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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学籍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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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学籍转出

你好,我来帮你解释下:

1、你如果目前在安徽还没有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是不涉及到自考学籍的问题的,你可以直接在上海报考此专业的自考本科。

2、自考转学籍的意思是你在安徽参加的自考相同专业的考试,已经通过其中一门或者几门课程,需要在上海继续完成此专业的考试,可以把安徽的成绩直接转到上海去,然后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就可以在上海申请毕业的意思。

3、你并不涉及到自考转学籍的问题,自考的学籍与在校生的学籍不是一个系统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你报考上海的自考后,你之后的10多门课程的所有考试都需要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哦~

如果你是想在安徽考的话,建议你直接找一个安徽的相同专业的进行学习并考试吧~

加油!!

上海自考考籍转入怎么办理? 1、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继续参加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 2、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 3、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 4、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被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6、需在本市申办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六个月前办妥转籍手续。 7、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凡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的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和户口转迁等原因,可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转迁手续.考生在本省范围内转迁考籍的,可在转出地考办将档案带到转入地自考办办入报名.转出省转迁手续的考生,应在转出地自考办填好表格后,到省自考办考籍管理科盖章,其档案由省考办统一邮寄.

如果是自考,转学是没关系的,因为只要在一个省内,在哪里考的都一样,而且到哪里考试题也都一样。只要你交了你报的学校的学费就可以了。学法学自考还是可以的吧,不要轻易退学,即使退学了也要把你的成绩卡拿到手,不能丢了,你可以随时继续考的。

上海自考考籍转出

是的,上海自学考试可以换专业考籍变更,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您需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需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等信息。其次,您需要提供您本人的学习记录,包括学习的专业、学习时间、学习成绩等。最后,您需要提供您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以证明您已经获得职业资格认证。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您才能够换专业考籍变更。

不变。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 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

是的,上海自学考试可以换专业考籍。根据《上海自学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考生可以在考试登记时,申请更改考试专业考籍,但更改后的考试专业考籍不得超过原考试专业考籍的范围。

松江自考转考政策如下: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一、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与原有学历层次相同者可以免考下列课程:相应公共政治课和相应的公共基础课。此项规定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校专、本科在校生、肄业或退学生。此类考生申请上述课程免考时必须附原高等院校学籍证明。二、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所学专业与本市高教自考所设置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的,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三、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证后,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所报专业的考试课程与原来所学专业课程完全相同(指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同)的均可免考。四、考生取得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证书和有关项目考试合格成绩,其有关课程的免考按各专业考试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考生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院校提出免考申请,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经查验核准后,汇总报市自考办审核批准。考生在办理申请免考手续同时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在校生需提供学历证明);二、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三、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须有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是否是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的证明。第二十一条 市自考办在接受主考院校上报的考生申请课程免考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不论同意与否均将“课程免考审批表”交回主考院校,并由主考院校将结果告知考生,同时将“课程免考审批表”归入考生的考籍档案。如何转入一、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继续参加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二、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三、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四、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被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六、需在本市申办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六个月前办妥转籍手续。七、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有关实验、实习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本市主考院校的相关规定。如何转出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学考试考籍转出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自考考试考籍转移有哪些要求?

自考考试考籍转移有哪些要求?

一、考籍转移的范围

(一)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区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考籍转移的条件考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转出专业课程必须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三、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

(一)本市考籍转移

1在本市不同区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取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

2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参见“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申请成功后,由区县考办及市考办审核合格后予以通过。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

1考籍转出

(1)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如同一次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手续。否则,成绩将无法转出。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自考毕业证领取流程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上海自考考籍转入怎么办理? 1、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继续参加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 2、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 3、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 4、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被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6、需在本市申办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六个月前办妥转籍手续。 7、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时间

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16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可用户口簿报名)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每门课程40元(有的地区每门48元,可上省自考网上查询)。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交钱。

没有时间限制。为了转学的孩子可以最大限度的跟上教学进度,一些学校是设置了转学籍时限的。尤其在高中阶段,多数高校是不准转学的。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籍的学生,需要通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可转换学籍。上海市转学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通常情况的话公办学校之间是可以办理转学的,还有就是公办学校的学生可以转入私立学校。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流程

带着你自己以前所参加的自考的合格证和你的准考证去你原先报名的自考办。

【法律分析】:转学籍流程具体如下: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1、本省转外省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调动,要求转往省外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及课程合格证复印件向各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考生如因暂时或短期在省外工作可考虑不必办理转出手续,可将在省外取得的成绩转回,与原档案合并。各设区市自考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审验准考证、合格证书,确认无误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 交考生带到外省办理手续。试点专业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调动,要求转往省外的,应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省自考办考籍科提出申请。考籍科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交考生带到外省办理手续。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凡类似以上情况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办理转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省自考办根据设区市自考办的转考名单,将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有关省、市自考办,一般在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办理。2、外省转入本省从2008年11月份开始,考籍档案从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先登入福建自考网()查核档案是否到达本省,然后持外省转考介绍信或转考申请登记表以及所有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直接到转入的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不必到省自考办办理。各县(市、区)自考办要认真审验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开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登记表”给考生做为凭证。考生在外省已取得的合格课程可顶替该专业相同课程,我省如无相同的专业,考生可考虑转入其它专业。不论是转入相同专业或其它专业,考生均应按我省计划参加考试,不同的课程将作无效处理。如果转入考生出现专科剩下课程不足5门,本科剩下课程不足4门的情况,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应要求考生写出书面报告,主动放弃若干课程,重新在我省参加考试,以达到要求。

你好,我来帮你解释下:

1、你如果目前在安徽还没有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是不涉及到自考学籍的问题的,你可以直接在上海报考此专业的自考本科。

2、自考转学籍的意思是你在安徽参加的自考相同专业的考试,已经通过其中一门或者几门课程,需要在上海继续完成此专业的考试,可以把安徽的成绩直接转到上海去,然后继续考完剩下的课程就可以在上海申请毕业的意思。

3、你并不涉及到自考转学籍的问题,自考的学籍与在校生的学籍不是一个系统的。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你报考上海的自考后,你之后的10多门课程的所有考试都需要在上海参加考试的哦~

如果你是想在安徽考的话,建议你直接找一个安徽的相同专业的进行学习并考试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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