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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入条件及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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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转入条件及流程详解

跨省市转考(转入、转出)情况0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0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0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0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你好:浙江自考转考规定如下1、办理外省转入的流程:(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2、办理我省转出的流程:考生凭准考证、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3、领取课程转考材料的时间: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4、省内的自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申请时,将两地的课程合格成绩和准考证同时上缴即可。

自考转考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完成转考流程就可以了。

一、自考转考流程

1、首先要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2、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以及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

3、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4、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二、自考需要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

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

第一点很重要,你转到北京后,必须要在北京考过五门的本科课程才能在北京申请毕业,安徽江苏浙江都是专科要四门,本科要五门,我不确定北京是否是。转考的话,一般先在河北申请,然后拿到转考介绍信,送到北京那边,然后一般申请后第二个月开始转,快的话两个月办好。你可以搜一下具体的河北自考转考和北京自考转考这两组关键字。其实河北和北京的自考网上都应该有转考政策的文件。

浙江自考转入条件及流程详细

你好:浙江自考转考规定如下1、办理外省转入的流程:(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2、办理我省转出的流程:考生凭准考证、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3、领取课程转考材料的时间: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4、省内的自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申请时,将两地的课程合格成绩和准考证同时上缴即可。

1.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2.具体课程代替要咨询自考办。原则要求一致代码才有效,毕竟是跨省市了,政策不同。3.转到浙江当然是发这边院校的证书了。浙江自学考试转考新规定在籍自考生由于某种原因而离开原报考地,需申办转考手续。1、外省转入由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须将原所在地的考籍档案(包括实考试卷或省级自考机构开具的《合格成绩转递证明》)转至我省,省自考委收到材料后将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转入档案编号”。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和“转入档案编号”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初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地自考机构将外省转入自考生的相关信息与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的信息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的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批后打印外省转入自考生课程成绩表返回给市、县自考机构,该表作为自考生的毕业生材料在申请毕业时上报。转入自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顶替规定,凡与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名称和要求不同的课程及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一律不能转入也不得顶替其他课程。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2、转往外省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自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到当地自考机构办理转考手续,开具《转考介绍信》。转出地自考机构将自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合格课程及成绩复核无误后输入计算机,市自考机构汇总后,于每年三月和九月底前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省自考委;省自考委审核后打印《成绩转递通知单》,寄往自考生转入地省级自考机构,并及时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上公布。可咨询浙江自考网

浙江自考转入流程:(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具体时间查看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告)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浙江自考转出流程:(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3月和9月的规定时间里,考生可以登录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浙江自考转入条件及流程

你好:浙江自考转考规定如下1、办理外省转入的流程:(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户口迁移者、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被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课程顶替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2、办理我省转出的流程:考生凭准考证、所有课程的合格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办理时间:每年三月初和九月初(与办理免考时间同步)。3、领取课程转考材料的时间:每年的5月上旬和11月上旬。4、省内的自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毕业申请时,将两地的课程合格成绩和准考证同时上缴即可。

浙江自考转考的意思是考生在报名考试以后,因为工作或者其他的原因要离开原来的报考地继续参加考试,这种情况的考生就需要进行办理自考转考手续,我们通常所说的转考是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这又叫专业转考。 浙江宁波自考转考申请条件: 一、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须在我省通过1门以上理论课程及格成绩。考生若未取得浙江省自考考试理论课程及格成绩,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浙江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二、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五、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六、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先在你所需转入的当地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并取得一门合格成绩;2.然后到你转出地的学校或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是要收费的一门5元左右,并取得转出介绍信。3.一般3至5个月后到转入地的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一般会在转入地的教育考试网上查到编号方可办理转入;4.转入办理时间:9月3日至5日 4月3日至5日(时间会有变请资讯当地自考办,以免担误)5.祝你一切顺利,本人当初办理时从上海转入浙江从头到尾花了6个月时间!

浙江自考报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自考报名条件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专科层次的高等自学考试(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自考本科报名条件及要求1、必须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2、党校及干部函授大学专科毕业人员,不具备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资格。3、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4、报考本科段的具体规定参见所报专业的开考计划。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可访问浙江教育考试网提供的报名链接或直接登录浙江省自学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根据报考流程说明进行报名,浙江省自学考试报考服务平台是浙江省社会考生唯一报名平台。浙江自考报考具体流程:(一)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在“首页”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等。(二)注册1.点击自学考试信息网页面右上“注册”按钮。2.在注册页面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标注“*”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注册”按钮完成注册。考生须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3.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录,在“我的信息-注册信息”中查看审核意见。登陆时地市/县区为注册时填写的“注册地”“注册县区”。上传照片格式要求:①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背景色为蓝色,正面免冠,头像大小参照身份证或护照要求)。不得使用生活艺术照、手机自拍像,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扫描)。(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浙江自学考试。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除“2030106法律”、“2050201英语”、“ 2020110国际贸易”三个专业为高中起点本科外,其余本科专业均为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下面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护理学专业报考条件:专、本 科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公安管理(本科)报考条件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新考生)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或在个人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浙江自考免考条件及流程详解

免考相关规定: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外语专业专科毕业证,可免考00012英语(一); 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证,可免考00015英语(二);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2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一); 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办理免考的步骤: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各地规定及办理流程存在一定差异,建议详询当地自考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免考申请原则: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考合格成绩。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自考报名条件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自考网上报名流程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账号进行登陆)。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推荐阅读:2022年4月各省成人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汇总2022年4月各省自考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及打印入口汇总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浙江自考办理免考需要的条件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份即可。注∶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考生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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