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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自考本科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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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自考本科招生办电话

一、报名地点宁波市自考办:西门口菱池街9号,文昌大酒店街对面,咨询电话:87323004或1605001。公交车:2、9、10、12、14、15、19、238、504、515、528到西门口下二、报名时间一年可以考试四次,所以报名也是四次考试日期 报名日期 四月下旬自考 上一年九月上中旬 十月下旬自考 当年三月上中旬 一月中旬增考 上一年十二月上旬 七月中旬增考 当年六月上旬 所以你只能在今年九月报名,明年四月份考了三、具体专业和主考学校要看你自己的情况和意愿了四、必须有专科文凭才能报考本科要知道详细信息打上面的电话咨询一下吧,祝好运

宁波大学各部门电话:

校本部总值班室:87600717

校园110报警电话:87600110

校本部总值班室电信手机:

移动110报警短号:678110

校本部总值班室移动手机:1358683881

后勤保障中心:87600890

校企业总机(校办公号码查询):87600200

宁大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

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

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

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

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

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

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

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以上内容参考:宁波大学-办公电话

宁波大学-宁大简介

可以的,自考在哪里都可以报名,没有地域的限制。宁波大学自考学院隶属宁大二级学院,现主考法律、律师、电子商务、计算机技术与应用、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行政管理等十一个本、专科专业。乘车路线和报名地点:3、13、359路至宁波电大下车,345、516、523、965路至育才路(环城北路西段)下车;宁波市育才路196号叶杰全大楼302室(自考发展部)报到时间和地点:2008年8月24日(周日),宁波大学本部宁波大学成教院东校区联系电话:0574-872200658119123481187575881210510574-27911278,这个是计算机学院的招生电话。详情网址: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以《报到须知书》为准具体你可以上宁波大学网上看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主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梅山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植物园校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既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专业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参与专业类分流。会计学(ACCA)和会计学(CPACanada)按工商管理类招生,招生录取后以“个人意愿+学业成绩”的方式进行选拔,分别组建会计学(ACCA)特色方向班和会计学(CPACanada)特色方向班。 第十三条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进行招生,学校仅招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在上述4个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予转专业,其余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由优秀本科生组成的荣誉班级“阳明创新班”,培养高素质研究型人才。阳明创新班是通过高考统招和学生入学后选拔产生,是个多学科融合的班集体。阳明创新班学生可分别在大文、大理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艺术、体育、中外合作类专业除外)。阳明创新班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计划,接受阳明学院和专业学院的双重培养与管理。学校为阳明创新班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阳明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在“一流”学科群相关的三个专业设立“拔尖人才创新班”,分别为: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学校为“拔尖人才创新班”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配置优质的教学资源,并在推荐免试研究生、出国交换学习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拔尖人才创新班实行滚动机制,具体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各类招生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别按照《2021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21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育特招生设田径和篮球两个项目,招生计划数为田径9名、篮球3名(限男生),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特招生体育专项测试(以下简称体育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均达到省里划定的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田径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名(指单项成绩排名)先后择优录取;篮球项目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体育专项测试名次或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体育术科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航海类专业安排在各省的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征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录取(由于浙江省实行分段录取,该政策不适用)。其中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体检要求: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眼视力4.6及以上或矫正视力4.8及以上。均招收英语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学校公共外语课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七条学校部分招生专业(类)对高考单科成绩要求为:阳明创新班(人文)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阳明创新班(理工)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等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二十八条学校对学生申请转专业不设条件限制,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并为学生提供三次(分别在第二、三、四学期)转专业申请的机会。除已有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学生外,其他学生均能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的学习。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优秀学生的专业分流政策 (一)浙江省生源: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5分及以上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0分及以上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二)全国生源:入学后,通过选拔入选阳明创新班的考生(工程力学、通信工程、水产养殖学3个拔尖人才创新班以及体育、艺术类专业除外),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可在其招生专业类中自主选择专业就读。 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执行经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除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实行按学年收取学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即按所学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同时按所修读的课程总学分收取学分学费。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按专业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专业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校设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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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选择专业时注意一下几点:有的专业在国内太超前,出国前途无量。有的专业适合深造,例如医学,学好多年。有的专业实践性强,适合毕业就工作。只要你有技术,无论出身贵贱(学校)。例如一些it行业,一些工科专业。有的专业适合搞研究,毕业根本无法对口就业大都转行,比如物理学等一些基础学科。还有,如果你想考公务员,最好去学汉语,会计,法律之类。如果选择了自己的兴趣,比较坚定。那就去看学校的专业排名,该学科的排名,不要去看什么大学的综合排名。如果暂时迷茫,选择的是城市或者其它因素,那么选择名校,名气越大综合实力越强越好。为转专业留出空间。看分报志愿真的不太科学,等你上了大学之后就会发现,真的不是分越高前途越好的,分数线其实有很大的浮动性。

今年好像没什么要求,具体请看四月的招生简章哦

考生你好,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在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有所有专业的具体要求。关于临床医学:

按照《宁波大学2019年拟在浙江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设置方案公告》,要求选考科目为化学。

按照《宁波大学2020年拟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要求有所变化,要求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2门均需选考)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恩?呵呵!自考学历拿哪个学校都一样的,浙江有规定的自考学院管理的科目,只要你去报名他就明白的。呵呵!我也准备在慈溪自考!恩,自考困难哦!呵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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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总值班室:876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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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

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

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

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

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

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

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

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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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自考专科/本科招生1. 起点超低:学历无要求,学历高更优惠快捷。2. 考试容易:辅导助学很给力,承诺保毕业。3. 文凭正规:国家电子注册标准自考文凭。4. 学制期短:两年学制,甚至1.5年。 Tel:地址:宁波人民路105号大时代A座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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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不受原来学历的影响

一、报名地点宁波市自考办:西门口菱池街9号,文昌大酒店街对面,咨询电话:87323004或1605001。公交车:2、9、10、12、14、15、19、238、504、515、528到西门口下二、报名时间一年可以考试四次,所以报名也是四次考试日期 报名日期 四月下旬自考 上一年九月上中旬 十月下旬自考 当年三月上中旬 一月中旬增考 上一年十二月上旬 七月中旬增考 当年六月上旬 所以你只能在今年九月报名,明年四月份考了三、具体专业和主考学校要看你自己的情况和意愿了四、必须有专科文凭才能报考本科要知道详细信息打上面的电话咨询一下吧,祝好运

招生办电话如下:

根据宁波大学官网信息显示:

通讯地址: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11。

联系电话:86-574-87600233。

传 真:86-574-87609301。

微信公众号:NBU-ZSB。

学校特点

宁波大学创办于1986年。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

截止2022年3月,学校主校区位于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另有梅山校区、植物园校区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37亩,有纸质图书303.55万册、电子图书243.4万册,共有仪器设备总值13.1亿元。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自考招生网电话号码

党委办公室 邓建平 87600306

校长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张真柱 87600253

组织部、党校、统战部 邹日强 87600245

宣传部 王国荣 87600269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 刘自力 87600267

工会 余雪华 87600210

团委 周  青 87600246

外事处、侨务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 陈玉涓 87600249

教务处 李学兰 87600406

研究生院(筹)、研究生工作部 汪浩翰 87600847

人文社会科学处 郑曙光 87600927

科学技术处 汪鹏君 87600929

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徐一萍 87600008

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马敬峰 87609029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赵恒义 师资招聘:87600288

师资培养及职称管理:87600365

老龄工作:87600586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社区党工委 严建雯 87600780

计划财务处 王幼芳 87600220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俞德鹏 87600081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郑春龙 87600479

保卫处 过国忠 87600282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张国良 87600678

后勤管理服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夏良明 87600519

直 属 单 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图书馆 范  谊  87600400

学报编辑部 周志锋 87600225

档案馆 岑淑儿 87600221

资产经营公司(机构不定级别)  王若民 87609140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宁波教育考试院电话 宁波自考办电话号码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宁波教育考试院电话 宁波自考办电话号码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宁波教育考试院电话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整合了原宁波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宁波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市教育考试中心)和原宁波市教育考试服务站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及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计算机等非学历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等各项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城区中考体育、游泳测试、科学实验考查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各项新开设的考试、测评任务及社会各部门委托考试服务;负责教育考试科学研究、测量评价,行使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职能。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室 :负责院人事、财务、财产、后勤保障、宣传、档案文书、安全保卫、来信来访接待咨询;计算机硬件管理、维护,网站建设、指挥系统管理等。高校招生管理: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入学、专升本招生、高考“三项考试”、美术专业、高职技能等各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学业考试管理科:负责高中、初中(含体育、实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管理和评估等工作。宁波自考办在哪儿宁波自考办在宁波市开明街89号那在城隍庙对面,到了就能看到高等教育自学中心高等教育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宁波自考办057487323004这个号码一直无人接听,还有谁是否知道一个能打通的电话号码呢?试试下面的这几个。综合科:87323004(暑期休假期间[8月1–21日]值班电话)87324508、87324197; 自考科:87322673、87320287; 社考科:87320594、87323102; 会考科:87199616、87321879; 普通话测试中心:87323442; 信息技术科:87320586、87322172; 资料室:87320579; 主任室:87320540、87291118、87320562宁波自考办在哪儿宁波自考办在宁波市开明街89号那在城隍庙对面,到了就能看到高等教育自学中心高等教育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宁波自考新生报名时间2010年10月自考报名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续考生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月20日,电话报名截止到3月3日下午16:00止,网上报名截止到3月6日止。电话报名号码为16866001,网上报名网址为:(网上报名流程可进入宁波自考网查看)。 请关注2月22日宁波日报或宁波自考网:。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在借记卡内存足资金,以免报考不成功而耽误你的考试。 报名地点:交通银行有关报名网点如下:自考报名网点一览表报名网点 地址市老三区首考生(新生) 宁波市自考办 翠柏路丰柏街7号 (老生)市老三区续考生 交行营业部 市中山东路55号 大河支行 市中山东路336号 西门支行 市翠柏路17号 鄞州 鄞州支行 江东区甬港南路83号 镇海 镇海支行 镇海城河西路28号 北仑 北仑支行 北仑明州路245号 象山 象山支行 象山丹城天安路162号 宁海 宁海支行 宁海中山东路8号 奉化 奉化支行 奉化南山路81号 慈溪 慈溪支行 慈溪孙塘南路265号 余姚 余姚支行 余姚南雷路31号 注: 1、鄞州户籍的新老考生请持身份证、户口簿到鄞州自考办报名。 2、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已搬迁至翠柏路丰柏街7号。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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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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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

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

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

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

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

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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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参考:宁波大学-办公电话

宁波大学-宁大简介

招生办电话如下:

根据宁波大学官网信息显示:

通讯地址: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11。

联系电话:86-574-87600233。

传 真:86-574-87609301。

微信公众号:NBU-ZSB。

学校特点

宁波大学创办于1986年。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

截止2022年3月,学校主校区位于宁波高教园区北区,另有梅山校区、植物园校区等多个校区,总占地面积3037亩,有纸质图书303.55万册、电子图书243.4万册,共有仪器设备总值1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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