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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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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下载

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16、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得超过一半。 17、考生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即专升本的,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其中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应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安全相同的课程,应换考专科(段)中的未考课程。 18、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等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19、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20、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参加2005年6月四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且在有效期间内,可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课程。 21、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2、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23、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中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和《文字处理》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 24、哪些证书可以替代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并获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考农村自考实验区中相应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考核。 25、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要求免考课程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内向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且提供相关材料。 26、办理课程免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27、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考生提供的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上海市自考办联系方式(完全版) 2005-6-22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学校 地址 电话 邮编 网址 复旦大学 国顺路670号 021-65642278021-65643870021-65643410 200433 点此查看 华东理工大学 梅陇路130号 200237 点此查看 华东师范大学 汾阳路3号 200031 点此查看 华东政法学院 万航渡路1575号 200042 点此查看 交通大学 上海华山路1954号 200030 点此查看 上海财经大学 昆山路146号 200080 点此查看 上海大学 延长路149号 200072 点此查看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重庆南路227号 *776274 200025 -- 上海电视大学 国顺路288号 200433 点此查看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古北路620弄4号楼108室 *513 200336 点此查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仙霞路350号 *4123 200336 点此查看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交大自考办内 200030 点此查看 上海商学院 中山西路2271号 200235 点此查看 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64-4号(近钦州南路) 021- 200234 点此查看 上海市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哈密路1330号 200336 点此查看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大连西路550号 200083 点此查看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漕宝路120-121号 200235 点此查看 上海中医药大学 零陵路530号 200032 -- 同济大学 赤峰路67号 -- 200092 -- 单位 邮政编码 地址 咨询电话 网址 上海教育考试院 200235 钦州南路500号 021-64512710021-64511200 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宝山自考办 牡丹江路301号 200940 嘉定高校招生办公室 嘉定镇博乐路227号 201800 闵行高校招生办公室 莘庄一村11号 801100 松江高等招生办公室 松江竹芋汇149号 201600 金山高校招生办公室 金山朱泾镇万安路920号 201500 青浦高校招生办公室 万寿路55号 201700 南汇高校招生办公室 南汇县惠南镇城北路 201300 浦东新区高校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201200 崇明高校招生办公室 崇明城内东门路66号 202150 上海市劳教局宣教处管教科 昊兴路225号 200030 -- 上海市监狱局宣教处自考办 长阳路147号 200082 --

各地都有考学位英语呀.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对统考专业而言,一般情况下,自学考试公共课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

助学的方式主要有:全日制助学班、短期的业余助学班、广播电视教学、互联网授课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体辅导资料等。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各省考委颁发,主考院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

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已考过可否免考,怎么办

参考资料来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各助学单位及助学考生: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含学分互认)课程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免考课程办理(一)申办方式:因当前疫情影响及校区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申请采取无接触线上形式办理。(二)申办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早于9月1日00:00、晚于9月9日24:00提交的免考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三)申办要求:申办免考的考生必须拥有已注册成功的新准考证号,并应至少业已通过一门统考课程,且网上已有成绩可查。考生先查询“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可选择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或规定相应资格证书申请免考,并需注意以下几点:1、用于免考的原学专业层次课程必须全为必修课;2、“英语(二)”可用原本科四个学期及以上必修“公共英语”课程平均成绩办理免考,“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可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教育学”和“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平均成绩办理免考;3、可用于办理免考的资格证书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六级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另须提供成绩证明)、“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免考英语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可用于免考计算机类免考课程);4、申办本科层次免考的考生,前置学历应已毕业,否则不予办理。5、其余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文件《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四)申办材料及方法:1、考生下载“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2、若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原所读专业所有学期的所有科目详细成绩证明(加盖原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扫描电子图片,或提供原层次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课程成绩(含所有科目)原件扫描电子图片;3、使用原学专业课程成绩申办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并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4、若使用规定资格证书申办免考的考生,需提供该证书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5、考生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邮件标题为“2022年下半年免考申请+准考证号+姓名”,未按要求命名标题的邮件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办理;我院接到有效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在期限内未取得回复方可再次发送咨询。6、若为各助学单位集体办理,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并需准备以下材料:1、汇总需办理免考课程的考生并初审,确保以考生已注册的新准考证号办理,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电子版,并加盖助学单位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2、如生源全为同一院校的助学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电子版,并加盖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后的原件扫描电子图片;如生源较为分散的助学单位,请按照个人申办的要求准备材料,再汇总填写附件2。(五)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定费按15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学分互认课程成绩上报(一)申办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9日(周末不办理)。(二)办理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宝山校区音乐综合楼二楼)。(三)办理要求:各学院及助学单位,根据2015年起实施的新课程计划,已安排其中学分互认部分考试的,将考生合格成绩汇总,确保以考生新注册的准考证号登录成绩,并且处于三年学制有效期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须加盖原专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具体填表要求见表内附注。(四)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按37元/每生每科收取。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黔招考院[2016]8号文件规定执行。三、工作要求(一)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校区也实行封闭管理,为尽可能降低风险,保障师生安全,本次免考办理均严格采取无接触线上办理,需申办考生请勿擅自来校,我院仅受理按照上述要求的线上申办。各助学单位如有申办者,也必须采取线上形式收集和审核考生材料,不允许以申办为理由当面接触和聚集学生。(二)请各集体申办单位在各环节报送中务必使用附件中的表格规范填报,如未按要求填表,成绩均无法导入。报送相关表格时应严格检查各项数据,避免因错报、漏报影响考生成绩最终上报。(三)因省招生考试院对于各类成绩上报时间已做出严格规定,使用自考管理平台导入各类成绩时间予以严格控制,故各助学单位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完相关报送,超过时限者一律不再受理;如有错误数据,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正和返回。特此通知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可免考课程2.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3.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学分互认)课程登记表4.原专业课程成绩汇总表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7月15日原文地址:info/1172/2210.htm【文】转载至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上海自考免考申请表下载

一、 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2)”、“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0003)”、“大学语文(4729)”。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专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一)(0012)”、“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18)”、“高等数学(一)(0020)”和“高等数学(工专)(0022)”。二、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独立本科段(含本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1、“毛泽东思想概论(0004)” 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5)”。2、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目前上海市高教自考本科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二)(0015)”、“日语(二)(0016)”、“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4183)”、“线性代数(经管类)(4184)”、“高等数学(工本)(0023)”、“物理(工)(含实践)(0420,0421)”。你的情况是不可以免考的,除非你还是考专科的才行

可以免考。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对上海市高教自考课程免考的有关规定: 一、 国家教yu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高教自考各专业专科(含基础科段)的考试,可以免考下列课程: “马克si主yi哲学原理(0001)”、“邓xiaopin理论概论(0002)”、“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0003)”、“大学语文(4729)”。 高教自考生在报考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自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于每年的5月或11月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登记表》,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证明等)。经主考学校查验核准后,分别于每年的6月或12月汇总,报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批准。

申请免考需要准备的材料(各地不同仅供参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你计算机已经考了还是没考?

上海财经大学自考免考申请表下载

不是,有专门的学位英语考试,你现在科目还有多少,如果还剩三科以下就可以报考,难度大概就是三级以上,四级以下的英语难度还有就是平均分一定要够,每个学校给的学位证获得的平均分要求不一样,65,70,75都有,不知道的最好问问主考院校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暂行办法 根据沪学位办[2006]4号文“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特制定本最新版的暂行办法: 一、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是上海财经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作弊记录;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必须“中”及以上的。 二、学士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1. 具有申请学士学位资格者,在毕业后的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参加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四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或一月)并通过,或在毕业前可作为社会考生多次报名参加PETS-3考试并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可作为提出学士学位书面申请的有效时间。如2006年上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6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2006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7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以后年份的毕业生以此类推。 2.申请者参加成人高校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集体报名,四级考试的实际成绩以上海市学位办公室公布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为准;申请者参加PETS-3考试,则以获得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为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合格标准。2005年6月前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视为有效,所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3.在学士学位申请的有效期内,申请者必须由本人向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4.申请者应按规定交纳学位评审费用,费用自理。 三、办理学位申请时间及相关事项 1.申请时间:每年3月底(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申请者到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逾期按自动放弃论处。 2.申请者填写“申报学士学位基本情况表” (网上可下载)。 3.申请时须提交:本科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3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成绩证明或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论文成绩证明;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两张。 四、授予学位的办法 1.申请者在向上海财大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后,经上海财大自考办的全面审查,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由办公室推荐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2.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6月份审批学士学位资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管理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本最新修订的办法从校学位办批准之日执行.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6年10月8日

不需要,CET4可以免考英语.申请学位对于英语的条件就是英语2过70.或者CET4.CET6看个人实力吧`

自考主要还是人的啦。 没多大用。我在武汉读了三年自考没读了。学校只顾赚钱。现在就在上海工作,。 专科的话英语不一定要过四级。自考对四级没要求的啦。 但是们门课都要通过。如果过了四级 英语相关的课程可以不用考倒是真的。 毕业证是学校分发的。 你在哪里报考就在那里拿毕业证。

上海财经大学自考学位申请表下载

自考要想拿到学士学位,首先要满足报考学校要求的学位申请条件,然后在规定时间之内向教育考试院提出学位申请,审核通过后就能获得学位证了。 自考学士学位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出学位申请要求 获得毕业证书后,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学士学位,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1、网上申请时间:5月份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于当年的9月1日至9月7日申请;12月份办理毕业登记的考生于次年的3月1日至3月7日申请。 2、网上申请方式:在申请学位期间登录各学院官网的自学考试学位申请系统。 第二步:将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第三步:就是等待审核结果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注意事项:逾期未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去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网站,这上面都有的(流程打字太多也会有遗漏,所以去官网上看比较好)。当然,申请毕业之前首先你得做好毕业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并且有几个以上的成绩。选论文的时间是在自考成绩出来后,大概是在五月份和十一月份。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只要到上海财经大学去申请就行了(前提是你已经全部通过了本科的全部课程或者只剩下一俩门(不包括英语)课程都可以申请的。

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暂行办法 根据沪学位办[2006]4号文“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特制定本最新版的暂行办法: 一、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是上海财经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作弊记录;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 4.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必须“中”及以上的。 二、学士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1. 具有申请学士学位资格者,在毕业后的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参加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四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或一月)并通过,或在毕业前可作为社会考生多次报名参加PETS-3考试并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可作为提出学士学位书面申请的有效时间。如2006年上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6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2006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7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以后年份的毕业生以此类推。 2.申请者参加成人高校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集体报名,四级考试的实际成绩以上海市学位办公室公布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为准;申请者参加PETS-3考试,则以获得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为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合格标准。2005年6月前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视为有效,所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3.在学士学位申请的有效期内,申请者必须由本人向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4.申请者应按规定交纳学位评审费用,费用自理。 三、办理学位申请时间及相关事项 1.申请时间:每年3月底(以网上公布时间为准),申请者到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逾期按自动放弃论处。 2.申请者填写“申报学士学位基本情况表” (网上可下载)。 3.申请时须提交:本科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3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成绩证明或成人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论文成绩证明;有效身份证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两张。 四、授予学位的办法 1.申请者在向上海财大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后,经上海财大自考办的全面审查,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由办公室推荐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2.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6月份审批学士学位资格,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3.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海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管理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五、本最新修订的办法从校学位办批准之日执行.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6年10月8日

不需要,CET4可以免考英语.申请学位对于英语的条件就是英语2过70.或者CET4.CET6看个人实力吧`

上海自考转考申请表下载

一、办理外省市转考:

时间:12月19日、20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华师大干训楼121室注意事项:转出者请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和所转课程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转入者请带好介绍信和单科合格证(或合格成绩证明)。

二、办理免考、市内转考:

办理毕业时同时办理免考和市内转考申请,考生需在此之前填好申请表。表格可以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表2006-5-25.doc)。

上海自考考籍转入怎么办理? 1、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继续参加本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规定的报考期间直接到主考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待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建立考籍档案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转入的主考院校和专业)。 2、外省市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通过机要的方式投递。各主考院校不得接受考生自带的考籍档案。 3、市自考办接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转来的考籍档案后,转入相关院校自考办进行审核确认。 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考籍转入信息,经确认后应及时与院校自考办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院校办理转籍手续。 4、凡转入本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考籍转入的专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5门以上(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在本市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本市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被普通高校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6、需在本市申办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六个月前办妥转籍手续。 7、本市在籍考生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本市也不办理考生到外省市借考课程成绩转入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省外转入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转往外省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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