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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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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22年法考——刑事诉讼法,瑞达出的答题模板,你可以参考一下。

刑事诉讼法概述

本案中,XXX 做法有助于(不利于)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有助于(不利于)实现

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有助于(不利于)提高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本案中,检察院对 XXX 起诉 A 罪,法院审理时发现 XXX 还涉嫌 B 罪,在未经检察院对

B 罪补充起诉的情形下,法院不得对 XXX 判处 B 罪,否则,违反了控审分离的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本案中,XXX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属于“认罪”,XXX 愿意接受处罚,属于“认罚“,

故对 XXX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正确的。

本案中,XXX 只承认 A 罪,不承认 B 罪,全案不作“认罪”的认定,不适用认罪认罚

从宽制度,但对如实供述的部分,可以从宽处罚。

本案中,XXX 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本案中,XXX 认罪认罚,但是,认为被害人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未就附带民事赔偿达

成和解协议,被害人不同意对 XXX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安司法机关依然可以对 XXX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本案中,XXX 认罪认罚,检察院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后,XXX 反悔,检察院认为 XXX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16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应当撤销原不起诉决定,

依法重新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检察院排除认罪认罚因素后,认为 XXX 符合起诉条件,应

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撤销原不起诉决定,依法提起公诉。

本案中,被告人 XXX 认罪认罚,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被告人 XXX 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违背意愿认罪认

罚、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法院可不采纳检察

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本案中,XXX 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不认罪认罚,在审理中认罪认罚,法院可以不再通

知检察院提出或者调整量刑建议,但应当就定罪量刑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根据认罪认罚从宽

的规定,对 XXX 作出判决。

管 辖

本案中,XXX 涉嫌 XXX 罪,(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

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不)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案中,XXX 涉嫌 XXX 罪,(不)属于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因为,监察机关管辖的是

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的职务犯罪。

本案中,XXX 的行为既涉及监察机关管辖的犯罪又涉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管辖的犯罪,

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予以协助。

本案中,XXX 涉嫌的 XXX 罪,(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可能判处无期

徒刑、死刑的案件,(不)属于中级法院管辖。

本案中,XXX 的犯罪由犯罪地、XXX 居住地以外的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上级法院可以

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本案中,法院分案审理(并案审理)更有利于保障庭审质量和效率,不影响当事人质证

权等诉讼权利的行使,查明案件事实、准确定罪量刑,可以分案审理(并案审理)。

刑法,是保护公民自由的根本使命,同时也是惩罚犯罪的基本方式,因此,公民学习相关的刑法知识是可以预防犯罪的。下面就是我提供的刑法基础知识考试试卷,希望对你有帮助。

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

A: 构成犯罪的行为 B: 一切违法行为

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 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

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

A: 宪法 B: 民法

C: 行政法 D: 侵权法

答案: A

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

A: 有期徒刑 B: 管制

C: 剥夺政治权利 D: 拘役

答案: C

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

A: 程序法 B: 实体法

C: 特别法 D: 临时法

答案: A

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 )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 B: 区治安联防队

C: 区公安分局 D: 李某

答案: C

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 )。

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 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

答案: C

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20周岁

答案: A

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

A: 杀人中止 B: 杀人未遂

C: 杀人预备 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10: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三年 B: 四年

C: 五年 D: 十年

答案: C

试题1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 )。

A: 一般主体 B: 国家工作人员

C: 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D: 国家机关

答案: C

试题12: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

A: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 C

试题13: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而反遭流氓攻击、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

A: 故意伤害 B: 过失伤害

C: 正当防卫 D: 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答案: D

试题14: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 )年。

A: 五 B: 十

C: 十五 D: 二十

答案: B

试题15:《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 )。

A: 5日 B: 10日

C: 15日 D: 20日

答案: B

试题1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故意予以减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判处()。

A: 徇私舞弊罪 B: 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

C: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D: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罪

答案: C

试题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的程序,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 )。 A: 玩忽职守罪 B: 滥用职权罪

C: 拘私枉法罪 D: 徇私舞弊罪

答案: B

试题18: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 )。

A: 行贿罪 B: 向单位行贿罪

C: 介绍贿赂罪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答案: B

试题19: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

A: 贪污罪 B: 挪用公款罪

C: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 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案: D

试题20: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 )。 A: 五年 B: 十年

C: 十五年 D: 二十年

答案: B

试题21:根据《刑法》规定,减刑必须有一定限度,即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 A: 三分之一/五年 B: 三分之二/十年

C: 二分之一/十年 D: 二分之一/五年

答案: C

试题2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

A: 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B: 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C: 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三个月 D: 原判刑期以上二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答案: B

试题23: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 )。

A: 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B: 一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C: 一年以下,半个月以上 D: 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答案: A

试题24:在数罪并罚中,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 )。

A: 限制加重原则 B: 吸收原则

C: 相加原则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答案: C

试题25:在数罪并罚中,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即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 A: 二年/一年/十五年 B: 三年/一年/二十五年

C: 三年/一年/二十年 D: 一年/三年/二十年

答案: C

试题26: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A: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可以免除处罚

C: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 D

试题27: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答案: B

试题28:在一定期限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从事劳动生产,并进行教育和矫正的一种刑罚,被称为( )。

A: 管制 B: 拘役

C: 有期徒刑 D: 拘留

答案: C

试题29:对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就近予以监察的一种刑罚,被称为( )。

A: 管制 B: 拘役

C: 有期徒刑 D: 拘留

答案: B

试题30: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是( )。

A: 六个月以上,二十年以下 B: 十五日以上,十五年以下

C: 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D: 十五日以上,二十年以下

答案: C

试题31:管制的期限为( )。

A: 半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B: 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C: 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D: 三个月以上,5年以下

答案: B

试题32: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

A: 犯罪中止 B: 犯罪预备

C: 犯意表示 D: 不构成犯罪

答案: B

试题33: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 )。

A: 预备形态 B: 实行过程中

C: 预备形态和实行过程中 D: 预备形态和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实行过程中

答案: D

试题34:紧急避险成立的合法性条件之一是( )。

A: 必须是合法利益受到危害的威胁 B: 危险即将来临

C: 危险行为必须经过慎重的考虑而实施 D: 只要能避免危险不惜造成任何危害

答案: A

试题35: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错误的说法是()。 A: 必要限度指紧急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必须比所避免的损害要小 B: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 D

试题36: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指行为人( )。

A: 意图通过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的某种危害结果 B: 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C: 实现其内心愿望的起因 D: 行为追求的最终结果

答案: B

试题37: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关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错误的是( )。 A: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责任能力 B: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C: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D: 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应负刑事责任

答案: D

试题38: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 A: 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 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 不构成犯罪 D: 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答案: C

试题39:有关刑法的时间效力范围,错误的说法是( )。

A: 我国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始于生效日,终于废止日 B: 在溯及力问题上,我国刑法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 我国刑法在公布一段时间后再施行 D: 它与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共同构成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案: C

试题40:我国刑法对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

A: 属地原则 B: 属人原则

C: 保护原则 D: 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

答案: D

试题41:我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 )行为作斗争。

A: 反革命犯罪 B: 流氓犯罪

C: 其他刑事犯罪 D: 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

答案: D

试题42:刑法是( )的法律。

A: 某个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 B: 规定阶级压迫的工具

C: 国家法律中最重要 D: 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

答案: D

试题43:刑法学是研究( )的科学。

A: 刑事法律 B: 刑法

C: 犯罪 D: 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和刑罚

答案: D

试题44:有关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的条件应由下列哪个机关直接受理( )。

A: 人民法院 B: 公安机关

C: 人民检察院 D: 国家司法行政机关

答案: B

试题45:下列哪种刑罚可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

A: 有期徒刑 B: 管制

C: 剥夺政治权利 D: 拘役

答案: C

试题46:下列哪种强制措施不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A: 取保候审 B: 罚款

C: 监视居住 D: 逮捕

答案: B

试题47: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刑事年龄为( )。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男22周岁,女20周岁

答案: B

试题48:我国刑罚主刑中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有选举权的在选举期间可回原住地参加选举的刑种是( )。

A: 管制 B: 拘役

C: 有期徒刑 D: 劳动教养

答案: B

试题49: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 )。

A: 反革命罪 B: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

C: 故意杀人罪 D: 危害公共安全罪

答案: D

试题50:强奸妇女罪侵害的对象是( )。

A: 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B: 14岁以上的少女或成年妇女

C: 所有妇女 D: 妇女的人身权利

答案: B

试题51:贿赂罪所侵害的客体是( )。

A: 行贿人的财产 B: 行贿人的财产权利

C: 国家机关的政党管理活动 D: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

答案: C

试题52: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 )。

A: 拘役 B: 拘留

C: 拘传 D: 逮捕

答案: B

试题53:严重违法就是( )。

A: 民事违法 B: 行政违法

C: 侵权行为 D: 犯罪

答案: D

试题54: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 )。

A: 企业单位经济工作人员 B: 事业单位经济工作人员

C: 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 D: 国家机关经济工作人员

答案: C

试题5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后审判上述案件,适用本决定。”该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是( )。 A: 从旧原则 B: 从旧兼从轻原则

C: 从新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答案: C

试题56:( )的主体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该罪。 A: 贪污罪 B: 受贿罪

C: 行贿罪 D: 玩忽职守罪

答案: C

试题57:( )是构成违法的最重要的因素。

A: 具有社会危害性 B: 主观上具有过错

C: 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具有责任能力 D: 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答案: A

试题58:刑法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

A: 从轻处罚 B: 从重处罚

C: 减轻处罚 D: 免除处罚

答案: ACD

试题59:下列自然人中可能成为犯罪主体的有( )。

A: 醉酒的人 B: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C: 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答案: ABD

试题60: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 )。

A: 犯罪的主体 B: 犯罪表示

C: 犯罪的目的 D: 犯罪的故意

答案: CD

试题61:侵犯他人民主权利的犯罪有( )。

A: 破坏选举罪 B: 杀人罪

C: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D: 非法管制罪

答案: AC

试题62:我国刑罚的目的是( )。

A: 惩罚犯罪 B: 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

C: 通过对罪犯适用刑罚以警戒社会上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了犯罪的道路 D: 教育人民群众,以增强其法制观念

答案: BC

试题63:甲将自家祖传的珍贵文物卖给外国人乙,甲的行为( )。

A: 构成犯罪 B: 应以窃运珍贵文件出口罪论处

C: 应以走私罪论处 D: 应以投机倒把罪论处

答案: AB

试题64:以下属于犯罪客体的是( )。

A: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B: 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C: 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D: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答案: ABD

试题65:司法监督的主体是:( )。

A: 法院 B: 政法委

C: 法制办 D: 检察院

答案: AD

试题6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能够成为犯罪的主体的有( )。

A: 国家机关 B: 任何自然人

C: 中国共产党的常设机构 D: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 ACD

试题67:犯罪的特征有( )。

A: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 刑事违法性

C: 阶级性 D: 应受刑罚处罚性

答案: BCD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事诉讼法同刑法的关系是〔 〕A.刑法为主、刑事诉讼法为辅 B.刑事诉讼法为主、刑法为辅C.先刑法、后刑事诉讼法 D.刑法、刑事诉讼法并重 2.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 〕A.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问题 B.被告人的犯罪与刑罚问题C.诉讼双方的财产关系问题 D.诉讼双方行政争议问题 3.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形式基本上是〔 〕A.纠问式诉讼 B.弹劾式诉讼C.混合式诉讼 D.审问式诉讼 4.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安全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5.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是〔 〕A.破坏选举案 B.报复陷害案 C.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D.走私案 6.下列案件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A.渎职案件 B.盗窃案件 C.虐待案件 D.抢劫案件 7.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A.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案 B.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C.案 D.刑讯逼供案 8.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作出决定的人员是〔 〕A.审判长 B.本法院院长C.审判员 D.本审判庭庭长 9.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A.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向证人收集证据C.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向侦查人员了解侦查情况 10.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杀人凶器 B.血迹C.指纹 D.被害人陈述 11.依法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 D.公、检、法三机关 12.公安机关需要对人犯拘留时,应当由〔 〕A.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批准 D.同级人民法院批准 13.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C.12个月 D.整个法定的办案期限 1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 〕A.女工作人员进行 B.医师进行C.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被搜查人的近亲属进行 15.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16.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对精神病医学鉴定指定医院的机关是〔 〕A.省级人民政府 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 17.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 〕A.起诉决定 B.不起诉决定C.撤销案件决定 D.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 18.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其申诉的期限应当是在收到决定书后〔 〕A.3日以内 B.5日以内 C.7日以内 D.10日以内 19.合议庭组成人员是指〔 〕A.审判员和书记员 B.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C.审判员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 D.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 20.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继续进行审理的,可以〔 〕A.中止审理 B.终止审理 C.延期审理 D.撤销案件 2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人是〔 〕A.被告人 B.被告人及其辩护人C.当事人 D.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至迟应在〔 〕A.开庭3日以前 B.开庭5日以前C.开庭7日以前 D.开庭10日以前 23.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末生效判决,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是〔 〕A.被害人 B.自诉人C.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24.下列人员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应当是〔 〕A.诉讼参与人 B.犯罪嫌疑人C.被害人 D.自诉人 25.下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中,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是〔 〕A.放火案 B.投毒案C.走私案 D.抢劫案 26.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必须提交〔 〕A.原审合议庭处理 B.重新组成的合议庭处理C.告申庭处理 D.审判委员会处理 27.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发给释放证明书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原公诉机关C.原审人民法院 D.执行机关 28.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犯,有核准权的法院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 D.专门人民法院 29.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减刑的,执行机关应报请裁定的法院是〔 〕A.原第一审人民法院 B.原第二审人民法院C.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D.原核准死缓的高级人民法院 30.对末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应否立案时,必须注意其特点,其中首要的是〔 〕A.发育情况 B.年龄C.辨别是非的能力 D.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镇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法定代理人包括〔 〕A.被代理人的父母 B.被代理人的配偶C.被代理人的养父母 D.被代理人的监护人E.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2.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 〕A.承办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B.法院担任该案件记录的书记员C.检察院的书记员D.该案的鉴定人、翻译人员E.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33.依法有权行使刑事拘留权的机关有〔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E.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有权发表意见并可以互相辩论的人有〔 〕A.公诉人 B.当事人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E.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35.在下列情形中,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的有〔 〕A.被告人一方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的B.被告人一方上诉,自诉人一方也提上诉的C.被告人一方没有上诉,自诉人一方上诉的D.被告人没有上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上诉的E.经被告人本人同意,其近亲属上诉的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附带民事诉讼 37.强制措施 38.审查起诉 39.辩护制度 40.证明责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41.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死缓案件中,对应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42.简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能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五、论述题(15分) 43.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异同。 六、案例分析(12分) 44.于某因杀人罪、抢劫罪被起诉到某中级人民法院。于某要求其父为他聘请辩护律师。于父就找学过法律的王某咨询,王回答说:根据于某的罪行很可能要判死刑,必须聘请律师,否则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律师可以解决许多问题,如果判处死刑,律师还可以直接上诉到高级法院。于父问如果判了死刑,多长时间就要执行,王说:省高级法院如果维持死刑判决,它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法院核准后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十日内执行死刑。试问王某在回答于父的问题中有哪些是错误的,并逐条写出。

自考刑事诉讼法学真题及答案

93.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在第二审的审理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C.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 D.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 答案及解析:ABC 《高法解释》第252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AB当选。《高法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据此,C当选。 94.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答案及解析:BCD 《刑诉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据此,BC当选。《高法解释》第257条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据此D当选。 (2003年) 89.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答案及解析:CD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故A、B项错误,C正确。宪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表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根据这一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指挥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如何进行审判,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是否正确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监督。故D正确。法律教育网 90.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该改变管辖,直接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B.检察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要求该局长回避 C.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D.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答案及解析:BD 依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A、C项错误,D正确。依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故B正确。 91.在某案的法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母亲张某对公诉人不满,冲进审判区,出言辱骂,并将一茶杯向公诉人掷去,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对张某这一行为的下列处理办法中正确的是: A.合议庭当庭以藐视法庭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B.审判长决定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C.审判长决定处1000元以下罚款 D.经院长批准,处15日以下拘留 答案及解析:BD 依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D 项正确。C错在未经院长批准。 92.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及解析:ACD B项错误,按照《六机关规定》第2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而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据此,可以直接选出AD两项。C项也是正确的,因为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93.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邻居何某坠楼而死,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如果此事要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立案的话,那么在立案阶段应当查明的事项是: A.何某死亡的准确时间 B.何某是跳楼自杀还是他人谋杀 C.如果是他人谋杀,犯罪嫌疑人是谁 D.如果是他人谋杀,作案人的动机是什么 答案及解析:B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故选B. 94.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答案及解析:BC 《高法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故选B、C项。 95.在某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对一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但当法院向自诉人送达调解书时,自诉人发现调解书中的内容发生了不利于己的重大变化。该自诉人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接受调解书,然后提出上诉 B.接受调解书,然后重新起诉 C.拒绝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D.要求法院判决 答案及解析:CD 依《刑诉解释》第200条规定,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故选C、D项。 (2004年) 90.何某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但又因故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何某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A.何某耽误期间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B.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何某提出上诉 C.继续应当在期满以前提出上诉的申请,需要由辩护人为其提出 D.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裁定允许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考察的是期间的耽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91.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 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答案及解析: BD 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本题中答案A为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不可以当辩护人,答案B为其近亲属是可以的,答案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不是近亲属不可以当辩护人,答案D是一般的非律师是可以的。 92.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诉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又对该案重新起诉的,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依据新的事实重新起诉 B.提出新的证据材料重新起诉 C.对同一事实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 D.依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起诉 答案及解析: AB 本题考察的是检察院撤诉的效力。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中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三)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不予受理;(六)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其中对于第(四),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原则上不可以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起诉,除非是有新的事实、证据。 93.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A.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不合法 B.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无效 C.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 D.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答案及解析: ABCD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所以,该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在王某家中形成等都是可以的,而由于这是辩护律师向一般的证人调查取证,对此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法律教育网 94.一审程序中有下列何种情形,二审人民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A.对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没有出庭的 C.一审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没有出庭的 答案及解析: 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95.曲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的犯罪行为虽然使公私财物遭受了重大损失,也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曲某有期徒刑8年。曲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B.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C.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在改判后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D.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考察的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程序,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十四章“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中予以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为: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报请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诉讼卷宗和证据。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6年) 21.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及解析:B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l)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应选B。 22.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高法刑诉解释》第128条第(一)项规定,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故被害人有权提出回避。B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第157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害人有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人无权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故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ABD均正确,应选C。 23.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 A.准予担任辩护人 B.不准担任辩护人 C.准予担任翻译人员 D.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 答案及解析: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以被告人张某的妹妹可以担任张某的辩护人,另根据该法第28条和第31条规定,翻译人员适用回避的规定,因此,张某的妹妹是被告人的近亲属,又担任本案的辩护人,所以不能担任张某的翻译。 24.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A.公安局局长 B.检察院检察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委员会 答案及解析:B该案涉及报复陷害罪,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六)的规定,报复陷害罪依法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案中侦查人员刘某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因而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其回避,选择B项。 25.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 C.W市中级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D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2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高法刑诉解释》第17条规定,对于管辖权争议应当层报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甲省与乙省在法院系统中的共同上级,应为人民法院,因此选D。 26.某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因该案被告人与该法院院长具有亲属关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指定将该案移交B区法院审判。对于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A区法院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A.应当退回A区检察院 B.应当直接移交B区法院 C.可以直接移交B这法院 D.应当通过中级人民法院移交B区法院 答案及解析:A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9条,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本案属于公诉案件,A区法院应当将全部案卷退回原公诉检察院。故选A。 27.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甲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答案及解析: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并非追诉人,无追诉义务,只要不存在伪造、销毁证据情形,即不会触犯刑律。所以该律师无义务将该事实告知司法机关。本题应选D。 2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 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 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可以自己决定,无须再提请批准,只要通知即可。因而选C。 29.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 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答案及解析: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l)法医类鉴定;(2)物证类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0.甲因涉嫌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立案侦查。羁押一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甲回家后,约请律师乙见面商谈聘请其担任自己律师的事宜。甲会见乙应否取得有关机关批准? A.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B.不必经侦查机关批准 C.须经执行机关批准 D.不必经执行机关批准 答案及解析:A根据《刑事诉讼法》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本题中,甲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若想聘请律师应经侦查机关批准。 31.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及解析:C《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故选C。 32.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 答案及解析:D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对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高某存款38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故本题应选D。 33.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答案及解析: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黄某的批捕决定由甲市检察院作出,因此第一次延长应当由甲市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作出。故本题选A。 34.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 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答案及解析:D《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1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因此,此时可以补充侦查的机关只有A区检察院和甲市公安局,如果要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应经甲市检察院。所以D项正确。 35,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 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140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A、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1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由此,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C项入选。 36.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正确。 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答案及解析:B《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 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2006年1月11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据此,本题应选择B。 38.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同意 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C.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但限制延期审理的次数只能一次 D.不应当同意 答案及解析:A《高法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故选A。

一、 单项选择题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多长时间以内进讯问? A. 24小时 B. 48小时 C. 12小时 D. 72小时 答案:A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在开庭多长时间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A. 7日 B. 3日 C. 5日 D. 10日 答案:D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3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司法机关如何处理? A. 可以提醒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不必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 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 告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已丧失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 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公民当即将罪犯扭送到当地人民法院,该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不立案侦查 B. 对公民扭送不予理睬 C. 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 自行侦查 答案:C 解析:对于报案、举报和控告,任何司法机关都应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法院无侦查权,盗窃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5. 下列 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提起反诉 B.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上诉 C. 反诉的案件只能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D. 原自诉人撤诉的,反诉案件不得继续审理 答案:B 解析: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不能反诉,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二、 多项选择题 1. 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刑事案件,应当先期公布下列哪些内容? A. 案由 B. 被告人姓名或名称 C. 证据 D. 开庭时间和地点 答案:ABD 解析: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或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 2. 下列哪些人是既不属于控诉一方,也不属于辩护一方的诉讼参与人? A. 公诉人 B. 鉴定人 C. 翻译人员 D. 辩护人 答案:BC 解析: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其中只有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是既不属于控诉一方,也不属于辩护一方的诉讼参与人。 3. 下列证据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的是哪些? A. 证人听王某讲的某犯罪事件是李某所为的证言 B. 现场提取的毛发 C. 带血迹的凶器 D. 被害人从朋友那里得知犯罪人是甲某的陈述 答案:ACD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1)违反本法有关分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4.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下列哪些人的讯问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方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 公诉人 B. 被告人 C. 被害人 D. 辩护人 答案:ABCD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47条。该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5. 下列表述中属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的是哪些? A. 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B. 作出判决、裁定的机关不同 C. 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 D. 上诉期限不同 三、 不定项选择题 被告人童某,女28岁,某市卷烟厂验货员,童某道德败坏,与同厂车间主任权某通奸已有2年,弄得满城风雨,童某一不做,二不休,竟然公开与权某姘居。权某结发之妻钱某忍无可忍,扬言要到法院告权某和童某重婚罪,童某非常恼怒,便与权某密谋杀掉钱某。1997年6月的一个晚上,权某打电话叫钱某锁上门到A区公园等他,钱某以为丈夫回心转意,欣意前往,到了公园不见权某,钱某待到晚上9点多,天已全黑,只好独自回家,走到一黑暗处,童某用事先准备好的铁棒将钱某击昏,童某授意权某用麻绳勒钱某的脖子,权某表示好歹夫妻一场,实在下不了手,童某于是自己把钱某勒死后,抛进城外护城河,钱某尸体被发现后,市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查获了主犯童某,从犯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童某死刑,立即执行。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权某有期徒刑10年,此案在上诉期内被告人没有上诉,市检察院也没有抗诉,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7日内决定交付执行,另外为了扩大影响,起到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执行当天,将被告人童某押在一辆敞篷吉普车上,在城内繁华待道上绕了一圈,然后将罪犯押到市中心广场上准备执行枪决,在执行前,童某突然提出自己与权某姘居后怀孕已3个月,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市中院立即停止执行,报高级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提出的问题: 1. 本案应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A. 市中级人民法院 B. A区人民法院 C. 省高级人民法院 D. 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20条、第24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 本案判处死刑立即执地,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A. 由作出判决的法院直接执行 B. 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 先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CD 解析:见《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75条第(一)项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quot; 3. 下列关于本案死刑执行程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能示众 B. 为了扩大法制宣传的效果,可以将死刑犯游街示众后执行 C. 刑场不应设在繁华地区,交能要道 D. 本案法院在市中心广场执行死刑,更有利于预防犯罪 答案:AC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5款规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能示众。"本案中执行法院将童某游街示众是不合法的;第212条第3款规定:"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据此,刑场不能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本案中拟在市中心广场执行死刑显然是不合法的。 4. 童某在被执行前突然提出自己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应如何处理? A. 继续执行 B. 应当停止执行 C. 可以停止执行,是否停止执行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D. 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如果在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这里"正在怀孕"包括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情况。 5. 关于在死刑执行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如何处理的正确表述是哪些? A.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包括羁押期间人工流产的,而不包括羁期间自然流产的,因此本案中童某可以执行死刑 B. 执行死刑时,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以等到分娩后再执行死刑 C. 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缓刑2年执行 D. 执行死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死刑,死缓以外的刑罚。 答案:D 解析: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所以本案中不能对童某适用和执行死刑,其中"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制度,而死刑制度既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因此高院对童某改判为死缓是不合法的,正确做法是改判除死刑,死缓以外的其他刑罚,并交付执行。

自考刑事诉讼法真题答案

(2006年) 21.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答案及解析:B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l)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显然,甲的行为并非扭送,故本题应选B。 22.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有权申请回避 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高法刑诉解释》第128条第(一)项规定,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故被害人有权提出回避。B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第157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害人有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人无权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故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ABD均正确,应选C。 23.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 A.准予担任辩护人 B.不准担任辩护人 C.准予担任翻译人员 D.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 答案及解析: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所以被告人张某的妹妹可以担任张某的辩护人,另根据该法第28条和第31条规定,翻译人员适用回避的规定,因此,张某的妹妹是被告人的近亲属,又担任本案的辩护人,所以不能担任张某的翻译。 24.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 A.公安局局长 B.检察院检察长 C.法院院长 D.检察委员会 答案及解析:B该案涉及报复陷害罪,根据《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二(六)的规定,报复陷害罪依法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案中侦查人员刘某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因而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其回避,选择B项。 25.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 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 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 C.W市中级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D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2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高法刑诉解释》第17条规定,对于管辖权争议应当层报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甲省与乙省在法院系统中的共同上级,应为人民法院,因此选D。 26.某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因该案被告人与该法院院长具有亲属关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指定将该案移交B区法院审判。对于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A区法院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 A.应当退回A区检察院 B.应当直接移交B区法院 C.可以直接移交B这法院 D.应当通过中级人民法院移交B区法院 答案及解析:A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19条,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本案属于公诉案件,A区法院应当将全部案卷退回原公诉检察院。故选A。 27.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 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 C.甲应当告知人民法院 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 答案及解析: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并非追诉人,无追诉义务,只要不存在伪造、销毁证据情形,即不会触犯刑律。所以该律师无义务将该事实告知司法机关。本题应选D。 28.甲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经其辩护人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对甲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B.报请原批准机关备案 C.自主决定并通知原批准机关 D.要求原批准机关撤销逮捕决定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可以自己决定,无须再提请批准,只要通知即可。因而选C。 29.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甲被乙打成轻伤。甲向法院提起自诉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对此,应当由下列哪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A.公安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 B.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 C.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 D.司法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鉴定机构 答案及解析: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l)法医类鉴定;(2)物证类鉴定;(3)声像资料鉴定;(4)根据诉讼需要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鉴定事项。《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司法鉴定机构是指从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2条规定的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0.甲因涉嫌故意泄漏国家秘密罪被立案侦查。羁押一个月后,被变更为监视居住。甲回家后,约请律师乙见面商谈聘请其担任自己律师的事宜。甲会见乙应否取得有关机关批准? A.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B.不必经侦查机关批准 C.须经执行机关批准 D.不必经执行机关批准 答案及解析:A根据《刑事诉讼法》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本题中,甲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若想聘请律师应经侦查机关批准。 31.无国籍人吉姆涉嫌在甲市为外国情报机构窃取我国秘密,侦查机关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吉姆。甲市检察院应当如何审查批捕? A.可以直接审查批准逮捕吉姆 B.应当报请省检察院审查批准 C.应当审查并提出意见后,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 D.应当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报经外交部备案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答案及解析:C《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94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人民检察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故选C。 32.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高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公司公款320万元。侦查机关在侦查中发现,高某有存款380万元,利用侵占的公款购买的汽车1部和住房1套,还发现高某私藏军用子弹120发。公安机关对于上述财物、物品所做的下列哪种处理是错误的? A.扣押汽车1部 B.查封住房1套 C.扣押子弹1发 D.冻结存款380万元 答案及解析:D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2条规定,扣押、冻结的款物,是指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检察职权过程中扣押、冻结的违法所得、其他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款物、作案工具、非法持有的违禁品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对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以及保管、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高某存款380万元中包括有其合法财产,不能全部冻结。故本题应选D。 33.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答案及解析:A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第12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黄某的批捕决定由甲市检察院作出,因此第一次延长应当由甲市检察院的上级检察院作出。故本题选A。 34.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A.应当退回甲市检察院 B.应当退回甲市公安局 C.可以退回甲市公安局 D.应当通过甲市检察院退回甲市公安局 答案及解析:D《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1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因此,此时可以补充侦查的机关只有A区检察院和甲市公安局,如果要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应经甲市检察院。所以D项正确。 35,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下列关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退回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成 B.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D.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140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A、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1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由此,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C项入选。 36.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及解析: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正确。 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答案及解析:B《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 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2006年1月11日《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案件。据此,本题应选择B。 38.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同意 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C.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但限制延期审理的次数只能一次 D.不应当同意 答案及解析:A《高法刑诉解释》第157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故选A。

一、单项选择题: (2002年) 13.王华,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华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B.人民检察院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C.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D.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及解析: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18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一共有五类:一是贪污贿赂犯罪,二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五是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本案王华涉嫌实施的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以上五类案件,因此,A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据此,可排除B;同时,D符合该规定,为正确答案。C不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条规定:“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由检察人员承办,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14.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A.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B.认为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处刑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人民法院核准 C.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有期徒刑15年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答案及解析:B 《六部委规定》第47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的决定,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78条第3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此B项改判死刑显属不当。《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85条规定:“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复核后应当根据案件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裁定予以核准;(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三)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改判;(四)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所以ACD不应选。 15.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及解析:C 《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因此,间谍罪应由国家安全机关侦查。AB项排除。《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法律教育网 16.乙市M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两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答案及解析:D 《刑诉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高法解释》第257条第1款第3项规定:“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罪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因此,A、B均不正确。《刑诉法》第189条第2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因此,C亦不正确。只有D符合《刑诉法》及《高法解释》的规定。 1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排除A.《刑诉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C.《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排除D. 18.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组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贵人 B.该人民法院院长 C.本案的合议庭 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高法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因此选B. 19.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答案及解析:C 根据有关的法学理论,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其他物品。从本质上看,书证以其所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起证明作用,而物证则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起证明作用。本题题干中的信件是以其所记载的思想内容起证明作用的,因而是书证;字条则是通过其外部特征起作用的,因而是物证。所以选C. 20.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为正确答案。 21.被告人郑某在法庭审判期间死亡,同时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已能够确认郑某无罪。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以判决宣告无罪 B.以裁定终止审理 C.以决定终止审理 D.撤销案件 答案及解析:A 《高法解释》第176条第9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据此A当选。法律教育网 2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下列哪一法院审判? A.犯罪地人民法院 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 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 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C 《刑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育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行? A.判决生效后执行 B.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答案及解析:B 《刑诉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2003年) 13.甲和乙是盗窃案的共犯,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后在同一监狱服刑。二人在服刑期间脱逃至A市。甲在A市某宾馆吃饭时被抓获,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甲在A市还犯有盗窃罪;乙在A市抢劫时被当场抓获。对甲和乙所犯的新罪应当如何进行侦查? A.二人均由监狱一并进行侦查 B.二人均由A市公安局一并进行侦查 C.甲由监狱进行侦查,乙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D.乙由监狱进行侦查,甲由A市公安局进行侦查 答案及解析:C 《刑诉解释》第14条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确定相应的侦查机关,故选C. 14.在审理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甲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A.依法拘传自诉人 B.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C.延期审理 D.按自诉人撤回起诉处理 答案及解析:D 依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自诉人经过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故选D. 15.控辩双方对第一审刑事判决未提出抗诉或者上诉,但被告人对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第一审民事部分判决正确,但刑事部分判决有错误。第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指令下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 B.裁定将全案发回重审刑事部分 C.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刑事部分,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审理,依法判决 D.裁定将刑事部分发回重审 答案及解析:C 依《刑诉解释》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上诉案件,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故选C. 16.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部门,并建议侦查部门重新侦查 B.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 C.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件退回侦查部门处 D.应当退回侦查部门,建议补充侦查 答案及解析:B 依《检院规则》第237条规定,侦查过程中,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检察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销案件:①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②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和不是犯罪的;③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故选B. 17.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趁上厕所之机逃跑,较长时间一直未被抓获,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A.延期审理的决定 B.延期审理的裁定 C.中止审理的决定 D.中止审理的裁定 答案及解析:D 依《刑诉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18.某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部门接到群众的举报,对某单位领导在一起责任事故中的失职行为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该领导虽然有过失,但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决定? A.免予起诉 B.撤销案件 C.不起诉 D.终止侦查 答案及解析: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刑诉法第15条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具体说来,若处于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故选B. 19.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 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 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 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及解析:C 《高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故选C. 20.某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发现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的第二审生效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该检察分院按下列哪一个程序处理是正确的? A.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B.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C.报请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民检察院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D.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答案及解析:C 依《刑诉解释》第3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系统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主要包括两方面:①来自人民检察院②来自作出生效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时,无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它的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1.孙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处列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的处理,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第二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 B.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C.因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已经授权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不必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D.该死刑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应当生效,执行刑 答案及解析:B 《六机关规定》第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应当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即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其中,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死刑的案件,无论该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是否下放,都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高法解释》第274条规定:“死刑由人民法院核准,但依法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除外。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由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改判死刑的案件,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因此,B项正确。 22.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答案及解析:B 《高法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进行下列具体规定:(一)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二)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三)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四)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五)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故选B. (2004年) 21.刘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B.认为原判刑罚太重,不同意判处死缓,直接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改判并报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答案及解析:C 对于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核准死刑;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改判;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因此,本题中ABD符合上面列举的三种结果,而对于C高级法院是不可以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22.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答案及解析:D 本题考察的是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不能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复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刑事诉讼法同刑法的关系是〔 〕A.刑法为主、刑事诉讼法为辅 B.刑事诉讼法为主、刑法为辅C.先刑法、后刑事诉讼法 D.刑法、刑事诉讼法并重 2.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 〕A.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问题 B.被告人的犯罪与刑罚问题C.诉讼双方的财产关系问题 D.诉讼双方行政争议问题 3.当今世界各国的刑事诉讼形式基本上是〔 〕A.纠问式诉讼 B.弹劾式诉讼C.混合式诉讼 D.审问式诉讼 4.公安机关的性质是〔 〕A.行政机关 B.司法机关 C.安全机关 D.司法行政机关 5.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是〔 〕A.破坏选举案 B.报复陷害案 C.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D.走私案 6.下列案件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 〕A.渎职案件 B.盗窃案件 C.虐待案件 D.抢劫案件 7.下列案件中,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A.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案 B.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C.案 D.刑讯逼供案 8.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作出决定的人员是〔 〕A.审判长 B.本法院院长C.审判员 D.本审判庭庭长 9.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A.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向证人收集证据C.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D.向侦查人员了解侦查情况 10.下列证据中,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杀人凶器 B.血迹C.指纹 D.被害人陈述 11.依法有权执行逮捕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 D.公、检、法三机关 12.公安机关需要对人犯拘留时,应当由〔 〕A.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C.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批准 D.同级人民法院批准 13.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C.12个月 D.整个法定的办案期限 14.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 〕A.女工作人员进行 B.医师进行C.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D.被搜查人的近亲属进行 15.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16.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对精神病医学鉴定指定医院的机关是〔 〕A.省级人民政府 B.省级公安机关C.省级人民检察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 17.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 〕A.起诉决定 B.不起诉决定C.撤销案件决定 D.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 18.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其申诉的期限应当是在收到决定书后〔 〕A.3日以内 B.5日以内 C.7日以内 D.10日以内 19.合议庭组成人员是指〔 〕A.审判员和书记员 B.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C.审判员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员 D.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 20.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继续进行审理的,可以〔 〕A.中止审理 B.终止审理 C.延期审理 D.撤销案件 2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人是〔 〕A.被告人 B.被告人及其辩护人C.当事人 D.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至迟应在〔 〕A.开庭3日以前 B.开庭5日以前C.开庭7日以前 D.开庭10日以前 23.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末生效判决,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是〔 〕A.被害人 B.自诉人C.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 24.下列人员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应当是〔 〕A.诉讼参与人 B.犯罪嫌疑人C.被害人 D.自诉人 25.下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中,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是〔 〕A.放火案 B.投毒案C.走私案 D.抢劫案 26.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必须提交〔 〕A.原审合议庭处理 B.重新组成的合议庭处理C.告申庭处理 D.审判委员会处理 27.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发给释放证明书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原公诉机关C.原审人民法院 D.执行机关 28.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犯,有核准权的法院是〔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 D.专门人民法院 29.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应当减刑的,执行机关应报请裁定的法院是〔 〕A.原第一审人民法院 B.原第二审人民法院C.当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D.原核准死缓的高级人民法院 30.对末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审查决定应否立案时,必须注意其特点,其中首要的是〔 〕A.发育情况 B.年龄C.辨别是非的能力 D.自我控制的能力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镇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法定代理人包括〔 〕A.被代理人的父母 B.被代理人的配偶C.被代理人的养父母 D.被代理人的监护人E.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2.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 〕A.承办本案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B.法院担任该案件记录的书记员C.检察院的书记员D.该案的鉴定人、翻译人员E.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33.依法有权行使刑事拘留权的机关有〔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E.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3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对证据和案件情况有权发表意见并可以互相辩论的人有〔 〕A.公诉人 B.当事人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E.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35.在下列情形中,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的有〔 〕A.被告人一方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的B.被告人一方上诉,自诉人一方也提上诉的C.被告人一方没有上诉,自诉人一方上诉的D.被告人没有上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上诉的E.经被告人本人同意,其近亲属上诉的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附带民事诉讼 37.强制措施 38.审查起诉 39.辩护制度 40.证明责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41.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死缓案件中,对应当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42.简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能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五、论述题(15分) 43.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异同。 六、案例分析(12分) 44.于某因杀人罪、抢劫罪被起诉到某中级人民法院。于某要求其父为他聘请辩护律师。于父就找学过法律的王某咨询,王回答说:根据于某的罪行很可能要判死刑,必须聘请律师,否则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律师可以解决许多问题,如果判处死刑,律师还可以直接上诉到高级法院。于父问如果判了死刑,多长时间就要执行,王说:省高级法院如果维持死刑判决,它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法院核准后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十日内执行死刑。试问王某在回答于父的问题中有哪些是错误的,并逐条写出。

刑事诉讼法自考真题答案

C.对雅力克的行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依法予以处罚

D.如雅力克持涂改的出境证件出境,中国边防检查机关有权阻止其出境

76.甲国公民彼得,在中国境内杀害一中国公民和一乙国在华留学生,被中国警方控制。乙国以彼得杀害本国公民为由,向中国申请引渡,中国和乙国间无引渡条约。关于引渡事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对乙国无引渡义务

B.乙国的引渡请求应通过外交途径联系,联系机关为外交部

C.应由中国最高法院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D.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正在对引渡所指的犯罪进行刑事诉讼,故应当拒绝引渡

77.甲国公民玛丽与中国公民王某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2人在乙国结婚。关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结婚手续只能适用中国法

B.结婚手续符合甲国法、中国法和乙国法中的任何一个,即为有效

C.结婚条件应适用乙国法

D.结婚条件应适用中国法

78.中国A公司与甲国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C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中国,但对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后因货物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中国A公司依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提起仲裁,但B公司主张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审查问题,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C仲裁委无权认定,只有中国法院有权审查

B.对本案仲裁条款的效力,如A公司请求C仲裁委作出决定,B公司请求中国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中国法院裁定

C.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中国法

D.对本案仲裁条款效力的审查,应适用甲国法

79.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的经常居住地均在中国,双方就在丙国境内发生的侵权纠纷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B.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就纠纷的法律适用做出了选择,应适用协议选择的法律

C.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丙国法

D.如侵权行为发生后双方未选择纠纷适用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

80.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

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

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8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关于除外情形,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

B.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

C.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

D.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

82.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作品在中国的国民待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伍的文章在乙国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B.李伍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C.满成的文章无论在任何国家首次发表,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D.满成的文章无论发表与否,其作品在中国享有国民待遇

83.法院领导在本院初任法官任职仪式上,就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中的“文明司法”和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理性文明执法”提出要求。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文明执法”范围?

A.提高素质和修养,遵守执法程序,注重执法艺术

B.仪容整洁、举止得当、言行文明

C.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的行为

D.严守办案时限,禁止拖延办案

84.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因涉及人数众多,影响面广,当地领导私下曾有“必须重判”的说法。①主审李法官听此说法即向院长汇报。②开庭时,李法官对律师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的请求不予理睬。③李法官对刘检察官当庭反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严斥该律师立场有问题的做法不予制止。④李法官几次打断律师用方言发言,让其慢速并重复。⑤律师对法庭上述做法提出异议,遭拒后当即退庭抗议。⑥刘检察官大声对律师说:“你太不成熟,本地没你的饭吃了。”⑦律师担心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⑧李法官、刘检察官应邀参加该律师所在律所的十周年所庆,该律师向李、刘赠送礼品。关于法律职业人员的不当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①④⑤

B.②③④

C.②⑥⑦

D.③⑦⑧

8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新增或加强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B.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C.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D.律师作为辩护人涉嫌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犯罪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

参考答案:

51.AB 52.BC 53.ACD 54.ABC 55.AC 56.ABD 57.CD 58.ABC 59.ABC 60.ABD 61.BD 62.ABC 63.AC 64.AD 65.ABD 66.ABD 67.ABD 68.ACD 69.ABCD 70.ACD 71.ACD 72.ABCD 73.ABC 74.BCD 75.BCD 76.AB 77.BD 78.BC 79.ABD 80.AC 81.ABCD 82.ACD 83.ABC 84.ABC 85.ACD

1.(1)“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天3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这是侦查人员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获取的李某的供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非法证据,而且,依据该条款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2)“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侦查人员搜查扣押的李某的鞋子等物品,属于物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的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属于非法证据,才应对该证据予以排除。 2.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2款之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由此可见,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包括东湖市公安局、东湖市检察院和东湖市中级法院。 3.对于李某的盗窃罪而言,有保安的指认,而且有李某的供述,并经查证属实。因此,对李某的盗窃罪应作有罪判决。对于李某的抢劫罪,只有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和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加以证明,未达到《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的给被告人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的三个要求“(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因此,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95条的规定,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4.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刑事诉讼法在保障刑法实施方面的价值有:第一,通过明确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适用刑事实体法提供了组织上的保障。第二,刑事诉讼法通过明确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主体的权力与职责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为调查和明确案件事实及适用刑事实体法的活动提供了基本构架;同时,由于有明确的活动方式和程序,也为刑事实体法适用的有序性提供了保障。第三,规定了收集证据的方法与运用证据的规则,既为获取证据、明确案件事实提供了手段,又为收集证据、运用证据提供了程序规范。第四,关于程序系统的设计,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避免、减少案件实体上的误差。第五,针对不同案件或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程序,使得案件处理简繁有别,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在本案中,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证据的收集程序和运用规则,让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在本案中,通过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的专门机关相互之间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刑法的正确实施,保证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目标的实现,以有效的程序机制保障了刑法的实现。 5.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诉讼价值。(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在我国,为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全、审查判断、查证核实等,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几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也规定,以刑讯等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2010年6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方面,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第2条规定,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4条规定,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另一方面,明确了非法取得的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排除程序。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在三个方面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第一,排除范围。即刑事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第二,法庭调查,包括启动、证明、处理。即刑事诉讼法第56、57、58条的规定。第三,法律监督。即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在本案中,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是对2010年《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贯彻和落实。(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诉讼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乃至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能够使非法取证一方承受不利的程序结果和实体结果,消除非法取证的心理动力,从而达到保障诉讼参与人各项权利、保障无辜的人不受追究的目的。在本案中,排除李某的供述等非法证据,有利于保障李某的人权,同时,警示司法人员在以后的执法中应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第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保障程序公正,保障诉讼程序独立价值的实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助于督促公检法机关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程序性制裁来实现对程序公正的追求。在本案中,通过排除李某的供述等非法证据,彰显了程序的独立价值,维护了程序的公正性,是程序公正价值的重要体现。第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彰显法治精神。司法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是衡量司法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司法权威的实现和确立。司法机关若非法取证、带头违法,就会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损害法律权威,对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和法治精神也有着巨大的破坏。在本案中,排除李某的供述等非法证据,有利于抑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督促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惩罚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坚持规范理性文明执法,这对树立我国司法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05/37.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答案】A(本题答案没有变,但是BC两个选项的依据变化了) 【原解析】首先,人民法院的执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人民法院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所以A选项正确。 其次,公安机关的执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查。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关于选项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应当是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 再次,监狱和看守所的执行范围。(见上文)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另外,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关于选项C,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应当是送交执行时余刑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 关于选项D,不是未成年犯监狱,而是未成年犯管教所,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为选项A,选项B、C、D都是错误的。 【BC项依据变更】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该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所以BC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是依据变化了。 【综合四个选项】本题综合考刑罚的执行机关。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08/95.监狱负责执行的刑罚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 B.朱某 C.李某 D.周某 【答案】ABC(原答案:AB) 【原解析】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15年、朱某的有期徒刑10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不足一年,由公安机关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所以,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李某的刑罚也应该由监狱负责执行。 【综合四个选项】同上题,本题也是综合考查刑罚的执行机关。这样的题目告诉我们,这种相似易混淆的点是命题老师青睐的点。 08/96.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监狱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 【答案】B项仍然不变,另外对周某管制的执行主体由公安机关调整为社区矫正机构。(原答案为B) 【原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中周某被判处的是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均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选B.【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这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做的调整,选项中未提供。 该法第259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所以B仍当选。 02/5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管制 B.有期徒刑的缓刑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CD(原答案:ABCD) 【原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根据以上规定,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据此ABCD皆入选。 【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AB不在入选。 CD选项可以看原解析。

刑事诉讼法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

05/37.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答案】A(本题答案没有变,但是BC两个选项的依据变化了) 【原解析】首先,人民法院的执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人民法院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所以,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所以A选项正确。 其次,公安机关的执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查。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关于选项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二年的有期徒刑,应当是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所以选项B是错误的。 再次,监狱和看守所的执行范围。(见上文)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另外,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关于选项C,送交执行时余刑二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应当是送交执行时余刑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 关于选项D,不是未成年犯监狱,而是未成年犯管教所,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为选项A,选项B、C、D都是错误的。 【BC项依据变更】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该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所以BC选项都是错误的,只是依据变化了。 【综合四个选项】本题综合考刑罚的执行机关。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08/95.监狱负责执行的刑罚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 B.朱某 C.李某 D.周某 【答案】ABC(原答案:AB) 【原解析】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15年、朱某的有期徒刑10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不足一年,由公安机关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0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所以,依据修改后的刑诉法,李某的刑罚也应该由监狱负责执行。 【综合四个选项】同上题,本题也是综合考查刑罚的执行机关。这样的题目告诉我们,这种相似易混淆的点是命题老师青睐的点。 08/96.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监狱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 【答案】B项仍然不变,另外对周某管制的执行主体由公安机关调整为社区矫正机构。(原答案为B) 【原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中周某被判处的是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均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选B.【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这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做的调整,选项中未提供。 该法第259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所以B仍当选。 02/5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述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管制 B.有期徒刑的缓刑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答案】CD(原答案:ABCD) 【原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21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第218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根据以上规定,属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据此ABCD皆入选。 【新解析】修订后《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所以AB不在入选。 CD选项可以看原解析。

全国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026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刑事诉讼是( )A.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B.国家立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C.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D.国家司法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活动2.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由( )A.国家性质和刑事诉讼法的性质决定的 B.国家政策决定的C.刑法决定的 D.刑事诉讼法决定的3.对人民法院而言,依法审判案件( )A.只是一种权力B.只是一种义务C.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职责与义务D.是一种可以放弃,也可以行使的权力4.下列诉讼参与人中,属于当事人的是( )A.辩护人 B.诉讼代理人C.法定代理人 D.自诉人5.告诉才处理案件的直接受理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C.人民法院 D.司法行政机关 6.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C.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D.遗弃案件7.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的是( )A.上级公安机关 B.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C.同级人民法院院长 D.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是( )A.律师 B.被告人的亲属C.被告人的朋友 D.本案的证人9.犯罪嫌疑人记载自己犯罪情况的笔记本属于( )A.物证 B.书证C.口供 D.勘验、检查笔录10.直接证据,是指( )A.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B.以人的语言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C.以实物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D.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11.下列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是( )A.拘留 B.逮捕C.监视居住 D.拘传12.在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C.被害人的近亲属 D.被害人的朋友13.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通知立案书》后,( )A.10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B.15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C.20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 D.30日内应当作出立案决定14.侦查工作的核心内容是( )A.查获犯罪嫌疑人 B.打击犯罪C.收集证据和运用证据 D.维护社会稳定15.讯问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不得少于( )A.5人 B.4人C.3人 D.2人16.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 )A.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B.可以撤销案件C.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D.应当撤销案件1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只能是( )A.1人 B.2人C.3人 D.4人18.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包括( )A.审理和裁判两个阶段B.开庭、辩论和裁判三个阶段C.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裁判四个阶段D.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和评议宣判五个阶段19.对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上诉权的是( )A.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B.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C.被害人D.被告人20.对A省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有权抗诉的是( )A.最高人民检察院B.A省人民检察院C.A省人民法院的任何一个同级别的人民检察院D.A省人民检察院的下一级检察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2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包括( ) A.对自诉案件的直接受理权 B.决定逮捕权 C.侦查权 D.执行逮捕权 E.执行部分生效裁判权22.下列案件中,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是( )A.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刑讯逼供案件 D.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E.贪污贿赂案件23.下列证据中属于证据理论分类中所讲的人证的是( )A.证人证言 B.被害人陈述C.勘验笔录 D.鉴定结论E.口供24.在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具有解决专门性问题的知识 B.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C.自然人 D.不存在法定回避事由 E.具备侦查人员的身份25.下列案件中,应当适用合议庭审理的是( )A.简单轻微的公诉案件 B.外国人犯罪的案件C.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D.重大抢劫案件E.被告人不认罪的贪污案件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诉讼参与人27.强制辩护28.勘验、检查笔录29.侦查实验30.执行 四、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判断下列各题正误,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3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区别,就是它们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 3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 ( )33.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决定和执行逮捕。( )34.一案有多个证人的,侦查人员可以将证人集中在一起询问。( )35.没收财产的判决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单独执行。(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36.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有什么意义?37.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定罪处刑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则?38.提起公诉与证据不足不起诉有哪些区别?六、论述题(本大题12分)39.试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5分)40.被告人刘某,因犯抢劫罪被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在宣判前,被告人脱逃,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被告人归案后,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和脱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决宣告后,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量刑过重,也提起了抗诉。二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书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但是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因此,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问:本案诉讼程序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若有,请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

93.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在第二审的审理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C.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 D.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 答案及解析:ABC 《高法解释》第252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AB当选。《高法解释》第256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据此,C当选。 94.在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王某没有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只将张某的上诉状和有关王某的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B.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张某、王某的全部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 D.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对王某判处的刑罚有错误,需要加重刑罚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答案及解析:BCD 《刑诉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据此,BC当选。《高法解释》第257条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据此D当选。 (2003年) 89.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 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 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 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答案及解析:CD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故A、B项错误,C正确。宪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表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监督关系。根据这一规定,上级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指挥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如何进行审判,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是否正确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监督。故D正确。法律教育网 90.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该改变管辖,直接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B.检察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要求该局长回避 C.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D.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可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答案及解析:BD 依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A、C项错误,D正确。依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故B正确。 91.在某案的法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母亲张某对公诉人不满,冲进审判区,出言辱骂,并将一茶杯向公诉人掷去,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对张某这一行为的下列处理办法中正确的是: A.合议庭当庭以藐视法庭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B.审判长决定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C.审判长决定处1000元以下罚款 D.经院长批准,处15日以下拘留 答案及解析:BD 依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B、D 项正确。C错在未经院长批准。 92.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B.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 C.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D.公安机关应当释放嫌疑人,并发给释放证明 答案及解析:ACD B项错误,按照《六机关规定》第27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而按照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据此,可以直接选出AD两项。C项也是正确的,因为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公安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93.某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称邻居何某坠楼而死,公安机关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如果此事要作为一起刑事案件立案的话,那么在立案阶段应当查明的事项是: A.何某死亡的准确时间 B.何某是跳楼自杀还是他人谋杀 C.如果是他人谋杀,犯罪嫌疑人是谁 D.如果是他人谋杀,作案人的动机是什么 答案及解析:B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故选B. 94.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 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C.继续审理本案 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 答案及解析:BC 《高法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故选B、C项。 95.在某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庭主持双方当事人对一刑事自诉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但当法院向自诉人送达调解书时,自诉人发现调解书中的内容发生了不利于己的重大变化。该自诉人下列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接受调解书,然后提出上诉 B.接受调解书,然后重新起诉 C.拒绝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D.要求法院判决 答案及解析:CD 依《刑诉解释》第200条规定,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故选C、D项。 (2004年) 90.何某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但又因故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何某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A.何某耽误期间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B.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何某提出上诉 C.继续应当在期满以前提出上诉的申请,需要由辩护人为其提出 D.经人民法院查证属实,裁定允许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考察的是期间的耽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本题答案为ABD. 91.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 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 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 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 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答案及解析: BD 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本题中答案A为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不可以当辩护人,答案B为其近亲属是可以的,答案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不是近亲属不可以当辩护人,答案D是一般的非律师是可以的。 92.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准许撤诉裁定后人民检察院又对该案重新起诉的,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依据新的事实重新起诉 B.提出新的证据材料重新起诉 C.对同一事实以新的罪名重新起诉 D.依据新的法律规定重新起诉 答案及解析: AB 本题考察的是检察院撤诉的效力。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中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三)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四)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五)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不予受理;(六)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其中对于第(四),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原则上不可以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起诉,除非是有新的事实、证据。 93.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 A.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不合法 B.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无效 C.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 D.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 答案及解析: ABCD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所以,该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在王某家中形成等都是可以的,而由于这是辩护律师向一般的证人调查取证,对此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法律教育网 94.一审程序中有下列何种情形,二审人民法院应该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A.对不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人员没有出庭的 C.一审合议庭的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没有出庭的 答案及解析: 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95.曲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曲某的犯罪行为虽然使公私财物遭受了重大损失,也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于是判处曲某有期徒刑8年。曲某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诉。该案在程序上应当如何处理?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B.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应当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C.如果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在改判后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 D.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 答案及解析:ABD 本题考察的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程序,人民法院《刑诉解释》第十四章“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中予以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为: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人民法院核准。报请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案件的结案报告、判决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诉讼卷宗和证据。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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