业孵化中心创企业的,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6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40%房租减免。济南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二)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三)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四)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房产。一、补贴标准和期限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扶持政策:(一)享受房租减免政策。毕业5年内驻济高校毕业生或济南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6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40%房租减免。创孵中心在入孵企业减免房租期内,享受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政策。(二)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入孵创业实体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贷款额度为5-8万,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条件的入孵企业,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三)享受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四)享受创业“两项补贴”政策。入孵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符合申请“两项补贴”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五)享受见习补贴政策。入驻企业或经济实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见习补贴政策。(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入驻企业的员工可优先参加创孵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七)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为自主创业的入孵个体工商户和吸纳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的入孵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三年的税收减免政策。(八)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入驻企业吸纳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九)对创业成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各类优惠政策。(十)入驻企业符合我市高新区相关政策的还可享受到高新区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自考本科文凭并不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国家只是为了让人们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不会再提供额外的补贴。另外有少数福利待遇好的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单位上班期间进行自考考取本科文凭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补助,但是一般的企业都没有这么好的福利政策。自考又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在各大学都有这样的管理机构,主要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共同管理自考学生,而这些大学也就称为主考院校,而且现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没有机会参加大学学习的人都去参加国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来可以系统学习高等教育专业知识,二来拿到的毕业证书也是相关主考院校的,但是这个毕业证与高等学府的正规毕业证略有不同,其毕业证上有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省及自考办的章和主考院校(类似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人民大学等等)的学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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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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