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本科 > 中国自考人本科金融法

中国自考人本科金融法

发布时间:

中国自考人本科金融法

法律自考本科的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有:

1、法律文书写作;

2、  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的有: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报考条件:

第一、成人高考的报考条件其实是不太严格的。

还可以继续报考成人高考的方式,要踊跃的进行注册,然而它对于考生们的要求也不会太高。基本上处于一个高中或者中技的毕业文凭就是可以快速的参与进来。可以选择的是专科学历继续申请。但这也是继续帮助我们提升学历的机会,大家也要勇敢的前行啊

第二、成人高考的条件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不错的。

其实成人高考对于大家的年龄和报考地区是没有任何的限制,想要选择哪一所都是可以实现的,然而只要达到18周岁就是可以继续报考到成人高考中来。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金融学专业主要研究现代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整个金融经济的运动法律。具体研究内容包括:关于银行与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理论与实务,关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理论与实务,关于金融宏观调控及整个金融经济的理论与实务,以及关于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务。自考金融学本科有哪些科目?自考金融学(Y020301K)本科科目有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国际市场营销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概率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国家税收、社会保障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毕业论文。自考金融学(020301K)本科科目有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毕业论文。自考金融学(B020301K)本科科目有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毕业论文、保险学原理、财务管理学、国际市场营销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国际金融、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社会保障概论、金融理论与实务、国家税收、线性代数(经管类)、市场营销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原理、银行会计学、英语(二)。自考金融学(B020106)本科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学原理、财务管理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原理、经济学原理、金融法概论、投资银行学、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企业会计学、国际金融、风险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国际财务管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网络金融与管理、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自考金融学(020301)本科科目有保险学原理、财务管理学、财务报表分析(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国际金融、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金融理论与实务、金融毕业论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市场营销学、英语(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管理学原理、线性代数(经管类)、银行会计学。自考金融学就业前景:1、目前我国金融人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下面几类人士还是比较缺乏的:一是能够充当领军人物的高级管理人才;二是精通外语、法律及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法律、咨询、中介和会计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国际金融经营理念和从业经验的金融人才和金融服务人才匮乏。2、另外,金融行业内部诸多中间业务的开展,也需要高级专业人才进入,比如个性化金融产品设计、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收益等。3、金融学专业薪酬水平:金融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在薪酬收入方面差距比较大,这跟学校、导师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以及自身的能力塑造、实践经验紧密关联。其中,融资和资本运作、咨询服务方面,发展前景更广一些,而且收入也颇丰。自考金融专业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4年04月自考02356数字信号处理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09.72KB 2020年10月自考0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620.73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自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自考本科法学专业的考试科目主要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考课、实践课和毕业考核等。具体的考试科目如下:自考法学本科要考哪些科目自考法学专业本科需要考的科目有毕业论文、法律文书写作、法理学、房地产法、国际私法、合同法、公证与律师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婚姻家庭法、金融法、劳动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外国法制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证据法学、公司法、宪法学、英语(二)、知识产权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公共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英语(二);专业课有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票据法,保险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合同法,国际经济概论,经济法概论。选考科目(选择三门):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金融法(一)、税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自学考试法学专业考试难不难自考法律本科不算太难,尤其是对专科就是法学专业的人来说其实难度不大。这个专业难的点在于把这个专业学好、学透,能够把学到的东西应用于实际,这才是法律专业的难度,或者说要求所在。而要把法律专业知识学好,学透,保证专业性,而不是仅限于毕业这个最基本要求的话,那你需要具备以下这些东西:1、思维清晰,逻辑能力强。2、勤奋,勤奋,勤奋。那么多的核心课程,要学好是真的需要时间和毅力。3、视野一定要开阔,多看书,比如说,历史,政治,经济等等,持续学习,海纳北川。4、如果你要做律师,你还需要懂一点营销和沟通能力。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法律工作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自考本科法学所有科目的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算及格,如果将来要拿学位证的话,那么单科成绩应该在70分以上,才可以参加学位考试。自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能这样说,自考的一般有个相对来说的惯例,就是一次容易一次难,你看了2011年的卷子,那么你查过以前的没有,如果你把04年开始,到现在所有的卷子都看一遍,就大致能感觉出,一次简单一次难的,虽然其中几次出现了连续两次难,但基本上,难了以后,会简单一次主要还是要多背书,把所有要记的东西都背下来,基本就差不多了,特别是解答和论述,这里,请一定牢记一点,答题的时候,绝对不能空,哪怕写不出,也要吐槽,这样也是有分的选择保证大致都对,解答论述保证都写满,一般凑60不难

自考金融本科国际金融

自考本科金融学科目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学、保险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国际经济学、金融理论与实务等。 金融自考本科就业前景好吗 金融行业一直是高学历、高人才扎堆的领域,虽然自考学历在金融行业里处于劣势,但如果你能通过自考获得金融本科的文凭,相信你的个人素质以及学习能力都是很强的,而且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也一定掌握了相关的知识技能,相信你能在这个行业里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学历只是敲门砖,自身拥有的技能和知识才是成功的基石。金融行业所涉及的大都是现在比较热门的一些领域,所以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可观的。 自考金融管理专业难不难 自考的金融管理专业不是很难,但是还是要看每个人学习基础情况,如果自己本身基础能力还不错,学习能力比较好,那可能就会比较简单,如果本身就不是很好的,学习起来就会费劲,因为金融专业逻辑思维很强,涉及很多高数之类的科目,不过还是能学习到很多的知识的,而且没有高考这么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本科金融学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系统掌握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具备金融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精湛专业技能、良好综合素质和优秀人格品质的创新型金融人才。自考本科金融管理专业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培养管理学、法学与经济学兼修,掌握管理学、法学和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5年10月自考02331数据结构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394.82KB 2018年10月自考02331数据结构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02.97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国际金融专科自考法学本科

国际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的学校有山东大学,安徽大学,郑州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是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进行落户的。

这些大学就是青岛大学,山东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等等;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而且不同的城市对于落户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可以提前了解这一方面的政策。

国际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学校有什么?

湘潭大学、青岛大学、山东大学、河北大学、郑州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广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等。

国际经济法技术专业是干什么的?

国际性经济与贸易技术专业培养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掌握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与发展状况,了解流通的国际贸易标准、法律法规与国际惯例,掌握中国出口贸易的法律法规,把握社会经济学基本概念和国际贸易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精通最新国际贸易业务流程运作模式与基本上专业技能,可以无阻碍地开展英语聊天,具有国际视野、创新与进取精神的应用性国际经济贸易优秀人才。

自考专科如何落户?

自考专科可以通过积分落户的形式进行落户。依据各省市积分兑换落户政策,只要是你学信网标注的文化程度,是什么层级,便会加相对应的成绩,因此,无论是自考、成人高考、现代远程教育或是电大等教育模式的学历文凭,都与全日制学历一样,是能够加分的。

成都市自考大专本科能够落户吗?

针对自考大专本科毕业生来讲,文凭落户政策只认同普通全日制等方面的毕业证书。网络教育、成人继续教育、自考类也不行。所以无论是大学本科或是大专都要全日制学历才可以进行落户。可是2021年新政策表明,参加成人类自考(学信网可查)的小伙伴们,可以办积分兑换落户成都市。

西南政法自考法律学本科专业是什么?

①法律实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总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国际公法、语文、宪法学、经济法概论、中国法制史、法理学、行政法学。

②法律学:中国近现代史规划纲要、马克思现实主义基本概念总论、英文(二)、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性经济法概论、担保法、环境与资源保障法、破产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外国法制史、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论文。(凡申请办理免试英文(二)学科的,需还要加考本专业的3门选修课,且不得少于14学分制,免试英语不授予学位。)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金融本科需要哪些教材,金融本科自考科目有哪些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独立本科段的国际金融专业,需要考几门课,我是大专在校生。专业代号:B020106;专业名称:金融*序号类型序号课程代码标准号课程名称/使用教材学分类型考试方式1001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200200153022英语14必考笔试3003418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5必考笔试40044184​线性代数4必考笔试5005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3必考笔试6005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1必考实践考核700600783552银行会计学5必考笔试800700793691保险学原理5必考笔试900800533262对外经济管理概论5必考笔试1000900773279金融市场学5必考笔试1101000543020管理学原理6必考笔试1201100583032市场营销学5必考笔试1301200763062国际金融6必考笔试1401300673071财务管理学6必考笔试15014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1620100663076货币银行学6加考笔试1720200603081财政学4加考笔试1820300733077银行信贷管理学6加考笔试1920400093005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加考笔试2020500413069基础会计学5加考笔试21231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加考笔试相关说明开考方式面向社会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主考学校深圳大学课程设置必考课程14门,共74学分;选考课程0门,共0学分;加考课程6门,共33学分;毕业要求不少于14门且不低于74学分说明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2、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报考。3、金融、金融证券、国际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4、原金融专业、投资金融专业、金融应用专业调整为本专业。备注根据粤考委[2006]17号文件《转发全国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本专业从2007年4月开始调整考试计划。根据粤考委[2008]1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的通知》,本专业从2009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具体规定如下:深圳大学自考金融管理本科详细教材清单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金融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独立办班招生简章金融管理专业是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为该项目的主考院校,现举办本专业独立教学辅导班面向社会招生。一、招生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或在读专科学生二、本专业特点:1、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2、本专业课程设置合理、适应性强、不考高等数学。1、 考试机会多: 专业课一年考两次(1 、7月)每次5-6门,每年循环一次。公共课参加社会大考,一年可考四次(1 、4、7、10月)。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英语 共2门专业课:政府政策与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国际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概论、公司法律制度研究、商业伦 理 导 论、 战略管理教程、 高级财务会计、管 理 会 计、 风险管理、 审计学、 共11门,另加毕业论文。注: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段,不需要加考。非经济管理类专科毕业生接考本科段,只须加考企业组织与环境、商务交流、财务管理三门中的任二门。已获得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免试高级财务会计、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这是我查询到的信息 希望对你有用!另外 据我所了解,每年每次的考试科目全部都有,你只选报其中几个就可以了,所以,不存在先考什么后考试什么的,你可以先选择你感觉能考试的科目报上去,然后重点复习,然后到时候考试就可以了!,自己去查吧,需要一个个查询。最好到培训机构咨询一下。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国际金融法自学考试

自考金融管理专业专科必考课程15门,共75学分,本科必考课程11门,共52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28学分。

自考金融管理专科考试课程:

自考金融管理本科考试课程:

说明:

1,国民教育序列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101至104选考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金融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法律体系中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学员学习金融法课程,应注意以下几点:一、以经济法理论为基础学习金融法。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税法、环保法、企业法、破产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共同组成了经济法的内容。因此,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有关经济法的理论、原则、方法等对学习金融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把握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全面系统地学习其内容。金融法的结构体系包括金融机构与监管法律制度、金融服务市场法律制度、货币市场法律制度、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内容既有相对独立性,又相互联系。第一部分实际上是金融组织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金融组织从事金融业务范围法律制度;第三部分是金融监管中对货币及利率、汇率进行监管的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资本筹集、转让及监管法律制度。三、在全面把握金融法课程结构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强化记忆和理解。金融法课程内容较多,违背教材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更主要的是能够理解教材内容并在实际中运用。因此,学员学习此内容时,应注意把握教材中各章节的重点。尽管自学考试出题范围较广,各种题型纷繁复杂,但亦有规律可循。其基本要求就是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这里的重点突出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贷款法律制度、信贷担保法律制度等等。(二)是各章重点。每章的具体内容较多,但各章有各章的重点问题。如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律制度一章中,其重点是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第二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等。再如第七章储蓄管理法制制度,重点是第三节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第四节《储蓄管理条例》。(三)是具体的重点问题。如担保的方式、中国人民银行的负债业务及资产运用业务的基本内容、外汇管理的基本内容等等。(四)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金融本身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经济活动,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会起到加速或抑缓的作用。制订金融法的目的就在于使金融活动纳人法制的轨道,学习金融法的目的。则是通过学习,以理论指导实践。加上金融体系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就要学员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是学习好金融法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出题点。但由于自学考试测试的实际问题是不固定的,这就要求学员更全面地了解有关具体规定。为帮助大家学习金融法课程,下面就各章重点及难点问题作一简单提示。

自考本科能考金融分析师,金融分析师CFA协会规定金融分析师考试报名需要学历达到本科,如果不是本科学历,满足相当的专业水准也可以报考,自考本科同为本科,在本科大四在校时就可以参加金融分析师一级考试。金融分析师报名条件:1. 拥有学士学位或相当的专业水准以上,对专业没有任何限制;大学学习年限与全职工作经验合计满四年;如果申请人不具备学士学位,而是具备相当的专业水准,也可被接受为候选人。在校大学生,可在毕业前12个月内注册报名考试。 4年制本科学历(在校大四学生可考金融分析师一级) 3年制大专学历加上1年全职工作经验 2年制大专学历加上2年全职工作经验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3.完成注册和报名以及支付费4.能够用英语参加考试。2019年6月金融分析师报名时间: 2019年6月金融分析师考试报名从2018年8月16日开始2019年6月金融分析师一阶段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7日,考试费650$2019年6月金融分析师二阶段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13日,考试费950$2019年6月金融分析师三阶段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考试费1380$

你要的是专科还是本科的科目?,一起给你看看吧!A020105 金融(专科)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必考 笔试 004 0009 政治经济学[财] 6 必考 笔试 005 0010 大学语文(专科) 4 必考 笔试 006 0020 高等数学(一) 6 必考 笔试 007 0066 货币银行学 6 必考 笔试 008 0043 经济法概论(财) 4 必考 笔试 009 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0 0041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011 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A) 2 必考 笔试 012 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 2 必考 实践考核 013 0072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 5 必考 笔试 014 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015 0060 财政学 4 必考 笔试 016 0055 企业会计学 6 必考 笔试 017 8172 证券投资学 6 必考 笔试 231 5679 宪法学 4 加考 笔试 B020106 金融(独立本科段)*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002 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003 0021 高等数学(二) 9 必考 笔试 004 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 005 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1 必考 实践考核 006 0078 银行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007 0079 保险学原理 5 必考 笔试 008 0053 对外经学业管理概论 5 必考 笔试 009 0077 金融市场学 5 必考 笔试 010 0054 管理学原理 6 必考 笔试 011 0058 市场营销学(二) 5 必考 笔试 012 0076 国际金融 6 必考 笔试 013 0067 财务管理学 6 必考 笔试 014 8100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201 0066 货币银行学 6 加考 笔试 202 0060 财政学 4 加考 笔试 203 0073 银行信贷管理学 6 加考 笔试 204 0009 政治经济学[财] 6 加考 笔试 205 0041 基础会计学 5 加考 笔试 231 8265 国际经济法学 4 加考 笔

国际金融法自考真题

【免费定制个人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论文查重标准不要以为自考本科的毕业论文就没有普通本科论文的要求那么严了,不可能的。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查重标准也是比较严格的,基本上每个学校都会组织论文查重检测,一般情况下学校对于查重的相似度是要求不能超过20%的,也有一部分学校是30%。也就是说所以如果学院要求查重录需达到30%,那么如果重复率超过30%,就不合格需重新修改论文,低于该百分比就表示合格。具体情况大家需要查看自己主考学校的规定。自考论文查重下方免费学历提升方案介绍: 2016年10月自考00076国际金融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257.53KB 2019年10月自考00833外语教学法真题试卷 格式:PDF大小:478.2KB自考/成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经济法学的教材,经济法学自考真题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法律需要什么教材自考法律事务专业必考科目有: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选考科目:任选三门,税法票据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保险法说明: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不需加考;监所管理专业需加考民事诉讼原理或民事诉讼学一门;其他专业需加考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四门课程。40岁以上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但需加考三门选考课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什么意义建议看看书,查查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自考法律要买哪些书?自考法律专业要买的书有:序号课程代码科目名称出版时间作者出版社1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5李捷王顺生高等教育2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5卫兴华赵家祥北京大学30015英语二2012张敬源张虹外教研40167劳动法2011郭捷北京大学50227公司法2008顾功耘北京大学60230合同法2012傅鼎生北京大学70226知识产权法2010吴汉东北京大学8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2015余劲松北京大学9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2013汪劲北京大学100249国际私法2005李双元北京大学115680婚姻家庭法2012马忆南北京大学120262法律文书写作2006宁致远北京大学130233税法2008许孟洲北京大学145678金融法2008吴志攀北京大学150169房地产法2012楼建波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简答:1>金融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2安全与效率并重原则;3高效监管原则;4控制道德风险原则;5尊重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原则;6国际合作原则。2>核心原则的主要内容:1旨在通过全面适用,提高世界各国的银行监管水平;2科学界定银行监管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地位;3银行监管不应破坏市场约束的正常运行;4有效监管必须具备一定的先决条件;5有效监管应是全程监管;6降低和控制风险是核心原则的主线;7对跨国银行应实行并表监管,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8必须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3>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1信用中介职能;2支付中介职能;3信用创造职能;4金融服务职能。4>商业银行的显著特征:1建设银行大多是菲官方银行,一般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将资格划成若干等分向社会公开出售,筹集资金,购买银行股票的投资者即成为银行的股东。2接受公众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3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经营范围广泛。4服务范围广泛,除主要经营的存、贷款之外,还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批发和零售等方式为客户提供中间业务和服务项目。5业务发展国际化。6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受到监管当局的严格监管。5>业务种类及管理:(1)传统型业务:1证券发行与承销;2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2)创新型业务:1公司并购业务;2项目融资;3理财顾问业务。(3)引申型业务:1基金管理业务;2金融工程的业务。6>储蓄存款的原则:1存款自愿原则;2取款自由原则;3存款有息原则;4对储户保密原则。7>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它的贷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特定的要求;2它的标的物只能是货币资金;3它是有偿合同;4它是诺成、双务合同;5它是要式合同。8>追索权的特征有:1追索原因的法定性,即只有发生了的到期不获付款、期前不获承兑或其他法定原因时才产生制追索权;2追索权形式的前提性,即只有持票人履行了保全手续后才可以行使追索权;3追索对象的可选择性,即被追索人不以持票人的直接前手为限,而可由追索而全然是有选择其前手中的任何一格进行追索;4追索权主体的可变更性,即被追索人履行那票据义务后成为持票人,可再次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从而使追索权主体发生更替;5追索权的可转移性,即追索权不像一般债权那样,先是一次得到满足后就消灭,而是由追索权人不断地向其前手追索,直至票据上最后债务人偿还后,整个票据关系消灭后,追索权也才消灭。9>信用证结算的当事人包括:1开证申请人,是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买卖关系中的买方;2开证行,是指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买方的开户行;3通知行,是指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的银行,一般是开证行在卖方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4受益人,是指新证所指定的有权享受信用证款项的人,即卖方;5议付行,是指愿意买进或贴现受益人交来的跟单汇票的卖方地指定银行,议付行通常是通知行,在我国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的开户行;6付款行,是指信用证上指定的付款银行,通常是开证行。10>信托的特点:1信托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信任的基础上,依靠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恪尽职守和对受益人的信用而得以维持。2委托人将财产权托给受托人。3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是对外惟一有权管理、处分人信任托财产的人。4委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5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11>信托的功能:1转移与管理财产;2财产保护功能;3财产增值功能;4证券化功能。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是:1可转化公司债券是只有股份公司才能发行的一种债券。2可转换公司债券是由债权人的决定转换的一种债券。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一般比较严格,以保护普通股票持有者和债券持有者的利益。4可转化公司债券的利率较低,投资者愿意接受这一较低利率主要是该类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将该类债券转换成发行人的股权的选择权。13>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自益信托;2证券投资基金是集团信托;3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为证券,包括股票、债券、金融票据等,但其投资方式却是以分散风险为原则的。4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回报率较高。5证券投资基金提供给投资者高效、低费、完善的服务。1、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1)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干预、管理而形成的经济关系。(2)中央银行及其他监管机构履行对整个金融业领导、管理、协调、监督的职能时与政策性银行及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3)银行与财政的关系。(4)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与企业公民之间的关系。2、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促进金融业发展原则;(2)适度竞争原则;(3)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4)经济与经营分离原则;(5)分业管理原则;(6)与国际惯例接轨原则3、金融法的主要内容:银行法、货币管理法、信贷法、银行结算与票据法、信托法、融资租赁法、保险法、证券法、涉外金融法。4、中央银行的职能:(1)发行的银行;(2)政府的银行;(3)银行的银行;(4)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的银行。5、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守法原则;(4)证券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5)政府统一管理与行业自律原则;(6)国家审计监督原则6、投资银行经营的五大原则:(1)盈利性原则;(2)流动性原则;(3)安全性原则;(4)社会性原则;(5)创新性原则。7、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1)倡导性职能;(2)补充性职能;(3)选择性职能;(4)服务性职能8、人民币发行原则:(1)集中统一发行原则;(2)经济发行原则;(3)计划发行原则9、外汇管理制度的类型:(1)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2)部分的外汇管理制度;(3)在形式上取消外汇管理制10、支付结算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11、 信托有效设立应具备的条件:(1)有合法、确定的信托当事人;(2)有合法的信托目的;(3)有确定的信托财产;(4)信托的设立形式合法。12、无效信托的情形:(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特征:(1)上市公司收购是以上市公司已公开发行的股份为收购对象,以上市公司为收购对象;(2)上市公司收购是由投资者进行的;(3)上市公司收购是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获得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14、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定义,常见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有哪些: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实现对某些特殊金融领域的信用控制,而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常见的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有(1)证券市场信用控制工具(2)消费信用控制工具(3)不动产信用控制工具15、投资银行的业务:1.传统型业务(1)证券发行与承销(2)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2.创新型业务(1)公司并购业务(2)项目融资(3)理财顾问业务;3.引申型业务(1)基金管理业务(2)金融工程业务16、民间借贷的特征:(1)它属于货币资金的直接融通(2)它不以商品交换为基础(3)它具有偿还性(4)它具有临时性、偶然性和单对性。17、民间借贷合同法律特征:(1)它的双方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自然人,或者双方都是自然人(2)它的标的虽然也是货币资金,但其资金来源要受到限制(3)它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无偿合同(4)它是实践、单务合同(5)它是非要式合同。18、《帐户管理办法》就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确立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则:(1)一个基本存款帐户原则(2)自主选择开户行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的原则(3)守法原则(4)对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5)人民银行依法监管原则1.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⑴效益性原则⑵安全性原则⑶流动性原则2.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⑴自主经营的方针⑵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方针⑶自我约束的方针3.申请设立银行的条件:⑴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⑵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⑶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⑸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4.信托业的特点⑴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手中,而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保留在出租人的手中,承租人只有使用权。⑵信托收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的经营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收益,而客户在银行储蓄,不论银行经营有无利润都得付利息。⑶信托业务的受托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经营,受托人得到劳务报酬,而不是与委托人分享红利。信托业务不是共担风险式的联合投资,可以共分红利。5.金融租赁的特点⑴融资与融物相结合⑵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⑶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6.我国金融租赁的三中形式⑴自营租赁⑵回租租赁,简称回租⑶转租赁,简称转租。7.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应当遵守的原则?⑴合法原则⑵应当遵循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⑶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⑷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8.借款人的权利借款人的权利是法定的,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⑴可以自主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申请贷款并依条件取得贷款;⑵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⑶有权拒绝借款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⑷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中国人民银行反映、举报有关情况。⑸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9.法律禁止作为保证人的主体:⑴国家机关,但经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担保的除外。⑵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⑶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10.禁止抵押的财产⑴ 土地所有权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11.银行对客户的义务⑴为存款人保密⑵利率公告⑶存款准备金⑷保证支付与责任12.人民币的发行原则⑴经济发行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发行货币。⑵计划发行的原则,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来发行货币。⑶集中发行的原则,即货币的发行权集中在中央银行,禁止其他单位擅自发行货币。13.外汇管理对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⑴限制市场自由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⑵外汇管理不利于生产的国际化⑶外汇管理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加重各国之间的矛盾。14. .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原则⑴公开、公正、公正原则 ⑵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15.和公司股票相比公司债券的特点:⑴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享有对公司的还本付息的请求权,不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股票是股东权凭证,股东享有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权。⑵债券有偿还期限,股票没有偿还期限。⑶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利率,与公司的绩效没有直接联系,收益比较稳定,风险比股票小。16.公司发行债券的积极条件:⑴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⑵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⑶最近3年平均可以分配的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的一年的利息。⑷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⑸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⑹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17.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主要区别?⑴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⑵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⑶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⑷基金单位的投资策略不同。18.期货交易的主要特征⑴期货和约是由期货交易所制定的、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和约。⑵期货和约是标准化的和约。⑶实物交割率低。⑷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⑸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19.期货市场的功能⑴发现价格的功能,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期货交易形成期货价格,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来未来商品价格变动的趋势。⑵套期保值功能,是指以回避现货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20.期货交易的法律制度⑴期货保证金制度⑵期货交易的涨跌停板制度⑶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⑷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根据保证金的数量规定持仓限量,对会员的持仓量,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1、简述公司债券发行的积极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 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 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2、简述期货交易的法律制度。(1)期货保证金制度(2)期货交易的涨跌停板制度(3)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4)限仓制度与大户报告制度(5)经纪人行为管理制度3、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P23-25)营利性……安全性……效益性……4、外资银行在我国经济中有哪些作用?1、有利于吸引外资 …… 2、有利于我国学习外国银行的管理经验…… 3、为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改革提供参考经验 ……5、简述信托业的特点。1.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手中,而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只有使用权。2.信托收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的经营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收益,而客户在银行储蓄,不论银行经营有无利润都得付利息。3.信托业务的受托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经营,受托人得到劳务报酬,而不是与委托人分享红利。信托业务不是共担风险式的联合投资,可以共分红利。6、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哪些?1、合法原则 2、应当遵循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原则。这是商业银行的基本经营原则。 3、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 4、公平竞争、密切协作的原则 7、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重要区别有哪些?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 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4、基金单位的投资策略不同 8、简述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9、简述人民币的发行原则。(1)经济发行的原则,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发行货币;(2)计划发行的原则,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来发行货币;(3)集中发行的原则,即货币的发行权集中在中央银行,禁止其他单位擅自发行货币。10、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 。(1)自主经营的方针 (2)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方针 (3)自我约束的方针 11、股票发行交易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12、简述期货市场的功能347—349(1)发现价格功能(2)套期保值功能13、和股票相比,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1)债券是债权凭证,债券持有人享有对公司的还本付息的请求权,不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股票是股东权凭证,股东享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和利润分配权。(2)债券有偿还期限,股票没有。(3)债券通常有固定的利率,风险比股票小。在公司破产时,债券持有人享有优先于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索取权。14、简述期货交易限仓制度的主要内容。(1)根据保证金的数量规定持仓限量。(2)对会员的持仓量 (3)对客户持仓量的限制 15、简述银行对客户的义务。(1)为存款人保密;(2)利率公告;(3)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4)保证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承担延期支付的责任。16、简述商业银行贷款与经营的基本规则:(1)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即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2)贷款余额限制,即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75%(3)流动性资产余额限制,即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限制,即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超过10%(5)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17、简述股票发行与交易的基本原则18、简述人民币发行的原则(1)经济发行的原则,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发行货币;(2)计划发行的原则,即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来发行货币;(3)集中发行的原则,即货币的发行权集中在中央银行,禁止其他单位擅自发行货币。19、简述我国担保法禁止的保证人的范围。(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20、我国法律禁止买卖股票的情形有哪些?(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卖进,由此获得的受益归公司所有。(2)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禁止参与股票买卖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等形式持有、买卖或收受赠与的股票。(3).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承销期内和期满6个月内不得买卖股票。(4) 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合并外,公司不得收购自己的股票。21、期货交易有哪些特征?(1)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制定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合约。(2)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3)实物交割率低。)(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5)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小。22、简述借款人的权利:(1)可以自主申请并依条件取得贷款(2)有权按合同越大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3)有权拒绝合同以外的附加条件(4)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有关情况(5)在征得贷款人同意后,有权向第三人转让债务23、简述外汇管理对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187-189(1)限制市场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2)不利于生产的国际化(3)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加重各国之间的矛盾。24、简述信托业的特点1.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受托人手中,而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只有使用权。2、信托收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的经营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收益,而客户在银行储蓄,不论银行经营有无利润都得付利息。 3、信托业务的受托人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经营,受托人得到劳务报酬,而不是与委托人分享红利。信托业务不是共担风险式的联合投资,可以共分红利。25、简述金融租赁的特点。107-1081.融资与融物相结合2.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3.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26、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答:1、效益性原则 ……2、安全性原则 ……3、流动性原则 ……

  • 索引序列
  • 中国自考人本科金融法
  • 自考金融本科国际金融
  • 国际金融专科自考法学本科
  • 国际金融法自学考试
  • 国际金融法自考真题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