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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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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电子版

魁网自考频道看下自考经济法学包括哪些科目

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5%,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下列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报考情况而定。

尼山计划、哲学类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0人、新闻传播学类10、历史学类10人、考古学5人、英语10人、文理兼招

泰山计划、数学类20人、物理学类20人、化学类20人、理工类

卓越计划、机械类20人、材料类20人、自动化类20人、软件工程20人

蓝色硅谷计划、法学类20人、政治学类20人、文理兼招

生物科学类20人、电子信息类2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理工类

注:根据生源情况,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人文社科特长类:对人文社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突出特长,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对英语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扎实的基础,高中阶段在有广泛影响力的全国性英语竞赛中获得总决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10日。

2. 学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 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盖章);

(2) 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写实性材料;

(3)证明申请者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各种证书、作品或学术论文(含封面、目录及全部成果页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除证书原件外所有材料均须中学盖章。除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外,我校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

个人专著原件(注明学生姓名及报名号)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表现,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对考生提交的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核。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通过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在线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布。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2.考核时间:6月10日。

3.考核方式及内容:各专业考核均通过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面试均考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内容,分值均为100分。

4.资格确定: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综合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资格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各专业获得资格的考生中成绩特别优秀者(10%左右)给予A级资格,其他给予B级资格。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免笔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优秀者可直接获得A级资格。

5.结果公示:获得山东大学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将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1.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2. 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20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40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我校予以录取。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江苏考生选考科目等级不低于2B。

专业分配原则: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录取至其自主招生报考专业学习。

六、其它

1.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对于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青岛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代码:120801)、法学(原经济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1K)、日语(本科)(专业代码:050207)、物流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601)、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代码:130508)。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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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

青岛大学200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简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专业招生一览表序号 招生专业 层 次 嫁接成人业余专科专业 承办院系 咨询电话 1 国际贸易 ※ 专本连读 国际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85953726 2 专升本 无 3 经济法学 ※ 专本连读 法律事务 法学院 85955985 4 企业管理 ※ 专本连读 经济管理 工商管理系 85953403 5 专升本 无 6 专科 无 7 电子商务 ※ 专本连读 计算机应用 信息工程学院 85952834 8 物流管理 ※ 专本连读 物流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85955256 9 专升本 无 10 工商企业管理 专升本 无 11 会计学 ※ 专本连读 会计学 会计系 8595270586788706 12 专升本 无 13 旅游管理 ※ 专本连读 旅游管理 旅游学院 85953581 14 人力资源管理 ※※ 专本连读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学系 85953185 15 英语 ※ 专本连读 英语 英语系 85953306 16 专升本 无 17 专科 无 18 日语 高起专 无 日语系 85953527 19 专升本 无 20 韩国语 专科 无 韩语系 85954409 21 专升本 无 22 机电一体化 ※ 专本连读 机电一体化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88907516 23 电子工程 ※ 专本连读 计算机应用技术 24 计算机及应用 ※ 专本连读 计算机应用技术 25 市场营销 ※ 专本连读 市场营销 备注:带“※” 专业表示,专本连读层次的专科段嫁接成人教育专科业余计划。自学考试报考须知一、助学形式和学制我校举办全日制自学考试助学班分为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本连读学制三种形式。其中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制均为两年,高中起点专本连读学制为四年。二、办学地点青岛大学各校区三、收费标准学费:文科类3400元/学年,理工类3600元/学年,外语类3800元/学年。住宿费根据学校各学区住宿收费标准收取。四、报名条件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参加全日制学习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本科专业的须具有专科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或在修完本科课程前获得专科学历者。五、报名手续本人持身份证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其中报专本连读考生须同时带高考成绩单、报专升本考生需要签订保证书(即本科毕业前能获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六、报名地点、电话报名地点:各助学承办院系或青岛大学成教学院(青岛市抚顺路33号南楼301房间)。电话:;83781008(青岛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邮箱:七、报名时间:即日起—8月上旬八、高中起点专本连读的特色 我校实施专本连读试点,是指学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嫁接成人教育相同或相近专业业余计划,取得成人教育专科学籍后,学校实施学分互认,学员可以有效缩短学习时间,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本科段自学考试助学之中,在确保获得成人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的前提下提高自学考试本科通过率。九、过程性考核可有效缓解学员的应考压力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在部分专业全日制助学班中实施过程性考核,约1/3的课程可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和阅卷,其余2/3课程由国家、省出题统一组织考试。 十、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考试期间没有作弊记录;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良好以上者,可以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助学院系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序号 招生专业 院 系 现 场 报 名 地 点 报名咨询电话 邮箱 1 电子商务 信息学院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西院西四教5楼信息学院党政办公室 85952834 2 国际贸易 国贸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211室 85953486 85953726 3 经济法学 法学院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5楼法学院自考办公室 85955985 4 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315室 85953403 5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学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601室 85953185 85953887 6 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312室 85955256 7 会计 会计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210室会计办公室 85952705 86788706 88797931 8 旅游管理 旅游学院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东院东一教110室 85953581 9 英语 英语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西院西二教325室 85953306 82071096 10 日语 日语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西院西二教3楼日语系办公室 85953527 11 韩国语 韩语系 青岛大学(宁夏路308号)西院西二教205室 85954409 12 机电一体化 电子工程 计算机及应用 市场营销 高职学院 青岛大学东部校区(高科园松岭路93号)培训中心 88907516 专业及办学院系简介序号 招生专业 承办院系 层次 考试课程(本科课程) 嫁接专科专业 院系简介 1 国际贸易 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数学(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经贸知识英语、外刊经贸知识选读、外贸英语写作、国际市场营销学、涉外经济法、企业会计学、企业经济统计学、国际运输与保险、外经贸经营与管理、世界市场行情 国际贸易 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是国际贸易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国际经济贸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良好。现有专任教师3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人,博士、硕士生导师9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7人,留学归国博士、硕士9人。青岛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从2003年开始招收高教自考本科班学生,选派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专家授课,按在校生同等条件安排全日制教学。7个毕业班学生均以高通过率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并在社会上取得良好声誉。 2 国际贸易 专升本3 经济法学 法学院 专本连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金融法(一)、保险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企业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市场竞争法概论、证券法、选考课30学分(选考课程范围在高教自考开考的本科段、基础科段各专业考试课程内自主选考未考过的课程) 法律事务 青岛大学法学院拥有国际关系、诉讼法学、法律史、中外政治制度专业四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四个本科专业方向。 青岛大学法学院继续教育资源丰富,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涵盖研究生、法学本科、专科多个层次,可授予法学硕士、学士学位。其中,经济法本科和法律本科是山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主考的专业,经济法本科是山东省学分制改革试点院校。 4 企业管理 商学院工商管理系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数学(二)、 英语(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经济活动分析、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企业管理咨询、 经济管理 青岛大学工商管理系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技术经济及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已形成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成人教育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现指导硕士研究生7人,工商管理专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400余人,夜大学设有国民经济管理本科(专升本)、经济管理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3个专业,在校学生总人数300余人。旨在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实用型人才。 5 企业管理 专科6 企业管理 专升本 7 电子商务 信息工程学院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经济学、电子商务数据库技术、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实践、国际贸易实务(一)、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物流管理、互联网及其应用、网络金融学、市场信息学、商务交流(后五门任选二门)计算机应用 青岛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组建于1998年,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点,招收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等三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据“鲁教考委[2002]19号”文件,自2003年4月开考《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青岛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为该专业的主考院校,参与该专业的命题、阅卷、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考核及授予学士学位等项工作;“鲁教考委[2002]70号”文件,青岛大学为高教自考助学试点高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统考8门,校考4门。 8 物流管理 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数学(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物流案例与实践(二)、物流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软件操作、库存管理(二)、采购与供应管理(二)、运输管理(二)、仓储管理(二)(后四门任选二) 物流管理 青岛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始于原山东纺织工学院1981年创建的“工业管理”专业,,是我国经济管理类专业中最早设置的本科专业之一。多年来,在学校大力支持下,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各方面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现有专职教学人员32人,其中教师29人,实验系列人员3人,教授5人,副教授和高级实验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人;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物流工程专业硕士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和“物流管理”3个本科专业,物流管理自考主考单位,“电子商务”、“物流管理”4 个夜大本专科专业。 9 物流管理 专升本10 工商企业管理 专升本 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数学(二)、英语(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金融理论与实务、企业经营战略、组织行为学、质量管理(一)企业管理咨询11 会计学 商学院会计系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等数学(二)、英语(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金融理论与实务、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一)、市场营销学、会计制度设计、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会计学 青岛大学会计学系成立于1992年9月,是青岛市高校中最早设立的会计学系级建制。1991年经国家教委批准设立会计学本科专业,1994年经山东省教委批准设立财务管理本科专业。现有会计学、财务管理两个本科专业。 青岛大学会计学系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7人,其中博士4人,教授、副教授9人。拥有会计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两个研究方向。 12 会计学 专升本13 日语 外语学院日语系 高起专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高级日语(一)、高级日语(二)、日语句法篇章法、日本文学选读、日语翻译、英语(一)、现代汉语、日语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 青岛大学日语专业日语语言文学是山东省重点学科,是2002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被确定为山东省日语专业高教自考(本科段)主考专业,国家承认学历。日语系截至目前为止,经过自学考试获专科学历学生60人,获本科学历学生20人,在校生一级通过率90%以上。日语系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努力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大力向企事业单位推荐日语专业人才,毕业生分别在经贸、翻译、教育、机关等岗位工作,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14 日语 专升本 15 英语 外语学院英语系 专本连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翻译、高级英语、英语写作、英美文学选读、英语语法、英语词汇学、口译与听力、现代语言学、日语、韩语(后两门课任选一)英语 青岛大学英语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英语系与多所英语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和合作项目。 英语专业所有课程均严格按照自学考试课程设置。授课教师为英语系专职一线教师,教学经验丰富。16 英语 专科17 英语 专升本 18 韩国语 外语学院韩语系 专科 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一)、日语、高级韩国语、韩国语概论、韩国语阅读、对韩贸易实务、韩国文学史与文学作品选读、口译与听力(韩)、韩国语写作、翻译(汉韩互译) 青岛大学朝鲜语专业设立于1995年。本系现有教师1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和博士6人。全系教师都是硕士学历以上。2004年、2005年、2006年我系连续两年被评为青岛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在全校70多个系中获得就业第一名。2006年 “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 排名的全国50多所大学朝鲜语专业中青岛大学韩语系位居第二。 本专业开考的目的是为了有计划地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具有较广泛的韩国语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朝鲜语专业人才。 从2003年开始青岛大学已被列入自学考试韩语专业(大专)主考院校,2007年又被指定为韩语专业(本科)主考院校。 19 韩国语 专升本 20 旅游管理 旅游学院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组织行为学、旅游学原理、中外民俗、专业英语、对外经济管理概论、旅游资源与开发、财务管理学、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客源国概况、旅游地理学 旅游管理 青岛大学旅游学院是山东省成立最早的高等旅游教育单位,山东省重点学科,山东省特色专业学院,本学院在省内率先开展旅游管理教育和研究教育,学院在省内首家拥有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是山东省自考办指定的全省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的主考院校。 21 人力资源管理 商学院市场学系 专本连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会计学、经济学、管理经济学、公共关系学、劳动关系与劳动法、人员素质侧评理论与方法、薪酬管理学、工作分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学系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授1名,副教授11名;教师中博士1人,7人在职攻读国内外大学博士学位。7名教师在美国、德国、意大利、新加坡等获得硕士学位或做过访问学者。该系与美国、德国等的合作研究与交流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2 机电一体化 高职学院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工程经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机械工程基础、传感器与检测技术、计算机软件基础(一)、现代设计方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物理(工)、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模拟数字及电力电子技术、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青岛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定位在“高质量、有特色”的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职本科院校。学院依托青岛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中心校区的师资、设备、图书资料等,加之本院举办高等教育多年的经验集累,学院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教育设备先进,生活设施舒适方便,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理想之地。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坚持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半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战略高度设置专业的原则,把自考与高等职业教育结合,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举,提高学生就业和创业的竞争力,使学生顺利实现就业和创业。 23 电子工程 专本连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高等数学(工本)、工程经济、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计算机网络技术、自动控制理论、计算机软件基础、(二)、数字信号处理、物理(工)、信号与系统、单片机原理与应用、电子线路CAD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 计算机及应用 专本连读 毛泽东思想概论、英语(二)、高等数学(工本)、工程经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与通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物理(工)、离散数学、数据结构、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市场营销 专本连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金融理论与实务、消费经济学、企业会计学、国际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策划、商品流通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商务谈判、选考课程 市场营销

除了主考课程,其他的都可以选考,可以跨专业,之前考过的可以直接冲学分,英语2不是必修科目,可以充当14学分,教材到指定书店可以买到,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继续问我

为保证青岛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号)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学校办学起源于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年来,学校始终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30余万各类人才,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建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性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院校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发展各类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科研项目200余个。在国外建立孔子学院2所,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项目9个。近年来,在学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求发展,在“双一流”建设中求突破,勇担使命,奋发图强,努力向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迈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我校监察室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制定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专业+专业类”招生模式。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同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特殊类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240分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对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其所在省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参考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生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参考专业主项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四)体育教育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在投档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青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举例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如下:

一、选拔对象

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共10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如果报名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如果报名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一般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4倍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

(二)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均为A,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方面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此类考生中符合条件1者,所报考的专业组须符合各专业组对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要求;符合条件2者可以报考任何一个专业组。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及其相关佐证材料(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知、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7.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特别提示】

1.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2.所有书面材料须制成A4纸大小版式,并扫描(或拍照)后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务必保证清晰度。

3.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第八条(二)进行严肃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初试(书面材料评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选拔确定通过初试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第一组按文、理科分别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二) 复试(综合素质面试)

1.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750分。综合素质测试按文史和理工分类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科类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考场,考场内全程录像。

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六、重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7:00

(二)初试合格名单公示:6月2日

(三)初试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6月7日9:00- 6月 14日17:00

(四)综合测试报到:6月15日9:00-16:00;报到地址: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考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交网上报名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综合测试。报到现场,学校组织有关专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五)学校综合测试:6月16日上午8:00、下午12:30,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3日起。

七、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2.专业志愿填报:合格考生按照文、理科,限报其入围专业组中包含的创新实验班,以及专业调剂志愿(只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专业组和志愿填报的专业组必须一致。不得跨组填报专业(创新实验班)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搭配专业。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750分)*10%+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5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75分,B等计65分。

(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八、其他说明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1.初试阶段:考生需缴纳报名费30元和材料评审费40元。

2.复试阶段:通过初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五)高中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3780002~9

学校网址:http://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qdu.edu.cn

电子邮箱:

参考资料:青岛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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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真题电子版

有一次我在上学吧这个网站里看到了有司法考试专栏啊,你上那找找去,估计着有。这个网平时更新蛮快的,也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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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经济法学自考简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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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学科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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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青岛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名称:青岛大学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号)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七条、学校概况: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

学校办学起源于1909年创办的青岛特别高等专门学堂。百十年来,学校始终薪火相传,砥砺奋进,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30余万各类人才,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学术精英、治国栋梁和行业翘楚,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建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性高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战略,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77所院校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发展各类师生交流、联合培养、合作科研项目200余个。在国外建立孔子学院2所,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合作项目9个。近年来,在学校学习的外国留学生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求发展,在“双一流”建设中求突破,勇担使命,奋发图强,努力向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迈进。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青岛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我校监察室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监察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十一条、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制定2019年本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专业+专业类”招生模式。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同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4B1合格”,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特殊类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美术类考生的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方有资格填报我校志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未达到240分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对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其所在省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参考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

文化课成绩上线的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生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3.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参考专业主项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四)体育教育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学校执行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在投档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青岛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举例青岛大学2019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如下:

一、选拔对象

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共10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B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山东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奖(具体为“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高二年级组或高三年级组一等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奥林匹克英语作文大赛高中组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如果报名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直接进入复试环节;如果报名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一般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4倍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

(二)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均为A,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类、科技创新类、语言文学类方面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

【特别提示】符合此条件者经学校专家委员会审定,择优选拔进入复试环节。此类考生中符合条件1者,所报考的专业组须符合各专业组对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要求;符合条件2者可以报考任何一个专业组。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不能代替);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任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5.参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经历及其表现的客观记录及其相关佐证材料(须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综合方面情况的介绍、对报考专业的认知、进入学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稿);

7.本人亲笔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特别提示】

1.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2.所有书面材料须制成A4纸大小版式,并扫描(或拍照)后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务必保证清晰度。

3.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第八条(二)进行严肃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初试(书面材料评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主要参考考生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个人陈述,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择优选拔确定通过初试获得我校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第一组按文、理科分别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二) 复试(综合素质面试)

1.通过初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750分。综合素质测试按文史和理工分类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科类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2.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考场,考场内全程录像。

3.入围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六、重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7:00

(二)初试合格名单公示:6月2日

(三)初试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6月7日9:00- 6月 14日17:00

(四)综合测试报到:6月15日9:00-16:00;报到地址: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考生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交网上报名时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全者不予参加综合测试。报到现场,学校组织有关专业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五)学校综合测试:6月16日上午8:00、下午12:30,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具体要求准时报到抽签确定考场和考试顺序,迟到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6月23日起。

七、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学校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填报纳入山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我校,否则无效。

2.专业志愿填报:合格考生按照文、理科,限报其入围专业组中包含的创新实验班,以及专业调剂志愿(只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我校面试的专业组和志愿填报的专业组必须一致。不得跨组填报专业(创新实验班)志愿,否则视为无效志愿,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评价总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搭配专业。若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高考文化总分位次排序,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评价总成绩(满分75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750分)*10%+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50分)*30%+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6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75分,B等计65分。

(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五)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八、其他说明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参加测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1.初试阶段:考生需缴纳报名费30元和材料评审费40元。

2.复试阶段:通过初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50元。

(五)高中学校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3780002~9

学校网址:http://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qdu.edu.cn

电子邮箱:

参考资料:青岛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承载着青岛这座城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学校有浮山校区、金家岭校区、松山校区三个校区,占地2655亩,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专业学位类型2种(涵盖18个培养领域);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硕士专业学位类型23种(涵盖81个培养领域)。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重点学科20个,山东省一流学科7个;临床医学、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与毒理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列全国第50位;系统科学和纺织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进入教育部全国一级学科排名前十名。

学校现有全职院士6人,外聘院士9人,万人计划学科领军人才2人,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8人,国家杰青11人,国家优青5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2人。

学校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个(国家“111”计划),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

“十三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04项。发表SCI收录论文8238余篇,ESI高被引论文13 0篇。2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授权专利1300余项。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青大人正肩负着新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求发展,在“双一流”建设中求突破,勇担使命,奋发图强,努力向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迈进。

青岛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电子商务(本科)(专业代码:120801)、法学(原经济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1K)、日语(本科)(专业代码:050207)、物流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601)、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代码: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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