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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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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医学院校。学校现有4个校区,共占地130.3万平方米。有13个学院,2个教学部。目前,学校共开设23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其中包含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自治区级思政重点课程。具体的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一批次专业);中医学、中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方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药学、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维吾尔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本科二批次专业);护理、临床医学(乡村医师) 、中医学(乡村医师)(高职(专科)专业)

有,目前新疆医科大学和昌吉职业枝术学院有这个专业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新疆招生网:新疆教育厅门户网:附件:点击下载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2.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1、临床医学(“5+3”一体化)

专业简介:本专业现阶段培养过程为五年本科教学+三年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同时进行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即两段一体化培养,毕业后分别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以及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医学硕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2、临床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于1956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具有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9个临床二级学科,一直致力于培养多民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符合医学教育标准和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专业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3、口腔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创办于1986年,是新疆最早创办的口腔医学专业。目前已成为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级口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扶持学科。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专科医院、口腔诊所、口腔门诊及社区服务单位工作。

4、中西医临床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设置于1996年,目前已经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四级人才培养架构。该专业人才培养牢牢立足于“中西互补,融汇创新”的理念,在课程设置方面突出“中西并重”,强调立足本地优势,紧抓前沿,在全国享有盛誉。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各级综合性医院及中医高等院校等部门从事中西医临床医疗、科学研究、教育和文化传播以及中西医事业管理工作等。

5、儿科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为2016年新设置本科专业,于201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旨在为儿科医疗事业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能从事儿科和儿童保健工作或医学研究的儿科医学专门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儿科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6、精神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以研究各种精神病的临床症状、病因、发病机理、疾病的发展规律、治疗和预防以及促进人群心理健康,提高个体承受应激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减少和预防各种心理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发生为目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卫生行政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7、基础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包括生物医学基础在内的综合性学科领域,旨在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人体的基本结构与功能,研究疾病的本质及防治的基础理论,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的医学专门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高等医药院校及专科院校、医院、科研院所、高级健康管理部门和生物医药单位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8、中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二、三级学科齐全、基础与临床兼优、学术流派汇通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新疆战略新兴重点专业。现拥有三级甲等附属中医医院等3所附属临床实践基地,拥有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8个,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所,是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中医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以及中医事业管理等工作。

9、针灸推拿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药学基本理论知识、现代医学的基本知识和针灸推拿学理论和技能,接受中医临床技能、针灸、推拿等医疗技术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中医、针灸、推拿、骨伤诊疗各科疾病的基本能力。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主要到各级中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及医学科研机构、教学单位从事以针灸、推拿、康复为特色的医疗、科研及教学工作。

10、麻醉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旨在通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医学的基本技术学习和麻醉、急救与生命复苏的基本训练,培养出具有常见手术的麻醉处理、围手术期并发症防治以及危重病症的监测与治疗、疼痛诊疗等基本能力的医学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主要在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药物依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疼痛诊疗等方面的工作。

11、医学影像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属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通过五年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及能力培养,使学生具备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操作基本能力。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介入诊疗及科研、教学工作,或继续攻读本学科或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

12、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简介:本专业属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旨在通过四年的基础医学、检验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及能力培养,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发展需要,成为品德高尚、基础扎实、技能熟练的应用型医学检验技术人才。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院检验科、血站及疾病控制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的实验室工作。

13、药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自治区重点创新创业示范专业。目前拥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制药工程)学位授权点和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是自治区“十三五”重点高原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级,进入全国排名前30%~40%的学科。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教育教学及药品生产经营的流通环节等各个领域工作

14、临床药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药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以患者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药学及药学服务等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等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及相关药学工作。

15、预防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目前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2年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13年进入本科一批次招生;2016年被评为自治区“十三五”特色品牌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被评为自治区高原学科。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环境保护局、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研究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

16、中药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目前拥有产学研实践基地4家,新疆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药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级中医院、西医院、中药研究机构、中药企业、中西药店、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中药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中药调剂、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学术推广、监督管理等工作。

17、维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2006年开始招生。现阶段培养层次包括本科和硕士。教学条件除大学共享资源外,还包括专业实验室4间,2所隶属、6所非隶属的实习见习基地,1所产学研基地及2所校外实训基地。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维吾尔医与综合性医院、维医药教学机构及科研机构、制药及药品经营企业、康复保健医院及企业、维医药管理经营、维药检验与管理机构工作。

18、医学影像技术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为了适应国家对医学影像技术人才需求、突出影像技术特色,紧跟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要求零接轨,特别重视学生基本技能操作,旨在培养具有医学影像技术必需的医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医学影像技术,可以从事临床影像检查技术、初步诊断与治疗工作的技术应用性人才。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现代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放射诊疗技术、介入放射学、核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各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也可到医学设备生产机构从事医学影像设备研制、功能开发、维护及技术服务工作。

19、康复治疗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属于医学技术类专业,主要通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吞咽治疗以及假肢矫形器等手段,以帮助患者改善功能障碍为主的紧缺专业。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康复专科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师技术工作;或在疗养院、保健中心、体育医院或运动队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事康复治疗工作;也可在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20、健康服务与管理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将管理学的理念应用于健康维护、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及康复领域,是管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学以及临床医学等结合与提炼后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致力于培养掌握健康服务与管理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从事健康监测、分析、评估、干预等健康服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健康管理咨询机构、健康体检机构等从事健康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21、护理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教育创立于1956年, 1999年开设护理专业本科教育, 2006年获批为护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12年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14年获批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创新创业示范专业”“新疆医科大学校内扶持学科”。目前已形成具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的护理教育体系。

学位授予:本科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等工作。

2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业简介:本专业主要学习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主,结合统计学、管理学的主要内容,培养从事医药卫生相关领域的信息管理、数据分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与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类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机构、软件公司、网络公司等,从事医疗卫生信息资源的管理、开发、维护等工作。

23、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简介:本专业自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医疗科研机构、医学院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

24、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简介: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电子科学技术、基础医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以及临床工程等知识,从事医药卫生行业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质量检测及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学位授予:工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类综合医院的医学工程部从事医疗设备的管理、维护、质量检测、医学物理师等工作,或在各类医疗设备公司从事销售、硬件工程师、售后工程师,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工程师等工作。

25、英语

专业简介:本专业旨在培养既能熟练使用英语又具有第二外语和医药知识背景的高素质、多元化的谈判、管理、翻译、教学人才。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

就业去向:在医疗、政府、事业、企业、文化、学校等单位从事公务员、翻译、外事、经贸、旅游、教学等工作。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学科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新疆招生网:新疆教育厅门户网:附件:点击下载1.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2.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用书目录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包括 临床医学(乡村医师,乡村医师特培计划)、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健康管理、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三校高职),两个针灸推拿不一样,要好好了解一下。老年保健与管理。

学历层次主考专业名称星期六(4月15日)星期日(4月16日)院校原专业新专业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本科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护理学内科护理学(二)(03202)预防医学(二)(03200)护理学导论(03201)急救护理学(03007)-100702-101101护理管理学(03006)护理学研究(03008)老年护理学(04435)社区护理学(一)(03004)外科护理学(二)(03203)精神障碍护理学(03009)护理教育导论(03005)妇产科护理学(二)(03010)公共关系学(00182)儿科护理学(二)(03011)康复护理学(04436)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临床医学(“5+3”一体化)

专业简介:本专业现阶段培养过程为五年本科教学+三年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同时进行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即两段一体化培养,毕业后分别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以及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证书。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医学硕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2、临床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于1956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具有博士、硕士及学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9个临床二级学科,一直致力于培养多民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符合医学教育标准和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的应用型临床医学专业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3、口腔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创办于1986年,是新疆最早创办的口腔医学专业。目前已成为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自治区级口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扶持学科。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专科医院、口腔诊所、口腔门诊及社区服务单位工作。

4、中西医临床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设置于1996年,目前已经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四级人才培养架构。该专业人才培养牢牢立足于“中西互补,融汇创新”的理念,在课程设置方面突出“中西并重”,强调立足本地优势,紧抓前沿,在全国享有盛誉。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各级综合性医院及中医高等院校等部门从事中西医临床医疗、科学研究、教育和文化传播以及中西医事业管理工作等。

5、儿科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为2016年新设置本科专业,于201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旨在为儿科医疗事业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能从事儿科和儿童保健工作或医学研究的儿科医学专门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儿科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6、精神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以研究各种精神病的临床症状、病因、发病机理、疾病的发展规律、治疗和预防以及促进人群心理健康,提高个体承受应激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减少和预防各种心理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发生为目的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卫生行政等部门从事临床医疗、预防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7、基础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包括生物医学基础在内的综合性学科领域,旨在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人体的基本结构与功能,研究疾病的本质及防治的基础理论,培养具备良好的人文、科学与职业素养的医学专门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高等医药院校及专科院校、医院、科研院所、高级健康管理部门和生物医药单位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工作。

8、中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二、三级学科齐全、基础与临床兼优、学术流派汇通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新疆战略新兴重点专业。现拥有三级甲等附属中医医院等3所附属临床实践基地,拥有国家“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8个,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所,是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中医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以及中医事业管理等工作。

9、针灸推拿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医药学基本理论知识、现代医学的基本知识和针灸推拿学理论和技能,接受中医临床技能、针灸、推拿等医疗技术的基本训练,具备运用中医、针灸、推拿、骨伤诊疗各科疾病的基本能力。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主要到各级中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医疗机构及医学科研机构、教学单位从事以针灸、推拿、康复为特色的医疗、科研及教学工作。

10、麻醉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旨在通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医学的基本技术学习和麻醉、急救与生命复苏的基本训练,培养出具有常见手术的麻醉处理、围手术期并发症防治以及危重病症的监测与治疗、疼痛诊疗等基本能力的医学人才。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主要在医疗卫生单位的麻醉科、急诊科、急救中心,重症监测治疗病房、药物依赖戒断及疼痛诊疗等领域从事临床麻醉、急救和复苏、术后监测、生理机能调控、疼痛诊疗等方面的工作。

11、医学影像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属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通过五年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及能力培养,使学生具备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操作基本能力。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疗机构、科研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介入诊疗及科研、教学工作,或继续攻读本学科或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

12、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简介:本专业属于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旨在通过四年的基础医学、检验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及能力培养,使学生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发展需要,成为品德高尚、基础扎实、技能熟练的应用型医学检验技术人才。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院检验科、血站及疾病控制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的实验室工作。

13、药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自治区重点创新创业示范专业。目前拥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制药工程)学位授权点和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是自治区“十三五”重点高原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级,进入全国排名前30%~40%的学科。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教育教学及药品生产经营的流通环节等各个领域工作

14、临床药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药学与临床医学相结合,以患者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等部门从事临床药学及药学服务等工作,或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医药公司等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及相关药学工作。

15、预防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目前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授权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12年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13年进入本科一批次招生;2016年被评为自治区“十三五”特色品牌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被评为自治区高原学科。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环境保护局、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健康教育研究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工作。

16、中药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目前拥有产学研实践基地4家,新疆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药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级中医院、西医院、中药研究机构、中药企业、中西药店、国内外知名医药企业、中药管理部门等单位从事中药调剂、研究开发、质量控制、学术推广、监督管理等工作。

17、维医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2006年开始招生。现阶段培养层次包括本科和硕士。教学条件除大学共享资源外,还包括专业实验室4间,2所隶属、6所非隶属的实习见习基地,1所产学研基地及2所校外实训基地。

学位授予:医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维吾尔医与综合性医院、维医药教学机构及科研机构、制药及药品经营企业、康复保健医院及企业、维医药管理经营、维药检验与管理机构工作。

18、医学影像技术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为了适应国家对医学影像技术人才需求、突出影像技术特色,紧跟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要求零接轨,特别重视学生基本技能操作,旨在培养具有医学影像技术必需的医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医学影像技术,可以从事临床影像检查技术、初步诊断与治疗工作的技术应用性人才。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现代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放射诊疗技术、介入放射学、核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的工作;各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也可到医学设备生产机构从事医学影像设备研制、功能开发、维护及技术服务工作。

19、康复治疗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属于医学技术类专业,主要通过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吞咽治疗以及假肢矫形器等手段,以帮助患者改善功能障碍为主的紧缺专业。

学位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康复专科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师技术工作;或在疗养院、保健中心、体育医院或运动队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事康复治疗工作;也可在在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20、健康服务与管理

专业简介:本专业是将管理学的理念应用于健康维护、疾病预防、临床治疗及康复领域,是管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学以及临床医学等结合与提炼后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致力于培养掌握健康服务与管理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从事健康监测、分析、评估、干预等健康服务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健康管理咨询机构、健康体检机构等从事健康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21、护理学

专业简介:本专业教育创立于1956年, 1999年开设护理专业本科教育, 2006年获批为护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12年被评为第二批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2014年获批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创新创业示范专业”“新疆医科大学校内扶持学科”。目前已形成具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办学层次的护理教育体系。

学位授予:本科授予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等工作。

2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业简介:本专业主要学习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以计算机科学技术为主,结合统计学、管理学的主要内容,培养从事医药卫生相关领域的信息管理、数据分析、软件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与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型人才。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类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机构、软件公司、网络公司等,从事医疗卫生信息资源的管理、开发、维护等工作。

23、公共事业管理

专业简介:本专业自2000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3年获批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的社会医学与卫生管理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位授予: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医院、医疗科研机构、医学院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从事行政管理、科研和教学工作。

24、生物医学工程

专业简介: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电子科学技术、基础医学、计算机科学技术以及临床工程等知识,从事医药卫生行业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质量检测及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学位授予:工学学士

就业方向:在各类综合医院的医学工程部从事医疗设备的管理、维护、质量检测、医学物理师等工作,或在各类医疗设备公司从事销售、硬件工程师、售后工程师,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工程师等工作。

25、英语

专业简介:本专业旨在培养既能熟练使用英语又具有第二外语和医药知识背景的高素质、多元化的谈判、管理、翻译、教学人才。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

就业去向:在医疗、政府、事业、企业、文化、学校等单位从事公务员、翻译、外事、经贸、旅游、教学等工作。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专业

自考分为小自考和大自考,小自考分为学校命题考试和统考,学校命题考试就是学校老师出题监考改卷评分,另外还有部分科目就要参加全省统一的自考。大自考就是所有科目都要参加自考办以省为单位统一的自学考试。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医学院校。学校现有4个校区,共占地130.3万平方米。有13个学院,2个教学部。目前,学校共开设23个本科专业,23个专科专业,其中包含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 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自治区级思政重点课程。具体的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本硕连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科一批次专业);中医学、中医学(运动康复与健康方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药学、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维吾尔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本科二批次专业);护理、临床医学(乡村医师) 、中医学(乡村医师)(高职(专科)专业)。

有,目前新疆医科大学和昌吉职业枝术学院有这个专业

南京医科大学有 ...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大专专业有哪些

1,临床医学八年。

培训目标:培养基本医疗技能和临床技能,掌握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预防和医疗保健的基本技能,并有能力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进行分类和鉴定。您可以参加医学和教学临床工作;学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必须基本达到三级医院A级高级住院医师的技术水平。

2,学位奖:医学学士和医学硕士

工作方向:参加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机构等的医疗和预防临床工作,或参加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3,临床医学(五年制)

培养目标:培养扎实的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能够应对困难和危重疾病,预防常见和常见疾病,了解国内外医学科学的最新进展,解决实际问题,满足具有社会责任,能够开展社会参与和自我更新要求的初级诊所。

4,学士学位:医学学士

工作方向:参加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机构等的医疗和预防临床工作,或参加医学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5,中西医结合临床

培养目标:培养对中医的热爱和中西医结合,具有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和临床诊疗技巧,必要的现代医学理论和治疗技巧临床,以及中医的某些科研能力;结合医学工作和教学,我们将实现中西医结合,具有临床医学学位。

6,学士学位:医学学士

职业指导:主要参与中医药传统临床医学工作和各级中医院,中医研究机构和各级综合医院的科研工作。

7,口腔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口腔医学知识和临床技能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掌握医疗机构常见疾病和口腔颌面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修复。口腔医生具有科研能力。

包括 临床医学(乡村医师,乡村医师特培计划)、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药学、健康管理、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三校高职),两个针灸推拿不一样,要好好了解一下。老年保健与管理。

新疆医科大学专科专业:

1、成人本科层次临床医学

2、高等护理专业

3、成人专科临床医学

4、专科护理

5、医学检验

6、放射

7、预防医学

8、卫生管理等专业

9、普通专科

10、全科医学

新疆医科大学重点特色专业名单

1、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预防医学、药学、临床医学、维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8个):中维西医结合临床、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各家学说、中医皮肤病学、中医老年病学、临床中药学、中医络病学(培育)、中医文化学(培育)。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有两个大专专业:护理,是专科第一批次;针灸推拿,是专科第二批次。 扩展资料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和新疆自治区共建高校。由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和中南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专业有哪些科目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护理学专业着重点培养现代护理高级人才,期望其由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的培养,在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院内感染控制、营养支持领域中成为具有丰富临床护理经验、独立判断和研究能力的高级护理人才。女生学护理专业是加入了一个非常不错的行业。目前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非常成型,并且待遇很好。优势:相对女孩子来说护士专业也许是一个比较热门的专业,护士专业入职门槛比较低。而且全国各地,大小医院护士都是很重要的一个岗位,很多崇尚白衣天使的女孩子当然乐于从事护士的行业!劣势:由于护士入职门槛较低,相对薪资水平也是比较低的!而其相对护士专业来说可能对于人生规划比较窄,可能这一辈子都是从事护士了。最后护士经常加班,作息时间不规律,加班强度大,习惯作息时间正常的女孩子需要慎重考虑了。护理学专业就业前景随着我国向老龄化社会转变,将来从事老人医学的人才将走俏,保健医师、家庭护士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护理职业一直是国际上地位较高、薪水丰厚的职业之一,同时,护理人才又是国际紧缺的人才之一。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流畅的国际交流语言的护士在国际上就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新疆医科大学2012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9日-6月10日。选拔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专业理论综合考试,民语言学生参加医用汉语考试、汉语言学生参加英语考试。新疆医科大学专升本考试时间:6月9-10日 。

2016年新疆医科大学新疆专升本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6月19日。选拔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考试、专业理论综合考试,其中,民语言学生参加医用汉语考试、汉语言学生参加英语考试。

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和新疆自治区共建高校。

一、成人高考报名网址:。

二、成人高考报名时间:2017年8月底至9月初(含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请留意报名网站中的公告)。

三、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以公布的内容为准,敬请留意。

四、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报考专升本学生需持医学类及相关医学类国民教育大专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到就近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报考专科持医学类及相关医学类国民教育中专毕业证书、身份证等到就近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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