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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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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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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专升本开考有2个专业(1)语言文学(维文)(本科段);(2)汉语言翻译(本科段),以2014年考试计划供参考,具体考试计划上新疆教育考试院或新疆大学网站查询。

(1)语言文学(维文)(本科段)

(2)汉语言翻译(本科段)

专业代码:B030302专业名称:行政管理(独立本科段)文别:汉文主考院校:新疆大学序号 新计划 原计划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8 2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9 4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英语(二) 00015 14 英语(二) 日语(二)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三选一 俄语(二) 00017 俄语(二) 4 社会学概论 00034 6 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00315 6 6 西方政治制度 00316 6 7 公务员制度 01848 4 国家公务员制度 8 公共政策 00318 4 9 行政组织理论 00319 4 10 领导科学 00320 4 1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2 普通逻辑 00024 4 13 财务管理学 00067 6 14 企业管理概论 00144 5 15 中国行政史 00322 5 16 现代管理学 00107 6 17 行政管理学 00277 6 18 政治学概论 00312 5 19 中国文化概论 00321 5 20 法学概论 00040 6 21 公文写作与处理 00341 6 22 西方行政学说史 00323 4 23 毕业论文 06999 总学分 70 说明:1、本专业计划毕业共14门课程2、凡专科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3、本专业必考课程为60学分,选考课程不得低于1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70学分;非政治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选考:行政管理学、政治学概论。4、考生可以申请免考英语(二),但必须从选考课程中选择加考3门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免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得申请学士学位。5、考生在报考选考课程时,不得重复其专科专业中已经考试通过的课程。6、已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20)(5学分),可免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923)(7学分)。7、已通过原计划中的“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处理”(0528)(5学分),可顶替计划中的学分一致的一门选考课程。(2006年)8、国家公务员制度(0317)自2007年起调整为公务员制度(1848),已考过国家公务制度的可顶公务员制度。9、原选考课程"秘书实务"(0510)取消。

你好 我也是一名法律自考生 专科科目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3 04729 大学语文 4 05677 法理学 5 05679 宪法学6 00223 中国法制史 7 00245 刑法学 8 00242 民法学 9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11 00261 行政法学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13 00247 国际法 本科科目《必考》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或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或者中国近代史纲要)0015 英语(二) 或者日语 俄语选一(可以用四级代替,就可以免考0262 法律文书写作0249 国际私法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0230 合同法0227 公司法★0167 劳动法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0226 知识产权法 0855 婚姻家庭法(一) 选修科目《选3科》0263 外国法制史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0256 金融法(一) 0233 税法0257 票据法0258 保险法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0169 房地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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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专升本开考有2个专业(1)语言文学(维文)(本科段);(2)汉语言翻译(本科段),以2014年考试计划供参考,具体考试计划上新疆教育考试院或新疆大学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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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问,关于 新疆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 新疆大学自考本科有哪些专业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参加新疆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有哪些科目啊?本科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3 0015 英语(二) 14 4 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167 劳动法 4 8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0 0230 合同法 5 11 0227 公司法 4 12 5680 婚姻家庭法 3 选1 0263 外国法制史 4 选2 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选3 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选4 5678 金融法 4 选5 0233 税法 3 选6 0257 票据法 3 选7 0258 保险法 3 选8 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选9 0169 房地产法 3 本科段必考课程12门,选考课列出9门,可以从中任选3门,累计学分不少于64学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如下:

律师、法律 (哈文)、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俄语、汉语言翻译 (哈文)、汉语言翻译 (维文)、法律 (维文)、哈萨克语言文学、法律、维吾尔语言文学、水利水电工程、英语 (维文)、蒙语言文学、公安管理。

拓展资料:

学士学位证只要自考完本科,达到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条件就可以申请学士学位证。一般是主干科目平均成绩需70分以上;毕业论文答辩80分以上;需先拿到自考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国家统一的学位英语的考试等等。

申请学士学位证的条件: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考院校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具体要求请咨询主考院校。)

09新大自考专科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习形式语种科类毕业证章1国际贸易A020109脱产、业余汉理工类新疆财经大学2会计A020203脱产、业余维理工类新疆财经大学3金融A020105脱产、业余汉理工类新疆财经大学4市场营销A020207脱产、业余汉理工类新疆财经大学5秘书A050102脱产、业余汉文史类新疆师范大学6小学教育A040103脱产、业余维文史类新疆师范大学7物流管理A020228脱产、业余汉理工类北京交通大学 新疆大学自考本科专业 金融法律律师行政管理餐饮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新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工程俄语

新疆大学自考法律本科(哈文)考试科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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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 都是在周六周日。 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天津市实行的一年四次,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试,分别在这四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试,一天两场;另一类是以吉林省为例实行的一年两次,每年4月、10月2次考试,分别在这两个月份的某一个周的六、周日安排考试。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一年有两个大考,分别是4月和10月,两个小考,1月和7月,大考各个县级以上都会有,小考则多数只有市一级才有,大考考的比较全,小考只会考些公共科,可以跨区报名考试. 比如:北京,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两个周末;山西,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山东,1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4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7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10月第四周的周六、周日。重庆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试,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考试。 考试地点 笔试:一般在报名的自考办所在辖区 实验、上机类:由主考院校与自考办协商,一般在所报专业主考院校内的相关专业的系(学院)的实验室、机房。 自考成绩的有效期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天津(2000年开始执行)、黑龙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对于大小自考,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误区,原因是自考分大考,小考,其实所谓大小考,只是各省市之间考试时间计划的不同,并没有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还有人对于大小自考的误解在于把长短线自考当成了大小自考的区别。长线自考就是平常说的社会业余自考,考生自己买书,自己学习,然后参加考试。短线自考就是参加助考院校开办的自考助学班,接受老师的培训指导,然后由学校组织参加考试,部分省市的自考助学院校还有1/3课程享受学校的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学校组织部分科目的考试,降低考试难度。长短线自考,只是这些学习形式上的不同,它们的最终毕业证书是一模一样的,不存在很多人说的那种情况:说短线自考只有省里承认,国家不承认,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自考毕业证书都是由各省的自考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盖章颁发,短线自考和长线自考一样,毕业证书都是最终由主考院校审核,自考办盖章颁发,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全国承认正规学历。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⑤如果是外语专业本科(如: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必须使用所学专业的外语撰写毕业论文。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申报学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 3 、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自学考试申请转考程序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办理转考手续。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和有关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到市自考办办理转手续,填写《考生转考申请表》。 1、省内转考: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城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各市自考办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盘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在转入地报考,仍使用原准考证。 2、省际转考:A、转出: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B、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凭考证明,真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由转入市自考办安排,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号(在我省有准考证的考生,不需办理新生报名手续,但必须落籍到准考证所在市)。当次考试结束后,市自考办外省转入考生的准考证号及基本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依据外省转入的考生档案将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绩归入我省在籍成绩库,并将外省合格成绩下发给转入市自考办。 3、无论是省内转考,还是省际转考,各级考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转考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考生在违纪停考期间一律不给办理。在我省受停考处理期间,由外省转入的成绩不给承认。凡不经审查,不办理转考手续,擅自以新生名义在异地报考者,按不同的考生报考对待,毕业时不给合档。编辑本段学历待遇学历层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设专科(基础科)、本科学历层次(其中包括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 另有中专层次专业设置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 专业文凭 每个专业由全国考委颁布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并组织编写或指定自学考试教材。 目前文凭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还有中专毕业证书。 使用待遇 《条例》中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作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生证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关于中专毕业人员的使用待遇应按《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暂行规定》执行。编辑本段招考释义自考与其它考试的差别自考没有考前学历的要求,是宽进严出,以自学为主,参加国家安排的统一考试,获得专科本科学历,自考学历国家承认,全国通用,许多的欧美国家也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目前,各种各样的获取学历途径令人眼花缭乱:成考、自考、电大、网络教育…… 到底何种考试才最适合自己呢,这是每个求学者都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只有彻底了解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才能使自己在各种考试间游刃有余。 自考、成考及电大、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的区别 a、 办学主体不同: 各大学都有相应的成人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所以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的办学主体一般为高等学校,但目前也有一些成教是社会力量办学的。自考严格来说是没有办学主体的,完全靠个人自学。目前出现了短线自考,短线自考的办学主体一般为个人或民间机构,也有一些是由各大学办的,但一般都是打着大学的旗号而已。电大则是由当地广播电视大学办学。 b、 招生对象不同: 我国成人教育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岗人员及待业者、已经离开正规学校的人员和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中可看出是名副其实的成人教育。不过目前也有些松动,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加入到成教的大军中来。自考、电大的情况与成考类似。 c、 文凭不同: 成考和网络教育的文凭是各大学的成教学院发的,你考上了哪个大学的成教,毕业时就会盖有哪个大学的章;自考的文凭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电大则是当地广播电视大学的章。另外,自考与成考、网络教育、电大均有本科,达到条件者国家也可授予学士学位。但学士学位证书上会说明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电大/网络教育的学士学位。 d、 考试方式、难度不同:成人高等教育有入学考试,学生要通过成人高考考试,但成人高考无论是难度上和录取分数上都大大低于普通高考,一般来说考试的难度仅相当于初中毕业的水平,而录取分数线也仅为普通高考1/3到1/2左右,基本上只要考个两三百分就可以上成人本科,而且是宽进宽出,只要考上了,一般都可以顺利毕业(这点和普通高考相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入学叫宽进严出,学员入学时不需要通过考试,直接就可入学,但如果你想得到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就得一门一门的通过国家统一公开考试,自考全都由国家出题且在社会上公开考试,所以难度最大;而电大无入学考试,且进去后全部考试都是内部考试,走的是宽进宽出模式,只要你报名交学费,基本上都可以毕业;网络教育和电大相似,考试基本上都只是形式。所以,这几种继续教育形式中,自考难度最大且过程艰苦,成考比较容易,而电大和网络教育最容易。 e、 学习方式不同: 这三种考试中,成考的学习方式最多:有脱产全日制学习的,有夜大,有函授,甚至早期的电大也是成人教育的一种方式。这对学员来说有很大的自主性:如果你有充足的精力与财力,你可以选择脱产学习,体验真正的大学生活;如果你一边在工作一边还想给自己充电,可以选择夜大学;如果你想上外地的著名大学,也可以足不出户的学习—函授。自考相对来说学习方式就要少点,基本上是个人业余自学。(当然,较大的城市里也会有自考的辅导班)。电大、网校也是业余学习。 f、 含金量不同: 常常有人问这几种继续教育学历之间的含金量如何。其实这几种继续教育的毕业证都是和普通全日制一样是国家承认(前提是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但在其中比个高低的话,最难考的自学考试含金量最高,几乎和普通全日制一样,在企业中认可度高。自考步骤a、认识自考 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b、报名前的准备 选择专业,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c、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辅导班选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2010自学考试最新参考教材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d、报名参加自考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考试时间上有的地区一年考俩次,有的地区一年考4次,每次都可以最多报4门可能(只要不冲突) 可兼报两个专业,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e、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f、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是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学士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学校的要求、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平均都能通过,学位英语能一次性通过考试,且成绩达到主考学校的要求;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1 0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2 0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3 00015 英语(二) 14 4 28041 现代科学技术概论 4 5 28042 中外文学精读 5 6 28043 学前教育基础理论 5 7 28044 学前教育心理学 5 8 28045 学前教育思想史 5 9 28050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5 10 28051 当代世界学前教育 5 11 28052 儿童发展 5 12 28053 幼儿园教师道德与法律修养 3 13 28054 数学基础 3 14-15 28047 学前语言与社会教育 任选一组 4 28048 学前科学与数学教育 4 28046 学前音乐与美术教育 4 28049 学前体育与健康教育 4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5 29767 基础教育概论 4 29768 教育伦理学 5 16 教育实习(6周) 不计学分 17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72补充: 年龄在35岁以上的应考者,可以申请不考英语(二),但须另考三门课程,满足14学分后,方可取得毕业证书,且不授予学位。

肯定有,你去新疆自考网站看看,另外去你当地的招生办公室看看!年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大)--------------------------------------------------------------------------------07-11-23 阅读次数: 22985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一、主考院校、开考专业和开考课程时间表(见附件二至六)二、委托开考专业1·下列专业由部门委托开考机车车辆、铁道工程由乌鲁木齐铁路局委托开考;公安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公安厅委托开考;经济学、统计专业(会统方向)由自治区统计局委托开考;机电一体化专业由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委托开考;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专业和计算机网络专业由自治区计算机应用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开考;律师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由自治区司法厅委托开考;农学专业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开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由原自治区电力工业局委托开考;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由自治区电信实业公司委托开考;畜牧专业、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由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2·委托开考专业的报考对象按照原通知规定条件办理报考手续。3.停考专业公告根据社会需求情况和行业要求,决定汉文停考专业:交通运输(铁路方向)(081701,专科)、会计(电算化方向)(020203,专科)、计算机通信(080708,本科)、通信工程(080707,本科);维文停考专业:金融(020105,专科)、财税(020104,本科)。上述专业2008年安排考试,2009年停考。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好安排。凡公告停考的专业,全疆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证书仍然有效,不需办理免考手续。部分停考专业的考生还剩少数几门课程即可毕业者,请到当地自考办申请特殊考试,我办将根据全疆申请登记的汇总情况在2008年1月和7月安排特殊考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1994]13号”文件规定,特殊考试收费标准120元/科。三、报考对象及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本简章规定,选择报考适宜的自学考试专业。2.报考护理专业的条件按照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自考办的有关文件执行。3.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专科、本科可以同时兼报,本科申报毕业时,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四、报名办法1·首次报名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军人持军人证)或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州、市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报考手续,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网上预报, 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时须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考生登记表》一份,留当地自考办长期保存。2·已注册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学考试报名站报考,考生也可登录网站进行预报考,确认工作由报考所在地自考办具体安排。3·自治区各行业委托开考的各专业由各地、州、市的对口系统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报名费、考试费按规定交当地自考办。4·各专业报考者,每门课程交报名费十五元、考试费二十元。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5·报考者考试及考前半个月左右的全脱产复习的时间等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五、考试安排2008年4月和10月安排两次考试,所有考生均可报名。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安排、结合我区实际,2008年1月和7月安排两次特殊考试(仅在部分地区组考),详细的考试通知可在考试前60天到当地自考办或到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六、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4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7年12月15日开始。2008年10月考试报名工作于2008年6月15日开始。考试科目安排见附件。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和报名地点由各地考办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七、实践性环节报名与考核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1·实践性环节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主考院校自考办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可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也可直接与主考院校自考办联系。2·含有实践性考核内容的课程,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实践性环节的考试。3·按照专业计划考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4·由于部分专业主考院校在疆外,这些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试报名、考核、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以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北京交通大学指定的(铁路类专业)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联系电话:。人力资源专业教学辅导点是新疆现代人力资源研修学院。联系电话,8876750。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电话:、234496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联系电话:。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新疆司法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分别是:、2658072和 。重庆邮电大学指定的教学辅导机构是乌鲁木齐市职业大学成教院。联系电话:。 八、考试办法1·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和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国家统一考试的规定,在统一的时间内按计划组织进行。2·考试地点设在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自考委批准的县(市)。3·考场设在封闭条件较好、管理较为完善、监考人员责任心强的学校。4·单科成绩六十分为及格。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全国通用),不及格者,可参加该科目下一次的考试。5·除高等数学外,经济类各门课程的考试可以使用不带程序的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九、各类证书考试1·各类证书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见附件八。2·等级证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顶替:①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专科段“英语(一)”课程(001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直接顶替本科段“英语(二)”课程(0015)。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2316)(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的“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自学考试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0051)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0342)(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直接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课程(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课程(2277)(理论和上机考核两部分)。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等教材、大纲,请到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的“科技书店”购买。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时间:200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4次考试时间分别为:1.2008年1月12至13日(特殊考试); 2.2008年4月19至20日;3.2008年7月5至6日(特殊考试) 4.2008年10月25至2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和教师资格认定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统一使用北京时间(各专业开考科目及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十一、成绩查询1·考试成绩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本人。2·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查询。(上半年为5月20日,下半年为11月20日)3·通过自考查分专线电话16885111查询。十二、办理毕业1.申请办理毕业的条件: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政审合格者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0日前,下半年为12月10日前,考生要准时到当地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具体申办毕业时间请与当地自考办联系,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事项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须知》。3.自治区办理毕业审核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旬、下半年为12月下旬。十三、教材供应1·考生必须根据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用书目录和相关的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的用书公告选用考试教材和大纲。2·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大纲、学习指导用书请到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定点销售书店购买。自学考试教材、大纲(汉文)在新疆自学考试教材咨询服务部乌鲁木齐市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59号附2号,电话:2618218、8815768,邮编:830002)和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昆仑宾馆对面,电话:4821856)购买。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在乌鲁木齐市胜利书店购买,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86号,电话:2864524、8551116。地州市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由本地考办指定。自学考试教材供应点不得销售盗版教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3·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请到各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购买。十四、其它1. 2008年10月将对汉语类公共政治课进行调整。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5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2008年10月起公共政治课安排“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基础科段)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和本科专业(本科段)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3.根据全国考委对计算机类5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的文件,有部分课程的名称、学分做了调整。2008年开始启用“C++程序设计”(5学分,课程代码4737)、“计算机网络原理”(4学分,课程代码4741)、“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学分,课程代码4747)等3门课程,其余课程预计2009年启用。涉及调整的有关专业及课程如下: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0701)原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和“汇编语言程序设计”(2321)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和“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2门课程考试。(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2)原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与通信”(2339)、“工程经济”(2194)、“面向对象程序设计”(2328)和“数据库原理”(2336)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和“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门课程考试。增加新计划所设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3门课程的考试。(3)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2207)原计划中的“组织与管理概论”(2650)、“财务管理学”(0067)和“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0346)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企业管理概论”(0144)、“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和“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4754)3门课程考试。(4)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原计划中的“操作系统”(2326)、“计算机网络技术”(2141)、“数据库原理”(2336)和“数据结构”(2331)4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C++程序设计”(4737)、“数据结构导论”(2142)、“操作系统概论”(2323)和“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910)6门课程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和“管理信息系统”(2382)2门课程考试。(5)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9)原计划中的“数据库技术”(3139)、“工程经济”(2194)和“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3137)3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计算机网络原理”(4741)、“数据结构”(2331)和“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4747)4门课程的考试。原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原理”(2384)、“数据结构导论”(2142)、“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2319)及其替代课程“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4732)、“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2314)及其替代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6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安排新计划中的加考课程“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和“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2门课程考试。(6)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8)中的“数据库原理”(2336)调整为“数据库系统原理”(4735)。4.根据全国考委对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考试计划进行调整的文件(考委[2005]13号)要求,安排在2008年增加老年护理学(4435)课程的考试。5、根据全国考办文件(考委办函[2007]14号),物流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物流管理软件操作”(5381)调整为实践课程,从2008年起不再安排统一命题考试。6.为使考生了解大纲、教材的变更情况,凡在当年首次使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或修订后首次启用的新考试大纲和教材,均在教材目录的课程名称栏中加注★,以示区别。在“版次”栏内加注“*”的课程表示其教材和大纲内容及要求近年合订或仅版式大小及装帧有所变化。2008年1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7年10月一致;2008年7月安排考试课程使用的大纲、教材与2008年4月一致。7·部分专业维、哈文课程已使用全国统编教材,这些课程将参照全国同类考试的标准进行考试。8·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咨询电话:(行政)、8609005(计划命题)、8609153(考务)、8609030(考籍)、8609159(证书考试)、8609053(宣传与助学)邮编:830002。9·自治区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8609153、8609159。本简章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应考者,若已通过“28001邓小平理论概论”、“28005计算机应用基本能力”、“0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四门课程中任意两门的,可以免考新的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其中任意一门的,可以替代新计划中的“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新疆大专自考专业目录有哪些

自考大专的专业有:

1、020203 会计(专科) ,030112 法律(基础段),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020103 财税(专科) ,020105 金融(专科), 050308 新闻学(专科),050207 英语语言文学(专科) ,030111 律师(基础段) 020109 国际贸易(专科) 。

2、050114 汉语言文学(专科) ,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020207 市场营销(专科) ,030301 行政管理(专科) ,020212 企业财务管理(专科), 020116 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科) , 020228 物流管理(专科) ,100701 护理学(专科) ,040101 学前教育(专科) ,040103 小学教育(专科) 。

3、060201 档案管理(专科);01A0811 通信信息管理(专科) ;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专科) 050102 秘书(专科) ;071501 心理学(专科) ;020215 电子商务(专科); 020111 证券投资与管理(专科) ;020107 保险(专科)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080306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020214 商务管理(中英合作)(专科) 。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新疆自考本科专业有会计(B020204)、金融(B020106)、英语(C050201)、俄语(C050203)、法律(C030106)、汉语言文学(C050105)、计算机信息管理(B082208)、建筑工程(B080806)、新闻学(C050305)、教育学(B040108)、小学教育(B040112)、护理学(B100702)。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全国性的 可以考虑考其它的地区的 那样有多种选择

一、专业有以下:

1、工程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备土木工程技术和管理学基础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可在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施工企业、物业管理等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管理人才。

2、金融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具备金融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银行、证券等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工商管理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熟悉管理学、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和技能,具有处理企业管理实际问题基本能力,适合在企、事业单位及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4、会计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掌握基本财务理论和会计专业知识,具有较强会计操作技能,毕业后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行政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及会计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5、计算机应用技术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掌握计算机基本理论,具有较强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在科研部门、学校、企业、技术和行政单位从事计算机应用和维护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6、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信号的获取与处理、电子信息系统与设备等方面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技术能力的高级技术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电子设备与系统的运行、操作、检测、管理和维护工作,电子产品的开发制造、安装、调试、应用和维修等工作。

7、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本专业培养基于机械工程理论和先进制造技术,具有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能力,能够在现代制造业及相关领域从事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技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8、建筑工程技术

本专业培养掌握建筑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建筑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工程图学、建筑工程测量、房屋建筑学、地基与基础、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CAD等。

二、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三、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昨日公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有关规定,对高校大学毕业生参加自考专科可免考的课程做了详细规定。规定指出,各类高等院校是指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扩展资料:

一、自考大专免考政策: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本科肄业生、退学生,不含进修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按规定免考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

二、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原则上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高校退学生只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

三、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材料)。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报省自考办审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考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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