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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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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证书编号

自学考试证书编号怎么查询? 自考本科学位证书编号可以打开浏览器找到学信网官网网站点击进入。找到学籍学历查询模块。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链接。登录学信网账号,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真实信息。登录成功后,在左侧导航中,点击“学历查询”链接查看学历信息。在学历信息界面的下面有一个证书编码。这个编码就是学位证书编码。 自考毕业证都什么时候发放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自考的档案一般有学生自己保管,也可以送回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自考毕业证书的用处 1、求职: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更有优势,越是好的工作,对学历的要求越是严格,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才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考研: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考研究生了,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 3、考公务员: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较高,压力较小,又有权力,现在许多人都想做公务员,而人事部规定,公务员岗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现在大多数公务员岗位都要求本科以上才有资格报考。 4、出国留学: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文凭,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好一级学历,节约时间及费用。 5、考资格证: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如现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打开浏览器找到学信网官网网站点击进入。找到学籍学历查询模块。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链接。登录学信网账号,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真实信息。登录成功后,在左侧导航中,点击“学历查询”链接查看学历信息。在学历信息界面的下面有一个证书编码。这个编码就是学位证书编码。2、省考办核准毕业以后,会将毕业生信息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之后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自考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拿到手以后3到4个月内可以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自己的毕业证信息,而从申请毕业的时间计算,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毕业证书才能在学信网查询,即6月份申请毕业的在当年12月份左右可查,12月份申请毕业的在次年6月份左右可查。3、申请学位证书必须要携带自考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一张及复印件、2寸蓝底免冠数码彩照等材料。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毕业证证书编号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2000年以前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编号就是考生准考证号,含义同当时的准考证号的编制方法中的内容相同。

2001年以后,中国对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制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编号,全国统一,17位编码,前两位:学历层次代码,3-4两位省自考委代码,5-16考生准考证代码(可以变动某位),最后一位区别码(带有系统随机性)。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新疆大学自考毕业证书编号

自学考试证书编号怎么查询? 自考本科学位证书编号可以打开浏览器找到学信网官网网站点击进入。找到学籍学历查询模块。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链接。登录学信网账号,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真实信息。登录成功后,在左侧导航中,点击“学历查询”链接查看学历信息。在学历信息界面的下面有一个证书编码。这个编码就是学位证书编码。 自考毕业证都什么时候发放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需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自考的档案一般有学生自己保管,也可以送回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自考毕业证书的用处 1、求职: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更有优势,越是好的工作,对学历的要求越是严格,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才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考研: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考研究生了,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 3、考公务员: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较高,压力较小,又有权力,现在许多人都想做公务员,而人事部规定,公务员岗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现在大多数公务员岗位都要求本科以上才有资格报考。 4、出国留学: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文凭,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好一级学历,节约时间及费用。 5、考资格证: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如现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家规定所有毕业证都是18位。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按教育形式划分

1、非学历证书

非学历证书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培训类毕业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另一类是未经教育部门备案,并无统一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所颁发的毕业证书(这类证书国家不予承认)。

2、学历证书

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

自考毕业证编号多少位? 自考毕业证编号从2001年后统一为17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自考代码是6故“自学考试编号”都是以6开头的)。 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5是本科、6是专科) 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同身份证号码编号;如浙江是33开头) 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如浙江省会杭州市:01) 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如杭州市辖区:01) 第9、10位为年度代码;——(例如:2011年,为”11“) 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例如:"1"是上半年,”2“是下半年) 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准考证后5位) 第17位为校验代码(是在办理''准考证卡“,就确定好了的尾数) 自考毕业证书的用处 1、求职: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找工作更有优势,越是好的工作,对学历的要求越是严格,当今社会通常学历越高工作机会才会越多,上升空间越大,发展速度越快。 2、考研: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考研究生了,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 3、考公务员: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较高,压力较小,又有权力,现在许多人都想做公务员,而人事部规定,公务员岗位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现在大多数公务员岗位都要求本科以上才有资格报考。 4、出国留学:许多国家都承认我国的本科学历,尤其是自考,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都承认我国的自考文凭,有了本科,就可以在国外直接报读更好一级学历,节约时间及费用。 5、考资格证:许多国家职业资格证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如现在公证员、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司法考试报名条件要求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自考毕业证书编号

自考就跟背政治书一样,你更想学实际点的东西,我还是建议你别去好了

不用多说,你自考本科找工作啊,另谋出路吧。你不如考个华为、思科、微软认证,比你那个网络工程师有含量的多。当然也难得多。

自考可以在网上报名的,查你们省的自考网。也可以到本地的招生办去报名。学习的过程中可以自学的,不用到学校去上课。但要选好主考院校及专业。如果不参加辅导,考试费用是每科30元,全国统一的。

如果没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证书是不能直接报考本科段的,如果你要着急的话可以专科报个网教或函授的专科,同时参加自考本科,等拿到专科证书后在申请自考的本科毕业。自考只有通过了所有课程才能在每年的6月或12月申请毕业。至于专业可以根据你自己爱好和工作需要报考!!

新疆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编号

1、打开浏览器找到学信网官网网站点击进入。找到学籍学历查询模块。点击学历查询,本人查询链接。登录学信网账号,如果没有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等真实信息。登录成功后,在左侧导航中,点击“学历查询”链接查看学历信息。在学历信息界面的下面有一个证书编码。这个编码就是学位证书编码。2、省考办核准毕业以后,会将毕业生信息上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之后由省教育厅上报教育部,自考毕业生在毕业证书拿到手以后3到4个月内可以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到自己的毕业证信息,而从申请毕业的时间计算,一般需要半年左右毕业证书才能在学信网查询,即6月份申请毕业的在当年12月份左右可查,12月份申请毕业的在次年6月份左右可查。3、申请学位证书必须要携带自考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加盖省自考办公章)一张及复印件、2寸蓝底免冠数码彩照等材料。

自学考试毕业证编号意思如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自考代码是6故“自学考试编号”都是以6开头的)

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5是本科、6是专科)

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同身份证号码编号;如浙江是33开头)

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如浙江省会杭州市:01)

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如杭州市辖区:01)

第9、10位为年度代码;——(例如:2011年,为”11“)

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例如:"1"是上半年,”2“是下半年)

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准考证后5位)第17位为校验代码(是在办”理准考证卡“,就确定好了的尾数)。

扩展资料:

多数学校全日制学生的毕业证和网络教育的毕业证模板是一样,即抬头都是普通高等教育的模板,区别在于两点:

1、看毕业证号第六位;

2、网络教育的毕业证模板上一般会在专业后面加注(网络教育)字样。但也有特殊:比如北京大学和中央音乐学院的网络教育毕业证抬头的模板就是“成人高等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证编号

自考毕业证查询是在毕业时间才可以的,也就是每年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办法时间每年6月和12月,所以自考毕业证查询之后要看一看证书日期和这个日期对不对的上号。自考毕业证查询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查询,或者在中国自学考试信息网和发证机关进行自考毕业查询。 如何查询自考文凭毕业证编码 步骤一:打开“学信网”。搜索“学信网”,点击“学信网官方网”。然后点击“学籍学历查询”,点击“本人查询”。接着点击“登录学信档案”。打开“学信网”。 步骤二:登陆学信档案。输入相关个人信息后,点击“登陆”。 步骤三:查询毕业证编号。点击“高等教育信息”下的“查看”,点击“学历信息”,这样就可以查询毕业证编码了。 自考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请于当地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规定的时间下载考试座位号,并于考试座位号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举行一次统一考试。每次考试时间 分别安排在4月和l0月的中、下旬的两个双休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共4次。每天上午、下午各安排一场考试,共8个单元。考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和下午14:30。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即工商银行自考卡)、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进入指定考场参 加考试。 4、考生参加考试,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夹、携带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用品,关闭一切通讯设备。违者将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并由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两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6、每次考试结束后,主考高校都会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考后信息”,将考试后的有关注意事项及时间节点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照上面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来办理相关事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证书

您好,您不用担心,毕业论文其实挺容易的,您只要花点心思,按照论文的格式要求写好,答辩的时候,只是过个程序,考官问两三个问题就会给您通过的。请不用担心,有疑问的可以继续提问,还望选为满意答案,谢谢!

可以申请学位证,不过要符合主考校设定的条件才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含教师资格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2014年我区将继续使用汉、维、哈、蒙等四种文字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就2014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报名报考事宜简介如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

1.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开考101个专业,其中汉文专业68个、维文专业26个、哈文专业6个、蒙文专业1个,专科(基础科段)专业50个、独立本科(本科段)专业51个。1052门开考课程(包括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等),其中汉文课程658门、维文课程303门、哈文课程74门、蒙文课程17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4。

2.2014年起停考“餐饮管理”(A020118专科)和“餐饮管理”(B020229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

3.根据社会需求,2015年起将停考“国际贸易”(A020109专科)和“国际贸易”(B020110独立本科段)2个汉文专业。以上停考专业,2014年将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只安排最后一轮次的课程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3.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但其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方可办理。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新疆自考在线公布介绍的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办理网上报名报考手续。

2.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报考成功后,须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要求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交由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备查。

3.根据相关规定,“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4.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考籍的考生,网上报名参加该专业后续课程考试须持有本人该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跨专业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

5.考生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站、点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6.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通过网上报考的考生,可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7.根据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厅、教育厅《关于给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总复习时间的通知》(新教考办[1985]007号)的规定,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可在临考前获半个月的脱产总复习时间。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两次,考试日期分别为:

⑴2014年4月自学考试:2014年4月19日至20日;

⑵2014年10月自学考试: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

2.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网上报考日期分别为:

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0日;2014年2月20日至3月10日。

⑵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次报名日期:

2014年5月25日至6月30日;201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3.各地、州、市现场报名的地点和起止时间,由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确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每天上、下午考试时间分别为9:00-11:30和14:30-17:00(均为北京时间)。

五、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由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计划在统一时间内组织实施。

2.考试地点统一设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的县(市)政府所在地。

3.考试统一使用北京时间,考生应在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座位通知单入场。考生迟到15分钟即不得进场考试,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试卷由试题纸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须按规定在答题卡上作答。每门课程考试满分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全国通用的课程合格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5.《高等数学》(一)、(工专)、(工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经济类专业及其涉及数据运算的各门课程考试可以携带、使用不带程序、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试时考生间不得相互借用计算器。

六、关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

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继续在全区组织实施汉、维、哈文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依据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编写的汉、维、哈文版教师资格认证《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和实施考试。报考时间和考试时间同自学考试安排相一致。

七、自学考试免考相关政策

1.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违规、违纪者除外),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均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及以上层次的考生,在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原合格的单科课程,其名称、代码、学分与现报考专业计划内课程相同,可按规定免考。

3.公共政治课程的免考:

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4学分);

各类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公共政治课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4.公共基础课程的免考:

⑴数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高等数学》课程。

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大学语文》:

①专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②本科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

③汉语言文学、新闻、中文、文秘及相近类专业专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

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英语(一)》、《英语(二)》或《俄语(一)》、《俄语(二)》:

①各类外语(英、俄语)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原四级及以上合格证的;

③各类专业专科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学过《英语》或《俄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英语(一)》或《俄语(一)》和《英语(二)》或《俄语(二)课程”。

⑷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基础汉语》(00574,8学分)、《大学汉语(二)》(11895,8学分)、《汉语泛读》(00577,6学分)。

⑸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00018,00019)(2﹢2学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3﹢1学分)。

⑹各类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及本科的《物理》课程。各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物理》课程合格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物理》课程。

其他有关自学考试的免考政策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

八、关于各类证书考试及相关政策规定

1.2014年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全区继续组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证书考试。上述项目考试的具体报名要求和时间安排,请详见附件7。

2.根据规定,相关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之间可按下列办法进行顶替和互认:

⑴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二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英语(二)》(00015)”课程。

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或一级以上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00019)课程或《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02317)课程;取得NCRE二级或二级以上级别“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00052)课程或《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00343)课程。取得NCRE三级PC技术证书,可顶替自学考试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02319、02320)课程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02277、02278)课程。

⑶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A》(07507)和《英语B》(07508)两门课程。《英语A》和《英语B》两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的《英语(一)》(00012)课程。

⑷通过“全国电子商务、全国调查分析师、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中小企业经理人”等相关证书课程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学习,其取得的相关证书课程的成绩(学分)可顶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本、专科专业相关课程的成绩(学分)。

九、考试成绩查询

1.2014年4月份、10月份自学考试成绩,考生可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起通过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2.考生亦可通过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询或教育信息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3.考生还可通过16885111自考查分专线电话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十、有关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

1.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和课程,考生须在理论部分的考试合格后,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须待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成绩的发放等工作,由各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有关具体事宜可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询,亦可根据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相关专业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联系:

新疆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

3.部分主考院校为疆外高校的专业,其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发放等工作可与相关主考院校指定的以下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主考院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指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2344965。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指定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指定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和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其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与实施工作。联系电话分别为:、2658072和。

北京交通大学主考的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将根据主考院校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1.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10日前和下半年的12月10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按时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按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周期办理。

3.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12月下旬。

4.本科层次各专业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十二、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大纲教材变化情况和教材供应

1.2014年全国统考课程命题使用的大纲、教材见附件5。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全国考办已经对内容明显滞后的部分课程大纲、教材进行修订。2014年有国际商法等课程考试使用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具体见附件中课程名称前加注的课程。新编或修订的大纲、教材的首次启用时间在附件中已经注明。

2.考生应根据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各专业考试用书目录(详见附件5、6)和相关通知以及新疆自考在线中用书公告确定的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目录,到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自学考试教材专营书店购买考试用书与考试大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文教材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教材与大纲的指定供应单位为乌鲁木齐科技图书有限公司(原名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东风路342号,电话:、邮编:830002)和昆仑科技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29号,电话:、4822735)。乌鲁木齐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维、哈文教材的指定供应书店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维文书店(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458号,电话:、855111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教材专营书店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严禁销售、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规定,向考生销售和提供正版教材,广大考生有权对此进行监督和举报。

4.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的教材由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负责供应,考生可直接与有关委托开考部门(或主考院校)联系教材购买事宜。

十三、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十四、其它相关事宜

1.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试安全管理,全国考办决定从2014年起,只在4月和10月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1月和7月不再安排考试。

2.为满足考生对统考课程的要求,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安排一次考试外,大部分统考课程一年将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

3.2014年安排考试的“公安管理”、“监所管理”、“经济学”、“机电一体化”、“律师”、“农学”、“畜牧兽医”专业分别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委托开考。

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在命题时要将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5.秘书学专业(独立本科段)因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专业调整,该专业不再有学位授予权。该专业毕业生若申请学位,可与国内其它有该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联系咨询。

6.凡停考的专业,有尚未毕业的考生可转到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已取得的名称相同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停考专业考生依照考试计划若还缺1-2门课程未能毕业,可到当地自考办申请,我办将依据全疆申请登记汇总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7.2000年及之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尚未毕业的考生,其在2000年及之前年度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获得的课程学分有效期截止2013年底,逾期上述课程不能再作为毕业审核依据。

8.根据新考办(2010)61号、新考办(2011)80号文件的规定,自学考试各语种专业以前设置的《中国革命史》、《哲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疆地方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公共政治课从2013年取消过渡期的顶替关系。

十五、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77号,邮编:830001。咨询电话:0991-26093470991-26997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考试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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