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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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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网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校本部、屯河校区、东泉校区、榆泉校区四个校区,其中校本部地址在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邮编:831100。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新疆首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位于昌吉市,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大型龙头企业集聚,拥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有四个校区,占地6000亩。建有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有纸质图书93.89万册,电子文献165万册,纸质期刊1728种,电子期刊3778种;建有信息中心和设备一流的校园网;建有1.4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大楼,具有职业氛围的实训基地 (含实训室)90余个;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除了几个本科院校招收专科以外(因其录取分数线较高),还有以下几个全是专科制学校,录取分数线每年基本上在250分以上比较容易考上.1\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3\昌吉学院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5\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6\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7\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8\昌吉职业技术学院9\伊犁职业技术学院10\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11\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1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3\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4\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15\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6\新疆职业大学17\新疆教育学院16\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19\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针对以上专科学校中,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教育学院,昌吉学院比较好一点,因为都是老学院了.但这两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去上学的人不少,听说是因为这两所学校和一些工厂签了合同,毕业生可以定向分配到厂里实习和工作.你可以对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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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你去新疆自考网站看看,另外去你当地的招生办公室看看!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大)--------------------------------------------------------------------------------07-11-23 阅读次数: 22985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一、主考院校、开考专业和开考课程时间表(见附件二至六)二、委托开考专业1·下列专业由部门委托开考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由乌鲁木齐铁路局委托开考;公安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经济学、统计专业(会统方向)由自治区统计局委托开考;机电一体化专业由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开考;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专业和计算机网络专业由自治区计算机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考;律师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司法厅委托开考;农学专业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开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由原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委托开考;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由自治区电信实业公司委托开考;畜牧专业、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由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2·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对象按照原通知规定条件办理报考手续。3.停考专业公告根据社会需求情况和行业要求,决定汉文停考专业:交通运输(铁路方向)(081701,专科)、会计(电算化方向)(020203,专科)、计算机通信(080708,本科)、通信工程(080707,本科);维文停考专业:金融(020105,专科)、财税(020104,本科)。上述专业2008年安排考试,2009年停考。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凡公告停考的专业,全疆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不需办理免考手续。部分停考专业的考生还剩少数几门课程即可毕业者,请到当地自考办申请特殊考试,我办将根据全疆申请登记的汇总情况在2008年1月和7月安排特殊考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4]13号”文件规定,特殊考试收费标准120元/科。三、报考对象及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本简章规定,选择报考适宜的自学考试专业。2.报考护理专业的条件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自考办的有关文件执行。3.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专科、本科可以同时兼报,本科申报毕业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四、报名办法1·首次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证)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报考手续,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网上预报, 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时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考生登记表》一份,留当地自考办长期保存。2·已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报名站报考,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预报考,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3·自治区各行业委托开考的各专业由各地、州、市的对口系统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报名费、考试费按规定交当地自考办。4·各专业报考者,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5·报考者考试及考前半个月左右的全脱产复习的时间等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五、考试安排2008年4月和10月安排两次考试,所有考生均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2008年1月和7月安排两次特殊考试(仅在部分地区组考),详细的考试通知可在考试前60天到当地自考办或到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六、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4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7年12月15日开始。2008年10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8年6月15日开始。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地考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七、实践性环节报名与考核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1·实践性环节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主考院校自考办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可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也可直接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2·含有实践性考核内容的课程,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试。3·按照专业计划考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4·由于部分专业主考院校在疆外,这些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试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北京交通大学指定的(铁路类专业)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联系电话:。人力资源专业教学辅导点是新疆现代人力资源研修学院。联系电话,887675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234496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司法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分别是:、2658072和 。重庆邮电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成教院。联系电话:。 八、考试办法1·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和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规定,在统一的时间内按计划组织进行。2·考试地点设在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自考委批准的县(市)。3·考场设在封闭条件较好、管理较为完善、监考人员责任心强的学校。4·单科成绩六十分为及格。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全国通用),不及格者,可参加该科目下一次的考试。5·除高等数学外,经济类各门课程的考试可以使用不带程序的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九、各类证书考试1·各类证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见附件八。2·等级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①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专科段“英语(一)”课程(001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本科段“英语(二)”课程(0015)。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2316)(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的“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0051)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0342)(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课程(2277)(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教材、大纲,请到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的“科技书店”购买。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2008年1月12至13日(特殊考试); 2.2008年4月19至20日;3.2008年7月5至6日(特殊考试) 4.2008年10月25至2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和教师资格认定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统一使用北京时间(各专业开考科目及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十一、成绩查询1·考试成绩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2·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上半年为5月20日,下半年为11月20日)3·通过自考查分专线电话16885111查询。十二、办理毕业1.申请办理毕业的条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政审合格者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0日前,下半年为12月10日前,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办毕业时间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事项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须知》。3.自治区办理毕业审核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旬、下半年为12月下旬。十三、教材供应1·考生必须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用书目录和相关的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的用书公告选用考试教材和大纲。2·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大纲、学习指导用书请到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定点销售书店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大纲(汉文)在新疆自学考试教材咨询服务部乌鲁木齐市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59号附2号,电话:2618218、8815768,邮编:830002)和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对面,电话:4821856)购买。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在乌鲁木齐市胜利书店购买,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86号,电话:2864524、8551116。地州市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由本地考办指定。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不得销售盗版教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请到各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购买。十四、其它1. 2008年10月将对汉语类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3.根据全国考委对计算机类5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的文件,有部分课程的名称、学分做了调整。2008年开始启用“C++程序设计”(5学分,课程代码4737)、“计算机网络原理”(4学分,课程代码4741)、“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学分,课程代码4747)等3门课程,其余课程预计2009年启用。涉及调整的有关专业及课程如下: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0701)原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和“汇编语言程序设计”(2321)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和“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2门课程考试。(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2)原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2339)、“工程经济”(219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2328)和“数据库原理”(2336)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和“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门课程考试。增加新计划所设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3门课程的考试。(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2207)原计划中的“组织与管理概论”(2650)、“财务管理学”(0067)和“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0346)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企业管理概论”(0144)、“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和“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4754)3门课程考试。(4)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原计划中的“操作系统”(2326)、“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数据库原理”(2336)和“数据结构”(2331)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数据结构导论”(2142)、“操作系统概论”(2323)和“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910)6门课程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和“管理信息系统”(2382)2门课程考试。(5)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9)原计划中的“数据库技术”(3139)、“工程经济”(2194)和“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3137)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数据结构”(2331)和“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4门课程的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数据结构导论”(2142)、“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2319)及其替代课程“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及其替代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6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2门课程考试。(6)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8)中的“数据库原理”(2336)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根据全国考委对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的文件(考委[2005]13号)要求,安排在2008年增加老年护理学(4435)课程的考试。5、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办函[2007]14号),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物流管理软件操作”(5381)调整为实践课程,从2008年起不再安排统一命题考试。6.为使考生了解大纲、教材的变更情况,凡在当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或修订后首次启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均在教材目录的课程名称栏中加注★,以示区别。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2008年1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7年10月一致;2008年7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8年4月一致。7·部分专业维、哈文课程已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这些课程将参照全国同类考试的标准进行考试。8·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咨询电话:(行政)、8609005(计划命题)、8609153(考务)、8609030(考籍)、8609159(证书考试)、8609053(宣传与助学)邮编:830002。9·自治区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09153、8609159。本简章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本科专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0995第三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分为学院本部、屯河校区、东泉校区三个校区。第四条 办学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五条 招生层次为普通高职,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普通高职学制三年,民语言类需另预科一年。第六条 学院承诺诚信招生并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七条 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首批新疆首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位于昌吉市,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大型龙头企业集聚,拥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有四个校区,占地6000亩。建有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有纸质图书93.89万册,电子文献165万册,纸质期刊1728种,电子期刊3778种;建有信息中心和设备一流的校园网;建有1.4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大楼,具有职业氛围的实训基地 (含实训室)90余个;与企业合作,建立了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2020年学院安排48个招生专业(42个高职、3个四年制应用本科“4+0模式”、3个五年制应用本科“3+2模式”)。其中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园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8个专业为国家级重点专业,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7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特色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为自治区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专业。建成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7门,院级精品课程50门,开发工学结合教材21部,建成国家职业教育作物生产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学院现有各类在校生万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中组部“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 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 人、高等教育教学名师1 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2人和杰出教师1 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4年度影响力人物1 人、教育部最美思政课教师1 人,自治区天山领军人才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6 人,自治区教学能手6人,入选自治区“天山英才”4 人、“天山雪松计划”1 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1 人。先后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 项(主持4 项,参与1 项),建成教育部、财政部职业教育作物生产技术专业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并获升级改进项目,联合主持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承担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1门课程建设。学院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办、校企合作办、创新创业学院,为学生的就业与创业提供专业服务。2003-2019连续17年学院就业率名列新疆高校前茅,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名列前茅,并荣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首批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称号。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长任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全程监督。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在招生委员会中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第十三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文史优先录取语文、文综、数学分数高的考生;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优先录取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文史优先录取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民族语文;三校普通类和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五年制应用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专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据当地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第十八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第十九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因参军或身体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入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须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办理完毕。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三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生,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生;高校校企联合办学专业: 6800元/年•生;应用型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按照联合培养本科院校标准收取。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第二十四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学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苗永清奖学金、企业冠名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语言类预科一年免收学费、住宿费。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返还学费的资助政策。学院资助覆盖率达71.8%,并积极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第七章 毕业生学历、就业及升学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将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后由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社厅发放报到证;毕业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第八章 招生专业第二十七条 招生专业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学院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学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第二十九条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邮编:831100联系电话: 、2362220 传真:网址:纪检监督电话: E-mail: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畜牧兽医专业。昌吉农业技术学院有国家示范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畜牧兽医专业、园艺技术专业、农畜特产品加工专业、农村能源与环境技术专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XinjiangAgricultural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位于新疆昌吉市,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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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首先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我在读的学校,先说说学校环境吧我觉得还可以,我知道管的严一点但是我觉得没关系这也都是为了学生好我这么一说好多人都会说我 都上了大学还管的这么严,还我一个同学也说过这个学校管的比高中还严,但是没关系啊学校还有很多好的地方,比如说学校的饭菜也挺好的,类型也特别多,很好吃,也很便宜,很划算的。还有宿舍呢也可以,宿舍楼是有新的,也有旧一点的 这都没关系的,抱怨什么呢?然后就是那个风景 也挺好看的,新生应该不知道,就是那个快递那边的树林那边,真的很好看,那些树的叶子颜色挺好看的,还有那个兴禾食堂旁边的地方也很好看。不要再抱怨了 如果可以考个比这个好点的学校,这也已经很不错了,就像人一样,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世界没有完全的东西。你需要慢慢的去适应,不要为了你的不适应而说。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好,无论环境还是学风,条件就不用说了,我感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比部分本科学校都好,我家就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附近,感觉很不错。 下面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信息供参考: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以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它是在原国家级重点中专新疆农业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的,是新疆唯一一所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2年受国家三部表彰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学院属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新疆农业厅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任领导职数7人。内设机构13个,包括:党办、组织人事处、院办、计财处、工会、保卫处、教务处(含督导室)、团委、学生处、招生办、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科技发展处、后勤处。系部9个,包括植物科学系、园林科学系、动物科学系、经济贸易系、农业工程系、资源环境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基础科学部、成人教育处。另外还有图书馆、中心实验室、职业教育研究所、教学实验农场等教学辅助四个部门。 学院位于北疆重镇昌吉市,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区35公里。地处乌鲁木齐至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优先发展的天山北坡经济带的中心区域。学院办学条件优良、绿树成荫,占地60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藏书19万册,在校生5000名,在册教职工350余人,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66人。并聘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解放军军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全国著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本着“专业设置以职业分析为导向、培养目标以职业能力为本位、课程设计以职业活动为核心、教学活动以受训者为主体、考试考核以客观要求为标准”的办学方针,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层次的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形成了以高职为主、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研究生教育、普通中专、短期培训等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办学格局,还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采用联合办学的方式为在校的中职和高职学生架起了进一步提高学历的立交桥、直通车。 学院风光(16张)学院大力实施订单教育,与天山北坡经济带上的30多家上市公司和知名企业,以及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企业,建立了广泛而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每个二级学院都与数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办学共同体,每个专业背后都有强大的企业群作支撑。每年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有2000多份用人订单。 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学院招生、就业形势两旺,自2004年以来,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名列自治区高校之首。 学院积极参与区内外高职院校,特别是农林类院校之间的合作交流。学院是中国职业教育学会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教育部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校,农业部“农业职业教育能力建设计划”试点院校,新疆职业教育学会挂靠单位,新疆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单位,新疆第一产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 学院面向全国19个省招生和就业。在享有国内名牌产品的大中型企业中(如“屯河集团”、“德隆集团”、“特变集团”、“华西集团”“西域集团”、“新天集团”、“泰昆集团”等)建立了广泛而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多年来,我院与上述区内外知名的企业单位建立了广泛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签订了长期的办学与用人协议,毕业生已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2003年学院又提出由政府牵头、企业参与、学院实施、多方受益的办学新模式,将彻底打通学生就业通道。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与国际教育接轨,先后接待欧、美、英及东南亚地区十九个国家的代表团和知名学者来院访问和讲学,派出30余位领导和教师赴国外考察和进修。2001年9月,与以色列合作,由以色列投资400万美元双方共同建设中以旱区农业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创办了新实良种有限责任公司和新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实良种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新疆最大的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新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花卉项目已获国家立项,与荷兰简德维特公司合作建立的新疆最大的鲜花基地项目已开始实施。 学院还建有动物胚胎移植中心、种子检验检测中心、胚胎移植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电子新闻实训中心。建立了卫星电视及闭路电视系统,多媒体语言授课室。拥有先进的各类仪器设备2000余台,计算机700余台。建立了主干为千兆,百兆到桌面的校园网。在中国教育与科研网拥有8个C类地址,拥有自己独立的域名。通过校园网,师生可以访问全世界各地的网络站点。 多年来,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始终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自强不息、争创一流”的学院精神,制定了“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五年上台阶,十年创一流”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战略,形成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多层次、多类型教育并举,相互贯通的办学格局,提出了“办学一流、特色鲜明、行业领先、国内知名”的全国重点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目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人才”试点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2月创办的昌吉州合作干部学校,2000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406人。聘请来自正大公司、中粮集团、英特尔等国内外企业的专业技术骨干430人为兼职教师。学院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名师6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带头人1人,自治区思想政治理论课学科骨干教师1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养牛技术课程教学团队 、果树生产技术课程教学团队(高俊萍) 、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教学团队(王海波)

学院共建成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3门、院级精品课程50门,开发工学结合教材21部。有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自治区级特色专业7个。

国家级重点专业:园艺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

自治区级特色专业:水利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动物医学

教育部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重点建设专业:动物防疫与检疫 、水利工程

自治区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自治区畜牧厅重点支持建设专业:现代马产业技术

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植物与植物生理、果树栽培课程、家畜解剖与生理、植物与植物生理

学院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创办了新实良种有限责任公司和新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实良种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新疆最大的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新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花卉项目已获国家立项,与荷兰简德维特公司合作建立的新疆最大的鲜花基地项目已开始实施。

学院还建有动物胚胎移植中心、种子检验检测中心、胚胎移植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电子新闻实训中心。

学院建有7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大楼,馆藏纸质图书82.43万册,电子图书1411.92GB;建有信息中心和设备先进的校园网。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自考

你能选择自考看来你很有勇气哈 看看媒体的报道吧 亚心网iyaxin.com讯 今年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考办开展了征文、评选优秀学子等系列活动,大大提高了自考的“知名度”,自治区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说,自考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是无数渴望改变命运、增长学识的学子通往成功的桥梁。二十几年来,一批批学子通过自考自学成才,在收获成功的同时更多的是领悟到了自考的精神,这种精神陪伴着每个自考人走过人生的路途并使之受益终生。 与此同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群所接受,大家不再被“只有考大学才能有出路”束缚,乌鲁木齐自考类民办高校中,一批批优秀人才也脱颖而出,吸引了大批的高分考生。 高分女生青睐自考院校 570分,这个分数已经达到了普通大学的一本分数线,可这个分数的主人却没有像其他考生一样,她选择了报考新疆一所自考类民办高校。她就是徐春梅,家住伊犁伊宁市,当她接到新疆科信学院的录取通知书时,兴奋不已。 这样的成绩为什么会选择一所民办自考类高校?很多人觉得奇怪甚至为她感到惋惜,可在徐春梅眼里,这个选择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 采访中,记者得知徐春梅和新疆科信学院“结缘”是在去年假期,她通过同学知道了这所学校,并在同学的介绍下来到科信学院帮忙,“想要了解一所学校不能只靠宣传册,所以我有意到学校帮忙整理资料,和学校的老师接触,了解学校硬件和软件。”徐春梅笑称自己是“深入虎穴”,经过自己的亲身感触,徐春梅对该校已经很了解了,所以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新疆科信学院。 像徐春梅一样,近年来,很多高分生都把目光“瞄准”了自考类民办高校。去年,来自奇台县的丁姗姗高考成绩557分,高出去年新疆地区重点大学的录取分数线60分,经过认真考虑,她选择了新疆科信学院,被称为一只栖落在“科信梧桐”枝头的“金凤凰”。 这是条成功的“捷径” 只要在新疆科信学院的学生都知道一个名字——周海,家在湖北的周海拒绝复读,不顾家人的反对,独自一人来到新疆科信学院,用短短21个月的时间,他不仅高分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考试,而且还获得了新疆大学自考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打破了全国大学本科毕业最快的纪录,去年1月以381分的优异成绩考取了新疆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创造了新疆科信学院的“神话”。 据该校老师介绍:“学校很多学生考取了全国重点大学的研究生,并通过自己的努力提前一年甚至两年就完成了本科课程,这无论对学生个人还是对家庭都有很大好处。” 新疆科信学院2006届学生马萍学习的是英语专业,再过两个月考完最后两门课程,她就可以拿到本科毕业证了,“我们专业一共有28门课程,每年有四次机会可以参加考试,这样我用两年半就可以完成大学四年的课程了,这是一条成功的捷径。”马萍说。 在新疆科信学院学习了两年的马萍对学校的管理赞不绝口:“在学校特别锻炼人,教学上管理也严格,当我的同学在其他学校已经开始休息时,我们还在上晚自习,这样督促大家把时间放在学习上,有问题也可以和大家一起商量。”她充满自信地说:“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继续选择新疆科信学院。” 生源质量逐年提高 记者从新疆科信学院获悉,高分学生在科信学院不在少数,河南禹州市的方丽英高考成绩为527分,来自四川省资阳市的张洪彬考了509分,毕业于新疆木垒县第一中学的马秀萍成绩为534分……这样的成绩在新疆科信学院比比皆是,该校党委书记、院长姜彦成自信地说:“在我院的新生中,高分生快速增加,这也就意味志着我院生源质量正在逐年提高。” 记者了解到,去年新疆科信学院学生90%以上达专科分数线,400分以上的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40%,其中也不乏500分以上的高分生,据该校负责招生的老师介绍,去年最高分学生分数超出重点本科分数线40多分,截至目前为止,今年该校已面向全国招生3000余人,其中包括湖南、河南、甘肃等地的学生。有了优良的软、硬件环境,自考类民办高校生源不断增加,作为新疆最大的民办自考类本科院校,新疆科信学院招生人数逐年增加,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余人。负责现场咨询报名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报名咨询正在进行中,报名时须持高中毕业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和体检表。如对该院招生有什么疑问、意见和建议,可以发电子邮件至,学院还特意制作了一套介绍学院的各方面情况的纪录片,学生和家长可在网上收看,网址为: 。报名咨询电话为:8522801、8522802。 自考变成了“香饽饽”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颁布已经20年了,自考人数从20年前的“寥寥无几”到现在的“炙手可热”,自考的“位置”也在被不断提升。自治区自考办相关负责人说:“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很有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的建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中一项伟大的制度创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和国家的统招大学生相比,自考的分数更有说服力,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自考依托全国一批著名高校担任主考学校,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全部通过自考的课程,成绩是“硬碰硬”的,自考毕业生在社会上也有较高的声誉。经过多年的自学锻炼,他们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20年来,全国累积已有1亿多人次参加自考,注册考生现有1700万。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自考本科文凭是属于非全日的,是可以报的;一、关于报考条件1.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新疆 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是14679,在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信息中,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的原始标识码为4165014679,默认取后5位14679为学校代码。1、学校代码说明 学校代码主要在 高考 时会用到,用于区分不同学校和不同招生类型,所以不同学校甚至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代码也不相同。但是我们发现,很多省市教育 考试 院对在本省招生的学校代码进行了重新编排,故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在全国的招生代码并不一定都是14679,实际要以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2、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新疆科信学院,成立于1992年。2016年1月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代码:14679。2019年9月开始招收国家统招高职学生,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具有科信幼儿园、科信中学、科信自考本科高职一系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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