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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建筑工程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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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建筑工程专科学校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专科院校有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嘉兴学院、宁波大学、宁波工程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警察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自考大专学校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10月自考00372公安信息学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81.95KB 2013年10月自考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77.76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比如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啊,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啊等等之类的。 再比如工程造价类:有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啊等等。

基本上浙江省的、所有的二本院校都可以报宁波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嘉兴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 浙江林学院 温州医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台州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丽水学院 温州大学 浙江树人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大红鹰学院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建筑工程管理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造价类: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经济管理:浙江广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科):(土建类:这是一大类,下面的是小分类)建筑类: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想大学,嘉兴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树人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宁波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宁波理工学院。土木工程: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想大学,浙江林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台州学院,丽水学院,嘉兴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浙江自考建筑工程本科学校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须知(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二、报考条件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专科专业 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说明: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课认定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各主考院校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及课程,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3.原浙江大学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见下面链接。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专科专业

浙江省开设了自考本科的院校及专业如下:

餐饮管理(本科)

工商企业管理(本科)

市场营销(本科)

旅游管理(本科)

电子商务(本科)

物流管理(本科)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旅游管理(本科)

美术教育(本科)

音乐教育(本科)

学前教育(本科)

教育学(本科)

小学教育(本科)

日语(本科)

服装艺术设计(独立本科)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心理健康教育(本科)

英语语言文学(本科)

汉语言文学(本科)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科)

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

建筑工程(本科)

国际贸易(本科)

经济学(本科)

建筑工程(本科)

法律(本科)

新闻学(本科)

道路与桥梁工程(独立本科)

国际贸易(独立本科)

人力资源管理(本科)

餐饮管理(本科)

市场营销(本科)

物流管理(本科)

旅游管理(本科)

工商企业管理(本科)

法律(本科)

金融管理(本科)

餐饮管理(独立本科)

护理学(本科)

中药学(本科)

律师(本科)

保险学(本科)

会计(本科)

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

电子工程(本科)

计算机网络(本科)

英语教育(本科)

教育管理(本科)

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

数学教育(独立本科)

计算机及应用(本科)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

药学(本科)

一、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 (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浙江自考建筑工程专科

你以后是想从事建筑行业的工作吗?

专业名称:建筑工程(1080806)主考院校:浙江大学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旧计划可顶替课程名称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政治经济学(非财)、中国革命史3 00015 英语(二) 14 外语4 02198 线性代数 3 高等数学(工科类)5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工程数学6 00420/00421 物理(工)(含实) 6(含实1) 职业教育学7 02439 结构力学(二) 6 建筑力学8 02440/02441 混凝土结构设计(含实) 8(含实1) 建筑结构(含设)9 02442/02443 钢结构(含实) 5(含实1) 画法几何及建筑制图10 02275/02276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实) 4(含实1)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11 03347/05721 流体力学(含实) 5(含实0.5) 水力学(含实)12 02404 土程地质与土力学 3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含实)13 02446 建筑设备 314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 4 建筑施工技术15 02448/02449 建筑结构试验(含实) 3(含实1) 建筑工程测量(含实)16 21042 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毕业设计加考课1 02393 结构力学(一) 5 建筑材料学02394/02395 房屋建筑学(含实) 4(含实1) 施工组织与管理、房屋建筑学(含设)02396/02397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含实) 7(含实1) 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加考课2 06006 地基处理技术 5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06007 建设项目管理 4 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学00172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6 建筑企业管理学总计学分 73说明:1、非建筑工程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加考课1”;2、“00015英语(二)”课程须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笔试。35周岁以上考生可免考英语(二),但须加考“加考课2”,或在其他专科起点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14学分的若干专业课程。免考英语(二)者,不授予学士学位。3、凡通过原设置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

杭州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并不怎么样好,一般不推荐去读。浙江省自考房屋建筑工程 (专科)专业是由浙江大学主考的,而浙大不开设这类自考助学班的。

浙江自考专科专业有:印刷包装技术、数控技术应用、商务英语、物流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饭店管理、韩国语、会展策划与管理、销售管理、动漫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日语、人力资源管理、室内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园林、会计、金融、秘书、工商企业管理、广告、市场营销、国际贸易、计算机及应用、机电一体化、法律、电子商务、电子技术、汽车运用技术、音乐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房屋建筑工程、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旅游管理、建筑经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护理学、行政管理。 哪些自考专业就业前景好 1、财务管理 就业率达95.30%,由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因此对优秀的财务管理人员需求较多,要求也比较高,就业岗位最多的是以14个沿海开放城市组成的东部经济带,而薪资最高的地区是珠三角地区。 2、行政管理 管理类知识经久不衰,开考科目实用性强、应用广。可以从事国家机关单位、企业单位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位。 3、学前教育专业 学前教育专业是师范类的一个专业,以后的发展前景也会很好。现在随着二胎政策的落地,以后幼师这个行业的缺口也会越来越大,就业机会也是越来越多的。 4、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学生,有丰富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技,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交通运营管理的专业技能,从事的范围广,因此人才需求缺口很大。就业方向有国家铁路运输,省市级轨道交通集团,地方铁路运输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学校

杭州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并不怎么样好,一般不推荐去读。浙江省自考房屋建筑工程 (专科)专业是由浙江大学主考的,而浙大不开设这类自考助学班的。

基本上浙江省的、所有的二本院校都可以报宁波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嘉兴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浙江海洋学院 浙江林学院 温州医学院 湖州师范学院 台州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 浙江财经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丽水学院 温州大学 浙江树人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宁波诺丁汉大学 宁波大红鹰学院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主考学校 通讯地址 邮编 开考专业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杭州市玉古路20号 310027 国际贸易(专、本) 房屋建筑工程(专) 道路与桥梁工程(专)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专、本) 计算机及应用(专) 计算机通信工程(本) 经济管理教育(本) 机电核技术教育(本)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杭州市天目山路34号 310028 汉语教学(专、本) 行政管理(本、专) 文秘(专) 法律(本、专) 英语(专、本) 律师(专) 广告学(专) 金融(本) 浙江大学(湖滨校区) 杭州市延安路353号 310006 护理(专) 全科医学(专) 浙江财经学院 杭州市委路西端 310012 会计(专、本) 浙江中医学院 杭州市庆春路老浙大内 310009 中医(专) 杭州电子工学院 杭州市又一路65号 310037 应用电子技术(专) 会计与统计核算(专) 机电一体化工程(本)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杭州市教三路 310012 公安管理(专) 南京邮电学院 邮电管理工程(本)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杭州市凯旋路268号 310004 乡镇经济与管理(专) 农业推广(专) 浙江师范大学 浙江省全华市 321000 学前教育(专) 应用美术教育(本)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本) 杭州商学院 杭州市教工路29号 310035 商业企业管理(专) 市场营销(专) 旅游管理(专)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市朝晖六区 310032 工业管理工程(专) 机制工艺与设备(专)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 建筑经济管理(专) 工业工程(本) 计算机用应用教育(本) 建筑工程教育(本)

1、您可以去报名参加浙江自考的“建筑工程”本科自考专业,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自考专业。这两个自考专业的主考院校都是浙大,这两个自考专业也都是属于土木工程这类专业的。2、参加自考的第一步是要去自考报名。您需要去当地自考办(教育考试院)报名自考。浙江自考,最近一次的自考报名是安排在8月底9月初进行的。3、自考的整个流程是:自考报名(选择所要考的专业和课程)——预订或买教材(书)——拿到书,自己看书学习——按期参加考试……(按每年的自考周期循环前面各环节多次)……全部课程考出——申请毕业——拿到专科、本科学历。(其中:先报名后考试是固定不变的;而先报名还是先买教材,考生根据情况可以自己灵活进行的)。

浙江自考建筑工程

【 #自考# 导语】 无 自考频道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浙江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须知(一)根据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文件要求,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为10月22日至25日,其中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安排全国10月考试计划中没有的4月考试科目。(二)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三)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四)“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日语本科课程“00845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五)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六)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3年4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4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八)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九)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要求,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专升本)、3050104汉语言文学(专科)和3050207英语(专科)三个专业从我省2022年10月考试报名开始,停止接纳新考生;2026年1月1日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十)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二、报考条件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16日(详见报名公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理论课)专科专业 自学考试实践课程报考说明:1.报名条件:已基本完成某门课程理论学习的考生,方可报考该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环节考核;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的考核须在完成该专业课程的学习后方可报考。无论是否跨专业选修,其实践课认定学分不得超过本专业设定的选修课实践学分。2.报名及考核时间:实践环节考核报名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步进行。各主考院校将视专业及课程情况每年安排一到二次考核,本次安排报名的专业及课程,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院校确定,请考生及时查阅各校网站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站。3.原浙江大学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4.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见下面链接。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本科专业 2022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专业及课程专科专业

一、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详见报名通告)。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二、2021年10月浙江自考报考须知(一)从2018年起,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三)“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10050翻译”,由课程“00087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00845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00012英语(一)”顶替。(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印发。(五)3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科专业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更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2.1030106法律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3.1020106金融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4.1020110国际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5.1050105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6.3100701护理学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七)除120201K工商管理、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30101K法学”、“080208汽车服务工程”五个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内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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