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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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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时间

1,自考无任何限制,小学文凭没有都可以报考,只用身份证或户口簿(16周岁以下无身份证可用户口簿报名)去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每门课程40元(有的地区每门48元,可上省自考网上查询)。2,先在省自考网上报名,然后去报考点去确定(一般都是常住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交钱。

没有时间限制。为了转学的孩子可以最大限度的跟上教学进度,一些学校是设置了转学籍时限的。尤其在高中阶段,多数高校是不准转学的。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籍的学生,需要通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才可转换学籍。上海市转学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通常情况的话公办学校之间是可以办理转学的,还有就是公办学校的学生可以转入私立学校。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上海自考考籍转出时间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自考转考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考生在自考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可以将考籍档案一起转移到该省份。每个省份的自考政策不一样,所以自考转考办理的时间也不一样。比如安徽、山东、重庆、湖北、宁夏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手续在8月底至9月份办理;江苏、吉林、新疆地区2022年下半年自考考籍转考办理9月1日开始。所以自考转考具体办理时间,需要自考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通知,或者咨询当地自考办。自考考籍转出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选择“省际转考”栏目。2、填写相关信息,按照所示流程提交转考申请。3、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确认方式以当地公告为准。4、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5、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考籍转入办理流程:1、自考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的自考服务平台,查询自考考籍转入信息。2、自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市、区的自考办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注意!有的省份自考转考申请有特殊条件:比如,吉林《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中就说到,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等。综上所述,自考可以转到外省继续考试,但是转考要求、转考时间等信息,需要自考考生仔细查看自考省份的转考通知。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地区自考报考期间

上半年一次3月,下半年一次8月,请关注考试院通知。以四川省为例:省际电子转考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到其他省(区、市),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考籍转出(一)考籍转出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符合下列要求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手续:1.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2.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3.我省同一准考证下的考籍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4.考籍转出成功的考生须在转入省(区、市)受理考籍转入申请时间内,按照转入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办理转入确认手续。(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出:1.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区、市)考籍信息与我省不一致;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含照片)不全或有误,考试信息中在2016年里所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的;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6.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7.毕业论文成绩;8.不属于国家统一编码的课程;9.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转入课程已经办理了转免考的。(三)申请考籍转出需提交的材料: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3份(附表6);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在2016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1份(附表7);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8)。二、考籍转入(一)考籍转入要求需将考籍转入我省并申请毕业的考生,应在符合下列要求的条件下,先在转出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再在我省申请办理考籍转入手续:1.考生应已经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2.考生外省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3.转入考生应在受理免考及省际电子转考工作期间,到考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考籍转入申请手续,并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4.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5.已在2016年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仍按我省转免考(四类免试)要求办理课程转免考手续。(二)以下情况不得转入:1.转出省考籍基本信息与我省不匹配的;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课码不一致的;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三)办理考籍转入需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3.转出地准考证、课程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1份(附表9);5.2016年前成功转入我省的外籍考生,还应持有外省转入的介绍信及复印件1份。

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时间查询

学籍管理系统开放的时间是在每年的9月到10月之间。学籍系统每年的秋季9月份开放 , 10月底结束 , 春季是2月份开放,3月底结束。转学条件: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转学;本市户籍因“人户分离”要求按房产证地址对口转学的学生;学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学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自考考籍怎么查询?1、考生进入“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点击右上角的个人空间,登录密码默认为考生的出生年月日。2、点击右侧的查询考籍号。3、填写身份证和姓名,注意查询报名号选项不要打钩。4、考生可以返回个人空间登录了。根据规定,参加自学考试首次取得合格成绩,自考办为考生建立考籍档案。这也就意味着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只要按照报考通知的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完成新生注册、报考、网上缴费,完成新生照相,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取得至少一科以上的合格成绩,即可自动获得考籍,无需单独办理考籍。什么是自考考籍自考的考籍近似于学籍,但自考只有考籍,没有学籍。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证书后,所在招考办即要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籍是每个学生所私有的,独一无二的,考试时需要将考籍号填到考试卷装订线外指定位置,以便考试过后核分之用。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自然信息,成绩信息,考试违规记录,考籍转移信息,接考信息,免考信息,毕业信息等。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时间限制

原则上自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不超过8年),建议最好在2年考完,自考专科一般有16门,本科有14门,只要你一门一门全部通过就能办理毕业,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报班。

不能用了原因是在网上查不到

全国学籍系统没有规定转学籍的时限。从功能上讲,随时可以办理转学,但基础教育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体制,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把转学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一些省规定了办理转学的时间,一般只在开学前后进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14年1月开始,全国各地开始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业务,省内转学也按此办理。转学时,家长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不再需要各地间往返奔波,转学办理最快的只用52小时就可完成。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提供的材料有: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本等基本材料、学生的学籍证明。目前中小学学生基本是就近片区接受义务教育,所以房产证明或者居住证明都是基本的材料。转学生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一般情况下第一学期和最后一个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籍时间短,转不过来),学生受处分期间也不能转学(避免逃避处罚),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转学的,具体情况具体办理。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学生转学必须办理转学手续。初中学生转学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转学联系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委审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高中学生转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向区县教委申报,经区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将“学籍变更登记表”转给转入校。转入学校同意后报所在区县教委,经批准后由转入区县教委负责到市教育局中学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由市教育局中学处重新编发学籍号。本市市区学生在本市内不准转学,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高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也不办理转学手续。

上海自考学籍转出流程时间

一般一个月左右。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跨省转学有统一规定,跨省转学方法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扩展资料:

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籍

一般一个月左右。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跨省转学有统一规定,现在摘录如下,希望能够帮到你。跨省转学方法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到上海考试院查询是否已经转出,浙江考试院查询是否已经转入。

需要符合条件方可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五)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但需要注意,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但不同区的要求不同,部分区县要求的是进入了五年级之后,就不能够再转学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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