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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准考证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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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学考试准考证领取

2023年2月17日。2023新疆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考前一周2023年2月17日,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是主考部门发给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允许考试凭证。

2023年4月新疆自学考试成绩预计在5月25日公布,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在公布成绩时间内,考生可以登陆新疆招生考试院,进入自考栏目,输入考生信息,进行查询成绩。2023年4月新疆自考成绩什么时候出2023年4月新疆自考在4月15日-16日考试,新疆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如果新疆自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向考试所在地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办)提交书面申请。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点击链接:进入新疆2023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入口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时需要注意什么1、新疆自考考生在当期自考成绩查询后,如果对自己的考试成绩不认同,是可以申请自考成绩复查的。2、注意查询新疆自考考生往期自考成绩,结合本期和往期自考成绩,进行制定下一步骤的自考考试计划。3、如果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新疆自考考生需要通过自己所报考当地的自考网站进行登录,点击找回准考证,进入后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就会显示出考生准考证的号码。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公务员。新疆省考公务员的时候打印准考证,2023新疆公务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考前一周(2023年2月17日)。2023新疆公务员考试的要求是:需要通过一个多阶段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政治理论、行政法规、行政知识等内容。面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思想品德测试和英语水平测试等。另外,还有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新疆自学考试证书领取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业务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10:30至27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可在2022年上半年毕业审核期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11:00至27日18:00,具体以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毕业所需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准考证。

(三)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四)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贴照片处”张贴)。

(五)申请免考考生相关材料。

(六)转考考生相关材料。

(七)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拥有曾用名的考生,须以电子考籍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时按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须确保姓名及身份证号清晰,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在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时交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链接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2021年9月前)、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点击“填写个人信息”链接,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点击“查看填写示例”链接参照填写。其中“个人简历”的起止年月及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且时间连续,填写不规范将不予通过审核。“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 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考生填报的上述个人信息等内容是考生考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报,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审核。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上传)等材料扫描件。(4)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5)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贴照片处“张贴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2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3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三)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毕业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考生可联系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自考课程合格证必须去领取,毕业审核时需要成绩合格证明。

自考成绩可以在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查询,打印,自考成绩全部通过后,需要完成报考院校的毕业答辩,完成后就申请毕业

社会考生,通过2018年自学考试以后毕业证由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领取。如果通过教育机构参加的2018年自学考试的考生,则可到叫机构进行自学考试毕业证的领取。

考生在顺利通过2018年自学考试后还会进行申请毕业业务才可顺利拿到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每年教育考试院会有两次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的机会,申请毕业流程可参考报考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站上会有该省份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申请工作公告文件,按照公告文件进行相应操作流程即可顺利完成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毕业申请通过审核后,规定时间可去领取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站申请毕业。

考生本人携带“前置学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有效期满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然后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毕业申请审核通过后,可顺利领取毕业证书。

扩展资料:

自考单科合格证有效期是长期有效,但各省不尽相同;其实,大多数省市对单科成绩合格证没有时间限制,但有些地区有单科成绩8年有效的规定。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陕西、江西、辽宁、河南。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4、具体考试所在省的情况咨询当地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毕业证

【 #自考# 导语】 自学考试频道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考简章了解到,2018年新疆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 6 月 10 日前和下半年的 12 月 10 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 (三)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 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 12 月下旬。 (四)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五)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 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不用领合格证吧,到时拿准考证一查就知道成绩了,如果你申请学位,你必须要先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哟,毕业证只要符合条件,一年有两次领取机会,6月及时12月吧.

新疆自考本科准考证领取方式是

自考准考证如何获得?

自考准考证有两种方式可以获得:通过报名官网自己进行打印,考生在考试前直接去领取准考证就可以了;根据相关提示说明,各位考生们去当地的自考办领取自己的准考证。

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

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一般考前一周左右开始(部分地区需去指定点领取)。

自考准考证打印入口:

自考准考证(或通知单、座位号)打印网站一般为各地教育考试院官网,准考证领取地点一般为各地自考办或自考办指定地点。

自考准考证打印要求:

1.使用普通A4白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

2.准考证不得自行修改,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

准考证中的信息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照片等基本信息和报考课程名称代码、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及成绩查询等考试安排信息。

自考准考证打印流程:

1、考生可进入报名网站登录账号,点击“打印准考证”,会显示打印网页或者可以下载到本地再去打印。(建议各位同学在打印时可以多打印几张,防止丢失)

2、准考证信息

准考证上有详细考场地点、考试科目安排,进入考场也需要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有些省份还会要求携带考试通知单,所以大家也要注意自己省份的通知。

3、注意事项

(1)准考证打印信息有误,如果有提示没有考试安排,需要自己去自考办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2)要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区领取准考证或者打印准考证,核实自己的信息

(3)没有领取准考证的同学将无法参加考试,所以大家如果丢失了就尽快补办或者及时去打印,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4)考生要认真学习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全面了解考试管理规则,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友情提示:考试作弊已入刑,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

自考准考证打印示例(辽宁为例):

1.打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在服务平台页面下点击“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打印”链接。

2.进入考生防疫须知页面,浏览页面后,点击“已同意”进入打印登录页面。

3.在打印登录页面中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点击提交,信息验证正确后跳转至“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页面。

4.进入打印《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页面,打印承诺书(每考一科填写一张承诺书)。

5.关于打印设置的相关说明:在弹出打印页面之后如出现如下图“提示InternetExplore已阻止此站点以不安全的方式使用ActiveX控件因此可能显示不正确。”或者单击“直接打印”、“打印设置”没有反应请按照如下步骤进行设置。

(1)为IE浏览器添加信任站点,以IE8.0为例,首先,复制或者记住你想添加信任的网站,打开IE的Internet选项,浏览器上依次点开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弹出的Internet选项里面依次点击安全-可信站点-站点。

(3)在如下图可信站点选项里面红色矩形框位置输入的站点。然后点击添加,点击“关闭”按钮完成可信站点的添加。

(4)安全设置继续如下图点击安全---可信站点---自定义级别。

(5)在弹出的如下图所示中按照红色矩形框设置,点击“确定”后重新刷新页面。提示警告信息消失。

(6)在打印确认单之前需要进行打印设置可点击“打印设置按钮”,按照下图在下拉列表框中设置页眉和页脚为空。

(7)设置完成之后直接点击“直接打印”按钮即可。

特别提示:考试通知单及准考证中的信息包括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等,有些考点名称相近,须考生详细了解考点准确位置,切勿走错考点,延误考试。另外,考生应使用普通A4白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尽早打印并妥善保存,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要求,切勿在准考证的正、反面书写其它字迹,并准备好考试所需用品,以免考前匆忙耽误考试。

领取自考准考证后要做什么?

1、准备考试工具:铅笔、橡皮、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直尺等。铅笔要求是2B铅笔,考前要削好两枝以备用。不能在试卷上使用涂改液、胶带纸,否则会被视为违纪,取消当科成绩。

2、备齐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准考证。两类证件缺一不可,一定要带齐。

3、寻找考场,首先要根据自己居住地到考场距离来决定交通方式。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自考本科在哪里领取准考证?目前自考准考证有2种方式可以获得:通过报名官网自己进行打印,考生在考试前直接去领取准考证就可以了;根据相关提示说明,各位考生们去当地的自考办领取自己的准考证。自考准考证(或通知单、座位号)网上打印入口一般为各地的自考官方网站,准考证领取地点一般为各地自考办或自考办指定地点。网上如何打印准考证?1、开你所在省的教育考试院官网(就是你报名的网站);2、填写个人信息登陆账号(就是你报名注册好的账号)3、会有准考证打印入口,进入之后打印准考证就可以了。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准考证是自己进行打印的,考生可以登录所在地的自考教育考试院网站,自信进行打印准考证。目前自考准考证有两种方式可以获得,一是通过报名官网打印,考试前直接去领取准考证,二是根据相关提示说明,去当地的自考办自己领取准考证。考准考证一般会在自考前半个月开始进行领取,有部分省份会在自学考试前一周开始,详细信息请以各省份自考办公告为准。近日,各省市的自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已经出炉,各位考生可以前往所在省市的教育考试院,了解自己的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首先登录当地的自学考试网站,输入准考证号码,密码进入个人中心,找到准考证按键,点击打印即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带上身份证去自考办的指定办公室直接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按照自考办要求领取,有规定时间的按照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一般是考试前一周会公布或是网上打印或是自考办领取,上有本次考试的时间、科目、考场、地点等等。不领取准考证,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准考证如在考前不慎遗失,请考生务必及时补办,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如考生准考证不慎遗失或损坏,可到原发证的县(市、区)自考办申请补办。报名所在地自考办可以为考生预订并发放教材;发放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补办准考证、提供已考课程的成绩查询等。

新疆自学考试证书领取地点

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的简称,自考本科是我国基本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新疆自考本科即新疆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新疆自考本科成绩合格后由新疆各大主考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联合颁发大学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符合条件者由主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想要参加新疆自考本科的考生首先需要选择好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然后在新疆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进行新生注册,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工作,报名成功后还需要参加现场确认,再按时参加考试,等所有考试科目及格后,考生可进行毕业申请,最后拿到毕业证。考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 10 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 1468 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业务将于2022年1月24日起办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1月24日10:30至27日14:00,逾期不再补报,可在2022年上半年毕业审核期间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24日11:00至27日18:00,具体以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通知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申请毕业条件

(一)对考生的合格课程成绩进行合并归档。2021年4月起我区自学考试首次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已将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即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相同)课程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合并于考生最新办理的准考证号下,并建立考生库中的电子考籍档案。

若本次申请毕业的考生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不一致的问题,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联系,出具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予以合并,否则将影响如期毕业。

(二)考生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五)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先申请办理专科毕业手续,专科毕业后六个月可申请本科专业毕业。

三、申请毕业所需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准考证。

(三)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

(四)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贴照片处”张贴)。

(五)申请免考考生相关材料。

(六)转考考生相关材料。

(七)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八)拥有曾用名的考生,须以电子考籍档案姓名申请毕业,同时须提供标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考生需按要求格式扫描成电子版,在网上办理申请毕业时按要求上传“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上传的电子版须确保姓名及身份证号清晰,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审核;原件及复印件在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时交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进行审核。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登录系统

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点击“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链接,登录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链接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流程完成毕业申请。

(二)申请毕业流程及相关要求

步骤一:申请毕业专业,查询课程完成情况。(1)考生登录系统后,先选择申请毕业专业的名称,须确保选择的专业名称及层次正确无误。(2)选择申请毕业审核地(州、市)。(3)查询是否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4)若考生有涉及转考(2021年9月前)、免考(2021年之前)、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成绩,需考生填加“成绩来源”及“课程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

步骤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按毕业申请有关要求在系统中填报毕业生个人信息及自我鉴定。点击“填写个人信息”链接,进入个人信息填写页面,考生可点击“查看填写示例”链接参照填写。其中“个人简历”的起止年月及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且时间连续,填写不规范将不予通过审核。“自我鉴定”需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反 对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字数控制在500至800字之间。考生填报的上述个人信息等内容是考生考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认真填报,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审核。

步骤三:上传相关材料。(1)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须严格按照规范采集图像,上传系统,图像不符合要求将无法进行电子注册。图像的具体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填报毕业论文题目及论文答辩成绩,并按要求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及之前年份学历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及之后年份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上传)等材料扫描件。(4)申请护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本人护士执业证书扫描件;(5)若考生个人信息、成绩等有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需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通过“其他材料”栏上传系统。

步骤四:提交毕业申请。(1)考生再次确认所有统考课程及实践考核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填写无误,上传材料齐整后,点击“提交毕业申请”。(2)提交后,考生申请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提交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而导致未能通过初审,将影响如期毕业。

步骤五:等待地州初审通过后,打印并填写《毕业生审批登记表》。(1)考生需等待所申报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批登记表》。(2)考生自行使用A3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在“贴照片处“张贴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三张;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自我鉴定”栏内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填表日期为2021年12月15日)。(3)“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需单位写出政治思想鉴定,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单位的考生,“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可由社区写出鉴定并加盖公章。(4)《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时严禁涂改、复印,不符合要求的,本次不予毕业。

步骤六:现场确认。(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曾用名还需携带户口本)、《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准考证、转考材料、免考材料、申请本科毕业考生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置学历为非自考学历的考生提供)、申请护理专业毕业考生的《护士执业证书》等毕业审核所需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2)所有材料还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考生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即退还考生,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在自治区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由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负责退回考生本人。(3)考生材料通过现场确认审核后,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四、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严格按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部消毒,配合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做好防疫工作。

五、其他事宜

(一)毕业生审定结果查询。2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查询毕业生审定结果。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3月15日前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备案。

(三)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为3月25日前。毕业证书领取地点为申报毕业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生应及时领取,妥善保存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办原件,可补办毕业证明或复印《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五)毕业证书查询。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

(六)毕业生审定费用。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文的规定,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收费每生20元审定费。

(七)毕业生申请咨询电话。毕业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考生可联系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自考办)考籍业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月21日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毕业生图像是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做好图像采集工作,对于保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安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须严格按照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本人图像并在毕业申请过程中按要求将图像上传系统。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须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申请毕业前半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各地、州、市自学考试考籍业务联系电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监所管理专业辅导总站: 自治区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自治区2019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时间定于2019年12月24日27日,各地(州、市)教育局负责自学 考试的部门务必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毕业生申请材料收集、预审及数据上报工作。 二、审核内容 (一)审核考生是否按专业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 (二)审核考生是否完成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 (三)审核课程免考申请及课程顶替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四)审核《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填写是否规范,请务必使用新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否则不予通过。 1.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2.审核专业名称及毕业层次填写是否正确。 3.审核“单位政治思想鉴定”一栏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考生所在单位是否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4.审核“自我鉴定”一栏的内容,不得有宣扬极端宗教思想,*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等相关内容。 (五)审核毕业生个人电子信息录入是否正确。 (六)审核申请本科层次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2000年以前的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后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且前置学历中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审核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对上述材料进行验证并签字。 对申请“护理(专、本科)”“监所管理(本科)”“公安管理(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要对其行业资格进行审核,护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监所管理专业考生资格由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审查;公安管理专业考生资格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审查。 三、毕业生数据上报 各地(州、市)务必于2019年12月23日前,将本次毕业生数据上报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 (一)电子数据 1.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文件命名规则:“考区代码+考区名称+届次.DB”,例如:“01乌鲁木齐192.DB”。 2.毕业生电子版照片。要求:照片文件须大于10K,小于50K,蓝底;命名规则:“准考证号.jpg”,例如:“130105200211.jpg”,电子版照片须与《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上粘贴的照片一致。 ()纸质材料 1.“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三份)。 2.准考证原件、课程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课程免考、转考或证书顶替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护理专业(专、本科)考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2000年之前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不再作为毕业生审核依据。 (二)公共政治课以现行的专业计划为准。 (三)考生提供的前置学历信息如与考生本人身份证信息不致,不予通过审核。 (四)“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且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不得请他人代写。 新疆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6日

新疆自学考试证书领取时间

【 #自考# 导语】 自学考试频道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考简章了解到,2018年新疆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毕业手续的办理 (一)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办理本科专业和护理学专业毕业手续,须分别出示本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专业毕业证书和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分别为每年上半年的 6 月 10 日前和下半年的 12 月 10 日前。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 查阅)的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 (三)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毕业审核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 6月下旬和下半年的 12 月下旬。 (四)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 (五)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 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我来行行好六月申请是8月底出来12月月申请的2月左右出来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2个(专科9个、本科13个),开考课程238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根据新教考〔2019〕15号文件要求,汉语言(专、本科)专业自2021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2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现因2020年自学考试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汉语言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与毕业证书办理时间顺延1年,即汉语言专业(专、本科)自2022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2023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五)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办理集体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司法警官学校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4月考试:2021年4月10日—11日 10月考试:2021年10月16日—17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二) 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4月考试:2021年2月1日12:00—5日18:00 10月考试:2021年8月16日12:00—20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具体事宜可与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咨询,联系电话: 新疆大学自考办: 新疆农业大学自考办: 新疆医科大学自考办: 新疆财经大学自考办: 新疆师范大学自考办: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相关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教育训练科负责,联系电话:。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相关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学校负责,联系电话:。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申请办理自考毕业证书须、知》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 证周期办理。(二)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须在获取毕业证书后、及时向主考学校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九、自学考试教材 (一)考试教材用书见《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附件2)。从2021年起使用新编或修订的教材已在课程名称前加注。考、生可根据《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自行购买教材用书。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命题时将截止考试之日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十、本简章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咨询电话:。 新疆招生网地址: 新疆教育厅门户网地址: 附件: 1.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 2.2021年自学考试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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