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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免考申请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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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免考申请时间限制吗

一、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2)”、“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0003)”、“大学语文(4729)”。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专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一)(0012)”、“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高等数学(一)(0020)”和“高等数学(工专)(0022)”。二、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毛泽东思想概论(0004)” 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5)”。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二)(0015)”、“日语(二)(001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4184)”、“高等数学(工本)(0023)”、“物理(工)(含实践)(0420,0421)”。你的情况是不可以免考的,除非你还是考专科的才行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上海自考规定:取得原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课程。

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上海自考免考申请时间限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考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自考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大学生英语四级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不过有时间限制,要在毕业二年内。申请时需要你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本科还是独立本科,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吧,区别不大。

上海自考规定:取得原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课程。

上海自考免考申请时间限制多久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自考的,可以按规定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免考成绩已经合格且名称相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办理方法如下:1、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自考考生在申请自考课程免考之前,要去省份的自考官网,看看自考课程免考的详细条件。2、然后在自考课程免考办理开始之前,每个省份都会发布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3、仔细阅读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注意自考课程免考办理的时间、需要的资料等信息。4、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上所示的入口。5、按要求认真填写自考课程免考的相关内容,上传资料,并缴费。6、网上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根据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通知所示时间,进行现场确认。7、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页面,查看自考课程免考审核结果。

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上海自考免考要求如下: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有关规定修订如下:一、各类高等院校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指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下同)参加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专科(基础科段)的自学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一)”、“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1)”和“高等数学(工专)”。二、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本科(独立本科段)的自学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毛论”和“马哲”。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本科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二”、“日语二”、“高等数学(2)”、“高等数学(工本)”和“物理(工)”。三、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参加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凭原高校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和相同层次的公共基础课。四、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可免考与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英语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等。五、考生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笔试合格成绩,可以免考英语一。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可免英语(二)的考生同时可免英语(一)].六、取得以下任何一种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及以上②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③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5模块。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6模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2专业(无论专科或本科)起,其在其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无论专科或本科)中已通过的相同名称相同代码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另外,已取得自学考试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你对免考流程不太了解,如果你英语过了公英 或 四级 相关级别,然后可以申请免考,流程和参加一次考试差不多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第一条 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可提出课程免考申请。第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基础课程为:高等数学(专),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工程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经济应用数学,线性代数,物理(工),大学语文,计算机应用基础,英语(6学分),英语(一),物流英语,英语(二),艺术专业英语,农业科技英语(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第三条 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学分数参照普通高校教学计划相应课程授课总时数计算,一般为18学时折合1学分,下同)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第四条 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第五条 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第六条 各类高等院校的本科结业生、肄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天津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天津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天津市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第七条 各类高等院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还可免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即:1.哲学类(01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2.历史学类(06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3.数学类(0701)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专)、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工程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经济应用数学、线性代数课程。4.物理类(0702)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课程。5.汉语言文学类(05011)、秘书类(05012)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6.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英语、英语(一)、物流英语、英语(二)、艺术专业英语、农业科技英语(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064)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第八条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其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第九条 获得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1级C等(免口试)或初级及以上级别的考生,可以免考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和商务管理专业专科中的“商务英语”课程。获得商务英语证书(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第十条 参加由本市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二级及其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6学分)、英语(一)、物流英语课程;取得三级及其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艺术专业英语、农业科技英语(二)课程。第十一条 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考金融管理专业本科中的“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和“高级财务会计”两门课程;自学考试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考商务管理专业本科中的“市场营销策划”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第十二条 各类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第十三条 申请免考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人报名的区、县自学考试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由原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经区、县自学考试管理部门核验盖章后,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办理免考时,凭普通高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籍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校在校生课程免考审批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核验盖章后,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第十四条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我办相关课程免考文件停止使用。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自考论文申请时间限制吗

一年有两次机会可以申请毕业论文。参考最近的两次:分别是2013年上半年,商务管理本科论文的考生应先华东理工大学自考网页在网上预申请,网上预申请时间6月1日至10日。 预申请后须作现场申请,现场申请日期---6月21日(周五)至23日(周日)三天。2012年下半年,现场申请日期---12月23日(周日)至24日(周一)两天。

自考毕业论文申请的时间各省份是不一样的,有的省份论文是与其他科目一样随时可以报名,有的省份是需要把理论课全部考完才可以报考论文。

十月份左右的,还有一次,你可以去自考网看一下

上海自考转出申请时间限制吗

上海自考本科有时间限制么今天我们的教务老师给同学来讲讲以下这些问题,如果你觉得还不错,可以收藏我们网站哦,我们专注于自学考试教材购买服务网哦,接下来一起来阅读下面的正文吧!一、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是指在申请上海自考本科的时候,学生们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是由上海自考办公室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学生们需要在一个学期内完成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左右。二、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的好处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有很多好处。首先,它可以确保学生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这样就可以减少学生们的考试压力,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去复习知识,从而提高考试成绩。其次,它也可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因为每个学生都有相同的考试时间,这样就可以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参加考试,从而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三、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的建议上海自考本科的时间限制有一定的建议。首先,学生们应该提前准备考试,并且提前了解考试的时间安排,以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其次,学生们也应该充分利用考试时间,尽量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以便在考试时间结束后,能够及时取得良好的成绩。总之,上海自考本科有时间限制,学生们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这样可以确保学生们的考试公平性,也可以确保学生们有足够的时间复习知识,从而提高考试成绩。学生们应该提前准备考试,并且充分利用考试时间,尽量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考试,以便及时取得良好的成绩。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转考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考生在自考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将考籍档案一起转移到该省份。每个省份的自考政策不一样,所以自考转考办理的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安徽、山东、重庆、湖北、宁夏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手续在8月底至9月份办理;江苏、吉林、新疆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办理9月1日开始。所以自考转考具体办理时间,需要自考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通知,或者咨询当地自考办。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选择“省际转考”栏目。2、填写相关信息,按照所示流程提交转考申请。3、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方式以当地公告为准。4、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5、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考籍转入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自考考籍转入信息。2、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注意!有的省份自考转考申请有特殊条件:比如,吉林《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中就说到,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等。综上所述,自考可以转到外省继续考试,但是转考要求、转考时间等信息,需要自考考生仔细查看自考省份的转考通知。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目前,天津、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省份的自考成绩有效期规定为单科8年有效期。而北京、上海、山东、河北、湖南等省份则没有执行这一规定,也就是这些省份自考成绩没有期限。自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自考专科有16门,本科有14门,只要你一门一门全部通过就能办理毕业,二年考完二年毕业,十年考完十年毕业。所以这也使很多想要早点毕业的考生,尤其是没时间复习或基础差的考生愿意去依靠培训班,帮助自己顺利通过考试,尽早考完尽早毕业。不过考生还是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学业,时间过长会影响到学习的信心,干劲会被磨灭。自考报考条件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制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自考是一种自主学习的过程,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毕业)。学生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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