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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考籍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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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考考籍转入

上海市自考是否可以转考其他省份?首先,自考是可以跨省报考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需要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自学考试,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跨省转考手续。一般地,考生办理跨省转考应向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将考籍档案转出,然后到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继续参加考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可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咨询。跨省自考的转考手续说明1.转出首先要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至少有一门课程合格。其次如果是调到外省的话,就要先到转入地报名,取得当地的准考证,把至少一门课程考合格,才能再去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2.转入不接受转考平台外的任何考籍档案/信息;转入考生应按照转入地的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来参加考试。自考的特点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教务老师整理的有关上海市自考是否可以转考其他省份的内容到此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可以点击下方推荐话题,或者关注我们官方微信。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上海自考转出要求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三)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市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四)免考(或学分互认)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五)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六)2002年以前取得合格成绩且无电子档案的考生,应联系主考高校自考办办理成绩补登后,再按以上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主考高校应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多的企业对就业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很多自考考生选择了自考来提高自己的学历,获取更多的就业机会。自考考试考籍转移有哪些要求?

自考考试考籍转移有哪些要求?

一、考籍转移的范围

(一)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区或不同专业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籍可以相互转移。

二、考籍转移的条件考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转出专业课程必须与转入专业现行开考计划课程名称完全一致、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学分。

三、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

(一)本市考籍转移

1在本市不同区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取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

2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参见“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申请成功后,由区县考办及市考办审核合格后予以通过。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

1考籍转出

(1)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如同一次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手续。否则,成绩将无法转出。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自考毕业证领取流程

领取凭证: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上海自考学籍转入

自考转考办理手续(以江苏为例,各省份略有差异) 1. 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名考试。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办理毕业登记。 2. 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①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②转入电子档案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公布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③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入办理门槛 ①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②转考考生应当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③转考考生应当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分数成绩,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手续。 ④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3)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门槛”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4)2019年12月31日前分数成绩已转入江苏的考生,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入)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转入分数成绩”即可,无需登录。 3.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①江苏省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②考生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地级市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③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分数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④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⑤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门槛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门槛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⑥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江苏省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籍转出办理门槛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分数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分数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名考试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际操作环节考核分数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⑤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⑥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分数成绩不得转出。 ⑦考生有证在报名考试的课程的,在课程分数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⑧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⑨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分数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3)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门槛”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4)需要查询2019年12月31日前省际转考(转出)信息的考生,在打开“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后,直接点击“查询”即可,无需登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门槛,自2019年起,江苏省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5)转出办理: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对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考籍转移程序变更公告(2003年3月25日)2003-6-20现将对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后,欲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的具体程序变告如下:一、 自2003年4月1日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考籍转移的工作。二、 受理考籍转移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6、12月的下旬(双休日除外)。三、 考籍转移登记的具体程序为:1.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2.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介绍信。3. 考生持转考介绍信至转入地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2004年12月3日)2004-12-3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籍的转出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二、考籍的转入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6、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其他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考籍转移的一般流程是这样的:1、到转入地报名自考,取得准考证。2、到转出地办理考籍转移手续,注意要带身份证、准考证、科目合格证,如果缺少哪个,要提前补办。3、带考籍转移介绍信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考入手续。如果我转学籍,直接在你要去的地方继续报,就要重新进行自考报名,领取本地自考准考证。上述是省际转考的流程,同一省内不同市之间的转考,要看本地自考办的规定,各地规定差异较大。

上海自考考籍转入时间

转了考籍就是浙江那里毕业了,我在天津考的自考,这里要求必须在天津考几门以上才能转到天津,而且规定了时间段办理的 ,建议你上一下当地的招考网站 ,那里有详细介绍的,要比你问人强很多,因为那里是官方的 ,比较权威 .

一、10月开考课程:二、报名流程: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工作,报名流程如下:新生(首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审核通过——网上自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新生(首次报考专科的考生):网上报名——网上自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老生(已有准考证考生):网上报名——网上自行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三、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上午12:00(报名期间,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9:00为系统维护时间,报名系统关闭)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首页——考试报名——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根据上海市“一网通办”工作要求,考生全部通过网上扫码支付报考费用。付费截止时间为9月4日上午12:00。报名费用(仅供参考,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要求为准):理论考65元/门;实践考100元/门。五、准考证下载: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4日9:00起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和座位号。注:请考生仔细核对准考证上注明的考试地点及考试时间,提前规划好赴考路线,以免影响考试。六、考籍转出、转入: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自学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转出申请时间:2022年7月1日至8月25日转入确认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七、联系方式: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35367070考生可在考试院网址首页的“自学考试”内的“自考新闻”查阅“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公布”查阅有关本次报名的相关内容。2.上海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网址:https://jxjy.shutcm.edu.cn/3.上海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徐汇区零陵路530号909室,电话:54232254,电子邮箱: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上海自考规定: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自考牡丹报考卡注销凭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具体的时间要看你专业的主考校的规定,一般是在12月底办理。

考籍转移程序变更公告(2003年3月25日)2003-6-20现将对参加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取得课程合格成绩后,欲转往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需办理考籍转移的具体程序变告如下:一、 自2003年4月1日起,由各主考学校自考办负责受理考生考籍转移的工作。二、 受理考籍转移的登记时间为:每年的6、12月的下旬(双休日除外)。三、 考籍转移登记的具体程序为:1.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2.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经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介绍信。3. 考生持转考介绍信至转入地自考办办理登记手续。特此公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2004年12月3日)2004-12-3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籍的转出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二、考籍的转入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2、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5、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6、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三、其他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外省自考怎么转入上海籍

在江苏省开放考籍转出的时候去申请办理一下,再在上海可以办理考籍转入的时候去上海那边办一下,搜了份转考答疑,大约是这样的 你可以参考一下

需要到当地自考办申请转出。

也不算很复杂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一、你的情况需要办理转考手续。二、在没有办转入的情况下,在上海考剩下的13门,是可以的,实际上即便办理转考手续,也是需要你先在上海报考这(剩下的13门)其中的课程的。在考完这(剩下的13门)课程之前,办妥转考手续,即可在上海正常办理毕业手续,拿到毕业证的。三、以下是浙江省自考转考规定程序,供你参考:省际转考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1.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并在每年2月下旬或8月下旬系统开放期间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在公共服务事项内选择“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申请”栏目,按要求提出申请。2.省教育考试院在3月1日、9月1日后提取、审核考生转考登记申请信息数据,将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转考信息导入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管理平台,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3.省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管理平台,下载由我省转入该省(市、区)的考生转考信息。4.视转入省省级自考机构规定,考生自主确定是否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打印转考介绍信(也可在当地自考机构直接开具转考介绍信)。

上海自考考籍转出之后还能转入吗

1、自考可以办理转考的。自考转考两种,对于你而言,一种是:“可以在南方考完后,将南方的自考成绩转回东北去申请自考毕业”;另一种是:“将北方的成绩转到南方,在南方继续自考,考完在南方申请自考毕业”。2、你能在南方(没有报读任何学校的情况下)继续考自考,然后再把成绩转回北方拿毕业证。3、你在南方没有准考证,也能在南方报在南方考试的。而且考完了回辽宁,成绩也能转回去的。转回去了,能申请拿到毕业证的。4、无当地准考证,也可以报考。在新的地方报考自考,这个新的地方的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会发给你新的准考证的。新的准考证就收工本费,大概20元钱左右。

上海市自考是否可以转考其他省份?首先,自考是可以跨省报考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等需要到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自学考试,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跨省转考手续。一般地,考生办理跨省转考应向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将考籍档案转出,然后到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继续参加考试。具体办法和程序可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咨询。跨省自考的转考手续说明1.转出首先要在转入地参加考试并至少有一门课程合格。其次如果是调到外省的话,就要先到转入地报名,取得当地的准考证,把至少一门课程考合格,才能再去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2.转入不接受转考平台外的任何考籍档案/信息;转入考生应按照转入地的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考试计划来参加考试。自考的特点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教务老师整理的有关上海市自考是否可以转考其他省份的内容到此结束了,针对自考的学员,可能介绍的信息还不够全面,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信息,可以点击下方推荐话题,或者关注我们官方微信。也可以咨询24H人工在线客服!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转到哪个省,得问哪个省的考试院自考科了,自考考籍转出后再转回要慎重,有的省份是不能转回的。像安徽好像是转出后是不能再转回了,关键是那个省得接收你的考籍才行。不过你这种情况可以在南方另外建立一个考籍,领准考证,考试你原来没有考过的科目,课程代码要一样,而不用管你考哪个学校,考试完之后转到你原来那个省,进行成绩合并。不过实践课论文一般不能转考,考哪个学校就是哪个学校的,就得去哪个学校考试了,交论文了。理论课只要课程代码一样,都是一样的,可以合并。所以最后理论课考完了,只剩下实践课论文,再把课程转到自己所在地,进行实践课考核交论文了。这样稍微方便些。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我也是湖南考这专业毕业的,应该可以转回来啊,你转之前为什么不查清楚呢,你打电话去长沙市芙蓉区自考办问下,估计这里没有人比我更加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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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自考考籍转出之后还能转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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