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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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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归纳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上面说的《一考通》教辅不错,可以参考,命中率挺高!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愿你早日顺利通过自考!

这样说吧! 你要是自己考 很难 很难!

是7月份考吧,现在还有时间,你觉得这课本太厚,那就别看这课本了,买本“一考通”先把选择题答案抄上去(没时间一个一个题的做)再看二,三次就差不多了,一定要把握选择题,一般考的都是“一考通”上面的,拉分就在选择题,你选择题做好了,我包你通过,哈哈。简答题乱写都有分,一定要写满!

40)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跨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或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41)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42)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国际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对于汇率,国际上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标价法,二是间接标价法。 43)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外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一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本币汇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44)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本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又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用若干外国货币表示一单位本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外币汇率。英国一直沿用间接标价法。 45)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46)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观因素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当外汇供应不足时,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本币汇率就下降,从而形成市场汇率。 47)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主管*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48)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 49)国际定期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公司提供的一种中短期贷款。这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贷款形式。 50)欧洲货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 51)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长期巨额的商业贷款。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型和间接参与型两种形式。 52)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贷款方式。项目贷款可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后者又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和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 53)国际证券的私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直接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只能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证券,而不能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也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 54)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公开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各国对国际证券公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类型。

自考国际经济学重点笔记归纳

国际经济学的大纲变动很小,有问题的地方没有得到改正,所以有问题的知识点就继续不会出题,在网上随便找一份该学科的答案总结,然后对应的看一下大纲,有变动的地方以大纲为准进行修正复习,多余的话都不用背,大纲上写啥就背啥。简答论述都要看,要学会把一道论述拆分成若干个简答来复习。 0 抢首要学好国际经济学首先就要打好基础 要掌握好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都要掌握。可以多看早期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的事例和理论。 0 抢首赞 匿名用户2018-04-03要学好国际经济学首先就要打好基础 要掌握好西方经济学,宏观微观都要掌握。可以多看早期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的事例和理论。 然后就是多联关注推荐你一本从国外翻译的国际经济学教材 叫国际贸易 不过最好能读原版。。其中主要分两部分 第一部是是讲国际贸易理论 从李嘉图模型到specific factor模型,到HO模型等等。后半部分是讲国际金融部分,主要是汇率理论 书比较浅显易懂,适合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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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学知识点总结国际经济学课程论文3一、什么是国际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以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为基础,研究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是一般经济理论在国际经济活动范围中的应用与延伸,是经济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研究对象有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收支理论、汇率理论、要素的国际流动、国际投资理论、开放的宏观经济均衡等。二、知识要点根据上课所讲内容,简要概括本学期重点要点。(一)国际收支1.概念:国际收支是一种统计记录。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交易。这种交易大部分是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进行的,包括货物、服务和收入,对世界其他国家的金融债权和债务的交易,以及转移项目。其中居民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政府机构和法人。2.国际收支平衡表贷方之和应该等于借方之和,全部账目净余额为零。计入贷方的项目包括:反映出口的世界资源;反映经济体的对外资产减少或负债增加的金融项目。计入借方的项目包括:反映进口的实际资源;反映经济体的对外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的金融项目。贷方表示资产持有量的减少和负债的增加;借方表示资产持有量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3.主要内容 1经常账户经常项目包括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所有涉及经济价值的交易,包括以下四个子项目:货物;服务;收入;经常转移;2资本(金融)账户 有两大组成:资本账户和金融账户;3错误和遗漏账户,人为设置的平衡账户。4.国际收支与国民收入封闭条件下:Y=C+I+G开放条件下:Y=C+I+G+(X-M)经常账户余额CAB=X-M5.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机制国际收支的自动调节是指国际收支失衡引起国内经济变量变动对国际收支的反作用过程。价格的自动调节机制顺差→r↓ →I、C →AD↑ →P ↑ →削弱国际竞争力→X ↓M ↑ →(X-M) ↓汇率的自动调节机制逆差→外汇需求>供给→本币汇率↓ →出口商品P ↓→进口商品P ↑ → X ↑ M ↓ →(X-M) ↑国民收入的自动调节机制逆差→外汇支出↑ →信用紧缩→ r ↑ →AD ↓Y ↓ →M ↓ →(X-M) ↑利率的自动调节机制顺差→外币存款↑ →信用膨胀→r ↓ →收益率↓ →金融资产需求↓ →资本外流→ (X-M) ↓(二)国际收支调节理论 1.国际收支的弹性分析法货币贬值对经常项目收支有两种效应:价格效应,国内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本国货币贬值意味着本国出口商品以他国货币表示的价格下降;在国外商品的国内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本国货币贬值同时也意味着进口商品以本国货币表示的价格上升;贸易量效应,出口价格的下降会导致本国出口的增加,进口价格的上涨会导致进口的减少。2.马歇尔-勒纳条件:马歇尔—勒纳条件表明,在进出口商品的供给弹性趋于无穷大的前提下,如果进出口商品需求弹性之和的绝对值大于1,则货币贬值就能发挥其扭转贸易状况、改善国际收支的作用。3.货币贬值的时滞效应及“J曲线”当一国的货币当局采取使本币贬值的调整政策以后,相关实际部门贸易量的调整不会同步进行, 而是需要一个过程,从而在本国汇率变动的瞬间到实际部门进出口数量的调整与随之而来的国际收支均衡的恢复之间产生一个时间上的延滞。贬值后贸易量调整存在的这种时滞效应可用著名的“J型曲线”来描述。即一国的货币贬值后,最初只会使国际收支状况进一步恶化,只有经过一段时滞以后,才会使贸易收入增加,并改善国际收支状况。(三)外汇与外汇市场 1.外汇的概念动态概念:指把一国货币借助各种国际结算工具,通过特定金融机构兑换成它国货币,用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交易行为。外汇静态概念广义:指在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中规定的一切用外币表示的资产狭义: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进行国际间结算的支付手段,即只有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资金,以及将对银行存款的索取权具体化的外币票据才构成外汇。2.外汇的特点:国际性;可兑性;可偿性;3.外汇分类:根据是否可自由兑换:自由外汇 、记账外汇;根据来源和用途不同:贸易外汇 、非贸易外汇;根据管理对象不同:居民外汇 、非居民外汇;4.汇率是以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或把一国货币折算成另一国货币的比率,也称汇价、外汇牌价或外汇行市。标价方法: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标价方法——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5.汇率的种类从国际汇率制度的角度:固定汇率、浮动汇率从汇率制定方法的角度:基本汇率、套算汇率(交叉汇率)从外汇交易的交割期限的角度:即期汇率(现汇汇率)、远期汇率(期汇汇率)从外汇交易的支付工具的角度:电汇汇率T/T、信汇汇率M/T、票汇汇率D/D6.汇率的决定外汇市场上,汇率由外汇的供求关系决定。7.外汇市场的定义及分类定义:外汇市场是指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或网络,是外汇供给者、外汇需求者以及买卖外汇的中介机构所构成的买卖外汇的交易系统。它在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避免和防止外汇风险的发生,提供国际性的资金融通和国际清算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分类抽象:(无形)市场 和 具体(有形)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外汇批发市场和外汇零售市场。 8.外汇市场的参与者: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中央银行;进出口商及其他外汇供求者;贴现公司;外汇交易商;外汇投机者。9.外汇市场的功能:国际清算;套期保值;投机10.外汇风险:外汇风险的来源;规避外汇风险——套期保值;承担外汇风险——投机(四)开放的宏观经济政策——固定汇率制下的内外平衡1.汇率体系:汇率体系又称汇率安排,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货币汇率变动的基本方式所做的一系列规定和安排。根据汇率波动的频繁程度和剧烈程度,汇率体系可以分为固定汇率体系和浮动汇率体系两大基本类型。2.固定汇率体系固定汇率体系是指各国货币的兑换比率受货币平价的制约,只能围绕货币平价在很小的范围内上下波动的汇率体系。两个特点:货币平价相对固定;汇率波动幅度相对固定3.浮动汇率体系浮动汇率体系是指市场汇率不受货币平价的限制,随着外汇市场上供求关系的变动而波动的汇率制度。根据政府是否干预,浮动汇率制又分为自由浮动和管理浮动。自由浮动又称清洁浮动,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外汇市场不加任何干预,完全听任外汇供求关系的变动影响汇率的波动。管理浮动又称肮脏浮动,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使汇率向有利于本国利益的方向浮动。4.IS-LM-BP模型开放条件下IS曲线的推导S+M=I+G+X S=Sa+sY M=Ma+mY I=I(i),dI/di>0 (五)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机构1.国际金融市场是国际间各种金融业务活动的领域。广义地说,它是指长短期资金的借贷,外汇、证券和黄金的买卖,票据的贴现及债权债务的清偿等各种国际间的经济交易。狭义地说,它是指国际资金借贷,即国际资金融通。根据资金融通期限的长短,国际金融市场可分为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货币市场。根据其经营活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黄金市场等四种类型。2.国际金融机构分为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两大类。(六)国际货币体系的兴衰1.国际金本位制黄金充当国际货币制度的基础;各国货币间的汇率由各自货币的含金量决定 ;国际金本位制具有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机制2.国际金块本位制规定金币作为本位币,但在国内不流通金币,只流通银行券。 ;银行券不具有无限的法偿力。 ;不能自由铸造金币,但仍然规定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及黄金的官方价格;银行券不能自由兑换成黄金,但在需要进行国际支付时可以到央行根据规定数量兑换黄金;英国、法国、比利时和荷兰在1925—1928年间使用过金块本位制度。3.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内容本位制度,美元与黄金挂钩。美国承担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按官价兑换美元的义务。各国政府需协同美国政府干预市场的金价。 汇率制度,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各国不能随意改变其货币平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允许的汇率波动度为正负1% 。

第十章 开放经济下的内外均衡 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在上一章内容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考察内外均衡的含义,以及不同汇率制度下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以IS-LM-BP模型为核心,正确评价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学习重点和难点:本章的学习重点是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以及它的政策的含义,难点是IS-LM-BP模型的推导和变形。 第一节 IS-LM-BP模型的推导 一、内外均衡的含义1.在开放的经济中,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2.经济增长是长期目标,短期目标是三个。对内均衡指内部经济处于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状态;对外均衡指国际收支达到均衡。二、开放条件下IS曲线的推导根据国民收入均衡条件求出IS曲线的几何和代数推导。进出口变化、汇率的变化会引起IS曲线的移动。 三、开放条件下LM曲线的推导根据货币市场均衡条件求出LM曲线的几何和代数推导。汇率变化会引起LM曲线的移动。四、国际收支平衡线——BP曲线的推导根据国际收支均衡的条件求出BP曲线的几何和代数推导。BP曲线表示国际收支平衡的利率和收入组合。五、IS-LM-BP模型将BP曲线引入到IS-LM模型中,从而形成一个产品市场和货币市场同时达到均衡的开放的宏观经济模型,是我们研究开发经济下宏观经济政策效果的重要工具。 第二节 固定汇率制下的宏观经济政策 一、固定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因为要维持汇率稳定,货币政策很难同时兼顾内外两个政策目标,政府运用货币政策的能力会受到限制。二、固定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若国际资本流动对利率变化反应比较敏感的话,扩张性财政政策对刺激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比较有效;反之,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三、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是以资本具有完全流动性为假设前提的开放经济模型,该模型系统阐述了开放经济条件下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短期效应问题,政策的效果直接取决于国际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汇率制度的安排。第三节 浮动汇率制下的宏观经济政策 一、浮动汇率制下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与目标由于浮动汇率可以使一国经济自动达到对外均衡,因此,在浮动汇率制下,政府的政策目标只有一个,即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达到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实现对内均衡。二、浮动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与固定汇率制下的货币政策作用不通,浮动汇率制下货币政策对国内生产与收入有较强的影响力。三、浮动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的有效性浮动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的有效性受国际资本流动性的影响,国际资本流动利率弹性越大,财政政策的作用效果就越有限。四、资本完全流动下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当国际资本完全流动时,财政政策完全无效,而货币政策则是有效的,即一国货币当局在浮动汇率制下可以实行独立的货币政策。 主要参考书目:1.[美]托马斯·A·普格尔,彼得·H·林德特:《国际经济学》(第11版),国外经济学教材库,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2.薛敬孝:《国际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7月。3.Meade,J.E.:Theroy of Internatioanl Economic Policy.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向松祚译:《蒙代尔经济学文集》(第三卷)(国际宏观经济模型),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5.向松祚译:《蒙代尔经济学文集》(第二卷)(一般货币与宏观经济理论),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核心概念内外均衡 BP曲线 IS-LM-BP模型 米德冲突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思考题1.试述宏观经济目标的主要内容以及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主要政策工具。2.试推导IS-LM-BP模型。 3.试述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的重要内容。4.试比较在固定汇率制下,资本完全不流动、资本不完全流动和资本完全流动三种情况下货币政策的效果。5.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完全不流动、资本不完全流动和资本完全流动三种情况下,试比较:(1)扩张性财政政策在短期内(国内货币供给尚未来得及变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效果(假设最初国际收支是均衡的);(2)扩张性财政政策在长期内(中央银行为维持固定汇率采取干预措施之后)对国内实际收入水平的影响效果。6.浮动汇率制度下的政策目标与固定汇率制下有什么区别?7.比较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下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并对之加以解释。8.试分析在浮动汇率制下,资本完全不流动情况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 9. 试分析在浮动汇率制下,资本完全流动情况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作用。

国际法自考重点归纳笔记

国际私法自考重点是: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总论,尤其是各论

三国法一直以看不进眼而闻名,但经常童鞋一打开书,就会吐槽好像看到了放弃两个大字。为了给孩子们拿三国法的分数,龙叔特意总结了三国法必背黄金考点。 快来看看吧。1国家主权豁免【概念】国家行为及其财产不受或不受他国管辖。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司法豁免包括管辖豁免、程序豁免和执行豁免。【放弃】【龙叔特别提示】据《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国称不能从事商事行为并享有豁免权,但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2国际法上的承认【主体】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对象】新国家、新政府、交战团体、叛乱团体3国家的继承【龙叔特别提示】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另一国或国际组织承担的财政义务。在实践中,国家债务可以具体分为国债和地方化债务。前者以国家名义承担并用于整个国家的债务;后者是指以国家名义承担但仅用于该国某一部分领土的债务。一个地方当局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用于地方债务,即地方债务。(知道基本概念就可以了)4宇宙空间制度【龙叔特别注意】1、不得已而为己有原则是外层空间法的基本原则。意味着任何国家、国际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月球和月球以外的天体。2、这里的“天空”尤指发射国发射的外层空间物体。 这里的“地”包括地面上的行人财产和飞行中的民航飞机。5外交官、领事官员的特权和豁免6对条约的保留【龙叔注意温暖】保留可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提出,其措辞和名称不受限制。除非条约另有规定,保留可以随时撤回,不经接受保留的国家同意,对保留的反对也可以随时撤回。提出保留、明示接受、反对保留、撤回保留或者撤回对保留的反对,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安全理事会8国际法院9直接适用的法律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有纠纷规范指引下不需要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者公共卫生安全的;(三)涉及环境安全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其他强制规定的情形。(环卫工人造成外汇短缺) ) )。10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人格经居住地,民有无能行为之地;法人权民行能、登记不同可以主营;代理仲裁协会、代理内行为在外封闭;船上优先呼吁离婚,公海海限法院地;海损理算地;(口诀源的学生投稿,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 ) ) ) ) ) ) ) ) )口诀源的学生投稿,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 ) ) ) ) )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00519涉外法概要包含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国际投资协定、国际贸易法、国际财税法、国际民航法等涉外法律,以及与涉外法相关的法律等内容。本文就自考00519涉外法概要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考生提供参考。1、国际公约国际公约是指一些涉外事务规范的法律文件,它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通常,国际公约是由两个或更多的签署的,也可以是由政府机关和国际组织签署的,其权利义务仅限于签署国。2、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指国际法上一些复杂的权利义务约定,它是由两个或多个政府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其内容和效力受国际法的约束。3、国际投资协定国际投资协定是指涉及投资、贸易和技术等方面的协定,它是一种具有政府背景的经济谅解备忘录,由政府机构向外国投资者提供的一种投资保护手段。4、国际贸易法国际贸易法是指国际贸易活动中制定、执行和解释的法律,它是现代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5、国际财税法国际财税法是指国际贸易活动中涉及的财税法律,它是之间有关财税的一种法律规范,主要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在本国的税收征收规定。6、国际民航法国际民航法是指国际民航活动中制定、执行和解释的法律,它是之间有关机场、航空公司、飞行员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法律规范,是国际民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7、法律法律是指有关涉外法律的规定,它是执行涉外法律的重要手段,是涉外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法的基础。结论:自考00519涉外法概要包含了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国际投资协定、国际贸易法、国际财税法、国际民航法等涉外法律,以及与涉外法相关的法律等内容,为考生提供了参考。自考00519涉外法概要的内容涉及多个领域,它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其权利义务仅限于签署国。它是一种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约定,主要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在本国的税收征收规定,是执行涉外法律的重要手段,是涉外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法的基础。自考00519涉外法概要介绍了涉外法律,为考生们提供了参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经济法自考重点笔记归纳

报考时,一般来讲,不要先报考公共课。因为公共课一年考两次,即在四月份考,十月份也考。故您应把机会留给那些专业课(即非公共课),这样一旦当您本次专业课不及格时,而下次考试该课程又没有,这样,您就可以报考公共课来补上,而不会出现什么课程也不能报的尴尬局面。又同时加快了课程的学习及毕业进程 . 答案补充 自考无入学考试,有自学和助学两种学习方式,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约16门左右).毕业发国家承认的自学考试大学毕业证书(由主考院校和省自考办盖章).教学一般与主考院校关系不大.自考助学单位一般都是私立的助学机构.自考不是全日制,最多全天上助学班的课.一般自己学直接到当地主管部门(自考办)报名即可.若你想学习省心,且能过得轻松点(有人帮你报名,有人辅导,有人给你复习资料等),参加当地助学班即可.当然要交不少学费.学习方式可选择全天上课,晚课等方式.自考学习需要时间和毅力.最短时间为二年以上. 自考难,成考容易多了. 一般选高校各系部主办或长期主办自考助学的单位的质量能有所保证. 答案补充 自考是有一定的难度但不是特别的难自考的考试内容很广,但并不深所以只要你把书上的内容看透了,过关不问题的我就是自考毕业的如果感觉自已理解能力和自学能力差,可以看看你们那里有没有自考的辅导班,有的话,可以参加学习下作用嘛不是太大,想过关主要是靠自己,辅导班只起辅助作用,不要抱太大希望在上面加油. 答案补充 以前修过的课程不需要修.... 答案补充 都一样,找工作无非集中方式:1,通过学校找,毕业证影响就不是很大。2,通过招聘大会,人才市场找:就是纯粹个人能力了。3自己出去找,看你运气了,国企对统招待遇好。民企对自考待遇高。 答案补充 说来说去,都是中国教育制度的弊端,只能认命了... 答案补充 应该是要的,不过你也可以去问问自考主办方....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这一科目难度并不大,主要涉及到知识点的记忆背诵。那么经济法基础考前必背考点有哪些呢?今天,深空网小编为大家归纳了经济法基础的考试重点!快来看看吧!1、学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的时候,考生务必掌握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相关内容;其中法律责任概念是什么,种类有哪些,这些考点要熟悉。2、学习《经济法基础》会计法律制度的时候,建议考生重点关注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及主要内容,其中对于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知识点,考生应当多加熟悉。3、复习《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这一章节时,考生应当全面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涉及的考点;对于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相关内容,考生需理解记忆、其中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相关知识点,考生应当掌握。4、考生复习《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时候,其中增值税征收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相关内容,考生务必熟悉;消费税涉及的税目及征收管理相关考点,考生也应当重点复习。5、学习《经济法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这一章节时,考生需重点背诵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收优惠相关内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所得来源的确认及税收优惠涉及的考点,考生应进一步理解把握。深空网总结:初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对于《经济法基础》这一科目的学习,学会归纳重点尤其重要。以上这些考前必背考点,建议考生多看、多总结思路,找到方法复习,事半功倍!

国际经济法自考重点归纳

考《经济法概论(法律类)》专题笔记汇总第一章绪论一、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1、经济法学的概念: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的新兴法学学科。经济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学产生和发展的制度基础。2、关于经济法的产生:(1)属于早期经济法的有:a.美国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b.德国1896年《反不正当竞争法》c.德国1919年《煤炭经济法》(2)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由德国学者提出和归纳的经济法。(也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较为全面的发端,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并且,德国成为经济法学的发祥地)二、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1、产生: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市场失灵等问题的出现需要有新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新问题,从而促使经济法的产生,学术界对其开始重视。2、发展:(1)在不同法系国家发展的不平衡,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不平衡。大陆法系(如德、日):对经济法研究较多,并取得了巨大成果。英美法系:在总体上虽没有经济法之名,但却有经济法之实,即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经济法规范”(2)经济法学不仅在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在计划经济国家也曾经存在(3)经济法学在中国的真正发展,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三、经济法学的基本框架:1、经济法总论:(1)本体论(2)价值论(3)规范论(4)运行论(5)发生论(6)范畴论2、经济法分论:(1)宏观调控制度:a.财政法律制度b.税收法律制度c.金融法律制度d,计划法律制度(2)市场规制制度:a.反垄断法律制度b.反不正当竞争制度c.消费者保护制度d.特殊市场法律制度四、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1、哲学方法:(1)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2)矛盾分析法:a.一分为二法b.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3)因果关系分析法2、科学方法:(1)一般科学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a.逻辑方法b.经验方法c.横断学科方法(2)专门科学方法:a.经济分析方法b.政策分析方法c.社会分析方法d.历史分析方法e.语义分析方法五、经济法学的学习方法:同样也要用到哲学方法、一般和具体科学方法。第二章 经济法本体论一、经济法概念:1、经济法概念: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经济法概念的研究价值及其提炼方法:(1)研究价值:节约交流成本、增进理论自足、推进学派形成(2)提炼方法:“属+种差”3、经济法的具体调整范围:(1)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可以分别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2)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看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范法的产生:宏观调控法的产生:市场失灵——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行为规制——综合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4提炼经济法概念的价值:(1)有助于理解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a.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现代性、经济性和规制性,这是它与其他所有部门法的不同。 b.经济法概念可以涵盖日益打通的国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这本身也是经济全球化的需要。c.经济法不仅关乎个体利益,也关乎社会公益乃至国家利益。(2)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经济法的特征、宗旨等问题。二、经济法的特征:1、提炼经济法特征的理论准备:研究经济法的特征,应当先明确特征的提炼标准、认识基础和参照对象。2、经济法的特征:(1)经济性和规制性:A、经济性:a.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成本,增进总体收益,从而使主体行为及其结果更为“经济”的特性。b.表现:ⅰ、经济法高速的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ⅱ、经济法要反映经济规律ⅲ、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ⅳ、经济法运用的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ⅴ、经济法追求的是总体上的经济效益B、规制性:指在调整的目标和手段方面,经济法所具有的把积极的鼓励、促进与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经济法的经济性与规制性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体现了经济法宗旨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2)现代性;体现:a.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在现代社会经济法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b.经济法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体现为经济法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其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充分发展,需要由新兴部门法加以解决市场失灵等问题。其社会基础是:社会的多元发展使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物品受到重视,导致权利保护与市民社会之间的“社会中间层”的迅速发展。总之,这种背景与部门法是不同的,因此经济法具有依赖背景上的现代性。c.经济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ⅰ制度形成上的现代性:与经济政策的联系十分密切,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这是以往的传统部门法所没有的。ⅱ。制度构成上的现代性:经济法制度具有突出的“自足性”,即在它的制度构成中,既有实体法制度,又有程序法制度,从而在制度供给或运作上是自给自足的。ⅲ。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经济法的制度运作主要体现在行政领域,而不是司法领域,因而经济法领域的纠纷有许多并不是在司法机关解决的。三、经济法的地位:1、经济法的地位概念: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以及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其判断标准或核心是: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以及该法律部门在法律体系中位于哪个层次。2、经济法的地位:(1)从部门法的维度看: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整个法律体系有自己独立地位。它是我国7个部门法之一(2)从法域维度看:无论把经济法放入争论中的社会法法域,还是将其放入经过拓展的公法法域,经济法在上述法域中都有自己的地位,同时,一般不把它放入私法的法域(3)从与相邻近部门法的关系看:A、与宪法:从总体上说,两者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从制度形成上说,宪法为经济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经济法的各类制度,不过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化B、与民法:联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互补关系。两部门法只有有效配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提供。区别:性质不同:民法是私法而经济法不是调整对象不同:(此区别也适用于经济法与民法的特别法——商法之间的关系)C、与行政法联系:两者的执法主体在形式上都是行政机关两者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侧重于“纵向关系”区别: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主要是行政管理关系而经济法主要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调制关系”宗旨、手段不同:行政法主要解决政府失灵问题,因而要规范行政权,确保依法行政,保护人权。经济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因而要运用间接的调制手段、协调矛盾D、与社会法联系:都属于现代法,都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和一定的政策性、社会性。区别:调整对象不同:社会法侧重解决社会运行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经济法侧重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问题。突出的特征不同:社会法的社会性更突出。经济法的经济性最为突出E、与诉讼法:关系较为密切,尤其在经济法制度的“可诉性”问题上表现突出 F、与刑法:联系:都属于公法、在一些保护私权的原理上具有一致性、经济法的规定还需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区别:调整对象、调整手段不同四、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概念: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1)基本构成: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即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2)对上述基本构成的进一步理解:经济法体系的“二元结构”同调整对象、调整手段、法律主体、调整领域的二元结构存在着内在的联系。(3)某些特殊规范的归属问题:监管规范、价格规范、反倾销与反补贴规范等规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其归属应当做具体分析(从总体上说,这些规范大都或主要属于市场规制法规范,但它们与宏观调控法规范的联系又非常密切)(4)经济法体系内部两类规范的交叉融合问题:a.经济法体系中的两大类规范所构成的“二元”并非截然孤立,而是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b.人类实践表明:宏观调控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所确立的基本秩序,并同时为市场规制法所确保的市场秩序提供重要的外部环境。而市场规制法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宏观调控法所提供的相关保障,并恰与宏观调控法的调整相得益彰。c.在“二元”各自发展中,一些非典型性的宏观调控法规范和市场规制法规范,作为“二元结构”的“中间地带”,也逐渐变得重要起来,它使“二元”更加融为一体,从而为提炼经济法规范共通的法理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章 经济法价值论一、经济法的价值:1、经济法价值的确立:经济法的价值,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即经济法自身的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另一类是“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即社会公众或研究者所认同的或所期望的经济法所具有的价值。2、对经济法的两类价值的解析:(1)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经济法的功用,主要是规范调制行为,保障有效调制。同时,经济法可以成为用以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工具,以及各类主体在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保护自己权益的工具。这些经济法的制度功用,就是经济法的内在价值。(2)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效率、公平和秩序,作为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更高层次的价值目标,反映了经济法主体对经济法功用的外在评判,因而是经济法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 总之,对于两类不同层面价值的研究,可以形成一种内、外部结合,主、客观统一、功用与评判相联系的“二元价值论”。3、经济法价值体系的构成:由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与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组成,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层面,前者所处的层面是更为基本的。而后者是以前者为基础的,因而是更高层次的。二、经济法的宗旨:1、经济法宗旨的概念: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总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2.经济法宗旨的基本位阶:在经济法价值之下,而在经济法原则之上。3.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标准:(1)独特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体现经济法特色。(2)普遍性标准:即经济法宗旨应是普遍适用的,可覆盖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3)包容性标准:即经济法体系是开放的,能随经济法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4.经济法宗旨的确立方法:(1)矛盾分析法(2)系统分析法(3)语义分析法5.经济法宗旨的提炼与检验:(1)提炼:经济法的宗旨,包括:a.经济目标:通过对调制关系的调整,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b.社会目标:保障社会公益与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2)对宗旨提炼的检验:要按确定宗旨的三个标准即独特性、普遍性、包容性标准来进行基本检验。6.经济法宗旨中的重要目标:(1)稳定增长目标(首先是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密切相关)。(2)保障基本人权的目标。(3)保障社会公益的目标。(4)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经济法宗旨的最高目标)7.研究经济法宗旨的价值:(1)有利于深化价值论的研究,提高经济法理论的自足性。(2)对于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基本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2.确立标准:(1)高度标准:即它既要体现经济法的宗旨,又要高于经济法的具体规则,且具体规则不能与它相抵触。(2)普遍标准:即它应贯穿经济法各项制度的始终。(3)特色标准:即它是经济法所特有的。3.确立方法:(1)系统——网络分析方法(2)结构——行为——绩效方法4、经济法的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调制法定原则:即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该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该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2)调制适度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它包括调控制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前者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后者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3)调制绩效原则: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特征,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是其主要目标,因而要考虑经济效益。经济法具有突出的政策性,从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也要考虑社会政策、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法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追求,就是对调制绩效的追求,而这种追求贯穿于经济法的宗旨、原则及其具体规则之中,因而调制绩效原则也成为一种基本原则。

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

40)国际投资法:是调整国际(跨国)投资活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主要组成部分,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涉外投资法或对外投资法;涉及跨国投资问题的各类双边性国际条约、区域性国际条约和全球性国际公约;以及国际政府间机构制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等。 41)国际货币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组成部分。它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它的调整范围很广泛,涉及国际间货币兑换、借贷、收付方式、结算、金融市场、货币体系以及金融机构等多方面的法律制度。 42)汇率:是一国货币折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比价,也可以说是用国际货币单位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对于汇率,国际上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直接标价法,二是间接标价法。 43)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外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一单位外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本币汇率。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44)间接标价法:是一种汇率的表示方法,是以一单位本国货币为基准,将其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又由于这种标价方式的特点是用若干外国货币表示一单位本国货币的价格,因此又称外币汇率。英国一直沿用间接标价法。 45)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形成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46)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相对,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观因素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涨落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外汇市场上,当外汇供应不足时,本币汇率就上升;反之,本币汇率就下降,从而形成市场汇率。 47)外汇管制:是指一国货币主管*对外汇结算、买卖、借贷、转移和汇率等实施各种管理和控制措施。通过外汇管制,可以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48)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主要包括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 49)国际定期贷款:是国际商业银行向工商企业、公司提供的一种中短期贷款。这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贷款形式。 50)欧洲货币贷款:是指在贷款货币发行国以外国家的金融市场上发放的一种国际商业贷款。在货币发行国境外的银行存款或放款的货币即为欧洲货币。 51)国际银团贷款:又称“国际辛迪加贷款”,是指由数家直至数十家各国银行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银行集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长期巨额的商业贷款。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型和间接参与型两种形式。 52)项目贷款:是国际上对自然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贷款方式。项目贷款可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贷款和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后者又根据当事人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层次分为三种形式: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和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 53)国际证券的私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直接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只能向特定的投资者直接销售证券,而不能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也不能进入公开的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 54)国际证券的公募发行:是国际证券发行方式之一,又称“国际证券的公开发行”,指证券发行人公开向大众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公募发行的证券可以在公开的证券交易所流通。各国对国际证券公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基本上可以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类型。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第一章绪论就不要看了,最多考两分的题! 第二章简单一看,记住几个原则大体讲的是什么意思,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 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 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 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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