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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自学考试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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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自学考试条例

中专毕业可以自考考大专自考大专含金量高学信网可查国家承认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你也可以追问

各地的自考是不一样的 啊!必考的科目大概有十几个项目啊!

第十五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经过严格考核确认具有同等学历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参加中专自学考试。第十六条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第十七条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十八条中专自学考试的命题由省考委统一组织。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九条中专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二十条中专自学考试实行单科累计制度。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一条中专自学考试同时实行中专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制度。中专专业证书的标准,应在本岗位专业知识上达到全日制中专同类专业相应的水平,符合本职工作对干部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取得专业证书者继续参加本专业学历考试,可以免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已及格的相同课程。

自学考试指南 报名: 1、首次报名的应考者,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户口簿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新报名的考生从今年开始采用数码摄像。 2、非首次报名的应考者,必须持准考证报名。 3、考生可分别报考高等教育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按专业分课程报考,每次考试最多可报考一个专业开考课程的四科。考试时间及提醒: 今年自考的时间,上半年是在4月21日、22日;下半年是在10月27日、28日。考试时间都是上午的8:30-11:00,下午的2:00-4:30。每年自考的报名时间有两次,今年10月的考试已经在2月初进行了报名。想参加自考的学生也不用担心,今年对于自考也有了新的政策,将增加考试次数,在以往每年4月、10月两次考试基础上,新增1月、7月两次考试。据了解,新增设的1月和7月的考试课程及课程考试顺序分别与上一年10月和当年4月的自考课程相同。但在报考条件上有所不同。1月、7月考生报考必须是上一年10月或当年4月考试报名时报考过与当次考试相同的课程,或在全日制助学班学习并已分别于10月或4月考试报名时向当地自考办预订了与当次考试报考课程相对应的课程教材、大纲等学习资料的考生,暂不接纳其他考生。增设考试的收费与现行收费标准一致。据悉,首次增设的考试将在2001年7月14日、15日进行。报名时间为6月上旬。教材: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在自学时只有一本教材往往还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还需要一些辅导材料。全国考委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学习需要,在组编教材的基础上,也组编了一些辅导材料,包括辅导书和练习册等,已经陆续出版,这些材料是请教材主编或有自学辅导经验的教师编写的,也通过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学分制度: 各课程的学分,其计算方法是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课程的授课时数,以及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和该课程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来确定的。凡一学期每周授课1学时,并需课外作业约2学时的课程定为1学分,也就是17或18授课学时(一学期按17-18周计算)为1学分,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少于2学时的,学分数适当减少。在此基础上,再视该课在考试计划中的地位,对学分数作酌量增减。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实验性环节的学分,参照上述计算办法,由省自考委员会制定计划时确定学分。按照上述计算办法,专科毕业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本科总学分定为125至140学分。理解了学分的意义后,对于安排自学计划和报考就有很大帮助。例如财会专业某考生一次报考《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计概论》、《宏观经济管理》三门,从《考生手册》上查出共占20分学,半年时间内完成这三门课程的学习按上述计算方法折算约需400学时,再加复习,如果排不出那么多业余学习时间,一次报考三门是错误的,必然导致不及格的结局。了解学分的作用,按课程的学分来安排自学计划和报考计划是至关重要的。文凭的承认范围: 除国内自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外,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成绩和学历已得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20余所大学的承认。目前,已明确表示承认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和学历的大学是:英国莱卡斯特、利兹、伯明翰、利物浦、曼彻斯特大学和伦敦大学、美国高等教育协会16所成员大学、加拿大大学、澳大利亚大学等新推出: 今年我省在高教自学考试中将开设高职类专业试点,将自学考试与中等职业教育衔接起来。专业课分为理论和时间(技能)两大类,其中实践课程占总学分的30%。高职类高教自学考试试点于2001年下半年开始,首批试点专业为烹饪工艺、饭店管理两专科专业,主考学校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对象是职高、中专、技校的在校生、毕业生或是社会成员。

中等专业自学考试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中专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中等专业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中等专业教育形式。它是自学考试制度的一个重要层次,同时也是我国中等专业教育的组成部分。第三条中专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从业人员就业前的专业培训,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中级专门人才,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二章考试机构第四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同时管理全国中专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管理中专自学考试的职责是:(1)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中专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2)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专自学考试工作;(3)对中专自学考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第五条中专自学考试主要是地方性事业。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同时管理本地区中专自学考试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应有尽有一定比例的中专学校领导和教师参加。省考委管理中专自学考试的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专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2)制定本地区的专业开考规划,审定开考专业、指定专业指导学校或组建专业指导小组;(3)制定和审定开考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有关自学用书和自学参考资料;(4)领导和组织考试工作,颁发专业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5)指导社会助学活动;(6)组织开展中专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可同时负责中专自学考试工作。第六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辖市、地区、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同时管理本地区中专自学考试工作。地市考管理中专自学考试的职责是:(1)负责报名、考场安排等考试的组织工作;(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助学活动,做好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自学用书的供应工作;(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实践性环节的考核;(4)管理应考者的考籍档案,颁发单科合格证书;(5)负责组织对毕业人员的成绩复审和思想品德鉴定工作;(6)在省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开考专业申请。地市考委有关中专自学考试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七条专业指导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中专学校担任。专业指导学校在中专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其职责是:(1)受省考委委托,拟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2)参与命题、评卷,负责实践性环节的考核;(3)对考试质量进行研究分析;(4)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专业指导学校应设立中专自学考试办事机构。参照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85)教职字008号文件精神,根据任务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内,不另行增加。省考委根据需要建立的专业指导小组,行使专业指导学校的职责。其组成由省考委自行确定。第三章开考专业第八条中专自学考试应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计考试专业。要防止单纯为了满足个人学历的要求,盲目设置考试专业。第九条开考专业应有保证专业开考的专业师资力量,相应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经费和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条开考专业的考试质量标准,应在总体上保证与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全日制中专学校的同类专业相一致。第十一条开考新专业,应经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专业考试计划须经省考委批准并报全国考委备案,在开考半年前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用人部门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能自行组织中专自学考试。

第二十二条中专自学考试的应考者,取得一科合格证书后,应建立相应的考籍档案,其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相互承认。第二十三条在籍应考者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考或转专业者,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转考或转专业后,原专业考试合格并与新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相同或高于新专业课程的,不再重复考试;原合格课程比新专业课程要求低的,应重新考试。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应考者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考试。无相近专业,应考者可重新选择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免考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中专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任务;(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中专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第二十七条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可以当干部(技术人员),也可以当工人。可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适当安排。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可在用人部门需要并有增人指标的情况下,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和聘用。第二十八条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获得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后,新招收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当干部的,要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及见习期间如何确定职务工资问题,按国发[1989]82号文件关于中专毕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新招收录用为工人的,按国家对工人的有关规定执行。原为国家正式职工,获得毕业证书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工资低于上述新招收录用人员工资标准的,可按新招收录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原工资高于新招收录用人员工资标准的,仍拿原工资。

中等自学考试条例解读

第二十七条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可以当干部(技术人员),也可以当工人。可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适当安排。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可在用人部门需要并有增人指标的情况下,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和聘用。第二十八条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获得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后,新招收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当干部的,要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及见习期间如何确定职务工资问题,按国发[1989]82号文件关于中专毕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新招收录用为工人的,按国家对工人的有关规定执行。原为国家正式职工,获得毕业证书后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工资低于上述新招收录用人员工资标准的,可按新招收录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原工资高于新招收录用人员工资标准的,仍拿原工资。

第十五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经过严格考核确认具有同等学历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均可参加中专自学考试。第十六条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第十七条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十八条中专自学考试的命题由省考委统一组织。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九条中专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二十条中专自学考试实行单科累计制度。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一条中专自学考试同时实行中专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书制度。中专专业证书的标准,应在本岗位专业知识上达到全日制中专同类专业相应的水平,符合本职工作对干部专业知识方面的要求。取得专业证书者继续参加本专业学历考试,可以免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已及格的相同课程。

第二十二条中专自学考试的应考者,取得一科合格证书后,应建立相应的考籍档案,其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相互承认。第二十三条在籍应考者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考或转专业者,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转考或转专业后,原专业考试合格并与新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要求相同或高于新专业课程的,不再重复考试;原合格课程比新专业课程要求低的,应重新考试。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应考者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考试。无相近专业,应考者可重新选择其他专业参加考试。免考课程,按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中专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任务;(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中专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中专自学考试应考者的毕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者,需要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及毕业证书,或者进行前置学历验证。对于这一点也是需要各位考生需要注意的,一定要保证自己在毕业前能够拿到专科毕业证;

自考本科的条件限制:只要是中国公民,无性别、年龄、种族、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按省级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参加自考本科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自考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凡是中国合法的公民,不限制性别、年龄、民族还有现在的所持有的学历,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到时可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

2,报考自考本科的考生,报名自考时,需要携带好自己的专科的学历证书还有自己的身份证去自考的报名点去报名。因为有的本科专业与自己的专科专业不同,这个时候需要参加相关专业考试的课程。

3,需要注意得一点,想要报名自考本科要持有被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

4,有一些已经停考的专业,只有现在在籍的考生才可以报考,报考的具体事项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报考。

5,最后在领取自考本科毕业证的时候,是必须要上交自己的专科毕业证原件的,不然,学校是不会给你办理本科毕业证的。另外一点就是,学校在读的专科生也是可以报考自考本科的,同样,在领取本科毕业证的时候需要持有专科毕业证。

扩展资料:

自考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考的优势是有很多的,自考的含金量很高,通过自考后,学校会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自考本科即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学历是被国家承认的,而且学历可以到学信网上查询。

自考本科后有了本科学历,不需学位证,就可以直接报考全国统招研究生,而专科生只能在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或专科毕业满5年报考统招研究生,尽管国家规定允许专科毕业满两年后以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但许多大学实际上却不愿招收专科生。

会在许多方面设障碍,要求发表论文,加试专业课,英语达到什么水平等。另外,在职获取硕士学位还要有学士学位,如果是专科,今后若想在职获取硕士学位,机会渺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考本科

点击查看成人高考文科自考专科是指通过自学考试方式获得的最低学历为专科的学历,其条件如下:一、年龄:一般要求报名时年龄在23周岁以上。珠海一些学校放宽到20周岁。二、文化程度:一般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三、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某些专业,在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学校的面试或其他考核。四、身体健康:身体健康,符合招生学校的入学要求。总之,自考专科需要具备一定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和身体条件。对于想要通过自考获得专科学历的人来说,应先了解所需的具体条件,并具备足够的意志力和毅力,在自学方面下一番功夫,才能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专科学历。【春华教育】助力你的成长之路。春华教育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包括在线学习、线下培训、职业规划等,旨在帮助学员实现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无论你是在职人员还是学生,都能为你提供最适合的学习方式和学习资源。如果你想学习一门技能,或者提高学历,春华教育绝对是你不错的选择。点击了解初中文凭可以成人自考大专吗

中国高等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常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

没有限制,考生可以直接去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者大学的继续教育学院报考参加考试。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扩展资料: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

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一般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一般专科专业的考试课程不少于15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本科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20门,总学分不低于125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安排主要是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下旬的第一个周六和周日。目前还有部分省市在每一月和七月也安排一些课程的考试。

独立本科段专业的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少于10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

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常见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材”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自者应当有更深厚奖条件鼓励更多的自学者报名参与考。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学分 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012 英语(一) 7 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6 02198 线性代数 3 7 04730 电子技术基础(三) 7 8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5 9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4 10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4 11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4 12 0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5 13 02323 操作系统概论 4 14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4 15 0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合计 68 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学分 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10 5 00420 物理(工) 6 6 0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3 7 0219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3 8 02365 计算机软件基础(二) 5 9 02290 C++语言程序设计 3 10 02291 自动控制理论(一) 6 11 02293 检测与转换技术 3 12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13 02294 微机控制技术 4 14 02297 电力拖动自动控制系统 4 15 02296 控制系统数字仿真 3 16 021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4 17 10346 毕业设计 合计 7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流程示意图如下申请上海交通大学学士学位的条件: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沪学位办 [2006]4 号文件精神,从 2006 年起,凡是我校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毕业的考生,申请授予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申请者必须由本人向交大自考办提出申请;2. 申请者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设计成绩必须中以上(含中);3. 申请者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等级( 3 级)考试(以下简称 PETS-3 )或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有本人向交大自考办提出申请参加毕业当年度一次英语四级考试。 2005 年 6 月前英语四 、 六级合格证书视为有效 , 所有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 PETS-3 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四级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4. 对于毕业当年仍未通过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要求者 或自己未提出申请学位者 , 不再补授予学士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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