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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免考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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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免考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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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免考怎么办理?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上海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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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报名地点一览 华东师范大学(汾阳路3号),电话:64372801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西路550号),电话:65422234 上海财经大学(中山北一路369号),电话:65361935 华东政法学院(万航渡路1575号),电话:62071668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建国西路75号),电话:24025110--27521 复旦大学(国顺路670号),电话:65642278 上海交通大学(广元西路43号),电话:64077479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主考(广元西路43号), 电话:64077479 上海大学(延长路149号),电话:5633504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350号),电话:62759779--4123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古北路620号),电话:62748250--513 上海中医药大学(零陵路530号),电话:64177960 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电话:64322267 上海电视大学(阜新路25号),电话:65020900--205 同济大学(赤峰路71号),电话:65982578 上海医科大学(东安路130号),电话:64041759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重庆南路227号),电话:63846590--203 华东理工大学(梅陇路130号),电话:6425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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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五、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课程;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或取得原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和“英语(二)(0015)”课程;取得大学日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日语(二)(0016)”课程。六、取得以下任何一种考试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课程: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②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及以上;③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5模块;④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6模块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51,0052)”课程。七、高教自考生在报考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八、高教自考各专业中所设置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免考,依照相应专业所制定的具体免考补充说明执行。

一、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707)”、“大学语文(4729)”。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专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一)(0012)”、“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高等数学(一)(0020)”和“高等数学(工专)(0022)”。二、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708)” 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709)”。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二)(0015)”、“日语(二)(0016)”、“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4184)”、“高等数学(工本)(0023)”、“物理(工)(含实践)(0420,0421)”。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4184)”、“高等数学(工专)(0022)”、“高等数学(工本)(0023)”等课程;英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英语(二)(0015)”等课程;日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日语(二)(0016)”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课程;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含实践)(0420,0421)”课程等等。四、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的考试,凭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公共基础课。五、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课程;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或取得原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和“英语(二)(0015)”课程;取得大学日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日语(二)(0016)”课程。六、取得以下任何一种考试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课程: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②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及以上;③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5模块;④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6模块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51,0052)”课程。七、高教自考生在报考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八、高教自考各专业中所设置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免考,依照相应专业所制定的具体免考补充说明执行。九、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自2008年7月1日起,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程已作调整。高教自考新、老公共政治课程的过渡和免考按《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设置及相关免考规定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45号)执行。十、高教自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于每年的5月或11月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登记表》,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证明等)。经主考学校查验核准后,分别于每年的6月或12月汇总,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批准。凡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已经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合格成绩。对有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向其所在工作单位通报。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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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法华校区-北楼

地址:法华镇路535号上海交通大学法华校区

上海交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将于6月20-22日由原凯旋路2088号405室搬迁至长宁校区法华镇路535号,6月20-22日搬迁期间办公室停止对外办公。6月23日始办公地点:法华镇路535号北楼310室,过渡办公电话:秋季学期自学考试办公室正式办公地点:法华镇路535号办公楼306室,正式办公电话开学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特此公告。

上海交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2016年6月17日

上海自考免考怎么办理? 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上海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具体转考免考手续,各个省市有所不同。 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3、各统招生报考自考,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4、获得有关证书者可相对应免考相应课程:(1)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在哪个区,就去哪个区的自考办报名,一般在区教委里头。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日语专业、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想报哪个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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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仅供参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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