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39

石小鱼苗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为规范执业医师考核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逛街搵食人

已采纳
医德医风考评的实施方案1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重点   按照卫生院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要求,建立起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工作目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   工作内容: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   工作重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    二、考评对象   在我院执业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窗口服务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为此次医德考评的实施对象。    三、考评时限   从20xx年起我院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考评每年进行一次,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四、考评方法   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考评工作分为2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单位评价。由我院医德考评小组实施,根据自我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院医德考评小组以个人为单位,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五、考评结果及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为95分及95分以上;良好得分为80-94分且无一项扣10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59分及59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占我院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考评结果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将医德考评结果汇总表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工作步骤   (一)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党员代表、职工代表为成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小组和医德考评监督小组,以完善医院医德考评的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并上报区卫计局备案。   附:医院医德考评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1、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毅(院长)   副组长:何秀兰(副院长)   成 员:张贞华 潘莉莉 欧华红   2、职责:   在组长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意见》精神,参与院考评方案的讨论、制定工作。   (2)扎实做好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院职工主动参与的热情,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   (3)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内容、标准全面组织、实施院医德考评工作。   (4)认真做好考评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推进职工医德档案的建设工作。   附:医院医德考评工作监督小组及其职责   1、成员名单:   组长:张毅   成员:卢红丽 张春迎 黄玲   2、职责:   在组长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代表院职工对院医德考评工作实施监督。重点是从考评方案制定及实施的程序是否科学、规范,适用考评标准是否统一,考评结果是否真实等方面开展工作。   (2)接受群众投诉、真实反映群众呼声,努力纠正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搞好宣传动员   召开院干部职工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和医德考评工作宣传动   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   (三)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区卫计局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医德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   全院人员应深刻认识到医德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将医德考评工作的顺利实施作为加强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卫生院对医务人员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院人员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配合院、科室做好考评工作。   (二)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科学制定医院考评方案   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以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为手段,以树立行业新风,构建   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制定医德考评的实施方案。   (三)严把质量关,科学组织实施医院医德考评工作   参与人员在实施考评工作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肃工作作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内容、标准实施考核。务必要做到考评工作的程序规范,内容明确,标准统一,结果真实,确保整个医德考评工作的质量。   (四)强化民主监督,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考评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监督小组作为代表院职工对全院医德考评工作实施民主监督的组织机构,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虚心接受群众投诉、真实反应群众呼声,努力纠正考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杜绝在考评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充分保证考评结果的真实有效性,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医德医风考评的实施方案2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江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 考评对象   市直医疗机构及各乡镇卫生院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三、考评内容   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A、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B、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秘密(15分)。   A、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B、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5分)。   A、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B、.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C、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20分)。   A、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B、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C、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D、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20分)。   A、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B、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C、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A、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B、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A、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B、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考评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医德医风考评分以下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医风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做出医德医风考评结论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五、考评标准及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基本标准分10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100分的基础分。(详见附件1《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评表》)。    六、考评结果及应用   1、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 “优秀”为90分以上;“良好”为71-89分;“一般”为61-70分;“不合格”为60分以下。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3、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4、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结果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5、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拟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中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中产生。考核“优秀”者核发100%的绩效工资,“良好”、“一般”、“不合格”者绩效工资发放标准要拉开档次,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人员,年度考核应为基本合格,并不得申报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   7、医德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为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并不得申报考核年度下一年的职称晋升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   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医德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2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8、各级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按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组织管理   成立樟树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的落实,监督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组长由杨小根担任,副组长由邹瑞清、关军担任,成员由张卫东、孙清南、邹小毛、黄建华、危秀清、刘玉民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卫东兼任。   1、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的监督管理,并将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3、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医院等级评价、评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七、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医德医风考评的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省卫生厅《安徽省医德医风考评指导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医德医风考评标准   ( 一)基本标准(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医院工作人员要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爱岗、爱院、爱病人”,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5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群众干部一样,院外院内一样,乡村城县一样)。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15分)。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五心”(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20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准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5、为病人保守医密(20分)。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10分)。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10分)。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二)加分扣分标准   1、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舍己救人受到赞扬的加5分   (2)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表彰的加5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0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15分。   (3)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加3分。   (4)被评为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先进工作者加5分;被评为区级先进者加10分;省级先进工作者加15分;国家级先进工作者加20分。   (5)被评为市级劳模加10分;省级劳模加15分;国家级劳模加20分。   (6)医德理论和业务知识考试95分以上者加2分,100分者加3分。   (7)收到病人及家属表扬的属个人加5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8)受到单位来信表扬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个人的加5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1分。   (9)受到县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个人的加10分;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加2分。   (10)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属实的加10分。   (11)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不接受病人吃请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为依据的加5分。   (12)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5分。   (13)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5分。   (14)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工作负责而避免他人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15)科室获集体荣誉每人加2分。   (16)有发明创造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填补医院空白的加5分;填补本市空白的加10分;填补本省空白的加15分;填补国内空白的加20分。   (17)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市级奖加5分;省级奖加10分;国家奖加15分。   (18)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发表者: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2、扣分项目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10分;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性质恶劣,影响单位形象的扣20分。   (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1次扣10分。   (3)离岗、串岗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教育,每次扣2分。   (5)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2分。   (6)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戴证上岗,违者1次扣2分。   (7)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   (8)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9)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及时或敷衍、回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10)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有冷、硬、顶、推现象,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10分,屡教不改的扣30分。   (11)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10分。   (12)以工作之便收受红包、回扣或利用诊病(工作)之机推销药械等谋取私利者扣30分。   (13)有恶劣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扣30分。   (14)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损害单位形象的扣20分。   (15)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违反物价规定,不择手段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收、乱收费,加重群众及单位不合理负担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20分。   (16)超范围或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扣5分。   (17)泄露病人隐私或秘密,未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分。   (18)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5分。   (19)同志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20)学术上不尊重别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21)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5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20分;发生严重差错属事故的扣30分。   (22)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扣10分。   (23)因技术欠缺被投诉,经核查属实者扣10分。   (24)不遵守技术规则,对病人开假医疗证明的扣10分。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按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表》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七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三)单位评价:由单位考评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综合社会评价及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考评结果:总分达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为一般, 59分以下为较差。   限制条件:扣分达30分者均实行“一票否决”,总评为“较差”;扣分达10-20分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为“一般”;总评达95分以上且无扣分者,评为“优秀”。    三、实施办法   1、实施范围。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医院的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其它单位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适用,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的考评办法参照制订和实行。   2、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考评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逐步实行系统化和信息化管理。   3、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总评结果与综合目标等奖励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高尚”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欠缺”或“低劣”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低劣”者,扣发半年效益工资,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考评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工一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组织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认真实施,落实责任,并结合各单位实际,不断充实和完善有关内容。   5、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109 评论

雪蓝的枫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分为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第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传统医学”是指中医学和少数民族医学。第二章 出师考核第六条 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第七条 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第八条 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第九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第十条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第十一条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的形式、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二条 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第十五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定,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第十七条 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第三章 确有专长考核第十八条 确有专长考核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十九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第二十条 确有专长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第二十一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二十二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五)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六)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92 评论

相关问答

  • 医师执业重要行为规范

    (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二)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

    fairycc0826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3
  • 沈阳执业医师行为规范

    查医疗机构行为规范吧,百度搜索。

    单色的星空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2
  •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图片

    是在2022年的3月份施行,而且医师法在某些方面来说也是比较重要的,同时也能够解决一些事情。

    狐狸的小屋 5人参与回答 2024-06-02
  • 关于规范医师执业行为

    医师法第三条规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

    小黑鬼佐二 2人参与回答 2024-06-02
  • 医师岗位执业行为规范

    医生不能参与医药企业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根据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

    Nicole20041414 3人参与回答 2024-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