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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成人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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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成人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

2021年青岛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住房补贴;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2、小微企业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自申领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4、青岛生源特困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的条件:1、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2、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

不能享受到,这项福利只是针对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成人教育的不能享受。这个关键是大学生购房补助上面是要求的,如果要求必须是全日统招学历,那可你当就不能申请了,如果没有要求必须是全日统招学历,那就可以了。

青岛往届本科生有住房补贴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往届本科生有住房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往届本科生有住房补贴吗

有的。

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申请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

2、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

这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1、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2、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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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申报人员自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申领住房补贴。根据腾讯网2020年4月28日发表的一篇名为”青岛这些你不知道安家补贴、就业补贴政策官方再次给出答复!“的文章可知,青岛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申报人员自享受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申领住房补贴。

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1、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

2、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

这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1、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2、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500元/月

申报对象

1、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2、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政策,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购房补贴500元。

法律依据:《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等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在紧缺专业目录发布前领取2018年度及以后住房补贴,申领人所学专业列入紧缺专业目录的,住房补贴不足部分予以补差。 (二)补贴期限。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未满3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通过青岛人才网“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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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大专学历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一)本科以上学历;(二)具有本市户籍;(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学历指的是一个人学习的经历,通常指在学校结业或毕业之后得到的一纸文凭,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个学历证书,已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学历类型,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非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还包括成人教育大类。(成人高考中的函授,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电大)。大专生是可以领取租房补贴的。但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1、全日制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两年内在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在市里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济南有本科毕业的住房补贴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济南有本科毕业的住房补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济南有本科毕业的住房补贴吗?

有,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通知》规定: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人每月700元。

拓展:济南市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有关标准及办理程序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升我市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济就业,制定新就业职工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

一、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毕业5年内在济南十区及各功能区管委会代管区域依法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

企业及驻济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3年内新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半年且处于在缴状态,补缴的不计算连续;

(三)在济南十区及各功能区管委会代管区域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居住且未享受我市企业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等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认定标准按照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相关标准执行。对于已婚的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的房产。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人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及博士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济南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且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只能享受一期。

三、申请方式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填报授权书和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或学位证;

3、房屋租赁备案证(包括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证,下同)或房屋租赁发票。

已婚职工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享受相应补贴标准,不得重复享受,该家庭享受补贴政策不超过3年。

(二)初审。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信息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核信息表并出具初审意见,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注册地所在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

(三)核准。申请单位持以下材料,统一向注册地所在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进行申报:

1、申请家庭材料;

2、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单位申报表;

3、包含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工作。核准应在公安、民政、人社、税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配合下,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住房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与申请单位、申请人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租赁补贴协议签订时限,原则上根据申请人承租住房时限确定,协议签订最长1年,最短3个月。

(四)发放。各申请单位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应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协议期内续发补贴时无需重新申请,申请单位对职工的婚姻状况、家庭人口、住房等情况确认后,报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进行复核,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继续发放;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的,发放金额随实际调整;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取消资格,终止发放。

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期满前2个月及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重新申请。

(五)抽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度按照在保家庭20%的比例,对街道办事处、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住建部门租赁住房补贴资格核准情况进行抽查。

复核或抽查中,发现申请家庭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以不正当手段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成相关区或功能区住建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依法依规追回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家庭及用人单位,将相关信息推动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45周岁以上工作人员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政综【】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1、申报对象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的。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达到标准的人员,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配偶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人员,仍可提出申请。凡将福利分配的住房转卖、出售或赠与亲属子女的,一律视为已享受分配公有住房。

2、申报对象为工勤人员或者科员,享受住房标准为70㎡;申报对象为乡科级干部或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85㎡;申报对象为县处级干部、具备高级职称或于年8月前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00㎡;于年8月前具备高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30㎡。职务皆以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务为准,需有正式任职文件,不以现今职务或者享受待遇为准,职称需由省人事厅颁发认证。

3、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年限未达到20年的,须与单位签订《住房补贴借支合同》。

4、申报人员户口簿上所在地址必须是本市。

二、申报对象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庭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有注明何时由某地迁往现住址,还需提供此地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此类材料的,需由当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做出说明。

3、参加工作之日起,所有任职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到局办领取并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至“应发住房补贴额”栏前即可)、《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申请书》以及《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表》(此表由配偶单位负责填写,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填写)。

三、其他事项

我局不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配偶的住房货币补贴申报。

申报住房货币补贴没有具体时间限制,我局年12月31日前工作且年满45岁人员可随时向局办提出申请。

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1、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

2、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3、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

这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1、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2、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500元/月

申报对象

1、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2、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

济南自考本科有住房补贴吗

法律分析:一、补贴标准和期限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

毕业五年内。毕业5年内驻济高校毕业生或济南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入驻创业孵化中心创企业的,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6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40%房租减免。济南市大学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合法有效的《济南市居住证》;(二)至申请之日,毕业不超过5年,且在我市相关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稳定就业(确定1年及以上期限的稳定劳动关系);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市属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单位性质限制。(三)至申请之日,在济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补缴的不计算连续)且处于在缴状态;(四)在我市相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及我市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等政策的,不得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住房认定标准按照我市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均视为该申请人名下房产。一、补贴标准和期限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二、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扶持政策:(一)享受房租减免政策。毕业5年内驻济高校毕业生或济南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其它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6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40%房租减免。创孵中心在入孵企业减免房租期内,享受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政策。(二)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入孵创业实体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贷款额度为5-8万,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条件的入孵企业,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三)享受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四)享受创业“两项补贴”政策。入孵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符合申请“两项补贴”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五)享受见习补贴政策。入驻企业或经济实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济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见习补贴政策。(六)享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入驻企业的员工可优先参加创孵中心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七)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为自主创业的入孵个体工商户和吸纳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的入孵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三年的税收减免政策。(八)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入驻企业吸纳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九)对创业成绩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优先推荐享受国家、省、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各类优惠政策。(十)入驻企业符合我市高新区相关政策的还可享受到高新区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自考本科文凭并不可以享受国家的补贴,国家只是为了让人们提升学历提供了平台,不会再提供额外的补贴。另外有少数福利待遇好的企业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在单位上班期间进行自考考取本科文凭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补助,但是一般的企业都没有这么好的福利政策。自考又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在各大学都有这样的管理机构,主要与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共同管理自考学生,而这些大学也就称为主考院校,而且现在很多高考落榜或没有机会参加大学学习的人都去参加国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来可以系统学习高等教育专业知识,二来拿到的毕业证书也是相关主考院校的,但是这个毕业证与高等学府的正规毕业证略有不同,其毕业证上有一个国家高等教育自学委员会省及自考办的章和主考院校(类似于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人民大学等等)的学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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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期间,对个人首次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凭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合同,由受益财政承担购房补贴5万元。具体详见正文。      临沂市住建局联合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多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支持个人首次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措施。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临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补贴范围      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含起止日),个人或者家庭      首次购买      中心城区范围内      新建商品住房,且家庭成员或个人      名下无住房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均在上述时间段内      。补贴标准      受益财政承担购房补贴5万元。补贴程序(1)申请申请购房补贴由购房人到市政务大厅购房补贴窗口提出申请,该窗口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设立。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购房人购房补贴申请表;2.购房人的有效银行卡号;3.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 购房人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购房补贴申领资格。(2)受理      由政务大厅购房补贴窗口统一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窗口地址: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厅2楼C区C25、C26。(3)审核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查询购房人住房产权登记信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查询购房人的住房交易信息、本次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并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和商品房网签系统查询信息,审核确认购房人购房补贴资格。(4)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 公众号上公示      7天      。(5)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兑付。区级承担部分由市财政局垫付,通过体制结算扣回。

临沂市符合条件的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有:一是年收入低于当地有关标准的困难家庭;二是允许学生入学的家庭;三是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等重点对象。如果你满足其中任一条件,就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申请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例如有固定的住房、年收入符合规定等,才可以申请。因此,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进行住房补贴申请。

不可以。大专学历不可以申请住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办理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发放租房补贴:(一)本科以上学历;(二)具有本市户籍;(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本科学历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学历指的是一个人学习的经历,通常指在学校结业或毕业之后得到的一纸文凭,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个学历证书,已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学历类型,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非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硕士)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还包括成人教育大类。(成人高考中的函授,夜大、自考、网络教育、电大)。大专生是可以领取租房补贴的。但需要满足下面这些条件:1、全日制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2、毕业两年内在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3、在市里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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