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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如何转出学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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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成绩如何转出学校查询

这个要到成绩出来以后转,需要到相关的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需要本人到西安的自考办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到河南当地的自考办,来办理自考的转考手续。以前取得的成绩依然有效。

本人直接去自考办 在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就是了

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zhi办办理转出申请手dao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转学校的具体流畅如下:

首先第一点就是要取得所在省市的准考证,再需要转入到这个省报名的时候,要取得要转入省的自考的准考证。然后要到原考试所在地去办理一个转出的证明。

每个地方的办公时间是根据他们当地的规定来确定的,办理考级转移的学生是必须携带自己的准考证,还有单科合格证书以及自己的居民身份证,还有转入所在省市的准考证,然后到需要办理转出的所在地去办理手续。

办理手续的过程:考生应该在转入的省市确定的自考办公时间,拿着自己的转出生所在地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共同的准考证,身份证和办理转入的手续。

专业选择:

如何选择自考专业是困扰很多新自考生的问题。选择专业时要综合考量自身优势、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才能更加轻松、顺利地通过自考。自考生要从自己的优势出发选择专业,避免用缺点应试。不同专业有不同的特点,对基础知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例如,文科类大部分课程要求有较高的英语和语文水平。财经类对数学水平要求较高。

工科类除对数学水平有要求外,可能还对物理、计算机等学科水平有要求。考生如果特别不擅长某一学科,可以选择专业设置中不包含该学科的专业,充分发挥优势,避开劣势,以免在某科上花太多时间,耽误整体学习进度。自考生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更加快乐地学习。

自考成绩如何转出外省学校查询

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

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

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一)转出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_理转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二)办理步骤如下:

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办。

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确认流程

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三)转入条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四)转入规定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五)特别提醒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免费领取自考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考生如需将我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外省,需满足转出的相关要求,并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转出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转出和转入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考登记表,经省考办审核通过后,可在每年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转考平台转出。

请先完成外省转入手续,再申请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考生需自行联系对方省自考办,按对方省的相关规定办理关手续,将档案退回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转入的业务流程进行办理。

考生如需将外省自考合格成绩转到我省,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省办理转出手续,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档案已经到档后,在网上提出转入申请,打印转考登记表,然后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登记表,以及转入外档号,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具体事宜见广东省自考管理系统公告。

考生如持有两个或以上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需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出合并准考证申请,并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县(区)自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四川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办理结果。办理成功后,只保留目的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不能继续使用。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成绩如何转出学校查

自考成绩从广东省转到四川省需要先在广东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出程序,然后到四川省办理自考成绩转入程序。自考生申请转考必须是在广东省已经参加考试并且取得了一门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绩,广东自考办已经为其办理了自考档案才可以。

广东省自考成绩转出要求及转出步骤:

自考生需要把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往外省的,需符合相关要求并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

(一)转出要求:

①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_理转手续。

②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③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④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末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⑤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二)办理步骤如下:

①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寄出。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2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必须在8月15日前办理转出手续。

②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月、身份证号)必须与系统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生必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使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

③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考后,签字确认;然后向县(区)办提交该登记表、广东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县(区)办收集考生材料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打印《办理考籍档案转出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相关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⑤市考办核验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打印《本省考生考籍转出外省审核表》与考生材料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一并上交省办。

⑥每年的3月10日、9月10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本省统,查询转出的相关情况。若转出成功,可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省办理有关手续。

⑦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办理完结后,广东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使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相关考籍业务。

四川省自考成绩转入要求及步骤:

省际转入是指其他省(区、市)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将考籍电子档案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一)确认流程

在拟转入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发送至我省的考生,须本人到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现场提交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确认材料(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三)转入条件

1.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应与拟毕业专业一致,不一致应提前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申请更改;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设置的课程;

3.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必须为全国专业考试计划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若为全国专业计划调整前的课程名称和代码,必须在拟转出省(区、市)办理转出前先调整为现行的课程名称和代码;

4.考生须先在我省的注册专业下取得专科5门或本科4门(不包含免试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课程合格成绩;

5.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拟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6. 以下情况不得转入:

(1)拟转出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与我省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名称和代码不一致;

(3)毕业论文成绩、免试合格课程、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拟转出省(区、市)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4)考生在拟转出省(区、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采集笔迹信息;

(5)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考生注册的专业考试计划下未设置。

(四)转入规定

1.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接收的转入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且完成转入确认的电子档案我省将予以接收,考生可登录管理系统在考籍信息中查询;

2.若考生申请转入的合格课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绩,则以高分计入考籍;

3.不符合省际转入规定或未提交转入确认材料均视为转入不成功,电子档案将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退回至拟转出省。

(五)特别提醒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全部退回,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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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通用。要重办准考证。成绩转出,直接转。但你要注意两地转出转入的时间。

一、转出受理机构

(1)、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二、跨省转出材料

转出地准考证(重庆市)、转入地准考证(接受地)、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审核原件,需本人签名。

三、应如何办理手续

(一)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1、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1)、重庆市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提交转出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网上交费,即完成转出办理手续。

(2)、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5)、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重庆市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2、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重庆市自考考生凭已注册的准考证,可在市内任意办考区县报名参加四月和十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1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1.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管理系统及时查询外省转入重庆是否到达。已到达者应在申请转入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转入申请,经区县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网上完成交费即完成转入办理手续。

3.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关于自考转往外省的介绍: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zhi办办理转出申请手dao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关于自考省外转入的介绍: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成绩如何转出学校

首先确定的是,自考是可以申请转考的。

一、具体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第五章“考籍管理”中,第二十四条规定: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第五章“转考”中,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

1、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转考手续。

2、考生在省际间转考,必须通过省级考办办理。各省级考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3、考生在省内转考,在省内跨地(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是否需要办理转考手续,由各省级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决

4、考生的转出手续: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持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地级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经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

(2)省级考办在办理转考手续时,要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考籍档案转出时省级考办应当以机要形式递送,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原报考所在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经失效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省级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通过省级考办批准的转出手续,不予承认。

(6)考生跨省转考后,考籍档案应当以转出地的省级考办转出的考籍档案为准。

扩展资料:

考生转考后的转入手续:

1、考生在办理考籍档案转入前,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考生应当持身份证、及原报考所在地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登记表》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考籍转入手续。

2、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符合第十六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转入的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为准,转入地省级或者地级考办,要办理接收档案登记。

3、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4、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5、如果转出地的省级考办,未保存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转入地的省级考办,不得以无考生合格课程的试卷为由,拒绝考生转入。

参考资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教育部_《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

自考可以转学校和转地区。

1.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

2.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申请者应持 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在报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签署意见,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改报专业。跨省转考者,在转入省无原报考专业的,经转入省考办同意后,可改报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3.经全国考委批准停考的专业,在籍考生可改报相近或其它专业。经批准予以改报专业的考生,原准考证注销作废,换发新证。考生原已合格的课程,如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扩展资料

地方考试机构:省考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简称省考委)。省考办: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机构(简称省考办),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地市考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简称地市考委)。

主考学校: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考如何办理转出外省手续? 一、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申请登记表》。市自考办经审核无误后,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以机要形式递送至考生考籍转入地,不得由考生自行携带。 二、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籍不得转出。 三、本市范围内转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并对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申请免考手续即可。 四、已经取得报考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在本市主考院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考籍档案转出时应当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市自考办和院校自考办保留存根备查。未经市自考办批准,考籍档案不准转出。 什么是转考 转考,不是转专业,也不是转考试地点,而是转考籍。考籍,是每一个自考生新生注册时就存在的一串号码,也就是准考证号。这个准考证号就像是身份证号,伴随着自考生的入学至毕业。考籍包含的信息有:考生姓名、专业、主考院校、考区、考试成绩等等。新生报名注册时,在哪个省份、哪个城市、哪个区报名注册的自考,考籍就归属在哪里,就像我们的户籍管理系统。 例如:A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报名注册的自考,他的考籍就归属在武汉市洪山区自考办,所有的自考业务都必须在这个自考办办理。A如果想将考籍从武汉市洪山区转至江岸区,就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武汉市转至孝感市,也是省内转考;如果将考籍从湖北省武汉市转至四川省成都市,就是跨省转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成绩如何转出到手机查询

你可以登陆学校网站输入学籍编号查询,或则打电话给班主任老师,祝你学习进步!一般还是不要再网上来问吧,这里基本上查不到,耐心等待发成绩吧。 >

你可以登陆你所在省的自考网或教育网查询。用手机发短信移动用户编辑86+准考证号码发送到1066595586,联通用户编辑准考证号发送到8995586都可以.

自考是个人自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自考成绩查询方式:1、网上查询。可登录自考网站或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点击左边系统功能分类列表“报考”项里面的“查看已通过课程”。2、自考办查询。每个省都有自己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考生可直接拿着准考证和身份证去查询。3、电话查询。查询电话会在自考的考试通知单上或者自考简章上有详细说明,请查看当地自考简章来获得查询电话。当然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来查询。自考需要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2、只要有学历方面的需求,都是可以参加自考的,自考是成人继续教育的一种模式,对于考生的受教育程度,以及年龄、性别、民族等方面是没有限制要求的,自考报考条件比较宽松,适合社会人员选择,只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所规定好的时间以及地点去报名就可以。3、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报考对象有职业上限制的专业只接受部门委培统一招生(如公安系统、医疗机构等)。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毕业成绩如何查询? 1、网上查询方式自考往年成绩,可登录自考网站或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点击左边系统功能分类列表“报考”项里面的“查看已通过课程”。 2、要知道自考一般是按省份来分的,每个省都有自己的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可直接拿着准考证和身份证去查询也可。 3、电话查询往年成绩也是可以的,查询电话会在自考的考试通知单上或者自考简章上有详细说明,请查看当地自考简章来获得查询电话。当然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来查询。 如何提高自考通过率? 1.考试大纲 弄清楚大纲、熟悉教材是自学考试最有效的途径,我们首先要把教材熟读一遍,然后去做题,做题的过程,是检验自己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掌握程度的过程,而不能单纯为做题而做题,最后再将主要知识点归纳、总结一遍,加以反复,一定能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 2.知识架构图 快速的翻看一遍教材,加深全面的印象,重点注意课本中的目录和每一章节的导语,然后看着目录整理出这本书的知识框架,根据知识结构能够帮助你建立联想记忆,若能较为准确、清晰地再现出一门课的知识结构图,这时对该门课程已从宏观上有了一定的认识度,然后,对这一结构图不断地丰富内容,使其越来越庞大,这样,一门学科的知识就基本掌握起来了。 3.记笔记 常言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再好的记忆在学习的过程中不用笔记录也是容易忘却,所以在看书的过程中,把重点内容用笔记录下来,下次要看的时候也更加方便。 4.真题练习 去找近三年的真题,把这些真题的知识点列出来,看看有多少重复,如果你发现有些科目的真题某些考点有重复考察的情况,意味着以前在重复,将来一定还会重复,有重复的地方一定要反复背,分析真题,寻找真题与教材、与考试大纲的联系,才能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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