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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学考试委员会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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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学考试委员会用章

自考的毕业证有2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印章还有个是自考委的印章

1、自考应该多看书,网上找一些以前历年考过的试卷(真题)加以练习,这样来考能容易考过。2、自考,只要认真看书自学,坚持习题,考前复习,是可以正常通过自考课程考试的。只要“坚持+努力+自信”,“自考不是很难的”!

您好,由省自考办与你报考的主考院校共同盖章,因此自考的毕业证上是有两个盖章的。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主考院校的章和自考办的章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四川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管理章程

可以 到进修校报名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事记 1984年2月,由县政府发文成立“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制1人,与县招办合署办公,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县考委主任,宣传部、文教局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由招办主任兼自考办主任。 1984年4月,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省同步开考,首次报名76人,82科次,首开专业汉语专科、党政干部基础科。 1986年12月,有两名首批自考毕业生:汉语专科:李民新(现任县政府副县长),党政干部基础科:奉孝军(现任县畜牧食品局人事股长)。 1987年4月,首次开考中专专业:邮电管理,报考人数4人,1990年6月毕业1人。 1988年7月,县委组织部、县成人教育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永廷担任站长,组织部副部长刘云春、成教办副主任冯星祥担任副站长,工作人员:熊建川、张平、刘文伟、吴国舟。 1989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吴永强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西南民院任教。 1989年4月,首次开考汉语本科专业,报考人数23人。 1991年,乐至县编制委员会以乐编发[1991]10号文件,考办配备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全县的自学考试工作。 1991年7月,乐委组[1991]246号文件任命吴国舟为乐至县自考办主任。 1991年9月,乐府办发[1991]111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人员组成:郭云放任主任,蒋永廷、杨忠诚、冯星祥任副主任,秦绍金、黄狄泉、贺成龙、唐文佑、郭松林、吴大德、吴国舟为成员。 1992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刘安全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浙江大学任教。 1992年4月,自考报名达1907人,4174科次,创历史最高纪录。 1992年5月,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行文乐委组[1992]30号《关于“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的报告》,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为“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同时建立“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校务委员会成员:郭云放、徐其璋任名誉校长,蒋永廷任校长。刘云春、冯星祥任副校长,委员:熊建川、张平、李泽贵、吴国舟、田俊文、廖砳。办公室主任:吴国舟,教务处主任:田俊文。 1993年3月,由冯星祥、吴国舟、卢治国合著《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之浅见》获内江市自考首届论文二等奖,同时获四川省成人教育协会二届三次年会二等奖,并在《自学考试报》和《四川省成人教育》杂志上全文刊载。 1993年4 月,县府办发[1993]46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以下成员组成:唐顺德任主任,蒋永廷、赵燕鹰、张平任副主任,委员有雷大秉、吕锡和、张开荣、吴联民、段绪安、黄狄泉、梁光宇、余正碧、唐文佑、邓永寿、吴大德、吴国舟。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县自考委对我县自考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1993年4月县考委行文乐考委[1993]02号制定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工作制度》。 1993年12月,有首批汉语本科毕业生3人:杨雄、汪斌、吴启安。 1994年2月,省教委、省考委发文川考委(1994)第03号《关于表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县考办主任吴国舟获先进自考工作者并在四川省高教自考十周年表彰大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 1994年3月,内市教人[1994]第33号《内江市教委、内江市考委关于表彰自学考试1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考办、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分别获先进考办、先进助学单位,县教委张平获先进考场主任,回澜职中李成遂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1994年6月,乐府发[1994]75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开展自学考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4名,先进个人(先进自考工作者、优秀毕业生)28名给予了表彰、奖励。 1994年11月,内考委[1994]7号《内江市教委、市考委关于内江市第二届自考科研论文奖的通知》,县考办吴国舟所撰写的论文《自学考试发展前景之浅析》获二等奖。 1995年4月,乐教组[1995]13号《中共乐至县教委党组关于廖砳同志任职的通知》,通知决定:廖砳任乐至县自考办副主任职务。 1996年10月,县考办吴国舟获全国自考委颁发的从事自考工作十年荣誉证。 1996年12月,由县教委发文乐教办[1996]16号《关于建立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的通知》,经教委领导研究决定,建立了八个(原八个老区)乡镇自考工作站,由撤区并乡建镇以前的区所在地的镇教办主任任站长,成教专干任副站长并负责自考的日常工作。 1997年4月,由县政府办发文乐府办发[1997]5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国家级自学考试基地的通知》。由县人民政府办研究决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地。 1997年5月,廖砳所撰写的论文《浅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的关系》、唐帆所撰写的论文《试论新形式下如何坚持严格的考风考纪》均获市教委、市考委第三届自考科研论文评审三等奖。 1997年10月,经省考办检查验收,确定我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四川省自学考试规范化考场。 1998年4月,乐府办发[1998]53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成员组成:主任:周燕,副主任:王俊英、杨忠诚、彭建、张平,委员:吕锡合、贺成龙、黎宗兴,姚文君、黄正国、许鹤龄、吴国舟。 1999年12月,乐府发[1999]8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表彰先进集体10名,先进自考工作者14名,优秀毕业生12名。同时受省教委、省考委表彰先进自考工作者廖砳(川考委[1999]第30号)。市教委、市考委表彰:先进集体:回澜镇自考工作站;先进工作者:王三让、胡家玉、唐帆;优秀毕业生:蒲杰、吴洪。 2000年,由于机构改革,县进修校与县成教中心合并,自考办成为进修校的中层机构,9月乐组干[2000]353号:任命廖砳为乐至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月,廖砳与他人合著的《浅谈自考向农村、乡镇发展之对策》一文,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七届科研成果评审中,获三等奖。 2002年4月由县考委发文乐考委[2002]1号“乐教委、乐考委关于实施自考烛光工程受援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教办、县直属小学至少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习。首批确定受援考生24名。 2003年,自考汉语本科毕业生杨建华考取川外研究生。 2003年12月,编委发[2003]20号,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归并到乐至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名,由招办主任兼任自考办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2004年1月,乐考委[2004]2号《关于加强乐至县自考办思想建设、强化管理,提高自考工作质量的若干规定》,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县自考办工作职责,自考办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工作员职责,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监考员选聘制度,国家考试监考员工作制度,试卷领取、收发及保管、保密工作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自考教材、资料供应工作的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本年度增加一月、七月两次考试,全年开考四次。 2004年,资市考委[2004]3号“关于表彰自学考试20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城东小学获自考优秀考点,县考办获考务工作优秀奖、考籍工作优秀奖、教材工作优秀奖;先进工作者:廖砳、郭光敏;优秀毕业生:宋阳、都国胜。同时省教委、省考委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唐帆,优秀毕业生杨小丽(川考委[2004]33号)。 2005年,鉴于生源逐渐下降,特别是一、七两月我县报名人数很少,组织考试经费严重不足,经县考委打报告,省、市考办审批,同意雁江、安岳、乐至三个考点停止组织一、七月的自学考试,由资阳市考办集中统一设置考点,组织考试。 2005年新开设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乐考委[2005]1号《乐至县自考委、乐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由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每年四月、十月开考两次,全年报考107人。 2005年至2006年属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年,根据教育部自考办(教考试办[2003]5号)和川考委[2005]7号《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考委的有关规定,2005年4月乐考委[2005]2号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杨晓莉,副组长:吴长会、曾凡友、吕显杰。成员:吴国舟、李茂鸣、罗志刚、张春亮、廖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春亮,副主任:廖砳。成员:唐帆、陈洪亮、姚春。同时由县考委、县教育局制定了我县高教自考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实施方案(乐考委[2005]4号),同年9月由乐考委[2005]7号行文: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的报告,10月(052次)考试,通过省、市考办验收合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中专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中等专业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中等专业教育形式。它是自学考试制度的一个重要层次,同时也是我国中等专业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中专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就业前的专业培训,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中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四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同时管理全国中专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管理中专自学考试的职责是:(1)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中专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2)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专自学考试工作;(3)对中专自学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第五条中专自学考试主要是地方性事业。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同时管理本地区中专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应有尽有一定比例的中专学校领导和教师参加。省考委管理中专自学考试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专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2)制定本地区的专业开考规划,审定开考专业、指定专业指导学校或组建专业指导小组;(3)制定和审定开考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有关自学用书和自学参考资料;(4)领导和组织考试工作,颁发专业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5)指导社会助学活动;(6)组织开展中专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可同时负责中专自学考试工作。第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辖市、地区、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同时管理本地区中专自学考试工作。地市考管理中专自学考试的职责是:(1)负责报名、考场安排等考试的组织工作;(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助学活动,做好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自学用书的供应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实践性环节的考核;(4)管理应考者的考籍档案,颁发单科合格证书;(5)负责组织对毕业人员的成绩复审和思想品德鉴定工作;(6)在省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开考专业申请。地市考委有关中专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七条专业指导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中专学校担任。专业指导学校在中专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其职责是:(1)受省考委委托,拟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2)参与命题、评卷,负责实践性环节的考核;(3)对考试质量进行研究分析;(4)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专业指导学校应设立中专自学考试办事机构。参照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85)教职字008号文件精神,根据任务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内,不另行增加。省考委根据需要建立的专业指导小组,行使专业指导学校的职责。其组成由省考委自行确定。第三章开考专业第八条中专自学考试应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计考试专业。要防止单纯为了满足个人学历的要求,盲目设置考试专业。第九条开考专业应有保证专业开考的专业师资力量,相应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经费和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条开考专业的考试质量标准,应在总体上保证与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全日制中专学校的同类专业相一致。第十一条开考新专业,应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专业考试计划须经省考委批准并报全国考委备案,在开考半年前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用人部门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能自行组织中专自学考试。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现就我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新生注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注册报考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注册时间网上注册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注册信息审核时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新生):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二)注册流程网上注册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附件1)。1.系统账号注册。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网址:,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本次注册成功的新生账号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密码以本次自行设置的为准。2.考生注册。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正确填报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完成注册信息填报(附件1)。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填报不完整或照片未上传的考生均无法成功上传注册信息。港、澳、台居民注册报名时,在管理系统“证件类型”栏中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准确填写证件号码。3.审核材料提交。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的新生,须在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8:00期间,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附件2)提交电子身份信息审核材料:请将清晰完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扫描为一张图片,图片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及附件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新生审核22.2次”,如“李三510000200101020011新生审核22.2次”。如考生未在8月10日18:00前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发送符合审核要求的材料,导致注册失败,由考生自行负责。4.注册信息审核。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按要求发送电子审核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本人审核状态。考生填报注册信息并提交成功后,信息将处于待审核状态且不能自行修改。考生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8月10日17:00前对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并再次向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邮箱提交身份信息审核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新生注册。新生注册申请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有问题,请考生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5.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即为注册成功。系统将自动为考生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即可进行课程报考。(三)注册须知1.新生注册时,考生应确保填写注册信息的准确真实性。考生的注册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自学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新生注册时所上传的浅蓝底标准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将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①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②成像要求: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衣着正装,不着制式服装。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像素为640×480(高×宽),图像大小20KB-40KB。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监所管理等),考生须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网址: )有关规定注册报名。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办理自考毕业生照片的要求,本次新生注册提交照片时对相片采集像素、图像大小等有要求,请考生按照规定上传,以免影响后续申请毕业。二、课程报考我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安排在10月22日至25日举行。10月22日至23日的考试序号为22.2次;10月24日至25日的考试序号为22.1次。本次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参见《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通告》(查询网址:)。(一)22.2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5日9:00至8月1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8月18日17:00。(二)22.1次自学考试报考时间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17:00;2.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时间:2022年9月6日9:00至9月8日17:00。特别提醒:若考生同时报考22.1次与22.2次考试,务必在报考时慎重选择参考地,选择参考地区应尽量一致,避免因地域跨度、防疫要求等因素影响正常参考。(二)报考流程已经取得准考证号的新生及在籍考生需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进行网上课程报考及缴费(收费标准为35元/科),缴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网上课程报考操作指南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附件3)。(三)报考须知1.系统登录账号: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系统登录密码:新、老考生均以自行设置的密码为准;在籍考生若未修改过密码,密码则默认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后6位。特别提醒:因个人身份信息有误无法登录管理系统(包括未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照片和已采集有效居民身份证号但无法通过验证)的考生,可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及时补全个人信息和生成账号后考生即可正常登录。2.为保障报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期间管理系统查询考籍功能将暂时关闭。报考前,考生须自行登录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提前查询考籍知悉需要报考的课程。3.根据教育部相关考务规定,考生基本信息(姓名、有效居民身份证号、性别、民族、照片等)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应在“考籍更改”业务受理期间申请更改,待基本信息更正后,参加下次报考。4.目前我省自学考试所有课程均可重复报考,考生在报考前须认真核实所需报考课程,一经报考缴费成功,所缴考试费不予退费。5.已经办理毕业证书和省际转出的准考证号将不能继续使用,若考生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应重新注册报名。6.本次申请省际转出的考生,将不得使用提出申请的准考证号在我省报考课程。7.同一考试考次下,同一个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不得同时在不同县(市、区)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并参加考试。考生须一次性选择全部拟报考课程后,再根据考位余量选择拟报考县(市、区);考生在先报考部分课程并成功缴费后,若已报考县(市、区)考位余量不足,则无法继续报考其他课程。8.为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尽早完成报考、缴费等相关操作。三、准考证打印报考成功后,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0日9:00至10月25日14:45期间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使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同一个考生的10月自学考试所有考位信息将打印在同1张准考证上,考生要仔细核对考试信息,并遵从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法律法规责任。四、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请考生提前熟悉《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附件4),按要求参考。五、疫情防控按照《国家卫健委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教育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5)的要求,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做好每日体温监测,考试当天在考场填写《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特别提醒:鉴于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聚集性疫情仍有发生,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存在。建议考生(特别是从外地返回参加考试的)考前务必主动、及时关注报考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如需提前返回报考地备考的,或当地(考点)有明确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当地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滞留异地或不符合参考要求而耽误考试。六、成绩公布及复核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预计开放时间为11月14日,请考生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2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7日17:00期间提出本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可向本次参加考试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考办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7),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考次+准考证号+姓名+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不同考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分别写在对应考次的申请表上,22.2次与22.1次的课程成绩复核申请不得写在同一张申请表上。预计2022年11月28日后,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成绩复核结果。七、其他事项(一)新生注册报名及网上课程报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联系。(三)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注册报考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注册报考程序。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个人填报失误、委托第三方(如培训机构、学校、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使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参考时,携带的证件或相关证明不全的、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四)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其他相关事项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以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五)根据教育部和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我省确定2022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停考,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专栏查阅《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我省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科)等八个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新生注册操作指南2.四川省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及邮箱查询网址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报考操作指南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参考须知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6.2022年10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7.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四川自学考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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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各地自考办地址及电话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网址/邮箱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 610041 成都市自考办 成都市东马棚街49号 610031 攀枝花市自考办 攀枝花市建设街 617000 宜宾市自考办 宜宾市学盛街56号 644000 遂宁市自考办 遂宁市盐宁街市街教委办公楼 629000 绵阳市自考办 绵阳市民园南街60号 621000 内江市自考办 内江市广场路179号 641000 乐山市自考办 乐山市丰远路招生综合楼 614000 泸州市自考办 泸州市大山坪市政府三号楼 646000 广元市自考办 广元市东坝一环路十三段 6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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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话:

一、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统筹、协调校内各办学单位开展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继续教育活动的主管部门,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继学道、续至善” 办学思想指导下,形成了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终身教育研究“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办学模式和“123”(一个核心、两个基础、三个抓手)的办学方略,持续推进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历史悠久。195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开始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至今;同时,我校也是四川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院校之一,迄今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05年学校被四川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全省首批普通高职高专与自学考试本科衔接工作试点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四川省首批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三、学院遵循学校“规范管理、提升质量、转型发展、建树品牌”的要求,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在“三规范、三转型”引导下,规范站点管理和人才培养方案,聚焦内涵式发展,制定了 “844”课程教学模式,使站点在类型、层次和区域上合理布局,在教学方式、手段上切合实际。规范制度建设,形成了“5+1”的制度体系,规范办学行为,防范办学风险。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成人高考都是成人提升学历的正规形式,所取得的证书都会上学信网,区别只是学习形式不同。自学考试可以自己注册报考,也可以通过相关助学站点报考,蒲老师建议还是通过正规助学站点报考,因为那样学生可以少走很多弯路,也能得到应有的帮助。 1.四川省成人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有什么区别?中国的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宽进严出”“教考分离”考生不需要通过入学考试,即独立选择专业进行个人自学或参加社会教育,然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道德考核录取允许毕业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符合学位要求的本科毕业生,由有权授予学位的考试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社会认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双边协议清单。 在四川参加的自考,报考的是四川的高校,但是学历文凭全国通用。 自考 3.四川省的自考学历,谁能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受性别、年龄、种族、种族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我省所有考生均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注册。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监狱管理、护理等专业),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参加考试。申请该专业的,必须取得具有学历提升资格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外省愿意来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点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我省自考。 4.四川省自学考试有哪些学历?它的培养目标是什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两个层次:专科和本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层次报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培训目标是指设立同一专业的普通大学或高等职业学院的培训目标。课程考试标准与普通大学或同一专业的课程要求大致相同,主要培养应用人才和技术人才。 5.四川省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是什么?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主考学校是承担部分自学考试职责的普通高校。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考试委员会)选择并接受省级考试委员会的领导,协助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展与专业和课程相关的自学考试,包括参加课程设置和制定课程考试标准,参与问题和标记,负责相关实际学习环节的评估,并在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设立副部门。 6.四川省在哪里可以查询主考学校开考专业及联系方式?要在四川省参加自考的学生,可以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另一个是高校应用型专业,共124个,专业代码为Y,Z,W开头的专业,其中Y表示专升本,Z表示专科,W包括两种类型的大专和专升本招考办登记,县招考办负责考试管理。 如果应用专业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允许自学考试的大学向考生开放,参加应用专业学习的考生应向学生支付学费,学生院校应向考生提供学习指导和指导。考生申请大学专业应选择申请大学自检办公室登记,由大学自检办公室负责考试登记管理。目前,我省社会援助的核心主要是:普通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私立高等教育等。学生的方式有:业余学生班、网络学生、提供多媒体咨询材料等。 自考专业大全 8.四川省自学考试的学生在国家专业规范调整实施后,考生如何报考未考课程?从2018年开始,我省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调整和标准化工作。专业名称和代码调整后,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一致。目前,专业课程仍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选编》原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可继续申请未经考试的课程。 9.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课程每年4月举行一次,10月举行一次。每次考试总共持续两天,每天早上和下午安排一次考试。考试时间为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一般来说,公共课程每年安排两次,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每年至少安排一次。 10.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表如何查询?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表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四川自考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印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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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学考试学位委员会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方法: 凡达到下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毕业论文需评为良好。 (4)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01、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须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提出申请,最迟不超过2年。02、完成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课程学习,专业教育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及其他实践环节)。03、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从取得报考籍,到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考试语言英语。学生参加: (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 PETS3)以上等级笔试成绩合格;(2)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一考试,《英语(二)》成绩在60分以上;(3)参加本校认可的其他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在0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01、申请学士学位,应当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当年申请,最迟不得超过两年。有效期由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和学位申请受理的时间决定。02、高考考生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毕业设计(论文)不计入平均分。03、学位外语水平证明须在取得自考报考籍后,申请学位前取得。)1)四川省学位外语考试现已取消,省外教学点学生只能参加学习中心所在地省学位办公室的学位外语考试。所在省无学位外语考试的,凭PETS3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单申请学位。)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以上。04、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必须参加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01、获得本科毕业证书2年内(毕业证书日期范围为2019年12月30日——2023年6月30日)。02、自考学籍表分数,除论文、实践分数外,其他科目均不少于65分。03、学位外语水平合格(1)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合格证,简称学位外语)自考后,取得毕业证书所需时间估计为后2年; )2)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分数在425分以上)取得报考至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内)。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并取得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者)自考合格后,需要推算2年后才能取得毕业证书。符合上述外语合格证书之一即可。01、学生必须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2年内申请,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02、完成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计算总成绩的课程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他毕业实践环节。0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考试计划中,三门“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04、通过四川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取得自考考生后,参加以下外语水平考试符合相应分数要求,认定通过学业水平考试。 (非英语专业) )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笔试成绩达到6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CET4)成绩达到380分;3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2)”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申请英语专业的学士学位必须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的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0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01、取得本科毕业生证书2年内须提出申请0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65分以上(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和其他实践环节); 03、学位外语水平合格)非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报考资格到申请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成都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申请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2)”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3)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取得报考资格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4)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PETS )三级以上笔试成绩60分以上)5)参加过“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英语)”,成绩在60分以上。英语专业学生从取得报考资格到申请学位,(1)参加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高级英语》(课程代码00600 ),成绩达到60分以上; )2)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取得报考资格后,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参加过“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日语)”,成绩60分以上04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01、本科毕业生须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2年内申请,不合格者不再重新授予学士学位。02、报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育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包括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03、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考生报名后至申请学位前。考试的语言是英语。)1)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简称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者;2 )申请成师的学位证书,必须参加成师举办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3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 专科学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取得本科报考籍或学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4)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ETS ),取得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者。01、取得本科毕业生证书2年内必须提交申请02、所有科目成绩(论文和实践科目除外)平均分65分以上03、本科毕业生从取得报考,到申请学位前,到学位外语成绩合格,主要途径是、 (非英语专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00015英语(二)》成绩在60分以上)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考点大学不是绵阳师范学院,同时须提供考点大学出具的成绩证明。英语专业:参加第二外语课程考试并通过本课程考试后,视为学位外语成绩合格。0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必须通过基础的全部科目考试,获得毕业证书的前提下,然后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申请获得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中,获得毕业证的前提是必须要通过全部的基础课程考试,参加毕业答辩合格后,由本人申请获得自考毕业证书。所有的自学考试(不区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专业)要想获得学士学位证书,都必须参加学位外语考试。

只有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参加学士学位答辩,通过后,采集完毕业信息,由本人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功夫不负有心人,自我提升是一个艰辛且漫长的过程,努力就一定会有收获,祝自考的同学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请求出错,状态码:5002022年四川成都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申请学位证有什么条件? 2022年自学考试报名啦 2022年四川成都文理学院自学考试申请学位证有什么条件?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四川省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起至申请学位前。 根据四川省学位办第[2014]10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新规定,除下列情况外,其它形式的外语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1)参加教学点所在省市的学位外语考试或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2)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在取得考籍后,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345分及以上者。 (3)对于2023年11月及以后通过学位英语的同学,可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打印学位英语合格名单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学工部楼202)盖章。 2.自考本科毕业生均应在获得自考本科毕业生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3.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招生老师:王老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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