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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自考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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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自考招生办电话

新生入学报到程序 一、到所在学院交录取通知书,领取《2008级新生报到程序表》和校园卡,并由各学院登记宿舍地址。 二、到财务处交费(已由银行卡代扣成功缴费的同学,请在来校报到后到所在学院索取缴费收据)1、学费会计学 (文、理)、法学、公共事业管理 3200元/年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一、二、三年级15000元/年 四、五年级目前是1万加元/年(每年的学费都在变化)其它本科专业 4000元/年2、住宿费 800- 1200元/年3、教材费 800元4、校园卡 100元5、体检费 50元三、电子注册缴费成功的同学,凭校园卡在财务处进行电子注册。四、到保卫处办理户口手续五、到公寓楼办理入住六、所有项目办完后,将《2008级新生报到程序表》交回所在学院 注: 1. 办理相关程序时,请您出示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条码区勿损。2. 如果新生携带纸介质档案,请交给所在学院。3. 请同学们务必保存好缴费发票,如遇退学、休学、退宿等情况需要退费时,无发票不予办理。4. 9月11-19日新生分学院、分时间段体检。 2008级学生保险相关事宜 为减轻学生在校期间因为意外伤害和疾病住院而带来的经济上的困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教委的统一安排,在校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办理“天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保险费缴费标准:学生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40元。有以下情况者享受免费:重度残疾学生(请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低保待遇家庭子女(请提供《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请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二、保险责任:学生自缴费当年的9月份至毕业年份的8月,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门诊、意外伤害住院;因为疾病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意外伤害1、意外伤害:最高赔付标准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80%。2、意外伤残: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10000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15000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补助20000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25000元。3、意外身故:学生因意外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补助30000元。4、以下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付:(1)故意隐瞒、欺诈行为的;(2)故意造成的死亡、伤残的;(3)自杀、故意自伤、寻衅、殴斗的;(4)酒后驾驶、持无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5)醉酒、吸毒,或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意外伤害的;(6)精神疾患的;(7)堕胎、分娩、食物中毒、医疗事故、接受或自行诊疗护理导致意外以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流产的;(8)退学、休学期间和假期期间参加非校方组织的活动发生意外的;(9)其他不符合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二)疾病住院1、疾病住院赔付标准:在一个年度内因疾病发生住院费用最高赔付额为18万元。报销标准:(1)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2)在二级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3)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2、以下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付:(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在非定点医院住院费用;(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有关“天津市城镇居基本医疗保险”的详细条款请通过天津市社保网 查询。致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家长:祝贺您的子女已被天津工业大学录取。近期有众多家长及考生来电、来函表示对所录专业不十分满意,询问是否可以调整专业。在此我们非常高兴的告诉您,我校今年出台了关于调整专业的新政策,其中之一为可调整进入我校和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学院联合举办的国际会计专业项目。该项目已于2005年开始招生,顺利运行至今已进入第四年,今年05级学生45名申请出国,44名顺利获得签证。该项目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及家长的愿望,我校决定从今年起在全校2008年新生范围内接收有兴趣学习该项目的学生。今年计划招生50-110名。如不足50名,将不开班;如超过110名,将按照相关成绩的分数,择优录取。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该项目,我们特作项目介绍及项目问题汇总(见附件1、天津工业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介绍;附件2、天津工业大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问题汇总)。有意向的考生,请填写下面的回执。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咨询电话: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 2008年7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其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58

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六、学校概况:

学校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含8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9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和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15个工程硕士授予领域),设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6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文、经、法、艺等7个学科大类。学校下设1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800余人,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人。学校目前总占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学校招生工作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本科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适当使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凡高考录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

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录取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当相应批次、同一专业(不包括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序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再根据不同科类: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注:江苏籍考生参照第十七条执行)

第十六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七条对江苏籍考生

一、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达到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

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软件工程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第十九条天津市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且合格。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录取,按照《天津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录取时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

第二十六条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对高考状元多少分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费:本科普通类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12000-1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通信工程(中外合作)专业22000元/生·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专业240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000-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寄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第五章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八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奖学金与特困生资助措施

第三十二条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等。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开设了“绿色通道”,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无息借款缴纳学费或依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减收部分学费的手续,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基金、勤工助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补助等,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公布方式监督举报电话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电话:;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E-mail:学校网址:

第三十五条本科新生报到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第三十六条录取信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三十七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八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度本科层次招生。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你可以登陆天津工业大学网页,在百度输入:天津工业大学。就可以找到你想知道的。应该是在综合教务里面,我是工大学生,希望能找到你所想要的。

一、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自考委遴选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校。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主考校设立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在自学考试业务工作中接受天津市自考委的指导。二、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首批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校,自1981年以来,积极依托学校多个优势学科建设自考特色专业,经市自考委批准,已成为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英语(国际经贸方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和商务管理等专业,专、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主考校,有些专业已形成特色鲜明,在本市有较大影响力的主考专业。三、天津工业大学主考专业助学部门及联系电话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助学部门 联系电话1 162 服装艺术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2 165 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3 170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4 401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专科5 525 商务管理 专科6 527 会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7 528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8 571 商务管理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27020628245281349 578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 2452830210 666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本科 外国语学院 2452813411 673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12 67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13 681 服装艺术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14 933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本科 外国语学院 2452813415 935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 24528302希望帮到你了,谢谢!

天津工业大学自考招生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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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考生呼叫中心:96796666 自考咨询:23769300

什么大学城啊 在环湖医院对过就是 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中心 就是宾水道那个好像 不过要到头了 别忘记呆身份证和准考证 还有30元钱

天津市自考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地点为:河西区大营门杭州道14号。电话:23948609邮编:300202

天津商业大学自考招生办电话

由天津商业协会委托天津商业大学代为培养的自考定向生自9月18日开始现面向全国招生。 开设专业:"现代企业管理",层次为本科、学制为三年,学费:7800元 / 每年,毕业后将获得盖有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市自考委印章的本科文凭,国内、国外承认学历,高等教育信息网上查询,符合条件可申请颁发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全部由天津商业协会安排工作,真正体现学而所用, 上课地点:天津商业大学,学习生活均与数万大学生一起共享天津重点大学优秀的氛围,本自考定向班共计招收100人,咨询电话:

天津市北辰区津坝公路东口 邮编:300134电话:0 2 2—2 6 6 6 9 5 5 9 2 6 6 6 9 5 4 9

也就是你可以大胆的报考,如果报考的补录院校的报考的人数比较少,没达到他们的计划人数,你就有机会了~~~~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高招办) 、23769300 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和)南门外大街257号(慈铭体检院内) 河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东)八纬路与大直沽西路交口(田庄大街4号楼旁) 河西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西)越秀路健春里2号增1号 南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南)复康路5号 河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北)中山路205号(河北区教育局内) 红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红)先春园大街春雨路一号(文昌宫民族小学内) 滨海新区塘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滨海新区塘沽向阳南街12号(塘沽教育中心院内) 东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东丽区跃进路51号 津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津南区咸水沽镇津沽路77号 西青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329号(天津广播电视大学西青分校院内) 北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北辰区富锦道北辰教育中心4楼 滨海新区汉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5692065汉沽铁狮坨街一号 滨海新区大港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滨海新区大港旭日路6号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5924344 大港油田三号院腾飞道(海滨教育中心院内) 静海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武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武清区杨村镇富民路与泉旺路交口,武清区教育中心4楼 南开大学研招办 (津南)同砚路38号 300350 天津大学研招办 (津南)雅观路135号 300350 天津科技大学研招办 、60602018 滨海新区13大街9号 300457 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 (西青)宾水西道399号 300387 中国民航大学研招办 (东丽)津北公路2898号北院 300300 天津理工大学研招办 (西青)宾水西道391号 300384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静海)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 301617 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 (西青)宾水西道393号 300387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西)大沽南路1310号 300222 天津外国语大学研招办 (西)马场道117号 300204 天津商业大学研招办 (北辰)光荣道409号 300134 天津财经大学研招办 (西)珠江道25号 300222 天津体育学院研招办 (静海)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301617 天津音乐学院研招办 (东)十四经路9号 300171 天津美术学院研招办 (北)天纬路4号 300141 天津城建大学研招办 (西青)津静公路26号 300384 天津医科大学研招办 (和)气象台路22号 300070 天津农学院研究生院 (西青)津静路22号 300392 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东)广宁路友爱东道平房4号 300181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东)津塘公路168号 300180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7研究所 空港经济区保税路357号 300308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研究所 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300308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南)芥园西道219号 300112 天津航海仪器研究所 (红)丁字沽一号路268号 300131 陆军军事交通学院教务处 (东)东局子一号 300161 武警后勤学院教务处 东丽区汇智环路1号 300309 武警指挥学院研招办 河东区卫国道187号 300250 海军勤务学院教务处 滨海新区河北路一号 300450 河北工业大学研招办 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3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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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最早的学科成立于1912年,1958年开始独立办学,原名河北纺织工学校,1968年更名为天津纺织工学院,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工业大学。

你可以登陆天津工业大学网页,在百度输入:天津工业大学。就可以找到你想知道的。应该是在综合教务里面,我是工大学生,希望能找到你所想要的。

一、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自考委遴选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校。天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主考校设立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全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在自学考试业务工作中接受天津市自考委的指导。二、天津工业大学是天津市首批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校,自1981年以来,积极依托学校多个优势学科建设自考特色专业,经市自考委批准,已成为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信息工程、英语(国际经贸方向)、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和商务管理等专业,专、本科层次的自学考试主考校,有些专业已形成特色鲜明,在本市有较大影响力的主考专业。三、天津工业大学主考专业助学部门及联系电话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层次 助学部门 联系电话1 162 服装艺术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2 165 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3 170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4 401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专科5 525 商务管理 专科6 527 会计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7 528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8 571 商务管理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 27020628245281349 578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 2452830210 666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本科 外国语学院 2452813411 673 环境艺术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12 678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13 681 服装艺术设计 本科 继续教育学院 2702062814 933 英语(国际经贸方向) 本科 外国语学院 2452813415 935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信息与通讯工程学院 24528302希望帮到你了,谢谢!

在我的印象中天津工大不做全日制自考,你可以打招生电话27020623或到助学班所在地和平区西藏路1号亲自看看。

天津自考招生办电话

1、天津市自考办: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电话:23769300

2、和平区自考办:甘肃路40 号(汇文中学内),电话:27113425

3、河西区自考办:河西区越秀路建春里2增1号,电话:28379077

4、南开区自考办:复康路5号,电话:23346508

5、河北区自考办: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职教科),电话:26288183

6、河东区自考办:八纬路(荣兴公寓10号楼旁),电话:24136312

7、红桥区自考办:大丰路先春园小区文昌宫小学院内,电话:27272149

8、东丽区自考办:东丽运进路51号教育局10楼,电话:24392336

9、西青区自考办:西青道329号(电大工作站院内),电话:27940982

10、津南区自考办:津南区津沽路77号(教育局六楼),电话:88511003

11、北辰区自考办:津京公路富锦道(教育中心二楼),电话:26824737

12、塘沽自考办:向阳南街12号(教育中心院内南楼),电话:25861367

13、汉沽自考办: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电话:67963755

14、大港自考办:旭日路6号(津岐公路与旭日路交口),电话:60989979

15、蓟州自考办:城关兴华大街4号(教育局内),电话:29142513

16、宝坻区自考办:南三环6号,电话:82627805

17、宁河区自考办:芦台镇新华道34号(教育局内),电话:69592751

18、静海区自考办:静海镇建设路 (教育局内),电话:28942360

19、武清区自考办:武清教育中心四楼(富民道与泉旺路交口),电话:60911809

参考资料来源:

天津自考网-天津市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和平区自考办: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福安大街门),。 自考优势作用 1、报考门槛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 2、学习时间自由,工作矛盾小。 3、成本低廉。如果是个人自学,不上辅导班的话,就只需支付报考费用和买教材的钱。 4、承认度相对较高。对公务员考试、考研等与普通本科学历同等对待。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对我国自学考试所获得的学历都给予高规格认可,因为自学考试必须由考生硬过每门课程,参加每年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试卷保密程度为绝密级别,客观上决定了本学历没有水份。 5、文凭的含金量高。相对于成人考试、网络教育等,自学考试的含金量最高,国家的认可率也是最高的。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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