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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自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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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自考办公室

可以在官网上面查查,一般打电话是很难接通的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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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考办公室的上级单位是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自考考试已经结束,你知道2022年4月新疆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自考成绩怎么查了吗?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2年4月新疆自考本科成绩查询入口是什么? 2022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是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2022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已于6月19日公布。 点击进入:2022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 新疆自考成绩怎么查? 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新疆自考考试成绩合格线是多少? 新疆每科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则为及格。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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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拨打114查询新疆大学自考办公室的电话,然后拨打新疆大学自考办公室的电话问一下,就行了! 或者查一下就行了!

你好实践环节考核的内容一般有: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如外语听说、医学类临床技能、美术技能)等。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践环节考核的实施工作。自考实践课程由自考院校负责组织报名与考试,具体考试要求、流程、考试教材以及培训都由主考院校通知,报考实践课程一般需要相应理论课程合格。自考实践课程和论文考试由主考院校负责报名、考试,主要考察实际操作能力,一般不开卷,不允许携带资料进入考察的。具体考试要求按照主考院校的要求考试,相关考试试题与培训也是主考院校进行,有相关教材 可以访问学校网站查询相关通知。查询成绩是考后一个月在主考院校网站查询,或是咨询主考院校。

新疆大学自考办电话: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555号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目前新疆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答辩成绩查询不提供网上查询,一般是需要考生自己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成绩单。以下是新疆大学法律本科答辩整个流程过程:第一步:报名请各位考生在当年5月5日至当年6月5日内携带两张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新疆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555号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费:200元整,每周一、二、四刷卡交费(10:00-17:00)北京时间第二步:提交答辩申请单报名手续结束后,请立即将交费发票复印件和论文答辩申请单交于新疆大学各相关学院负责老师,确认答辩报名信息。申请答辩的学生不得私自将未经负责老师签字确认的答辩申请单交给指导教师,否则不予答辩。(联系人及电话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试安排表》)第三步:确定指导教师提交答辩申请单的同时,根据其本人所选择的论文方向确定相应的指导教师,取得论文开题许可。第四步:撰写论文确定指导教师后,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及各学院的论文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撰写论文,在撰写论文期间请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第五步:提交论文正稿论文经过三次修改后,指导教师认为论文基本合格后可以定稿,申请论文答辩的学生务必于当年7月19日以前向指导教师提供论文正稿(要求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装订,论文格式要求与新疆大学普通本科生论文答辩格式一致。论文格式可以通过新疆大学网站进行下载。)。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论文正稿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不允许该生进行答辩。第六步:论文答辩当年年自学考试论文答辩定于当年年7月19日至2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为新疆大学校本部(乌鲁木齐市胜利路校区),具体地点见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通知。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要向答辩组的教师提供与论文正稿相同的论文稿三份(此三份论文稿不交)。第七步:论文成绩通知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对答辩情况进行汇总,确定答辩学生的最终成绩,填写论文答辩成绩单,上报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如需查询领取答辩成绩,请外地州考生与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领取成绩单,乌鲁木齐考生到新疆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成绩单。(论文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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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证遗失证明: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不予补办。如果需要,可出具毕业证遗失证明。 2、要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证明的考生,须在《新疆日报》、《新疆教育报》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 3、考生持报纸刊登的毕业证遗失声明、身份证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介绍信到原发证地区自考办查阅毕业生名册,查实后出具相关证明,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 二、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证明: 考生因故遗失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不再重新补发,只在复印件上加盖自治区自考办印鉴。考生须携带毕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到原发证地区考办查阅毕业生名册,当地考办查实后将存档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交考生,同时出具证明介绍信,考生持自学考试毕业登记表复印件、证明介绍信到自治区自考办加盖印章。 三、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遗失证明: 考生因故遗失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须向所在地区自考办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地自考办查实后,出具成绩证明介绍信。考生持当地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介绍信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课程合格证遗失证明手续。

一、专业与课程(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二)专业与课程调整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自2023年4月考试起,汉语言文学(050114)专科和监所管理(030109)本科专业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四、考试与报名时间(一)考试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五、考试方式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八、毕业手续办理(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九、自学考试教材(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3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3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试教材用书请考生自行购买。(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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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2022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将于2月21日12:00—25日18:00开通。你知道2022年4月新疆自考在哪里报名吗?教务老师整理了2022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点击进入:2022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入口: 2022年4月新疆自考报名方式 新疆自考报名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或新疆自考在线网(www.xjzkzx.com)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特别提醒: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上网操作,暂不支持手机网上操作。 考生若想要报考2022年4月新疆自考,可以提前进行备考,通过购买“自考教材”+“课程视频学习”+“试题题库训练”进行系统全面的复习。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新疆(各地考办)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邮编 网址/邮箱 伊犁州自考办 伊宁市伊犁州教育局自考办 835000 克孜勒苏州自考办 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招生办 845350 新疆维自教委会自考办 新疆乌鲁木齐市和平北路30号 830002 乌鲁木齐市自考办 乌市和平南路196号附1号 830002 石河子市自考办 石河子市北三路教育局 832000 昌吉州自考办 昌吉市北京路16号 831100 克拉玛依市自考办 克拉玛依鸿雁路5号 ` 834000 奎屯市自考办 奎屯市党校 833200 博州自考办 博州教育局自考办 833400 塔城地区自考办 塔城地区教育委员会自考办 8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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