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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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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高频

1. 劳动合同: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约定,明确雇佣关系的劳动关系2. 停工、罢工和解散事件:指在劳动关系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矛盾或者利益纷争时,劳动者采取的一种迫使用人单位改变或者接受自己诉求的行为,包括集体停工、罢工、工会抗议等3. 离职与辞退:劳动关系解除的方式,包括正常离职、辞职、被解雇等4. 加班与加班费:指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从事工作时,应当视情况支付加班费5. 工资条和社会保险:工资条是工资核算制度的一种形式,用于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及其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

1. 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及其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2. 劳动关系: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基本法律关系。3. 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雇佣关系的书面合同。5.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津贴、奖金等报酬。6. 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7. 劳动时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8. 劳动安全:保护劳动者免于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职业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制度和措施。9. 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放假日,例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10. 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11. 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经济纠纷的一种法律程序。12. 劳动保障: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的制度。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主要有 一、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①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②国际劳工公约; ③国际劳工建议书。 二、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①劳动法的特征; ②劳动关系; ③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种类:列举式方法、区别式方法; ④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时间适用、对人的适用。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体系 ①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②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③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⑤确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标准。 四、劳动法律关系 ①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②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③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统—性、对应性; ⑤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 ⑥劳动法律事实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 ⑦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含义; ⑧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变更; ⑨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消灭。 五、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程序; ②劳动合同的效力; ③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④劳动合同成立于劳动合同生效的区别; ⑤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六、集团协商与集团合同 ①集团协商在我国的适用范围; ②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与保护; ③集团协商的内容; ④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⑤集团合同的效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就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2.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3.职业纪律是劳动者在从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从业规则和程序,它是保证劳动者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行为规则。4.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泛指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起,构成了广义上的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6、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具体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1.就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2.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3.职业纪律是劳动者在从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从业规则和程序,它是保证劳动者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行为规则。4.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劳动法自考名词解释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又称劳工法,泛指与劳工事宜有关的法律条文。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查制度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劳动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一起,构成了广义上的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6、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具体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劳动法的解释

调整 劳动 关系以及 由此 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词语分解

劳的解释 劳 (劳) á 人类 创造 物质 或 精神财富 的活动:劳动。劳力。劳逸。 功劳 (功业,成绩)。按劳分配。 辛苦,辛勤:劳苦。劳顿(劳累困顿)。劳瘁(劳累病苦)。劳碌(事情多而辛苦)。劳心。疲劳。烦劳。任劳任怨。

自考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

1. 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及其法律关系的法律体系。2. 劳动关系:雇佣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基本法律关系。3. 合同: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4.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雇佣关系的书面合同。5.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津贴、奖金等报酬。6. 劳动保护: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7. 劳动时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8. 劳动安全:保护劳动者免于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职业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制度和措施。9. 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的放假日,例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10. 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11. 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经济纠纷的一种法律程序。12. 劳动保障: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的制度。

1.就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所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2.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劳动法律关系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3.职业纪律是劳动者在从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从业规则和程序,它是保证劳动者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行为规则。4.职工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企业行政领导,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劳动者当家作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主要有 一、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①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②国际劳工公约; ③国际劳工建议书。 二、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①劳动法的特征; ②劳动关系; ③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种类:列举式方法、区别式方法; ④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时间适用、对人的适用。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体系 ①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②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③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⑤确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标准。 四、劳动法律关系 ①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②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③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统—性、对应性; ⑤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 ⑥劳动法律事实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 ⑦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含义; ⑧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变更; ⑨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消灭。 五、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程序; ②劳动合同的效力; ③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④劳动合同成立于劳动合同生效的区别; ⑤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六、集团协商与集团合同 ①集团协商在我国的适用范围; ②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与保护; ③集团协商的内容; ④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⑤集团合同的效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劳动法真题名词解释

2020年自考备考已经开始,自考历年真题对考生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料,考前每道真题至少要做1-2遍才会事半功倍。网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4月自考《 劳动法 》真题及答案解析,一起来试试吧!

解析

【正确答案】

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主体是特定的。

(2)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 *** 错共存的特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性和隶属 *** 错特点,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平等性及行政法律关系之间的隶属性相区别,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之一。

(3)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基准、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等形成的。劳动法律关系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结的,具体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也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通过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4)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的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这也是劳动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显著特征。

(5)劳动法律关系是围绕劳动者的保护展开的。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处于核心和基础地位的。(P91)

给你网站: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福建省统一命题考试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试卷(课程代码 6089)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国际劳工组织从1919年第一届大会到2004年底为止,共通过国际劳动公约( )A.150个 B.184个 C.194个 D.200个2、《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的标准工作时间为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A.7小时 B.8小时 C.10小时 D.24小时3、工人纪某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纪某,提前的期限为 ( )A.30日 B.35日 C.40日 D.60日4、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A.劳动合同期满;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C.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D.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A.100% B.150% C.200% D.250%6.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劳动法》第80条和81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的委员会是( ) 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工会调解委员会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职工调解委员会7、未成年上岗工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证件是( )A.未成年人健康检查表 B.未成年工登记表C.未成年工登记证 D.毕业证8、根据《劳动法》规定,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是( )A.福建省歌舞团 B.福建某边远地区企业C.福州省体工队 D.福建某特种工艺单位9、下面的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关系的是( )A.个体经济组织中个体劳动者与帮工之间的关系B.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C.弄明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劳动产品所发生的买卖关系D.劳动者与需要方之间的劳务关系10、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提出申诉的,当事人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提出,其提出申诉的有效期限是( )A. 15 B.30 C.45 D.6011、西方研究劳动关系的学者认为,无论是否接受剥削的论点,对利润的追求都以为着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冲突,这种冲突客源属于( )A.异化的合法化 B.客观的利益差异C.雇用关系的性质 D.劳动合同的性质12、国际上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主要有“五大学派”,有学派认为,在经济中代表工人的“劳动”的利益,与代表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资本”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持这种观点的是( )A.新保守学派 B.管理主义学派C.正同多元论学派 D.激进学派13、《劳动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A.提出意见 B.起诉 C.控告 D.申诉14、法律禁止企业安排参加加班加点的职工包括( )A.成年人 B.经期女工 C.哺乳期女工 D.患病女工15、下列纠纷中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厂长与职工因个人债务的纠纷B.公司经理与会计对社会上财税腐败问题观点不同的纠纷C.企业不服税务管理部门因执行税法引起的纠纷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工资报酬引起的纠纷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给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16、属于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关于女工保护的公约有( )A.《生育保护公约》和同名建议书B.《夜间工作公约》和同名建议书C.《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和同名建议书D.《每周工作时间减至40小时公约》E.《准许就业最低年龄公约》17、根据《劳动法》第73条,我国社会保险可划分为( )A.养老保险 B.疾病保险 C.工伤保险D.失业保险 E.生育保险18、根据《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履行的基本义务是( ).A.积极完成劳动任务 B.不断提高劳动技能C.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教程 D.严格遵守劳动纪律E.遵守职业道德19、甲公司招聘员王某,在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 ( )A.王某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B.王某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是,甲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C.王某严重违反甲公司的劳动纪律时,甲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D.王某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时,甲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E.王某因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时,甲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20、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B.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C.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D.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有统一的经济利益E.劳动关系发生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21、劳动者个人的权益有( )A.劳动就业权 B.报酬请求权C.休息休假权 D.自主择业权E.劳动安全权22、某私营企业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行为有( )A.招收了2名15周岁的工人B.以性别为由拒绝招用6名女工C.辞退正在休产假的妇女2名D.以私营企业为由,不同意组建工会E.以本企业生产的鞋子代替货币支付工人工资23、《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签订集体合同的事项是 ( )A.劳动报酬 B.工作时间 C.休息时间D.劳动安全卫生 E.保险福利24、对用人单位利用劳动纪律滥用惩处权的制约表现为( )A.职工代表大会的制约 B.工会的制约C.劳动者本人的制约 D.劳动行政部门的制约E.企业主管部门的制约25、按《劳动法》的规定,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采取纪律处分的必备要件是( )A.由违法、违纪行为 B.违法、违纪人主管要有故意C.违法、违纪人有过失 D.无违法、违纪行为E.违法、违纪因不可抗逆原因造成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26.员工团体27.集体谈判28、最低工资29、社会保险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0分)30、论述我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五、案例分析(本大题共20分)31、2002年1月,某化工厂雇用50名工人,对其生产的香皂进行手工包赚。双方签订了一份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有效期为2年,从2002年月至2003年12月,约工资2200元。同年6月,厂里采纳了技术科的建议,决定购买香皂包装机械,实行自动化包装,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从长远来看还可越资金。同年11月25日,香皂包装机械运到化工厂并开始安装调试。厂里书面通知50名雇工,不久香皂包装机械就要投入使用,希望他们能够及时重新联系工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只能履行1年,2003年1月这50名雇工应离开化工厂,厂里对此表示歉意,愿意在给每人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接到厂里的通知后,这50名工人中当即就有人表示反对。厂里多次派日与这批工人协商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03年1月,化工厂宣布合同解除,每位工人多发1个月工资2200元,同时每人再发500元过节费。刘某等十几名工人由于未联系到工作,要求继续留在化工厂工作,但遭拒绝,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本案中刘某等几十名工人与某化工厂发生劳动争议后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关系与劳动法2006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福建省统一命题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课程代码6089)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B 2、B 3、A 4、B 5、B6、A 7、C 8、B 9、D 10、D11、B 12、D 13、A 14、C 15、D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6、ABC 17、ABCDE 18、ABCDE 19、CDE20、ABCE 21、ABCDE 22、ABCDE 23、ABCDE24、ABCDE 25、ABC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26、员工团体是指因的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组成的员工组织,包括工会组织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员工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27、集体谈判是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用条件,在适当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在谈判过程中,一方可以向对方就履行义务、协议情况提出质询,对方有义务回答,但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同意或终止协议。28、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国家归经的制毒工作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工薪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根据国家有关规等,下列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29、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同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与物质帮助的制度。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0分)30、答: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或集体协议。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体合同时企业、事业单位和工会之间就各项具体劳动标准协商谈判而缔结的协议。它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义有:(1)集体合同适应了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条件(3)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充分调动之功德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4)促进企业改革经营管理,提高工会的威信;(5)协调劳动关系,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服务‘(6)弥补劳动法规的不足,为企业提供调整劳动关系的具体规范。五、案例分析(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31、答:本案中刘某等十几名工人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应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理分析:我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只有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由于刘某等十几名工人在未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人民法院应以劳动争议应先行仲裁委由驳回起诉。 此外,应当注意某化工厂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依据《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自考劳动法重点内容主要有 一、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①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②国际劳工公约; ③国际劳工建议书。 二、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①劳动法的特征; ②劳动关系; ③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种类:列举式方法、区别式方法; ④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空间适用、时间适用、对人的适用。 三、劳动法的地位与体系 ①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②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③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⑤确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标准。 四、劳动法律关系 ①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②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 ③用人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④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统—性、对应性; ⑤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概念; ⑥劳动法律事实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 ⑦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含义; ⑧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变更; ⑨如何理解劳动法律关系消灭。 五、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的订立的程序; ②劳动合同的效力; ③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④劳动合同成立于劳动合同生效的区别; ⑤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六、集团协商与集团合同 ①集团协商在我国的适用范围; ②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与保护; ③集团协商的内容; ④集体协商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⑤集团合同的效力。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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