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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新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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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新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2022年的自学考试已经在各个地区顺利完成了考试,有意向参加明年考试的考生们目前可以多关注明年的考试动态,各个地区明年自学考试的报考公告已经陆续发布,我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新疆自治区2023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

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

2023年自考毕业证的申请要求如下:1.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段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具体的免考办法详见省教育招考生考试院官网中“自学考试-自学考试政策”栏目。3.毕业生照片采集要求。宽和高不得小于212×282,即宽212像素,高282像素;不得大于480×640,即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照片的高一定大于宽且总大小不得超过50KB。采集照片时背景不要太深,应以“浅蓝色”为准,光线充足,亮度适中,考生相貌务必清晰,免冠。4.规范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考生的毕业档案,必须本人填写,不得代写,不得涂改。表中内容应清晰完整,准确无误。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日程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考完所有科目后就可以申请毕业,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如果满足条件,从提交申请毕业到下发毕业证大概需要4个月左右。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自考本科所需材料 :

1.专科毕业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身份证;

4.准考证;

5.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办会公示,但建议提前准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可查)。

自考专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办会公示,但建议提前准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可查)。

现场确认:

1.带上上述材料及部分现金去现场;

2.拿出自己的材料让工作人员审核;

3.在一式两份的《考生毕业申请签字书确认表》上签字(一份上交,一份自行保管,后期领取毕业证要用)。

新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一、毕业证遗失证明: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不予补办。如果需要,可出具毕业证遗失证明。 2、要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证明的考生,须在《新疆日报》、《新疆教育报》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 3、考生持报纸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到原发证地区自考办查阅毕业生名册,查实后出具相关证明,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 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证明: 考生因故遗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不再重新补发,只在复印件上加盖自治区自考办印鉴。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到原发证地区考办查阅毕业生名册,当地考办查实后将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交考生,同时出具证明介绍信,考生持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复印件、证明介绍信到自治区自考办加盖印章。 三、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遗失证明: 考生因故遗失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须向所在地区自考办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地自考办查实后,出具成绩证明介绍信。考生持当地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介绍信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课程合格证遗失证明手续。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监所管理专业辅导总站: 自治区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自治区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4日27日,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自学 考试的部门务必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申请材料收集、预审及数据上报工作。 二、审核内容 (一)审核考生是否按专业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 (二)审核考生是否完成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 (三)审核课程免考申请及课程顶替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审核《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请务必使用新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否则不予通过。 1.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2.审核专业名称及毕业层次填写是否正确。 3.审核“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所在单位是否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审核“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极端宗教思想,*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 (五)审核毕业生个人电子信息录入是否正确。 (六)审核申请本科层次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2000年以前的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后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前置学历中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审核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对上述材料进行验证并签字。 对申请“护理(专、本科)”“监所管理(本科)”“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要对其行业资格进行审核,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监所管理专业考生资格由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审查;公安管理专业考生资格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审查。 三、毕业生数据上报 各地(州、市)务必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本次毕业生数据上报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一)电子数据 1.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文件命名规则:“考区代码+考区名称+届次.DB”,例如:“01乌鲁木齐192.DB”。 2.毕业生电子版照片。要求:照片文件须大于10K,小于50K,蓝底;命名规则:“准考证号.jpg”,例如:“130105200211.jpg”,电子版照片须与《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纸质材料 1.“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2.准考证原件、课程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课程免考、转考或证书顶替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护理专业(专、本科)考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2000年之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不再作为毕业生审核依据。 (二)公共政治课以现行的专业计划为准。 (三)考生提供的前置学历信息如与考生本人身份证信息不致,不予通过审核。 (四)“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且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请他人代写。 新疆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6日

1、建议首先持准考证到当地自考判断你的自考属于委托开考还是社会自考。2、如果是社会自考,从当地自考办继续报考剩余科目,完成后从自考办申请毕业即可。3、如果是委托开考,先转为社会自考,并从当地自考办继续报考剩余科目,完成后从自考办申请毕业即可。4、委托开考转为社会自考的,已经通过的全国统考课程成绩继续有效,校考成绩作废。

2023年上半年新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时间

2022年的自学考试已经在各个地区顺利完成了考试,有意向参加明年考试的考生们目前可以多关注明年的考试动态,各个地区明年自学考试的报考公告已经陆续发布,我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新疆自治区2023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

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

已经申请自考毕业,毕业证书一般是在申请审核通过后的3-4个月左右可以拿到。自考毕业申请每年安排两次,上半年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6月上旬,下半年一般安排在11月下旬12月上旬。

自考毕业证拿到的时间要从申请毕业审核通过开始算,一般隔3~4个月时间。省考办核准毕业以后,会将毕业生信息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之后由省教育厅上报,自考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拿到手以后3-4个月可以在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自己的毕业证信息。

而从申请毕业的时间计算,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毕业证书才能在学信网查询,即6月份申请毕业的在当年12月份左右可查,12月份申请毕业的在次年6月份左右可查。

申请之后需要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前往自考办进行审核,然后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等待审核结果,然后领取毕业证书。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签字。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自考考完所有科目后就可以申请毕业,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如果满足条件,从提交申请毕业到下发毕业证大概需要4个月左右。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自考本科所需材料 :

1.专科毕业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身份证;

4.准考证;

5.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办会公示,但建议提前准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可查)。

自考专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办会公示,但建议提前准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可查)。

现场确认:

1.带上上述材料及部分现金去现场;

2.拿出自己的材料让工作人员审核;

3.在一式两份的《考生毕业申请签字书确认表》上签字(一份上交,一份自行保管,后期领取毕业证要用)。

2023年上半年新疆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流程

2023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是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进入自考报名系统,输入考生信息完成报名。预计2023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时间在7 月 24 日12:00—28 日18:00,考生要及时报名才能参加考试。2023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点击链接:进入2023年10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新疆自考生报名流程是什么(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首次报名参加新疆自考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三)新疆自考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哪些新疆自考专科专业:学前教育、计算机信息管理、小学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及应用、金融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销售管理、旅游管理、护理学、汉语言文学等。新疆自考本科专业: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工商管理、教育管理、会计、日语、行政管理、英语、法律、中药学、商务英语、电子政务、人力资源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国际旅游管理、国际贸易、新闻学、采购与供应管理、涉外秘书、公安管理、建筑工程等。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2023年自考专科申请毕业流程如下:1.网上提交申请;2.(市、区)考办反馈初审结果;3.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4.填写并交回毕业生登记表;5.终审结果;6.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登记表(具体领取时间以自考办公布时间为准)。江苏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日程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考完所有科目后就可以申请毕业,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如果满足条件,从提交申请毕业到下发毕业证大概需要4个月左右。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自考本科所需材料 :

1.专科毕业证;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身份证;

4.准考证;

5.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办会公示,但建议提前准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可查)。

自考专科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及专业代码(招生办会公示,但建议提前准备,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可查)。

现场确认:

1.带上上述材料及部分现金去现场;

2.拿出自己的材料让工作人员审核;

3.在一式两份的《考生毕业申请签字书确认表》上签字(一份上交,一份自行保管,后期领取毕业证要用)。

自考下半年什么时候申请毕业新疆

新疆自考办理毕业事宜的时间一年二次,每年的6月份毕业申请,7月份批准毕业,11月份申请毕业,12月份批准毕业。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向自考办提交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自考本科毕业还需要提交专科及其以上毕业证等,一般在提交毕业资料一个月以后,可去自考办领取毕业证书。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业务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10:30至27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可在2022年上半年毕业审核期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11:00至27日18:00,具体以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毕业所需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准考证。

(三)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四)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贴照片处”张贴)。

(五)申请免考考生相关材料。

(六)转考考生相关材料。

(七)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拥有曾用名的考生,须以电子考籍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时按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须确保姓名及身份证号清晰,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在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时交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链接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2021年9月前)、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点击“填写个人信息”链接,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点击“查看填写示例”链接参照填写。其中“个人简历”的起止年月及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且时间连续,填写不规范将不予通过审核。“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 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考生填报的上述个人信息等内容是考生考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报,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审核。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上传)等材料扫描件。(4)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5)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贴照片处“张贴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2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3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三)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毕业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考生可联系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 #自考# 导语】 自学考试频道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考简章了解到,2018年新疆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 6 月 10 日前和下半年的 12 月 10 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 (三)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 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 12 月下旬。 (四)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五)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 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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