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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免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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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免考证明

自考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回考试办答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 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北京自考下半年办理毕业手续一般安排在12月中旬,10月自考中已参加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并有把握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这段时间要抓紧准备办理毕业需要的接考、免考证明信等相关材料。 考生按专、本科现行考试计划要求,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包括笔试、口试、实习、实验、毕业考核、毕业论文及设计方可毕业。考生要携带准考证、全部合格课程成绩通知单等规定的材料办毕业,涉及接、免考的考生要到市自考办开具接、免考证明信。 普通高校、成人院校、自考等已取得国家承认专、本科学历的考生参加自考享受许多优惠政策,如已具有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参加自考专科学习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三门公共政治课;还可免考已学过、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北京自考目前专科段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英语(一)或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一)或高等数学(工专)。已有国家承认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可免考自考本科段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但是,毕业前相关考生要办好免考证明信,以免办理毕业时耽误时间。 专科或本科毕业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办理毕业手续,要办理“专接本”证明信。根据规定,接本的考生不仅要取得专业规定的课程合格成绩,还要参加部分“加考课”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法律专业本科要求,原政治学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加考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3门课程;公安学类专业毕业的考生需加考宪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3门课程等。这要求考生办理毕业手续前要仔细核对所学专业考试计划,看是否已考完规定的加考课,在以往毕业审定中,考生落课是未通过毕业审定的原因之一。自考相同专业,专接本的考生不用办理接考证明信。 今年起,北京自考重新调整了专接本加考课规定。调整后,跨考试计划学习的考生,如在上一考试计划已参加“加考课”考试并取得部分课程合格成绩的,可按门数顶替现行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加考课,缺少的,要按新的加考课补齐。 需办理接考、免考手续的考生,要准备毕业证书原件、IC卡准考证、身份证,学籍档案的复印件(须加盖原学校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另据了解,北京自考上半年已在西城各专科专业实行网上办理毕业,下半年办理毕业的具体形式及各专业具体办理时间、要求、条件等详细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考试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专业生、退学生,可属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提交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免考证明

自考作为国家承认学历,可以申请免考已经学过的课程,那么自考怎么办理免考,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下面我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大家参考和了解。

自考的部分课程是可以通过等级证书、专科毕业证等来申请免考的,例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可以申请《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免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证书可以申请《英语(二)》课程的免考;专科毕业生接考本科专业时,可以用已学过、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来申请本科相应课程的免考。各省的免考规定及办理流程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自考生可以参考各省自考办。

1、提供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

5、自考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

自考生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实践环节学习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政治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时间为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自考生可于每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成绩公布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单位提交毕业申请。其中社会考生向区内任意一个设区市或者县自考办提交毕业申请。助学班考生向助学院校提交毕业申请,衔接考生由所在的高职高专院校统一提交毕业申请。

很多陕西考生想了解陕西自考申请免考要哪些证明材料?关于这个问题教务老师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陕西自考免考申请材料

免考手续上交材料:一个是要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印自某某某同志档案字样的成绩证明并加盖公章。

申请免考英语(一)须高校在校期间2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申请免考英语(二)须在高校在校期间3个学期(含)以上英语合格成绩。此外,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

自考公共课程和必修课程都有免考资格,不过有的条件不同,具体的应该以相关的院校为准。

陕西自考可以带哪些物品

自考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和签字笔、三角板、圆规等。但不得将通讯工具(如手机)、电子记事簿、电子手环、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场。

对于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计算器不得具有程序存储功能。考场上考生不允许互相借文具。

陕西成人自考难度大吗

陕西成人自考本科的难度首要因素当然是专业难度,毋庸置疑,简单的专业能帮助我们更快速的毕业

自考坚持难,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事实,也是自考整体通过率低的主要原因。学习方式是以自学为主,只能在空余的时间大概的阅读书本、了解知识。考试时以专业的知识为考题,但这些社会上的学生并没有学习到专业的知识,所以说自学考试难度比较大。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专业生、退学生,可属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提交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怎么证明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专业生、退学生,可属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提交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自考免考可在网上申请,申请自考免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 自考免考怎么在网上申请?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条件: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自考申请免考所需材料:1.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自考免考办理流程:1.考生登录本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系统中考籍管理模块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2.在规定的时间到提交申请时选定的区招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学校教务处(科)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区招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交市招考办。4.市考办根据各区招考办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申请,进行校对审核相关材料,定期向省考办递交申请和有关材料。公共基础课免考规定:1.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2.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3.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4.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课程。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免考成绩证明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专业生、退学生,可属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提交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免考成绩单哪里打印?自考毕业生申请自考课程免考,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即可。如是毕业生且档案自行保管的可以拿案袋中到市自考办拆开复印后再密封;如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可以从人才交流中心处复印自己的登记表并加盖人才交流中心的公章。自考免考手续:(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市考办。(4)市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自考免考成绩单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10月自考01178电视艺术概论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84.41KB 2014年10月自考02308电力电子变流技术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1489.34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免考自考学历证明

山西自考免考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持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自考毕业生除外)需提交:

1、毕业证书(肄业生、结业生需提供原就读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由地市负责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注审核意见,只提交证书复印件供省考试中心终审。

2、原毕业(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必须加盖学院教务处红章,复印件不予认可),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印自XXX同志毕业生档案”字样同时具有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3、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申请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须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填写一式3份(报名点、市自考部门、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各留存1份)。

(二)持非学历证书免考的考生需提交:

1、非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由地市负责初审,并在复印件上签注审核意见,只提交证书复印件供省考试中心终审。

2、非学历证书查询页一份(非学历证书查询页打印方法:

获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当年)、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等证书的考生,须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从上边导航栏选择查询的种类:成绩查询或证书查询。进入查询页面后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关键信息进行成绩或证书查询。)

3、考生须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填写一式3份(报名点、市自考部门、省招考中心自考处各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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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专业生、退学生,可属免考有效期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的课程。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有伪造或提供假证明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自学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申请原则 1、申请课程免考者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2、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3、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提交材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注意,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同,提交材料有略有不同,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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