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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招生政策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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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招生政策文件下载

各成人高校、各有关区考试招生机构:2022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特制定《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组织安全平稳2022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统筹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校各区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相关单位要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要集体决策并及时上报。(二)要总结组考防疫工作经验,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各校各区要认真总结近年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组考防疫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工作对接,联防联控,组织做好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有效实现精准防控。各考点要按要求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制定和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三)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要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防考生*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作弊信号有效屏蔽。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四)要加强招生宣传服务,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五)要加强对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特别是在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校各区要制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快速妥善处理考试招生中的突发事件,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各成人高校要准确把握考试招生的报考要求,重点加强对报考资格和新生入学复核等重点环节的审核和检查。要将遏制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作为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一)要严格考生报名管理,按照本市确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审核。在报名时,考生须在网上阅读并签订《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协议条款》《上海市考生诚信考试书》《专升本考生告知书》《专升本考生书》等;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还须在网上签订《非本市户籍考生书》。(二)要加强对申请“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考生和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核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三)要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成人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参与招生录取。要加强录取通知书的管理,健全录取通知书寄递发放制度,录取通知书由各成人高校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四)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工作。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报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三、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保证招生质量各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遵循聚焦特色、控制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优势,努力提升招生生源质量。四、强化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附件: 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原文标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22〕9号)文章来源:

一、2018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条件2018年下半年(第73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关于颁发的通知》(考委〔1998〕7号)的规定执行。二、2018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7日至9月9日(每天8:30至22:00)。三、上海自考报名方式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首页“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上海市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四、上海自考报名流程从2018年下半年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消现场确认环节,改为通过网上报名信息认证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具体报名流程如下:1. 未参加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考生(以下简称“新考生”):(1)注册账号。(2)选择准备报考的主考学校和专业。(3)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4)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近半年内的本人照片。(5)若报名信息认证未能通过,考生根据系统返回的不通过原因重新操作。若报名信息认证通过,系统向考生绑定的手机发送动态确认码,考生输入动态确认码后进入下一步。(6)选择远郊考区意向(可选),报考课程。(7)网上付费。2. 已参加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老考生(以下简称“老考生”):(1)使用证件号(身份证、港澳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准考证号登录(从未登录过的老考生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的后六位)。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邮件或者短信找回密码。(2)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3)补充填写报名信息。(4)系统向考生绑定的手机发送动态确认码,考生输入动态确认码后进入下一步。(5)选择远郊考区意向(可选),报考课程。(6)网上付费。五、上海自考报考付费报考课程和付费全部网上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与付费方式。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报考课程和付费前须先填报或补充填报完整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认证通过后方能报考课程和付费。考生可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付费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7:00(注意:9月10日当天仅开放付费功能,不接受报名信息填报与课程报考)。开考专业考生可点击左下角“了解更多”进行查看,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见中国教育在线自考频道发布的《2018年10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六、其他事项1. 上传照片要求(1)浅蓝或蓝色背景,正面、免冠,人脸位于照片正中,头部与照片上部、左右边缘留有一定距离。(2)头发不遮脸、露额露耳,照片无修饰、尺寸大小符合要求的近半年内的本人标准证件照。严禁扫描、翻拍、PS处理。(3)数字照片格式:彩色JPG。照片的像素大小要求宽不小于480、高不小于720。本照片将用于报名信息、准考证、考籍及毕业证书等自学考试全过程中,请考生认真对待。2. 网上报名信息认证说明(1)考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照片上传后,系统将进行规范性检查和比对,确认考生上传的报名照片是否合规、是否与其身份证照片是同一人,并实时返回网上报名信息认证结果。(2)网上报名信息认证通过后,系统将提示考生绑定手机号码并向该号码发送动态确认码,考生输入动态确认码后方能进行课程报考和付费。系统不接受已绑定过的手机号码重复绑定,考生须更换未绑定的手机号码才能获取动态确认码。3. 无法完成网上报名信息认证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如果由于考生使用非身份证(如军官证)进行注册,或系统提示无网纹照返回(如有身份证号但未办理身份证),或报考专业有特殊要求(如对前置学历、职业资格有要求)或反复更换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后仍提示不通过等原因,导致考生无法通过网上报名信息认证的,需考生本人于2018年9月8日至9月9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凭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卡》及有效身份证件至主考学校办理报名信息人工审核,逾期不再受理。主考学校人工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4. 远郊考区意向选择说明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尽可能方便考生就近考试,考生在报考课程前可选择远郊考区意向。本次考试共有6个考区意向供选择,考点分别位于: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嘉定区(嘉定镇)、青浦区(盈浦街道)、浦东新区(惠南镇)、崇明区(城桥镇)、金山区(石化街道)。由于郊区考场容量有限,可能无法满足所有考生的意向选择,请考生予以理解。5. 咨询方式说明(1)集中网上咨询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策,帮助考生及时获取报名、考试以及各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等资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19所主考学校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的提问。咨询时间:8月26日(星期日) 下午13:30~16:3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咨询。(2)其他咨询方式考生若遇到专业、课程、教材、新生确认、免考、毕业、实践课、考场考点等问题,可咨询主考学校。考生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考生可点击左下角“了解更多”进行查看。6. 2018年下半年上海自考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8日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首页“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上海市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准考证与座位号信息打印。7. 2018年下半年上海自考考试时间本次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21日和27日、2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2年10月上海自考报名即将开始,根据考生的需要,教务老师整理了2022年10月上海自考大专及自考本科报考条件的相关信息,想要报名参加2022年10月上海自考考试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2022年10月上海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条件是什么?2022年下半年(第81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沪高教自考委〔2004〕11号)的规定执行。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市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注意:未参加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注册账号,已参加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直接使用证件号(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准考证号登录即可报名。上海自考大专、自考本科报考没有任何门槛,但上海自考本科需要在毕业之前获得国家认可(学信网可查到)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上海自考新政策文件下载

一、2020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条件2020 年下半年(第 77 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沪高教自考委〔2004〕11 号)的规定执行。二、2020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至 11 日(每天 8:30 至 22:00)。点击进入:2020年10月上海自考报名入口:三、2020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方式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首页“考试报名”栏目进入“2020 年下半年(第 77 次)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下载:2020年下半年(第77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实施办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不少上班族为了提升学历,选择了自考。但是对于自考有很多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上海上半年自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上海上半年自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及《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了解自考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2.4月7日起,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并打印自考准考证。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提前到达考点。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经测温后进入考点。若二次测温≥37.3℃,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自考考生需做好自身健康防护,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4.自考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5.根据考试要求,部分自考课程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具体课程清单见《2023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用计算器课程清单》。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自考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

上海自考本科专业怎么选?

自学考试的所学内容是对学习能力有一定要求的,因此考生在选择专业时,要考虑自身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基础,不要一味跟风。

比如有些考生的数学基础较弱,那么在选择专业时,就要尽可能避开需要考高数的专业,可以选择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等管理类和教育类专业。有些考生对数字比较敏感,在数理方面有比较扎实的基础,那么在选择专业时,可以考虑金融、会计、工程管理等财会类专业和理工科专业。

上海自考免考政策文件下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以下简称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考试质量与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实行市级自学考试机构和主考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分工负责、共同管理的体制和互相协作、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委办,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各主考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校自考办)依据本规定,负责本高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三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维护、管理,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及学分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转考、免考、毕业审定、学历证书颁发、电子注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管理基础信息归集等。第四条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分校管理的原则,要求是:规范、准确、安全、科学。在考籍管理中应当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展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人员设置第五条主考高校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考籍管理工作人员应当熟悉与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依法行事。第六条考籍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并有计划地对考籍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第三章:分级管理与职责第七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全国考委关于考籍管理的各项规定,研究拟定全市考籍管理规定;二、落实完成全国考办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指导和检查各主考高校的考籍管理工作;三、组织开展考试成绩数据的统计分析,存储和管理全市自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四、复核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复核并完成省际转考业务;六、复核考生毕业资格,办理毕业审定手续,核发考生毕业证书;七、统计上报全市考生考籍有关信息及毕业生数据等;八、审定相关学历证明和成绩证明。第八条主考高校自考办负责本校考生的考籍管理,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本市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各项规定,制定本校考籍管理工作规范;二、落实并完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布置的有关考籍管理工作任务;三、管理本高校考生的考籍档案,协助开展考生报名工作;四、指导考生办理相关课程免考手续,初审考生课程免考申请;五、办理考生的省际转考手续及有关工作;六、负责本高校主考专业的实习、实验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的成绩管理工作;七、受理审核本高校考生毕业申请,收集和整理考生毕业登记资料,制作和归档毕业考生的档案材料,颁发毕业证书;八、开具本校考生相关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九、协助高校学位委员会做好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有关工作。第四章:考籍档案与管理权限第九条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相关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凡有1门以及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应当予以建立考籍档案。第十条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一、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含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二、考试信息,包括考生报考以来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信息及考试笔迹信息等。三、课程免考信息,根据课程免考规定,一般包括:(一)已获得学历的专业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结业学校、学历层次、毕业或结业时间;(二)肄业或退学的专业名称、证明编号、肄业或退学学校、专业层次;(三)在校生所在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名称、学生证编号、专业层次;(四)申请免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五)可替代免考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学分、课程学时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时间,提供证明的学校及部门;(六)免考的审批过程(人员)。四、转籍信息,包括考籍档案转入或转出的时间、课程代码、名称和相应的考试成绩信息。五、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包括毕业生的姓名、考籍号(准考证号)、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照片、证书编号、电子注册、毕业专业、学历层次、主考高校等信息。第十一条考籍档案管理职责权限。一、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到安全、严密、整洁、有序。考生考籍档案主要采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管理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库,凡需修改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到高校自考办申请,凡涉及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照片等关键信息,主考高校须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关键信息更正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和审批,经核查无误后指定专人进行修改。电子档案的存放应当实行异地备份,保证安全、准确。三、非考籍管理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各类考籍档案信息。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查询时,须经主考高校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分管负责人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地点查阅,确保考籍档案安全、严防篡改。第五章:成绩管理第十二条成绩信息主要包含考试课程、成绩(或课程考试评价报告)、成绩的取得方式(考试计划规定的笔试、面试、实践性环节、毕业论文、免考等)、成绩来源说明、违规记录(诚信档案)、归档时间等主要信息以及与之对应的考生身份信息、准考证号等。第十三条考试成绩管理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成绩管理主要包括:成绩信息的采集、发放、使用、保存以及成绩统计分析、审计等。第六章:免考第十四条符合课程免考条件者,可以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及主考高校相关要求,申请免考所报考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课程。第十五条申请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六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办理免考应在主考高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第十六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主考高校审核通过的免考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课程免考的数据录入考生总成绩库。第七章:转考第十七条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省(区、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按规定办理转考。第十八条转考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按照《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操作规范》(见附件)和主考高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以发送、审核、接收转考考生考籍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的考生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第八章: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毕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要求办理毕业手续,经审定无误后,对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发证日期统一标注为每年的6月30日或12月30日。第二十一条毕业审定与毕业证书颁发。一、毕业条件(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职(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二、毕业申请(一)考生在完成规定报考的课程考试与考核(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笔试、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和规定的学分,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考高校提出毕业申请;(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了提供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外,还须在考生服务平台验证前置学历信息,如验证不通过,则须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完整提供相关毕业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毕业审定费用。主考高校自考办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后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审定;(三)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三、毕业审定(一)主考高校收到考生提交的各类毕业证明材料后,应及时核查所有内容(含考生笔迹信息比对),并进行初审;(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集中统一复核,经复核无误后,打印毕业生名册(一式两份),分别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主考高校签名,盖章后存档。四、证书发放(一)毕业证书由市自考委主署,主考高校副署,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主考高校领取;(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由省级考委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三)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若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申报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办理更正手续。考生毕业证书信息上报注册以后,不再更改,如有差错,由考生本人负责;(四)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补办时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原申办毕业的主考高校填写申请表,经主考高校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第九章: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与查询认证第二十二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十三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其毕业证书须进行电子注册。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操作规范》要求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第二十四条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毕业证书的真伪。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不能查到的本市自考生毕业证书,可持相关身份证件和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毕业证书进行核验查证。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制定的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沪自考委办〔2022〕1号,2022年1月19日印发)

上海自考免考条件是什么? 1、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4、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 5、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 6、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7、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上海自考免考办理流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很多考生应该都是知道自考是有免考政策得,那么上海自考有哪些课程是可以免考?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706)”、“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707)”、“大学语文(4729)”。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专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一)(0012)”、“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高等数学(一)(0020)”和“高等数学(工专)(0022)”。二、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708)”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709)”。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二)(0015)”、“日语(二)(0016)”、“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4184)”、“高等数学(工本)(0023)”、“物理(工)(含实践)(0420,0421)”。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如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一)(002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4184)”、“高等数学(工专)(0022)”、“高等数学(工本)(0023)”等课程;英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英语(二)(0015)”等课程;日语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日语(二)(0016)”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课程;物理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物理(工)(含实践)(0420,0421)”课程等等。四、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在校生、肄业生和退学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的考试,凭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可以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且专业层次和要求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公共基础课。五、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2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课程;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或取得原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一)(0012)”和“英语(二)(0015)”课程;取得大学日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日语(二)(0016)”课程。六、取得以下任何一种考试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0019)”课程: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②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级及以上;③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5模块;④上海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906模块合格成绩的高教自考生可以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51,0052)”课程。七、高教自考生在报考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八、高教自考各专业中所设置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免考,依照相应专业所制定的具体免考补充说明执行。九、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1日起,高教自考公共政治课程已作调整。高教自考新、老公共政治课程的过渡和免考按《关于调整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程设置及相关免考规定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06】45号)执行。以上就是上海自考有哪些课程是可以免考?的相关内容了,更多上海自考网信息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学习不好报上海自考能拿到毕业证吗?参加上海自考本科到底要不要报社会助学班?

上海自考加分政策文件下载

自考还有加分,什么叫自考加分?有的考生只知道自考有免考政策,具体的加分确实是不太清楚还能加分的,那么上海自考和网络教育有什么区别?和猎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自考可以加分吗?自考是通过网络助学的方式才能加分的。常说的助学加分全称为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其采取“过程性评价与国家统考笔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考生参加面授教学活动和网络学习过程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并记录为过程性评价成绩,最后和国家统考笔试成绩加权合并后,得到考生的最终成绩。二、自学考试怎么加分?1、依据全国考办的要求,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标准调整为考生网上自学(学习时长)占40分,做习题占50分,参加综合测评占10分(注:综合测评必须达到6分及以上)。得分在70分及以上者,即达到了学习的标准,可得该课程过程性评价成绩30分;70分以下为未达到学习标准,其过程性评价成绩为0。2、也就是说通过学习网络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加30分,最终的自学考试成绩得分为:笔试成绩*70%+30分,比方说自己只能考43分,但因为报了网络助学加分,最终的成绩为43*70%+30分=60分。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自考的加分政策在大部分省市已经开展了,但是也有部分省市取消了这种加分政策,比如说河南2023年起就暂停自学考试过程性评价了。以上就是上海自考如何让加分?的相关内容了,考生想要提升学历的话,也不应该被自考的难度给吓退了,更多上海自考资讯以及复习资料都可以持续关注猎考网,大家也可以关注【猎考网】微信公众号,小编会在第一时间带给大家自考相关资讯。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上海自考本科必须要有大专证吗?上海自考大专学历国家承认吗?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上海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得知,2018年上海成人高考免试条件及加分照顾政策如下:免试条件及政策照顾加分1.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2.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3.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1)获得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获得市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7)区、县、局级“新长征突击手”、“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市优秀团干部、团员,市“园丁奖”称号获得者等市级单项先进。(8)获区、县、局级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行政奖励优秀者。(9)少数民族考生。(10)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5.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有加分政策吗?下面教务老师将为你解答:自考本科有加分政策吗?自考本科没有加分政策。自考没有统一的入学考试,学生完成报名后需要通过学校所规定课程的考核,才能申请毕业,课程考试是没有加分项的。但是条件符合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免考。自考免考申请条件: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互相代替,如“中国革命史”可代替“毛泽东思想概论”)。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中文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中文类课程。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招生政策文件

一、2020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条件2020 年下半年(第 77 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沪高教自考委〔2004〕11 号)的规定执行。二、2020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8 日至 11 日(每天 8:30 至 22:00)。点击进入:2020年10月上海自考报名入口:三、2020年下半年上海自考报名方式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首页“考试报名”栏目进入“2020 年下半年(第 77 次)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下载:2020年下半年(第77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实施办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自考报名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4、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5、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高校专科招生条件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在网上或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4、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上海自考怎么报名? 未参加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考生 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注册账号。 选择准备报考的主考高校和专业。 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 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近半年内的本人照片。 若报名信息认证未能通过,考生根据系统返回的不通过原因重新操作。若报名信息认证通过,系统向考生绑定的手机发送动态确认码,考生输入动态确认码后进入下一步。 选择远郊考区意向(非必选),报考课程。 已参加过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老考生 使用证件号(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准考证号登录。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邮件或者手机短信找回密码。 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 补充填写报名信息。 系统向考生绑定的手机发送动态确认码,考生输入动态确认码后进入下一步。 选择远郊考区意向(非必选),报考课程。 网上付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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