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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自考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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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建筑工程本科自考

浙江自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2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大自考本科有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有:主考院校: 浙江大学 层 次: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2198 线性代数 3.0 5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0 6 00420 物理(工) 5.0 6 00421 物理(工)实验 7 02439 结构力学(二) 6.0 8 02440 混凝土结构设计 7.0 8 02441 混凝土结构设计课程设计 9 02442 钢结构 4.0 9 02443 钢结构课程设计 10 02275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3.0 10 02276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验 1.0 11 03347 流体力学 4.5 11 05721 流体力学(实践) 0.5 12 02404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3.0 13 02446 建筑设备 3.0 14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0 15 02448 建筑结构试验 2.0 15 02449 建筑结构试验实验 16 21042 建筑工程毕业考核(设计或论文) 17 加考课1 02393 结构力学(一) 5.0 02394 房屋建筑学 3.0 02395 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 02397 混凝土与砌体结构课程设计 1.0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6.0 18 加考课2 06006 地基处理技术 5.0 06007 建设项目管理 4.0 0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 6.0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一、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二、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更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自考本科

浙大自考专业:一、按学历分类: 1、本科 检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行政管理学、法律、道路和桥梁工程、新闻学、经济学、国际贸易、建筑工程 2、专科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护理学、道路与桥梁工程 、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临床医学、档案管理、乡镇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新闻学 3、独立本科 道路与桥梁工程、餐饮管理、国际贸易 二、按专业类别分类:1、经济类 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经济学、餐饮管理 2、法学类 乡镇管理、法律 3、工学类 道路和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建筑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房屋建筑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4、文学类 新闻学、新闻学 5、医学类 护理学、临床医学、检验 6、历史学类 档案管理 7、管理类 行政管理学

浙大自考本科有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有:主考院校: 浙江大学 层 次: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2198 线性代数 3.0 5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0 6 00420 物理(工) 5.0 6 00421 物理(工)实验 7 02439 结构力学(二) 6.0 8 02440 混凝土结构设计 7.0 8 02441 混凝土结构设计课程设计 9 02442 钢结构 4.0 9 02443 钢结构课程设计 10 02275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3.0 10 02276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验 1.0 11 03347 流体力学 4.5 11 05721 流体力学(实践) 0.5 12 02404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3.0 13 02446 建筑设备 3.0 14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0 15 02448 建筑结构试验 2.0 15 02449 建筑结构试验实验 16 21042 建筑工程毕业考核(设计或论文) 17 加考课1 02393 结构力学(一) 5.0 02394 房屋建筑学 3.0 02395 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 02397 混凝土与砌体结构课程设计 1.0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6.0 18 加考课2 06006 地基处理技术 5.0 06007 建设项目管理 4.0 0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 6.0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一、报考须知 (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 (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浙江大学自考建筑工程本科

有,如(1080807)道路和桥梁工程

土木工程概论 建筑工程测量 土木工程材料 房屋建筑学 建设法规 工程管理结构力学是大三的核心课程,我们要花一学期的时间学大学物理,再花一学期的时间学习理论力学,再花一年的时间学习材料力学,后面还有流体力学。力学是最难的课程,如果你不往结构师方向的话,大可不必纠结这些硬骨头太多~可以往施工,管理,监理方向发展~PS:本人全日制本科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方向。

自考助学班没有 但自考本科的主考院校资格是有的

浙江自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2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大学自考本科建筑工程

浙大自考本科有建筑工程专业,课程有:主考院校: 浙江大学 层 次:本科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0 3 00015 英语(二) 14.0 4 02198 线性代数 3.0 5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0 6 00420 物理(工) 5.0 6 00421 物理(工)实验 7 02439 结构力学(二) 6.0 8 02440 混凝土结构设计 7.0 8 02441 混凝土结构设计课程设计 9 02442 钢结构 4.0 9 02443 钢结构课程设计 10 02275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 3.0 10 02276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实验 1.0 11 03347 流体力学 4.5 11 05721 流体力学(实践) 0.5 12 02404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 3.0 13 02446 建筑设备 3.0 14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0 15 02448 建筑结构试验 2.0 15 02449 建筑结构试验实验 16 21042 建筑工程毕业考核(设计或论文) 17 加考课1 02393 结构力学(一) 5.0 02394 房屋建筑学 3.0 02395 房屋建筑学课程设计 02397 混凝土与砌体结构课程设计 1.0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6.0 18 加考课2 06006 地基处理技术 5.0 06007 建设项目管理 4.0 00172 房地产经营管理 6.0 注:选修课 i/n 表示n选i ; 否则表示按学分选修,数值为选修所需学分数。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浙江大学自考本科专业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代码:1080605)、法学(本科)(专业代码:030101K)、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专业代码:020401)、国际贸易(本科)(专业代码:2020110)、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代码:1050105)、金融(本科)(专业代码:1020106)、经济学(本科)(专业代码:1020115)、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代码:081001)、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代码:1040110)、新闻学(本科)(专业代码:1050305)、英语(本科)(专业代码:3050207)。自考本科专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20年08月自考11750国际商务金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11.48KB 2013年04月自考06056心理学史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24.5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江西自考本科什么时候可以拿证?

自考本科并没有入校考试,每年都有3次考试机遇,考试期为每一年的1月,4月和10月份;自考本科是推行每科考试的方式,考试学科有十几门;自考本科是什么时候考过去了全部考试学科就什么时候能申请毕业了,因而自考的大学毕业时间是不规律的,一般2年就能拿证。

自考本科绝大多数技术专业都是有14门必考学科,中国绝大多数省份每一年设定2次考试,每一次考试较多可以考4门,如在确保考试高成功率的情形下,考生进行所报考专业的所有课业每日任务,必须一年半多的时间。

由于中后期也要进行论文的编写和毕业论文答辩,申办大学毕业办理手续等,一般通常情况下,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必须2年至两年半的时间也。但是这一类人还是少数,谁都无法确保自己可以一直根据自考本科考试,所以一般自考本科生从报考到毕业大致的的时间是两年半到三年的时间,要是再牵涉到弃考可能久一点。

浙江省自考本科都有什么专业?

浙江自考本科专业有中医药学、新闻系、英文、汉语言文学、公安管理、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商务英语、进出口贸易、网络营销、购买与零售管理、涉外秘书、财务会计、物流信息管理、人力资源、英语教育培训、幼儿教育、教学管理等。

考生在选专业时,也可以根据现阶段的工作中来决定职业方向,这样可以将学习到的基础知识运用到工作上,提议考生报考前,可以看意愿工作中所需的专业技能,随后融合省考到的专业表,看一下什么专业较为迎合这种专业技能。

浙江自考本科院校: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嘉兴学院、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警察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国美术学院

大概是可以在两年左右的时间拿到证书的;包括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金融专业等。

浙江自考建筑工程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须知(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二、报考条件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专科专业 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说明: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课认定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各主考院校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及课程,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3.原浙江大学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见下面链接。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专科专业

一、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二、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更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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