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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个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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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个教育自学考试

1981年, 北京市公布了中文、法律、工业经济、商业经济、金融、数学、英语、档案管理等8个专业的考试计划,进行了哲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俄语、日语、公共课政治经济学和财经类政治经济学等8门课程的统一考试。参加考试的有9577人次,合格的有3948人次,占41.6%。 1982年, 五届人大会通过新宪法,把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列入了根本大法。 1982年3月10日至16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召开。会议总结了自学考试试点经验,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要掌握好考试的标准,确保考试的质量。此次会议的纪要以教育部(82)教工农字006号文发出。 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国发[1983]78号)。同年5月23日至26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全国考委当前的工作,在我国建立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意义,开考专业的内容,制定考试标准以及逐步向全国推广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关于制定专业考试计划的意见》两个文件。有关会议文件以教育部(83)教考字006号文件发出。 1983年5月,经原教育部同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沈阳市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试点工作。 1983年8月22日至2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情况,介绍了试点经验,明确了推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原则。此次会议纪要以教育部(84)教考字012号文发出。 1984年10月9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为香港、澳门应考者在深圳、珠海设立考点([84]考委字007号)。 到1985年底,当时全国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同年,国家教委决定开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委批准,1989年军队系统也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全军的自学考试工作。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作出规定,使我国自学考试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及港、澳、台地区,事业不断发展,报考人数逐年增多,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达9048万多人次,本、专科毕业生244.22万人(其中本科毕业生16.49万人,专科毕业生227.72万人),中专毕业生39万多人,1999年上半年的报考人数达到645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高等教育形式。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是贯彻《宪法》规定的“鼓励自学成才”和《教育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平等教育权利的具体体现,为广大的社会青年开辟了广阔的成才之路。作为一种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继承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中的一些优秀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一个创举,也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不可代替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目前自学考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本科、专科、中专和非学历证书在内的多层次、多规格,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教育体系,并且还以考试管理严格、科学、公正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来,自学考试的考试功能和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除了承担传统的自学考试外,还承担了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国家学历文凭认定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必修课程的考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自学考试的作用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自考是社会考试,普通学历是高考完成的

你好,普通本科文凭是正规全日制学历,自考本科文凭不是全日制学历,带有成人教育性质, 另外毕业证书的格式不一样,自考毕业证书上写着普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而普通高校的证书写着普通高校教育毕业证书,另外自考证除了主考院校的公章,还有自考委员会的章。自考本科通过一门一门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修完所有课程获得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是宽进严出的考核方式,通过率低,考取难度大。自考本科无固定修业年限,其余都有3-5年不同的学制。普通本科又称全日制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进行招生,学制4-5年,另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统招专升本选拔考试接受本科阶段阶段,学制2年。

上面什么都有哦……慢慢看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简介一、制度的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88年3月3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20多年来,累计有4300万人(不计重复)、1.7亿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625万人,目前有在籍考生2700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一起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制度之一。二、任务和对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组织管理1.中央机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委员是由教育部、发改委、中组部、中宣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教育部设立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由本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组成。全国教育考试暨自学考试研究委员会:由国内有关教育行政、教育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考试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是自学考试政策、业务研究的咨询机构。2.地方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一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管理自学考试日常工作。3.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评卷、助学活动,负责推荐专家参与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北京大学等501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承担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任务。4.解放军自学考试1996年,经全国考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成立了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军队自学考试工作,开设了军需管理、军械管理、航空工程机务维修、军事高科技应用与管理等专科和本科专业。四、考试标准和开考专业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本科、专科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专业考试计划作为国家学历考试的“总体设计蓝图”由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论证,确定开考专业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学历层次、规格、课程设置、课程学分数、实践环节考核要求,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专业考试计划是实施国家考试的标准性、法规性文件,是个人制定自学计划、助学单位制定辅导计划的主要依据。五、自学和社会助学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既可以自学的方式完成学业,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各种方式的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举办的社会助学活动遍及全国各地,受到自考生的欢迎。助学活动对于帮助自考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完成教育过程,达到培养目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学和社会助学的基本内容是考试机构颁发的课程考试大纲,指定、推荐的教材和参考书。高等院校、出版机构、社会助学组织针对自学者的实际,还编写了习题、练习和用于实践环节训练的录像。全国考办已制订数百门课程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数百种教材。助学机构还以网络方式为考生提供考试、自学辅导和就业等服务。一个用多种形式为自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体系正在形成中。六、考试、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每年两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中专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二○○七年元月五日

中国第一批自学考试

自考发展史:上个世纪70年代末,党的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各行各业普遍需要各类人才,据当时北京市管教育的副局长白介夫同志回忆,他当时下班以后家门口堵着一堆人,要政府解决上学问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就此产生。自考从北京开始,1980年10月29日,北京市成立了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这也是第一个自考委员会。

自考全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为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自学考试制度继承中国古代优秀文化传统,并与现代教育相结合,创造了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学为基础、辅之以社会助学的现代教育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项创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鼓励全民学习、终身学习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西方高等教育形式类似)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而自学考试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储干培养计划措施之一。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均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考同时也是我国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 世纪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余年的历史。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党的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各行各业普遍需要各类人才,据当时北京市管教育的副局长白介夫同志回忆,他当时下班以后家门口堵着一堆人,要政府解决上学问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就此产生。1980年10月29日,北京市成立了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这也是第一个自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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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的。不过极少有没限制自考的,看你的运气了。不过不考公务员难道就没饭吃吗?条条道路通罗马。

第一学历,原本是指由各省市第一教育局颁发的学历,如今通常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最后获得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第一学历并一定是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并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发放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成人高等教育有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和开放大学这四种类型,所获毕业证书是国家承认的、学信网注册可查的,与普通高等教育颁发毕业证书具有等同效力。是第二学历。

很多小伙伴问,关于自考生是什么意思 自考生是什么意思的相关问题,今天本站编辑就给大家整理了关于自考生是什么意思 自考生是什么意思全部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自考生是什么意思自考生是指参加自学考试,按照不同层次大纲要求进行自学,然后参加(国家教育部自考委)进行命题统考的学生,统一考试,一般的私立学校都要全部或部分参加自考,否则国家不承认学历。自考生就是参加自学考试 ,按照所规定的大纲要求进行自学,然后参加(国家教育部自考委)进行命题统考的学生,报名收费是由各个省市教厅委的自考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自考本科是全日制的么?自考本科是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文凭是指出来工作后再通过成人继续教育提升学历获得的文凭,目前成人教育提升学历有四种方式,分别是自考,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理论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要想了解更多关于自考的相关信息,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你自考本科毕业后可以考公务员,研究生,司法考试,你就放心的报吧,这是国家规定的,自考生待遇和统招毕业生相同,在说我身边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新中国第一个自学考试毕业生是谁

你是哪的考生啊,今天是最后一天报名了,你得抓紧啊~~~到当地自考办去报名,有的地方可以实现网上报名。你要什么细节呢?二、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段(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部分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公安管理、相关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三、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地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前一年的12月1—7日;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当年的5月25—31日。委托开考专业的报名工作,应于报名工作截止前完成。 2.考生办理报名手续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部队考生须持有军官证或士兵证。 3.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填涂报名卡。 4.考生首次报名时须由当地考办组织统一摄像,或根据当地考办的要求上交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1张(用于准考证)。 5.考生报名时须按课程交纳报考费。 6.新考生报名后即发给准考证,并用至毕业(全省统一换证除外)。准考证由考办统一打印,手写无效。每次考试另发考试通知书,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四、本科段(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1.报考要求 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相近专业的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下同)。报考非相近专业的本科段,部分专业需加考基础科段或相同专业专科段的部分课程。凡需要加考课程的考生,应在相应专业的专科(基础科段)报名并参加考试。各专业相应的加考课程详见专业考试计划。 2、审核手续 (1)办理时间 考生报考后,即可申请办理本科段报考资格的审核,最迟应在本科段全部课程理论考试合格之前半年办理。时间为每年的报名期间,地点为所在地考办指定报名点。 (2)须交验的证件材料 ①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和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书主要为三个系列:(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二)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成人高校毕业证书;�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其中军队系统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持有者还应交验本人的军官证、士兵证或转业证、退伍证,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证明其确实在军队期间参加考试。 非上述三个系列的毕业证书,考生还应出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 各地考办如对考生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YP://www.chsi.com.cn)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ste.net.cn)上查询认证。 ②非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 “学籍卡”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将其存档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红印)。 “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有原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名,否则无效。 ③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办理程序 考生须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在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时,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毕业学校、专业等全称。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不清楚者,不予办理。 本科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考办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在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上应由审核人员两人以上签名并盖公章。最后汇总送市考办复审,复审要求与初审相同。 经市考办审定后的《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有关审批材料交考生妥善保存。毕业登记时将《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原毕业证书和学籍卡的复印件等材料上交所在地考办,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 3、审核纪律 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惩处。 五、考试 (一)时间安排 1.每年两次考试。上半年为4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下半年为10月的两个星期六、星期日共四天。省考办提前半年公布具体的考试日程。 2.自学考试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8:30—11:00,下午为2:00—4:30。中英合作开考专业每门课程笔试时间为165分钟,上午为8:30—11:15,下午为2:00—4:45。 (二)注意事项 1.每次考试,考生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准考证、考试通知书。 2.目前我省自学考试答题方式有3种:直接在试卷上答题、在答卷纸上答题、填涂答题卡。 3.填涂要求 (1)用2B铅笔填涂,将小方框涂满、涂黑、涂匀,但不要超出框外,如需修改,使用塑料橡皮,并擦除干净。 (2)填写汉字和阿拉伯数字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圆珠笔。 (3)逐项填涂规定栏目,注意题号、选项正确。保持卡面整洁,不要折叠、损坏。 凡因考生未按规定要求答题、填涂、损坏等造成成绩差错,责任自负。 六、考籍及毕业 (一)考籍管理 1.考生可于5月下旬或11月底到当地考办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或登录省考办网站(www.jszk.net.cn)查询。 2.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考试所在地考办登记,由省辖市考办集中进行查核并通知考生。 3.每次考试成绩公布后,课程合格的考生可向省辖市考办申请领取单科合格证书。考生应妥善保存单科合格证书,毕业时须上交省考办验核,换发毕业证书。 4.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参加考试的,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转考手续: (1)省内转考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但考生必须在原转出的省辖市考办打印单科合格证),考生凭身份证到转入地重新报考。两地的准考证均应妥善保存,毕业时须凭全部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办理毕业登记。 (2)外省转入 ①考生须持转出省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直接到所在地考办办理转入登记手续。 ②若原考专业我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③转入考生一律按我省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考试,并一律使用我省的准考证和准考证号。 ④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其档案材料寄至,其免考课程由我省考办确定(凡课程名称相同、学时学分相同或高于我省的课程可予免考)。 (3)转往外省 ①考生向所在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转考登记表1式3份。 ②市考办对考生的转考登记表进行审核,无误后在转考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省考办2份,并为考生出具转考介绍信。 ③考生在办理转出省的转考手续时需交2寸标准照片3张,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转考原因)、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及单科合格证书。 ④省考办在核对成绩后向转入省寄发成绩证明和转考登记表各1份。 5.考生因出国,需要出具自学考试中、外文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省考办考务科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全天。 出国成绩证明由省考办统一式样,省考委署印,主考学校副署校印。 (二)毕业审批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手续如下: 1.考生按规定时间(5月底、12月初,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考办)持身份证、全部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及2寸标准照片2张,到所在县(区)考办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逾期延至下一次毕业。 如身份证、准考证、考籍库及毕业登记时的姓名不一致的,应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及户口簿。 2.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楚、整洁,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 3.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思想品德鉴定应为不合格: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祖国;品质低劣、道德败坏;屡教不改;劳改、劳教人员在服刑、劳教或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考生,缓发毕业证书,一年后重新进行鉴定,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取消其毕业资格。 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一)专业考试计划 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是进行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考生自学和实施考试的主要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内容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和规格、专业基本要求、课程设置及学分、专业主要课程说明、学习书目等。专业考试计划从不同角度保证和控制专业知识结构的科学性及总体考试质量。因此,每个考生必须了解考试计划的内容及要求,在专业考试计划指导下进行认真系统地自学。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同专业考试计划一样,也是国家考试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编写教材及自学指导书和组织命题的依据。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由国家和省级考试机构组织制定,并由省考办负责向社会公布,大纲一经公布,未经省考办同意不能随意更改变动。 考生要按照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范围进行自学,努力达到大纲规定的学习要求。凡大纲上要求而教材上没有的,应通过学习有关参考书加以补足;凡大纲上没有要求而教材上有的,则不作考试要求。 八、相关政策及规定 【关于在职职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予公假的规定】 1984年11月,省考委和省高等教育局、省人事局、省劳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职职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予公假的通知》,通知中规定: 一、各市、县,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领导,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的职工参加自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考试前要妥善安排、调度好应考职工的工作或生产,并视情况给予应考者一定的复习时间(控制在一周以内)。 二、应考职工在考试前,应向本单位有关部门申请给假,交验注明考试日期的《准考证》,经单位审核,其所报考课程考试的当天和赴考路程的往返时间,作公假处理。考试日期与本单位休假日(包括星期天)相重的,不再补假。 三、凡经单位批准的给假日,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应考职工如在批准给假日缺考,又未到单位上班者,均作旷工处理。 四、理、工、农科专业的考生,要完成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某些课程的实践性环节,其所需时间,由承担实践性环节的单位出具证明,所在工作单位应给予公假。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使用和工资待遇问题的规定】 1985年7月,省考委和省高等教育局、省人事局、省劳动局联合下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历、使用和工资待遇问题的暂行规定》,其中对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学历、使用、工资待遇问题规定如下: 一、学历 无论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凡经过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考试合格并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均承认其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学历。 二、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应本着用其所学、发挥专长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安排使用,或在本系统、本市、县进行调整或借用、聘用。非在职人员,由各市、县人事部门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向有关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生产实际需要,在上级核定的编制和劳动计划以内择优聘用,试用期满,按干部定级,农村户口的由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择优聘用。 三、工资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国家正式职工(不含未转正的学徒工、练习生等),工资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标准的,改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定级工资执行;工作不满一年的,仍按实行见习期一年的规定,工资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的,改按见习期的工资标准执行。见习期满后按确定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四、学历、工资待遇的执行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学历,以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取得学历的时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工资待遇的执行时间,是在职人员的,其工资改定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的时间,从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之日起执行。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规定】 2001年12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规定: 一、在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3-5门学位课程(不含外语),具体的课程确定由相关的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会同自考管理部门选定,报省自考办审核备案。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位的标准为: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的学位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 3、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的。 三、凡符合条件者,可到主考学校教务处办理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手续。各主考学校自考办在审核其学位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外语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后,将符合条件者报校学校委员会,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并授予学位。 四、接受申请的主考学校主管学位工作部门应在3个月内完成授予工作,并对授予工作进行总结,将总结情况书面报省学位办和省考办。 五、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由主考学校主管学位工作部门颁发给自考毕业生。 2002年6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1、从2002年6月的毕业生开始执行文件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2、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向主考学校教务处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凡2001年底以前已经毕业未能拿到学位的,不再按新的标准补授。 3、考生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位要求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进行毕业登记。毕业后如达不到要求,不再授予学位。 4、凡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视为学位英语合格。 【关于普通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证的规定】 2003年8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普通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后办理毕业生就业报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 在籍大中专学生参加高一学历层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可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学历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在籍学生毕业时或在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本人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在籍学生自学考试”。 按自学考试学历等级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享有同等待遇。

1、李成福自考生,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走马上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后,他凭借在自学过程中练就的韧劲儿,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带成了连续多年名列国内同行业畅销量榜首、跻身世界啤酒企业前茅的知名企业,为民族啤酒产业的壮大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吴士宏自考生,TCL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吴士宏曾当过护士,通过自考获得了英语大专文凭,通过其自身的不懈努力,现已担任TCL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3、牛根生自考生,创办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兼总裁职务。牛根生是个苦孩子,据说当年他从乡下被卖到城里只值50元钱。那个时候无论是谁都不会料到,今天他的身价竟然会上涨几千万倍。“牛”到了这个地步,因为他是蒙牛的“领军人物”。4、刘建业自考生,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副馆长。5、王辛民自考生,赛特集团常务副总裁2003年度中国十大商业新闻及年度影响力人物。6、毕福剑自考生,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节目主持人。7、阿丘(丘孟煌)自考生,中央电视台《今天故事会》节目主持人。

自考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专科和本科的一种方式。自考流程:选择学校和专业-报考-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通过全部考试-毕业。

酝酿于20世纪70年代末,创建于20世纪80年代初。从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后在京、津、沪三市和辽宁省试点并于1983年在全国推广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

自学考试为中国第一大考

什么意思?问题不清不楚的.

新闻回顾 8月12日新华网报道:今年是广东实行自学考试20周年,本来是值得庆贺的事情,但由于生源日趋减少,并且这种趋势还在继续,一向人满为患的自考产业沦落到“快揭不开锅了”的凄惨境地,丝毫没有喜庆气氛。如此下去,自考产业如何生存?以自考“龙头老大”著称的广州各自学考试辅导学校的许多人“都准备转行了”。 本刊8月21日讯: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咨询服务大会8月21日上午在天津市体育中心举办。天津市自考办在现场为广大考生讲解高自考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宣传新开考的专业;该市主考院校及数十家助学机构也在现场设置展位,宣传本校的助学专业及招生情况,同时为考生办理参加助学的报名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社会化程度最高的考试项目,素有“中国第一考”之美誉。然而,最近几年,在高校扩招、成人高教和网络教育快速发展的“三重压力”之下,自学考试的空间是否真的变得越来越小呢?“中国第一考还能够走多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自考宣传热 自考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新正在以其根深蒂固的优势吸引着一拨又一拨的人投入,同时我们也看到,在高校扩招和教育形式、途径多样化的今天,自考原本的生存优势正在面临各种考验。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到今天,应该说已经取得了较大的飞跃,当高校扩招、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形式都成为目前教育市场的生力军时,自考如何生存和发展成为社会各界需要面临的新的问题。与此同时,各地自考办,包括自考助学机构、自考同仁纷纷趁着高考招生进行时争相举起自考这面大旗为自学考试摇旗呐喊。于是热烈的场面不断: 湖南 高考后自学考试明显升温 8月1日,湖南省各地的数百名考生及家长汇聚湖南百花人才市场,向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名校的专家教授咨询自考方面的问题。是上一般的专科学校,还是读自考本科,或者干脆复读,明年再来?据了解,湖南省今年自考明显升温,成为广大学子深造的又一条阳光大道。 浙江 自考大军热赶咨询大会 8月1日,浙江省、市自考办携部分主考院校、助学单位,在武林广场举办了“自学考试——托起百万学子的大学”大型咨询活动。咨询活动现场人流络绎不绝。 天津 自考咨询火热进行中 8月21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咨询服务大会举行。天津市自考办工作人员在现场和该市主考院校及数十家助学机构都在现场设置展位,宣传自学考试政策及助学方面相关信息。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参加咨询活动的有正在参加自学考试的在职人员,也有准备参加自考的犹豫者,还不乏有许多家长领着孩子现场咨询助学服务的情况的。 …… 各省市纷纷举行了不同主题的自考咨询活动,及时解决广大考生和家长们忧虑的问题,各地自考办公室还联合助学机构共同参与,受到了各界人士广泛好评。天津市自考咨询活动现场,考生与主考学校、助学单位、自考办之间的互动使三方都获得了满意的交流,天津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津每年举行两次这种类型的咨询活动,旨在以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掀起高自考宣传新高潮。同时,也为各助学机构宣传本校的办学理念和助学优势,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搭建一个有效平台,面对面直接与工作人员沟通,动员、吸引更多的求学者参加到自学考试中来,为更多的人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终身教育,促进学习型城市的形成。天津市某助学单位招生负责人参加完此次活动后不由地感慨,一年两次的咨询活动未必能在现场就达成多少人报名参考的效果,但是这种影响却是深远的,学生通过这种途径对于我们的助学性质也更为了解。 一位刚从自考办咨询台前拥挤的人群中走出的老人携着他还不更世事的孩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孩子今年高考只上了大专分数线,早就听说有个高自考,不知道能不能弥补孩子的遗憾,现在我塌实了,他若是努力的话,等他大专毕业时本科也能同时毕业了,嘿,这可比花四年读出来还实际呀!”可怜天下父母心,老人与儿子说笑着离开了,不难看出那个儿子已经在给他年迈的老父构筑他未来的美好了。 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提出:“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高教自考这一高等教育形式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支重要力量。自学考试的历史使命还没有终结,虽然自考已经为相当一大部分人的进步提供了载体,为不同年龄、不同岗位、不同需求的人的终身学习和不间断的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将是自学考试长期的发展方向。 “中国第一考”遭遇生源减少 资料显示,从1981年自考推行至今,我国已经有4200万人参加过自学考试,而广东省作为自考的“龙头老大”,自考人数一直以来都高居全国之首。但近几年,自考已经没有了当年的势头,全国参加自考的人数平均每年下降20-30万,2003年的情况更为严重,比2002年减少了50-60万人。而在这五六十万人中,我们不得不承认,广东减少的考生占了1/10,而且这种减少的趋势还在继续。 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的减少直接影响着自考助学机构的生存,8月8日,广州部分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的有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对自考培训的出路进行了初步探讨,探讨中各校纷纷流露出各自难处,自1995年开始,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开始逐渐下降。尤其是1999年后,报考人数锐减。在鼎盛时期,一所辅导学校每一期的培训班都大概有3000多人,可到了现在,每期的培训班报名人数已经不足1000人。 应该承认在高校扩招、成人教育、电大、网络教育等教育形式的并进发展下,自学考试单纯在学历文凭上的优势意义正在逐渐减弱。首先对自考冲击最大的首推高校扩招,1999年高校扩招,当年自考人数就急剧下降,自考生源随扩招的加剧而迅猛流失,因为高考落榜生是自学考试的主力。“这两年的高考录取率已达70%,我们还能有多少戏?”自考辅导院校们都有些无可奈何。其次成人高考实行教考不分离,对考生的入学要求较低;电大实行免试入学的开放式教育;网络远程教育也势头强劲。再者,自考通过率也致使部分考生对他望而生畏,考生们对自考的一个普遍反应是“太难了!”的确,这些年自考人数锐减除了外在因素外,自考本身难度大也成为许多考生望而却步的重要原因,而此恰恰也正是自考文凭过硬的一个重要指标。 “自考的‘滑坡’已经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广东省考试中心自学考试相关负责人接受当地记者采访时说,“虽然自考作为‘中国第一考’的地位产生了动摇,但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新,自考依然具有其不可取代的优势。”的确,自学考试作为中国高等教育制度的一项重要创新,作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仍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其文凭的含金量在国际上也是得到认可的。 高等教育形式的多样化是国家教育体制发展的必然,也是我国人才向高素质发展的一个表现。高等教育在今天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单纯学历教育已经不能满足人才的需求,自考也同样呼唤的在保证文凭含金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打造自考品牌。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教育;发展面向农村的自考教育是目前自考发展所呈现的三大趋势,同时也是自学考试与时俱进的调整创新的表现。 自考办:寻找地方特色的发展 自学考试自开考以来一直在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自己的步伐,从上世纪80年代解决干部学历达标问题到90年代解决高考落榜生的深造问题,到如今又将担当起解决低学历者就业问题和终身教育之大任,自考始终还是我国教育体制创新的教育方式。而在这个方向的调整中全国及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其中的作用显然是不容忽视的。从天津市自考办近期举行的自考咨询活动现场我们不难看出地方特色也是规范与发展的有机结合。 自1981年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地区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来,天津市的自考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其专业设置灵活,开考间隔合理,不仅来自天津本市的学生,很多上海、东北等地的学生也纷纷到天津报名参加考试。近几年来,在多重压力下,天津市的自学考试工作仍然开展得如此红红火火,是什么特色为自考带来了如此生机呢?为此本刊记者特走访了天津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 天津市自考办葛处长告诉记者,天津市8月21日举行的咨询活动,只是自考宣传周活动的内容之一。天津自考办在每天的春秋两季,都将配合自考报名,举行两次大型的宣传周活动,鼓励助学机构参加,为准备参加自学考试和已经参加考试的考生解答各种疑问,促进自考发展。在宣传周活动中,尽管鼓励助学机构参加,但要求其有一定规模,并且规范办学。助学机构提供上来的资料要经过详细审核,没有合法身份绝对不会被批准。宣传周活动的举办,不仅为了服务于考生,对于助学机构来说,通过与考生沟通,才能够更大地找准自己的定位,更好地服务于考生与社会。 采访中,谈到天津市自考的工作成绩,葛处长用四个字来总结:“规范·发展”,并且强调说,自考工作中,规范与发展是并重的,不存在偏重哪个的问题。 规范篇 对于自考工作来说,首先是要规范,包括完善组织结构,设立信赖的考区考点,聘请负责任的老师,组织高质量的考试,开办有地方特色的专业等等。 针对各地助学机构的发展现状,葛处长重点谈到了对助学机构的规范,这里所说的“规范”,不再是对助学机构的管理,而是指对它们的服务,监督和指导,有特点、有方法地把对助学机构的服务落到实处。考办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的是服务的角色。 在这方面,天津的工作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前两年,新疆考办准备为自学考试建章立制时,曾找到全国考办,希望能够提供全国各省市考办有关助学机构管理的经验,以供参考,全国考办的负责人则给他们特别推荐了天津。谈到此处,天津市自考办人员是自豪并且欣慰的,因为天津考办在助学机构的管理上,也是从试点到正式启动的一个实践过程,期间坎坷和障碍不断,当试点的工作成绩最终证明,他们是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时,他们才走出了沼泽在规范化的道路上迈开新的一步。 早在1997年,天津自考办就提出了要在自考助学中发挥高校的作用,发挥主考院校的优势,发展“以高校为龙头的助学服务体系”。而在那个时候,普遍观点是:主考院校不得参与与其主考专业相同的辅导班。 但天津自考办认为,如果单纯依靠社会力量办学,他们所组织的考前辅导班,大部分的师资仍然需要从各个高校和主考院校中聘请。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如果仍然不允许高校参与助学,教师接受聘请授课就将属于个人行为,缺乏有效的制度来管理。而且不允许主考院校参与助学的做法,反而导致主考院校缺乏动力,不利于自考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于是天津自考办开创先河,进行试点工作,将主考院校纳入到助学服务中来,充分利用高校资源,发掘主考院校的潜力,不仅为高校带来经济利益,有利于其环境的改善和硬件的建设,同时也调动了高校对主考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和热情。 虽然天津将主考院校纳入到了助学体系中来,但“教考分离”的原则不能变。在这方面,天津的具体做法是,在命题过程中,除了主考院校的考题外,还要从外省市采集一部分考题,在考试成绩下来后,对两部分考题的得分率进行统计,以此来约束主考院校。如果一旦发现某个主考院校的某一门课程出现问题,整个院校的课程都将被叫停。 正是由于天津试点的成功,在2002年举行的全国第五届二次考委会上,明确提出了主考院校可以参与考前辅导,要充分重视主考学校的地位和作用。 总的来说,天津自考办的具体做法是,不违背国家的原则、政策,但在此基础上还要有自己的地方特色,要考虑到持续发展,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权衡和探索自学考试的发展道路。 尽管已经取得了一定成功,但天津自考办仍在不断追求更高,天津自考办的乔丽娟院长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专业标准问题,课程命题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葛处长谈到自考办的发展战略时说,如果单纯为了近两、三年的参考率提高,也能提出一些做法,但这种提高意味着将来要付出更大的代价来收拾这个“烂摊子”。所以不能将眼光局限在人数和金钱的方面,更多的是要稳定、持续发展。 天津自考办一直强调天津考办对于助学单位方面,考虑得主要是如何提供更好的服务,起到切实的监督指导作用,而不是单纯的管理就是出于长远发展的考虑。也正是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得力的工作方法,天津的自考工作得到了国家考办的认可,成为地方考办中的佼佼者。 规范方面,天津市考办在考务方面也是同样狠抓不误的:“在规范上,特别是在考风考纪上,任何人不得将自考当儿戏。考试院的考试,包括社会考试和中考、高考等,都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把握尺度,在这一点上,不存在高考和自考的分别。” 发展篇 天津自考生人数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1.8万人,一直呈稳步上升趋势,2000年的每次考试均能突破十万,2002年的全年参考人数为46万。谈到今后的发展,葛处长说,自学考试强调的是终身教育,继续教育,从长远发展眼光来看自学考试不能单纯局限在解决学历问题。天津市自学考试目前正朝四个发展方向发展。 一、加大本科开考力度。 专业设置是自学考试如何适应社会发展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干部通过自学考试来解决学历达标问题,当时在辽宁,一个专业有二十七万人参加,这样的事情在今天就是专业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这样的情况在今天当然是不可能发生了,但是专业设置是否合理还会直接影响考生对自学考试的信任度。就天津而言,天津市自考办的葛处长告诉记者,在天津一个专业能有四、五千人参加,已经是大专业了。他说,如果一个专业总是上万人来参加,那么毕业后社会是否真的就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专业的自考生就业将是个大问题。 所以在专业设置方面,天津自考办也是开全国之先,采取了专业细化的办法,即主干科目不变,增加分支科目。这样做的目的也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主考院校的专业优势。比如英语专业,天津大学的科技英语和南开大学的贸易英语均是实力较强的专业,所以自考的英语专业有科技英语,贸易英语,金融英语等不同的方向;再比如中文专业,也加开了戏剧方向。通过这样的专业设置,考生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在今后的就业上也比较明确。就业方向明确了,再加上考办对考生毕业后的完善服务,自考生的心理隐患也从根本上消除,目前,天津自考办已在寻求与各省市教委就业指导办和人力资源公司的合作,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自考毕业生纳入其人才资源库,利用他们的优势,拓宽自考毕业生的就业面。这项工作目前正在筹备中,今年年底基本方案就可以出台。 天津自考办的这种专业细化的尝试,是从2002年开始试点工作的。当时,对专业细化方面的诸多问题都没有先例可依,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对于专业细化的形式、把握程度、规则等问题完全靠自己的慢慢摸索。所以在2002年的试点工作中,只对国际贸易、金融、会计、管理、法律等五个专业在南开大学进行了不同方向的细化。当时主要考虑的问题是:该专业是否是主考院校的强项专业,能否体现专业的方向性,社会是否需要这种专业设置,该专业里的课程是否成熟,教考分离是否能做到等等。 在这种严密的指导思想下,当时五个专业共十几门课的试点工作用了整整一年时间。在试点成功后,以后的专业细化工作进程就加快了。截止到今年,天津自考办已设有将近200个专业,极大地满足了考生的需要。也是因为专业设置的特点,才吸引了很多外地的考生来天津参加自学考试。 同时,天津自考办在开专业问题上也非常谨慎,尽管有的院校某些专业非常强,但因为其“垄断”地位,以及市场问题和师资问题,也不会开这个专业,因为一旦出现问题,将没有可以替换的院校。 二、加强与各种高等教育形式的衔接,构建高等教育的立交桥。 自学考试的优势就在于能够最大程度整合社会资源。自198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诞生以来,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二十年来,自考一直以其难度大、含金量高而著称,同时,也拥有了一批熟悉考试的主考队伍,这种无形资产对于自考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葛处长举了个例子,比如各个高校的机房、实验室等硬件设施,包括各个高校的教师等无形资产,很少有两个高校之间能够彼此互相使用,而只有自学考试能够做到这一点。虽然自学考试没有自己固定的设施,但所有的社会资源都是自学考试可以利用的。 对于已有本、专科学历的学生来说,需要复合型的知识;而对于高职学生,需要在学历上提高层次,找到更好的工作。这两类人都是自学考试生源的主要来源。自考可以进一步为提高知识和应用技能的能力搭建学习平台,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较高层次的应用型人才。 天津自考办在高校中的宣传也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四十名自考生中有八名考上了硕士,在名为“自考助我成功”的自考沙龙活动中,十七名同学受到鼓励,当场决定参加自学考试。天津理工大学则将自考科目与在校的辅修科目的学分挂钩,学生在通过每一门自考科目的同时,也可以获得学校的学分。 三、大力发展非学历证书考试。 天津市在去年开考了卫生事业管理、餐饮管理两个“职业资格证书+自学考试专业”,在此基础上,今年又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开考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同时,天津自考办还将与国家信息产业部教育中心合作,联合推出物流信息管理专业的自学考试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这将是地方与国家部级单位的首次合作,在本类专业的考试中,能够获得证书的课程将按照行业标准来制定。 四、加大面向农村开考自学考试专业的力度。 天津自考已被纳入天津市农村劳动力“351”培训工程,即三年时间实现五大工程,使一百万人受益,为天津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培养有知识、留得住、应用型人才。 大胆尝试、严谨作为,使天津自考办的自考工作取得了不菲成效,也为各地的自考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自考要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转变自己的职能,寻找新的契机,逐步发展成为有地方特色的考试。 自考之路脚下延伸 从1981到2004,自学考试在中国已走过了二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从创办之初解决干部学历达标问题,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解决高考落榜生深造问题,再到今天解决低学历者就业问题,直到解决终身教育、继续教育问题,中国的自考之路走得曲折但却成功。这个被誉为“中国第一考”的考试,如今仍在不断探索中前行。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自学考试将会更加健康、蓬勃地发展下去。

司法考试是第二难考,第一难考是注册会计师考试

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有哪些区别: 第一、报名录取方式不同。 第二、学习形式不同。 第三、学制不同。 ……

  • 索引序列
  • 中国第一个教育自学考试
  • 中国第一批自学考试
  • 新中国第一个自学考试毕业生是指
  • 新中国第一个自学考试毕业生是谁
  • 自学考试为中国第一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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