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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准考证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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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并准考证合并错了

都可以。轻轻松松就可以搞定了

简单 办理一次合并 将专科准考证的全部成绩(含本科)合并到本科准考证上,或反过来,将本科准考证的全部成绩(含专科)合并到专科准考证上,然后你就用有全部成绩的准考证,以后考试也用这张目的准考证,考完后办理专科、本科毕业。

准考证信息更改是指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的更改,每年5月或11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可在官网下载电子版)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并填写的《自学考试考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向所属县级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并采集信息,县级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设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最后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统一进行处理。 自考准考证的作用 一、准考证为考生的身份证明,考生可以持有证件,通过考官现场验证准考证件上的信息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件除了印有考生的个人验证信息外,还印有考试的科目、时间、考试时长、对应的考场和座位号等,可供考生凭借准考证上的信息顺利进入考场。 三、准考证上印有的准考证号可以供考生在考试后进行网络查询成绩所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考生在不同的省份报考过自考的,就会有两个准考证号,需要合并准考证号,具体合并方法如下: (1)考生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打印准考证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在考试前规定时间内查询考试座位安排和打印准考证(或到规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2、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是否显示正确;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时间是否对应;准考证打印是否要求使用A4纸打印等相关要求。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再次仔细检查姓名与身份证号,如有错误需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更正。 3、不领取准考证,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准考证如在考前不慎遗失,请考生务必及时补办,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要特别留意考试进场、交卷等时间规定,不要迟到。 5、考生考前要准备好考试用品,如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 6、考试期间请勿携带过多行李,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和手提包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 7、考生要认真学习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全面了解考试管理规则,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友情提示:考试.作弊已入刑,考生务必诚信参加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合并准考证怎么合并

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籍转移或长期在其他地区工作,考生需要继续参加其他地区的考试就可以把两地的自考成绩进行合并。自考成绩合并的方式有外省转出、外省转入和省内转考三种方式。考生在办理时应该将所有合并的准考证原件以及相对应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到报名点申请合并电子考籍档案,在市自考办将多个准考证号合并到一个信息完整的考号上,其他准考证号一律注销,才能保证在后期申请毕业时顺利无误。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成绩如何合并?自考成绩合并方法:考生登录自考办或考试院官网,进入合并成绩申请窗口,登陆之后录入信息,录入成绩并出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需要有合格成绩,且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登录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完全一致,确认保存。什么是自考成绩合并?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一般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自考办理转考就需要进行成绩合并,考生需要按照考试院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转考,之后进行成绩合并。自考成绩怎么转到其他地方?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先在转入地取得考籍信息。办理转考时遵循以下流程:1、考生按照转出地要求,先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再按转入地要求办理转入手续。2、考生的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等考籍档案,由转出地遵循规定标准,生成符合全国“转考平台”要求的电子档案。省际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电子档案数据的递送和接收。3、省际考试机构依据全国“转考平台”的数据交换结果,分别对转出考生的在籍档案进行更新和状态变更,转考完成。自考成绩转出流程:1、取得现在省市的准考证首先,在需要转入的省市报名,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2、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各地考办办公时间(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请密切关注中国自考网站的各地信息)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转出手续。3、办理转出手续的过程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4、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自考哪些情况可以转出成绩?1、在考试途中,因为户口迁移或者工作变动,需要区外省,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转考,把自己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在那考试的省。2、选择的专业停考了,考生要改考别的专业,这时候也可以申请转考。申请转考手续时,具体需要的资料和时间可以在本省自考办网站查询。转考手续办好后,考籍档案通过机要形式寄出,正常情况一般在1个月左右可以到达,遇到特殊情况可能延至3个月。所以,办妥转考手续一个月后可以到转入地查询考籍到达情况。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自考/专升本有疑问、不知道自考/专升本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专升本考试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厦门自考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流程如下:(1)考生登录福建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与准考证号相关的事项准考证、毕业证照片可以更换吗?1.自考注册新生自行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无论何种方式照片采集方式,除极特殊情况,如:出狱人员,闭眼、身体比例严重失调等情况外,照片一经采集成功,不得再更换照片。2.忘记报考密码怎么办?考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找回密码:一是通过注册时预留的邮箱找回,二是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注册区自考办去重置初始密码,并在“考生个人中心”里重新更改密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合并准考证

厦门自考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流程如下:(1)考生登录福建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与准考证号相关的事项准考证、毕业证照片可以更换吗?1.自考注册新生自行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无论何种方式照片采集方式,除极特殊情况,如:出狱人员,闭眼、身体比例严重失调等情况外,照片一经采集成功,不得再更换照片。2.忘记报考密码怎么办?考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找回密码:一是通过注册时预留的邮箱找回,二是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注册区自考办去重置初始密码,并在“考生个人中心”里重新更改密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自考有多个准考证的,可以继续考试,等到毕业的时候办理手续时可以把准考证上的成绩合并到一个上,在申请毕业,平时报考都是可以的,尽量用一个报考,避免之后麻烦。

在自学考试中,考生在进行正式报名后,会得到唯一的一个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一般而言,一个考生只会拥有一个准考证号,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考生会同时拥有两个准考证号。那么这个时候,为了让自学考试顺利进行下去,考生就要合并准考证号了。只是,自考准考证合并怎么操作呢?在自考有关规定中就有指出:凡持有两个以上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步骤如下:(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区)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纪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考生如果对自考准考证合并操作还有什么疑问,可向在线老师提问。

自考准考证合并

可以。考生持有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无需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以后只需持后一个准考证号参加考试。 合并准考证步骤如下: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之后,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合并准考证号申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县(区)考办收集考生的材料后,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纪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纪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 课程成绩顶替 专业计划调整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符合本专业的顶替规定,需要办理顶替手续吗?符合我省专业计划调整文件规定的课程,考生不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在申请毕业时,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选择该专业相应的顶替关系,系统会自动进行课程顶替。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自考有多个准考证的,可以继续考试,等到毕业的时候办理手续时可以把准考证上的成绩合并到一个上,在申请毕业,平时报考都是可以的,尽量用一个报考,避免之后麻烦。

福州自考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流程如下:(1)考生登录福建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与准考证号相关的事项准考证、毕业证照片可以更换吗?1.自考注册新生自行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无论何种方式照片采集方式,除极特殊情况,如:出狱人员,闭眼、身体比例严重失调等情况外,照片一经采集成功,不得再更换照片。2.忘记报考密码怎么办?考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找回密码:一是通过注册时预留的邮箱找回,二是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注册区自考办去重置初始密码,并在“考生个人中心”里重新更改密码。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合并准考证后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 一、如何办理凭前置学历免考手续? 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功能提交申请后,向当地县(区)考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是从本人档案中复印的,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是从原毕业学校复印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系统查询办理结果。肄业生、退学生须到当地县(区)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申请手续。 二、转出外省有什么规定?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三、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通知)。(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四、外省转入有什么规定? (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执行。(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 五、如何办理外省转入手续?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 六、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 七、如何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信息查询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非重要信息可通过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直接修改;姓名、性别、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如需变更,可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信息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其中,(1)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的,可直接在该系统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核验;(2)办理姓名、身份证件信息更正的,需提供户口簿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八、系统中前置学历登记信息的不同审核状态,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审核状态的具体含义如下:(1)省初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考办复审。(2)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3)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态下,考生可以如实修改相关信息。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看不通过的原因,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态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4)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可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考生取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相关内容。(5)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相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 九、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何规定?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考生如果对高校授予学位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应高校详细咨询。 十、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能否申请当年6月自学考试毕业?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亦无需向省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注意:此类考生取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须于7月5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以上是“2022年广东自考常见问题(十一)”简要介绍,我希望帮助那些想在广东参加考试的考生。想了解广东自检结果查询、广东自检学士学位、广东本科自检、广东自检答案、广东准备复习、相关信息等,广东自检网络将继续更新。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了解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开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手续办理的通知》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公开学院各位学生: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须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开学院转考具体办理手续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地点:1、在校学生:时间:2023年3月13–15日(1)3月13日(周一上午)在白云山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地点:白云山校区第三教教学楼209室(2)3月14–15日(周二、周三)在白云湖校区,办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地点:白云湖校区第三教学楼1132、往届生或者不在校生:请在3月16日前邮寄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白云区夏花一路广外公开第三教学楼113,兰老师收,电话:36246017只接收顺丰快递,跑腿和到付件拒收,过期没有收到当做放弃本次办理。二、转考手续:1.省内转考(合并准考证):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个准考证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若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等原因,在广东省内需变更报考地点或报考不同专业,考生可持已有的准考证报考,无须办理转考、改报专业手续。凡持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两个及两个以上准考证号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办理合并准考证号手续的,将其中一个准考证号(源准考证号,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的各门课程合格成绩转入另一个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上,以后只须持后一个准考证号(转入后的准考证号)参加考试。办理的步骤如下:(1)考生登陆系统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入口”,通过系统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合并准考证申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的申请,由系统将考生的图像、准考证信息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仍须到公开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方准确标注源准考证号码和目的准考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省系统密码)按流程办理(系统申请办理地点选广州市)。由于考籍原因,还需要提交附件2的表格。(2) 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3)市考办校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考生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4) 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5)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号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办理报考或其他业务。(6)办理合并准考证申请的时候,如果源准考证报考了统考和学校的委考或实践考试不允许办理合并准考证,否则办理后导致成绩无法合并到目的准考证的,后果自负。备注:如考生于2022年11月17日(含)前在系统提交了合并准考证申请,且仍为“申请”状态的,请先在系统上取消原申请,再按上述流程提交合并准考证申请。2.外省转入:外省考生需要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1)电子转考(转入)要求:①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④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⑤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考办有关文件执行。⑥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⑦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必须取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使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相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2)电子转考(转入)办理步骤如下:①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②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上半年3月1—25日和下半年9月1—25日办理。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外档号,如查询到外档号,且外档号是09000077之后的,考生在系统提交外省转入申请,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如校验通过,可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如校验不通过,考生需双面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教务办提交该登记表以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外档号(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目的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④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派出所出示的相关证照 。⑤公开学院收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退回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日前和下半年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⑥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使用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询报考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3)原机要转考(转入)办理步骤:2015年12月31日前以机要形式寄送纸质考籍档案转考(转入)的考生,即外档号为09000077(含)之前的,其办理步骤按上述电子转考(转入)①②④⑤⑥执行,其中步骤③为: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询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然后向我办提交身份证、转出省考办的转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上准确标注准考证号码和外档号)及本通知的附件1(签名确认)。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件2:合并准考证必填表教务办2023年3月1日注:以上内容来源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转载仅供考生交流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广东自考该如何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这是许多想办理合并手续的考生想了解的,下面广东自考网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考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使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收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保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能再使用,考生不可再用于报考或办理其他业务。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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