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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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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请表

Ⅰ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中的资格审查表怎么填写

本科段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你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成绩部分都是无需麻烦的,对照下资料,不要出现错误,带上原件给自考办的核实下,就可以了! 毕业证在自考办领取,学位的话再学校本部领取!

Ⅱ 自考四川川大英语本科学士学位

看你那里的自考办的学位申请标准是什么? 我们这边是这样的,如果你过了PEST3的号.各科及格就行.当然学位英语是必考的 而且如果你没什么把握的话可以现在就报学位英语.及格不及格可以先有一个经验.下次就知道重点啦.只要没申请毕业都可以不断的申请考学位英语 学位英语是必考的.不能替代.不用所用科目都考完再报学位英语 祝成功

Ⅲ 四川自考每年的学位外语考试在哪报名啊

考生资格审查 各办学单位 6月 25日到成教院学历部领取《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资格审查表》 (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一式一份,组织考生填好后,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在现场报名之前交成教院学历部。外地考生可在网上自动下载《资格审查表》,在现场报名时,经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后,持表到成教院现场报名。请各单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资格不符的,尤其是对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和未取得学籍及考籍的,不允许其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否则,后果由各办学院系和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时间 2007 年 9月 22日上午 9:00—11:00 四、考试语种和考试大纲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英语按照《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 2006年修订版)命题,日语按照《四川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 2006年修订版)命题,从 2006年起不再组织俄语考试。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二外。考试大纲可在教育书店购买每本 20元,教育书店地址:陕西街 26号,联系电话: 86136661。张老师 五、考试费用 报名费 80元。 六、报名工作程序及报名时间 2007 年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报考者必须到所在院系领取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后于 2007年 6月 25日 —7月 1日间在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 //scxwb.cuit.e.cn/,按提示和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然后,于 2007年 7月 5-6日考生持审查后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到西南交大成教院学历部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七、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报名,即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否则本次网上报名无效! 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名程序、考生应试守则和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因违背规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牢记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分配给您的报名编号和您自己输入的密码,此报名编号和密码是您再次登录、浏览和修改网报信息及进行现场报名的唯一凭证。 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到交大成教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省学位办将颁发合格证书。 祝您成功。

Ⅳ 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怎么填

大体上就是拥护中来国共源产党,积极参加党组织的什么活动,热爱祖国什么的,有点类似于入党申请。最后一条好像最重要的是本人和家人无参加XX功组织。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工资、级别、报考单位及学科,专业 所在单位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何时、 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

(4)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个人情况扩展阅读:

注:

1、“课程成绩”及其以下栏学生本人不能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档案、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办各存一份。

3、本表要求正反打印。

4、本科段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你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成绩部分都是无需麻烦的,对照下资料,不要出现错误,带上原件给自考办的核实下,就可以了!

5、毕业证在自考办领取,学位的话再学校本部领取!

Ⅳ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一)考试语种 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 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 (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 2、报考条件: 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 (三)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 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 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 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 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 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 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 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 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 二、学士学位申报 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 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 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④自学考试违纪者。 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出生年月。 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 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 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 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 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 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 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 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位考试已经通过了就直接向学校申请啊

这是下载申请表的网站,,下面是要求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08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两次。现将2008年下半年受理学士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自考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3.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在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违纪记录。(二)函授及脱产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课程成绩按毕业当年授予学位标准执行(见附件1);3.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在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违纪记录。(三)网络教育毕业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学习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无考试违纪记录。二、时间、地点本地毕业生需到学校现场申请,外地毕业生可邮寄申请材料。1.现场申请:时间:2008年10月11日地点:①社会自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②校内二学历自考生:各主办学院③函授:各学院函授秘书④脱产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532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⑤网络教育学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532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2.外地毕业生邮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0月15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自考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邮编130024)郑咏梅收函授:东北师范大学各学院函授秘书(见附件2)脱产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邮编130024)祖桂玲收网络教育学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邮编130024)张力伟收三、申报材料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粘贴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最好与毕业证书相同,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及成绩单(自考生:吉林省自考办公室出具的成绩单;函授、脱产生:成绩档案或学历证明)复印件(A4)各一份。3.交申请学士学位学费200元/人。四、要求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2.各主办学院要对校内二学历自考生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者信息输入《二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报自考部。3.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于2009年3月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4.报名截止后即刻进入各评审环节,不再受理补报,若因漏报或材料不全失去本次评审机会,造成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自负。咨询电话:(自考部)(学籍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08年8月28日

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字〔1988〕012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指我校函授、业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及我校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培养的开放教育等办学形式的本科毕业生。第三条 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学业成绩优良,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①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②规定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实行学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2.0)以上;③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的学位外语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④无考试违纪记录。第四条 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第五条 申请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按以下程序办理:1.符合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以下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函授、业余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向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向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提交申请材料;开放教育毕业生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申请。2.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提供毕业证、成绩单复印件及学位外语合格证,交纳相关费用。3.受理部门初审,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条件,填写汇总表报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复审。4.复审后交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函授、业余和开放教育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是否具备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5.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形成综合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评定。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评定通过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7.报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并进行电子注册。第六条 学位授予工作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政策性。若在申请及授予学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消所授予的学士学位。第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条 本《细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东北师范大学授予函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授予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和《东北师范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开放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证申请表

Ⅰ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中的资格审查表怎么填写

本科段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你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成绩部分都是无需麻烦的,对照下资料,不要出现错误,带上原件给自考办的核实下,就可以了! 毕业证在自考办领取,学位的话再学校本部领取!

Ⅱ 自考四川川大英语本科学士学位

看你那里的自考办的学位申请标准是什么? 我们这边是这样的,如果你过了PEST3的号.各科及格就行.当然学位英语是必考的 而且如果你没什么把握的话可以现在就报学位英语.及格不及格可以先有一个经验.下次就知道重点啦.只要没申请毕业都可以不断的申请考学位英语 学位英语是必考的.不能替代.不用所用科目都考完再报学位英语 祝成功

Ⅲ 四川自考每年的学位外语考试在哪报名啊

考生资格审查 各办学单位 6月 25日到成教院学历部领取《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资格审查表》 (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一式一份,组织考生填好后,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在现场报名之前交成教院学历部。外地考生可在网上自动下载《资格审查表》,在现场报名时,经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后,持表到成教院现场报名。请各单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资格不符的,尤其是对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和未取得学籍及考籍的,不允许其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否则,后果由各办学院系和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时间 2007 年 9月 22日上午 9:00—11:00 四、考试语种和考试大纲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英语按照《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 2006年修订版)命题,日语按照《四川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 2006年修订版)命题,从 2006年起不再组织俄语考试。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二外。考试大纲可在教育书店购买每本 20元,教育书店地址:陕西街 26号,联系电话: 86136661。张老师 五、考试费用 报名费 80元。 六、报名工作程序及报名时间 2007 年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报考者必须到所在院系领取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后于 2007年 6月 25日 —7月 1日间在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 //scxwb.cuit.e.cn/,按提示和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然后,于 2007年 7月 5-6日考生持审查后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到西南交大成教院学历部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七、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报名,即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否则本次网上报名无效! 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名程序、考生应试守则和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因违背规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牢记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分配给您的报名编号和您自己输入的密码,此报名编号和密码是您再次登录、浏览和修改网报信息及进行现场报名的唯一凭证。 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到交大成教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省学位办将颁发合格证书。 祝您成功。

Ⅳ 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怎么填

大体上就是拥护中来国共源产党,积极参加党组织的什么活动,热爱祖国什么的,有点类似于入党申请。最后一条好像最重要的是本人和家人无参加XX功组织。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工资、级别、报考单位及学科,专业 所在单位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何时、 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

(4)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个人情况扩展阅读:

注:

1、“课程成绩”及其以下栏学生本人不能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档案、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办各存一份。

3、本表要求正反打印。

4、本科段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你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成绩部分都是无需麻烦的,对照下资料,不要出现错误,带上原件给自考办的核实下,就可以了!

5、毕业证在自考办领取,学位的话再学校本部领取!

Ⅳ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一)考试语种 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 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 (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 2、报考条件: 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 (三)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 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 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 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 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 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 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 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 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 二、学士学位申报 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 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 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④自学考试违纪者。 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出生年月。 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 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 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 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 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 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 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 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一、2021年下半年东北大学自考学位证书申请1、学位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5日至9月10日,过期不逾办理。要求各助学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不要错过申请时间。2、2021年下半年东北大学自考学位证申请要求:(1)学位申请只限2021年6月办理毕业的自考本科生。(2)申请学位的要交学位申请表(新表,A4纸只打印正面、背面空白),照片处插入电子照片(不能贴照片)。(3)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在辽宁省参加学位考试的不用交。(4)如办理毕业时有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应开据当地派出所证明(原件),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5)如有在学位考试时姓名或身份证号有错误的考生,请助学单位开据证明,说明情况,加盖公章,上交纸质材料,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6)工业工程专业如有申请管理学学士学位的请声明。(7)如有前置学历有问题,毕业证不能及时下发的考生,助学单位请和我联系。(8)各助学单位应将申请学位毕业生汇总(按专业+自考号为序),汇总表加盖公章上交。(9)各助单位一定要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避免遗漏。

自考其实跟学校没有关系的。全国所有的自考申请学位的条件都是符合以下三点:1、主干课程平均分达75分以上(包括75分);2、学位英语合格(总分60分以上其中作文6分或以上);3、论文答辩分数70分以上(包括70分)。符合以上条件者即可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申请办法:由本人到学院自考办填写《学位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满意并且给您解决了问题,请采纳我的答复,尊重我的成果。谢谢合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 欢迎你给我发百度稍息或用百度Hi和我聊一聊

东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学位申请表

Ⅰ 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申请中的资格审查表怎么填写

本科段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你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成绩部分都是无需麻烦的,对照下资料,不要出现错误,带上原件给自考办的核实下,就可以了! 毕业证在自考办领取,学位的话再学校本部领取!

Ⅱ 自考四川川大英语本科学士学位

看你那里的自考办的学位申请标准是什么? 我们这边是这样的,如果你过了PEST3的号.各科及格就行.当然学位英语是必考的 而且如果你没什么把握的话可以现在就报学位英语.及格不及格可以先有一个经验.下次就知道重点啦.只要没申请毕业都可以不断的申请考学位英语 学位英语是必考的.不能替代.不用所用科目都考完再报学位英语 祝成功

Ⅲ 四川自考每年的学位外语考试在哪报名啊

考生资格审查 各办学单位 6月 25日到成教院学历部领取《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资格审查表》 (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一式一份,组织考生填好后,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在现场报名之前交成教院学历部。外地考生可在网上自动下载《资格审查表》,在现场报名时,经所在院系进行资格审核后,持表到成教院现场报名。请各单位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对资格不符的,尤其是对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和未取得学籍及考籍的,不允许其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否则,后果由各办学院系和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时间 2007 年 9月 22日上午 9:00—11:00 四、考试语种和考试大纲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 英语按照《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 2006年修订版)命题,日语按照《四川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 2006年修订版)命题,从 2006年起不再组织俄语考试。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报考二外。考试大纲可在教育书店购买每本 20元,教育书店地址:陕西街 26号,联系电话: 86136661。张老师 五、考试费用 报名费 80元。 六、报名工作程序及报名时间 2007 年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首先报考者必须到所在院系领取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后于 2007年 6月 25日 —7月 1日间在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 //scxwb.cuit.e.cn/,按提示和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然后,于 2007年 7月 5-6日考生持审查后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原件到西南交大成教院学历部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七、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报名,即网上报名成功后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照相、交费,确认报名信息是否正确。否则本次网上报名无效! 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报名程序、考生应试守则和用户协议等相关规则,因违背规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请牢记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分配给您的报名编号和您自己输入的密码,此报名编号和密码是您再次登录、浏览和修改网报信息及进行现场报名的唯一凭证。 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到交大成教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省学位办将颁发合格证书。 祝您成功。

Ⅳ 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怎么填

大体上就是拥护中来国共源产党,积极参加党组织的什么活动,热爱祖国什么的,有点类似于入党申请。最后一条好像最重要的是本人和家人无参加XX功组织。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务、工资、级别、报考单位及学科,专业 所在单位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何时、 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

(4)学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个人情况扩展阅读:

注:

1、“课程成绩”及其以下栏学生本人不能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档案、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办各存一份。

3、本表要求正反打印。

4、本科段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你的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成绩部分都是无需麻烦的,对照下资料,不要出现错误,带上原件给自考办的核实下,就可以了!

5、毕业证在自考办领取,学位的话再学校本部领取!

Ⅳ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一)考试语种 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 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 (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 2、报考条件: 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 (三)报名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 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 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 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 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 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 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 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 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 二、学士学位申报 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 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 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 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 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 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 ④自学考试违纪者。 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⑶本人出生年月。 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 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 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 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 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 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 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 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 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 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字〔1988〕012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指我校函授、业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及我校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培养的开放教育等办学形式的本科毕业生。第三条 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学业成绩优良,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①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②规定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实行学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2.0)以上;③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的学位外语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④无考试违纪记录。第四条 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第五条 申请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按以下程序办理:1.符合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以下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函授、业余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向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向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提交申请材料;开放教育毕业生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申请。2.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提供毕业证、成绩单复印件及学位外语合格证,交纳相关费用。3.受理部门初审,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条件,填写汇总表报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复审。4.复审后交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函授、业余和开放教育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是否具备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5.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形成综合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评定。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评定通过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7.报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并进行电子注册。第六条 学位授予工作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政策性。若在申请及授予学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消所授予的学士学位。第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条 本《细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东北师范大学授予函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授予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和《东北师范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开放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这是下载申请表的网站,,下面是要求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08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两次。现将2008年下半年受理学士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自考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3.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在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违纪记录。(二)函授及脱产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课程成绩按毕业当年授予学位标准执行(见附件1);3.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在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违纪记录。(三)网络教育毕业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学习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无考试违纪记录。二、时间、地点本地毕业生需到学校现场申请,外地毕业生可邮寄申请材料。1.现场申请:时间:2008年10月11日地点:①社会自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②校内二学历自考生:各主办学院③函授:各学院函授秘书④脱产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532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⑤网络教育学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532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2.外地毕业生邮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0月15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自考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邮编130024)郑咏梅收函授:东北师范大学各学院函授秘书(见附件2)脱产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邮编130024)祖桂玲收网络教育学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邮编130024)张力伟收三、申报材料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粘贴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最好与毕业证书相同,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及成绩单(自考生:吉林省自考办公室出具的成绩单;函授、脱产生:成绩档案或学历证明)复印件(A4)各一份。3.交申请学士学位学费200元/人。四、要求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2.各主办学院要对校内二学历自考生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者信息输入《二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报自考部。3.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于2009年3月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4.报名截止后即刻进入各评审环节,不再受理补报,若因漏报或材料不全失去本次评审机会,造成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自负。咨询电话:(自考部)(学籍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08年8月28日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请表下载

东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学位字〔1988〕012号)和《东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培养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系指我校函授、业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及我校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培养的开放教育等办学形式的本科毕业生。第三条 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修完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教学环节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毕业条件,学业成绩优良,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要求如下:①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②规定课程成绩平均在70分(含70分)以上,实行学分制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含2.0)以上;③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经吉林省学位办同意参加其它的学位外语考试,吉林省学位办认定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④无考试违纪记录。第四条 我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申请两次。第五条 申请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按以下程序办理:1.符合授予我校成人学士学位条件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以下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函授、业余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向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向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提交申请材料;开放教育毕业生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申请。2.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提供毕业证、成绩单复印件及学位外语合格证,交纳相关费用。3.受理部门初审,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条件,填写汇总表报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复审。4.复审后交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评审。函授、业余和开放教育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评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是否具备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报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5.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形成综合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评定。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程序评定通过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7.报吉林省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并进行电子注册。第六条 学位授予工作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和政策性。若在申请及授予学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撤消所授予的学士学位。第七条 本《细则》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条 本《细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东北师范大学授予函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授予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东北师范大学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和《东北师范大学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开放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一)考试语种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1、报考对象: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2、报考条件: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三)报名程序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四)考试办法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二、学士学位申报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④自学考试违纪者。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⑶本人出生年月。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请表打印

一、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一)考试语种1、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和俄语。2、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外语语种。(二)报考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对象及条件1、报考对象:已报考东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的自考本科生和东北师范大学二学历教育自考本科生(违纪考生不得报名)。2、报考条件:⑴报考前一年毕业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⑵预计报考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免考课程必须办完有关手续,且在网上有该课程成绩 。⑶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后,其成绩在2年内有效(从当年本次考试算起2 年整)。(三)报名程序1、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张、准考证、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者)、二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2、在自考办领取“报名登记卡”,按要求填写各有关项目。3、持“报名登记卡”、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到初审处进行初审: ⑴对社会上自考生,都要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初审。⑵对于经自考办审批备案的各学院助学班考生(包括二学历助学班考生),6门主干课程中有免考课程,虽办了免考但网上尚未有该课程成绩或有的课程是在当年4月参加考试,由助学班负责人列出具体名单,统一填写《东北师范大学自考助学班考生报考学士学位外语初审表》,经学院主管院长及自考办负责人签字后参加初审。⑶初审合格后,领取《考生资格审查表》、《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及有关材料。4、考生填写《考生资格审查表》,持该表到交款处交款并领取《报名信息卡》。5、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6、考生持《考生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信息卡》到摄像处,进行摄像和采集指纹。7、考生要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 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考生签字后,其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改动。8、考生要按通知的时间,按时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四)考试办法1、学位外语考试由省学位办设置考场,考生可按居住地(以身份证为准)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就近选择考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2、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须同时具备)。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军人身份证件。二、学士学位申报1、授予学士学位具体条件:⑴参加高等教育(二学历教育)自学考试6门主干课程成绩均在65分及其以上或者6门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 。⑵参加吉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⑶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良好)及其以上。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①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者;②参加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未取得毕业证书者;④自学考试违纪者。2、申请学士学位时需报如下材料:⑴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⑵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⑶本人出生年月。⑷学习本专业的起讫日期(写到月份)。3、申请学士学位程序⑴学位外语考试后,考生按考场通知,通过电话或上网查询成绩,自考办不负责成绩情况通知。⑵通过查询,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要向自考办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为从得知本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开始截止到当年11月25日止,过期不予以受理(二学历考生另行通知)。⑶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将第二条所列需报的材料报到自考办。需另交学士学位证书工本费。4、学士学位审批程序⑴自考办对申请学位者的申报材料,按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审查。⑵自考办将审查合格者的材料报到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复审。⑶经继续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合格者,上报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⑷经东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一、2021年下半年东北大学自考学位证书申请1、学位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5日至9月10日,过期不逾办理。要求各助学单位提前做好准备,不要错过申请时间。2、2021年下半年东北大学自考学位证申请要求:(1)学位申请只限2021年6月办理毕业的自考本科生。(2)申请学位的要交学位申请表(新表,A4纸只打印正面、背面空白),照片处插入电子照片(不能贴照片)。(3)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在辽宁省参加学位考试的不用交。(4)如办理毕业时有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考生,应开据当地派出所证明(原件),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5)如有在学位考试时姓名或身份证号有错误的考生,请助学单位开据证明,说明情况,加盖公章,上交纸质材料,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6)工业工程专业如有申请管理学学士学位的请声明。(7)如有前置学历有问题,毕业证不能及时下发的考生,助学单位请和我联系。(8)各助学单位应将申请学位毕业生汇总(按专业+自考号为序),汇总表加盖公章上交。(9)各助单位一定要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避免遗漏。

这是下载申请表的网站,,下面是要求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2008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实行申请制,每年集中受理两次。现将2008年下半年受理学士学位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自考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6门主干课平均成绩在70分及其以上;3.毕业论文成绩在75分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在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违纪记录。(二)函授及脱产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课程成绩按毕业当年授予学位标准执行(见附件1);3.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在本科学习阶段无考试违纪记录。(三)网络教育毕业生1.2008年6月30日前我校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书;2.学习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其以上;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及其以上;4.参加吉林省学位办06年或07年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5.无考试违纪记录。二、时间、地点本地毕业生需到学校现场申请,外地毕业生可邮寄申请材料。1.现场申请:时间:2008年10月11日地点:①社会自考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②校内二学历自考生:各主办学院③函授:各学院函授秘书④脱产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532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⑤网络教育学生:东北师范大学(本部)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532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2.外地毕业生邮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0月15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自考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邮编130024)郑咏梅收函授:东北师范大学各学院函授秘书(见附件2)脱产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邮编130024)祖桂玲收网络教育学生: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籍部(邮编130024)张力伟收三、申报材料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点击下载),粘贴蓝底小二寸彩色照片(最好与毕业证书相同,用于粘贴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及成绩单(自考生:吉林省自考办公室出具的成绩单;函授、脱产生:成绩档案或学历证明)复印件(A4)各一份。3.交申请学士学位学费200元/人。四、要求1.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要求内容完整、准确,手工填写要求使用蓝黑钢笔或碳素笔,字迹清楚、工整。2.各主办学院要对校内二学历自考生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条件者信息输入《二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信息汇总表》于10月20日前报自考部。3.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及领取地点将于2009年3月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4.报名截止后即刻进入各评审环节,不再受理补报,若因漏报或材料不全失去本次评审机会,造成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自负。咨询电话:(自考部)(学籍部)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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