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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房地产法重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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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房地产法重点章节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大纲怎么复习,房地产法自考教材大纲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考生有哪些复习妙计一、大纲要熟记相比很多参加自考的考生已经是在职或者大专生了。经历过高考的考生肯定还记得以前在高三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那就是要注意考试大纲,因为出题的范围都在大纲里。这样我们就有了目标,不至于茫无目的的复习。对于自考同样如此,参加自考,我们应该把自考的考试大纲读透,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把握出题范围,更好地去复习。二、资料要权威了解大纲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选择好的教学资料。书籍是人类的老师,一本好书可以帮我们省很多的功夫,少走很多弯路。那么,如何选择好的教学资料呢?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请教自己的学长学姐了。他们参加过自考,肯定知道那种复习资料好用,权威了,所以选择自考资料的时候最好向其他人咨询一下,再做决定,选择最好最权威的资料。三、时间要充足参加自考有很多在职人员,可能时间不是很充足。但是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呢?虽然我们上班,工作很忙,但是为了学习,还是最好能够抽出部分时间去看书,去学习。当然了,不必要抽出太多的时间。每天半个小时足矣,重要的是坚持,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四、学会放弃这里的放弃是指的难题和那些特别令人迷惑的问题。对于自考生来说懂得放弃是为了更好的收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钻研那些特别困难的题,而且对于难题来说,所占的分数也不是太大,所以,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五、要注意多做题光读书是没有用的,不自己做做题,是不知道自己哪一方面不足。只有多做练习题,才能更好的查漏补缺,巩固自己所学习的到的知识。如果光是去读书,而不去做题。这样会导致自己眼高手低,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到了自己真正考试是,会发现自己很多都不会。当然做练习题也是要讲究策略的,最好是限时训练,这样能够更好的检验自己的水平。本回答由网友推荐2020年自考大纲内容怎样才能掌握?请问司法资格考试有没有制定教材?按考试大纲复习?请问司法资格考试往年都有全国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据说05年可能没有了,我认为据05年的大纲,04年的指定用书复习最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发布还能按原有教材复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没有变动,依然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科。但是2017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开始施行新大纲,其中《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有变动,《会计基础》大纲没什么变动。如果是按16年教材复习的,17年要注意大纲变化知识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房地产法重点可以登录查找。作为专门的在线教育平台,的备考指导栏目就专门收录有自考的历年真题和模拟练习题,还有备考的知识点指导。点击底部咨询官网。 自考学习 1全面提升学习兴趣,比机械记忆强太多 学习兴趣是最关键的,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对于刚接触的学习材料抱有新鲜感,利用好这心态,进行最全面的学习备考材料,圈要点、查资料、做笔记。全面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高,考生也能基本掌握考试内容。 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 2深入学习,发掘重点 当我们对所学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就要开始深入学习,对照考纲挖掘所学内容里的重点,最后将书里的重点内容,反复记忆、消化。 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牢记于心,及格率大大增加。 3熟能生巧,量化试题 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 在复习的时候,也不仅仅看书、做笔记这么简单,要知道我们是自考生!在读书复习的时候,大量做考卷做试题,才能让我们自己发现不足之处重点突破。 4知识有共性,举一反三 在我们不断进行学习、做习题的时候,还要学会总结,易错的地方马上纠正,并发现这些所学知识的共性,学会举一反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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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商法科目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不同地区科目设置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以下科目仅作参考:

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

1、法律文书写作;

2、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科目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自考考试科目各院校有所不同,一般为英语(二)、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税法、国际私法、公证律师制度、法律文书写作。法学属于热门专业,但是背的东西真的很多很多,做好心理准备。 自考法律专业需要考什么 公共课类3门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英语(二)。 这三门课属于自考本科的统一必考公共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属于纯记忆的课程,考试前两周重点看看。但是英语二,对于很多自考生会偏难一些,因为自考英语二,同样也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要求分数在70分以上。 专业课类9门 法律文书写作、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这9门基本都需要理解性的背记,都是需要背的课程,看历年真题考点,不看书想考过很难。 自选课类,自选3门 金融法、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六门选三门,都差不多,需要背记,看书,做题,做真题,看历年考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房地产法重点可以登录查找。作为专门的在线教育平台,的备考指导栏目就专门收录有自考的历年真题和模拟练习题,还有备考的知识点指导。点击底部咨询官网。 自考学习 1全面提升学习兴趣,比机械记忆强太多 学习兴趣是最关键的,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对于刚接触的学习材料抱有新鲜感,利用好这心态,进行最全面的学习备考材料,圈要点、查资料、做笔记。全面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高,考生也能基本掌握考试内容。 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 2深入学习,发掘重点 当我们对所学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就要开始深入学习,对照考纲挖掘所学内容里的重点,最后将书里的重点内容,反复记忆、消化。 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牢记于心,及格率大大增加。 3熟能生巧,量化试题 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 在复习的时候,也不仅仅看书、做笔记这么简单,要知道我们是自考生!在读书复习的时候,大量做考卷做试题,才能让我们自己发现不足之处重点突破。 4知识有共性,举一反三 在我们不断进行学习、做习题的时候,还要学会总结,易错的地方马上纠正,并发现这些所学知识的共性,学会举一反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房地产法自考重点章节有几章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大纲怎么复习,房地产法自考教材大纲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考生有哪些复习妙计一、大纲要熟记相比很多参加自考的考生已经是在职或者大专生了。经历过高考的考生肯定还记得以前在高三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那就是要注意考试大纲,因为出题的范围都在大纲里。这样我们就有了目标,不至于茫无目的的复习。对于自考同样如此,参加自考,我们应该把自考的考试大纲读透,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把握出题范围,更好地去复习。二、资料要权威了解大纲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选择好的教学资料。书籍是人类的老师,一本好书可以帮我们省很多的功夫,少走很多弯路。那么,如何选择好的教学资料呢?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请教自己的学长学姐了。他们参加过自考,肯定知道那种复习资料好用,权威了,所以选择自考资料的时候最好向其他人咨询一下,再做决定,选择最好最权威的资料。三、时间要充足参加自考有很多在职人员,可能时间不是很充足。但是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呢?虽然我们上班,工作很忙,但是为了学习,还是最好能够抽出部分时间去看书,去学习。当然了,不必要抽出太多的时间。每天半个小时足矣,重要的是坚持,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四、学会放弃这里的放弃是指的难题和那些特别令人迷惑的问题。对于自考生来说懂得放弃是为了更好的收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钻研那些特别困难的题,而且对于难题来说,所占的分数也不是太大,所以,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五、要注意多做题光读书是没有用的,不自己做做题,是不知道自己哪一方面不足。只有多做练习题,才能更好的查漏补缺,巩固自己所学习的到的知识。如果光是去读书,而不去做题。这样会导致自己眼高手低,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到了自己真正考试是,会发现自己很多都不会。当然做练习题也是要讲究策略的,最好是限时训练,这样能够更好的检验自己的水平。本回答由网友推荐2020年自考大纲内容怎样才能掌握?请问司法资格考试有没有制定教材?按考试大纲复习?请问司法资格考试往年都有全国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据说05年可能没有了,我认为据05年的大纲,04年的指定用书复习最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发布还能按原有教材复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没有变动,依然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科。但是2017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开始施行新大纲,其中《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有变动,《会计基础》大纲没什么变动。如果是按16年教材复习的,17年要注意大纲变化知识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各省不同,大体是: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05) 毛泽东思想概论(0004) 英语(二)(0015) 日语(二)(0016) 俄语(二)(0017) 国际私法(0249) 婚姻家庭法(一)(0855) 行政法学(0261) 法律文书写作(0262) 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0228) 知识产权法(0226) 劳动法(0167) 国际经济法概论(0246) 合同法(0230) 公司法(0227) 中国法律思想史(0264) 西方法律思想史(0265) 外国法制史(0263) 保险法(0258) 公证与律师制度(0259) 票据法(0257) 金融法(一)(0256) 税法(0233) 房地产法(0169) 毕业论文及答辩(6999)

经济法概论考试重点如下:第二章留意看下经济主权和全球合作原则!第三五六章是重点章节,案例一般集中在这几章。尤其是第三章,最最重点,全书重点。近30分的题出现在这一章,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补救,风险转移;重要的国际贸易术语(FOB,FCA,CIF,CFR),支付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第四章主要是GATS法律体系,本章不是太重要,是次重点章节!第五章重点看第四五节,掌握国际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关内容!第六章考点分布较均匀,“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世贸下国际投资规范”,《TRIMs协议》要重点学习,此外,注意ICSID和MIGA体制!第七章考大题一般是简答。此章重点概念较多。特别提款权,国际储备,融资协议,主办人担保,国际融资租赁,证券欺诈,浮动抵押,备用信用证等概念延伸的简答题!第八章重点是重复征税问题和国际逃税避税问题,税收管辖权和冲突调节!第九章和第十章就是选择题了,显而易见的东西看看就行!考试窍门1,多做教辅习题和历年真题。2,自考历年试卷上考点有些重复考,最近四年的试卷要多做。模拟试卷要多做。3,考试难度大的题目占百分三十不到,将简单题和中等题掌握就行了。4,如果是记忆的话:将每段话的第一句强记住,后面的内容掌握大义即可。文科和理科有区别的,文科宏观性强。只要你答题不跑偏,大义写对就可捞分。5,多项选择实在拿不了主意:ABCDE全选满,总能碰对几分。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作为现在热门的继续教育形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考来提升自身的学历,但是对于初次参加自考的考生来说,不清楚自考过程中的事项。那么自考商法科目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猎考网自考平台教务老师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不同地区科目设置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以下科目仅作参考:

公共课

1、毛泽东思想概论;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英语。

必考科目

1、法律文书写作;

2、国际私法;

3、国际经济法概论;

4、合同法;

5、劳动法;

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7、知识产权法;

8、婚姻家庭法。

选考科目

1、外国法制史;

2、中国法律思想史;

3、西方法律思想史;

4、金融法;

5、税法;

6、保险法;

7、公证与律师制度;

8、房地产法。

自考报名条件

1、凡具有本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考试。外省在我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专业(如工商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自考房地产法重点章节归纳

1.商品房销售基本知识与法律常识有哪些 知识点一: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一级市场 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 *** 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 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熟地。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的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或出租的市场,一般是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也包括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者将符合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市场,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 房地产三级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指已获得房地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卖或交换、转租的市场。三级市场通常是住房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属于消费市场的重新配置,常见的有房屋买卖、交换、租赁、抵押、典当、拍卖等流通形式。知识点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可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也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各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取得>。 未取得>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预购人也示>的批准文号。 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权属登记 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预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 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原因,预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各预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 2005年4月30日,为了抑制房价,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了>。 该意见明确指出,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也就是说,以前常见的“炒楼花”行为被全面禁止了。 根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商品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知识点三: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条件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置基础设施具备交会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了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状况。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知识点四:“五证两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通常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两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 证 “五证”是指>、>、>、>(建设工程开工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和>,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 两 书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知识点五: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房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得>等有关证件之前,在小范围内以“内部认购”方式销售商品房。 内部认购可以为开发商尽快回笼资金,并且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较低,通常会吸引众多购房人士。 然而,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的情况下销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法律保障。 因此,购房者在进行内部认购时应慎重地考察该房地产项目是否除了>外其它证件都齐备,以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目前,由于商品房内部认购引起了不少的法律纠纷,国家也采取了相关的政策对内部认购的销售形。 2.房地产经纪人需要精通哪些法律知识 若想做一名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不仅要通晓房地产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及谈判技巧,才能在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买家和卖家中间搭起桥梁,才能在中介行业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房地产专业知识(包括房地信息)。所谓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居间,通俗地说就是作中间人。居间是一手牵两家:上家和下家,并在两者之间起一种沟通、促进和平稳的作用。对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来说,掌握大量的市场信息是他从事好这项业务的先决条件。这些住处应该包括: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信息、购买对象变化信息等。在很大大程度上来说,经纪人就是利用信息制造利润,信息就是他们最主要的资本。如果说居间侧重的是信息的话,那么代理就非得要具备专业知识才行。代理是代表某一方去寻找另一方,是买卖和租赁的全过程代理,贯穿于房地产生产各个环节,因此要求经纪人在熟悉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例的基础上通晓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学、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专业知识。具体地说,一要掌握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与之相关的市场研究、开发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资金融通、市场推广。二要熟悉建筑基础知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三要熟悉转让、抵押和租赁的条件、程序及具体规定,以及产权产籍的一些基本知识。四要掌握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理论和实务。 市场营销知识。房地产开发到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早就不是几年前的单一产品竞争了。对于房地产商来说,他们所需要的也不是单纯的中介服务,而是能够提供开拓市场的完善营销计划和高超的市场策划方案的中介服务。房地产市场生产与消费的分离特征,决定了房地产营销的重要性。房地产在时间、数量、类型、房型、楼层所有权、信息、估价的分离,非得靠市场营销来弥补。房地产市场营销组合理论、市场预测和调研方法,乃至产品策略、定价策略、分销和促销策略都是房地产市场营销中心必不可少的东西。要掌握市场营销知识,就必须掌握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产品开发、产品定价、渠道选择、产品促销、售后服务等知识技能。 法律知识。房地产经纪人虽然不是律师,也不一定要达到专业水平,但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是非掌握不可的。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得益于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完善,也就是说房地产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法律和具体的法规。房地产的三部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以及据此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几乎涵盖了整个房地产事务。作为经纪人不但要掌握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级 *** 部门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方针和精神,而且还要熟悉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签合同,就要牵涉到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代理租赁要熟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件》等,懂得什么房可以租、什么房不能出租、租赁合同以什么方式生效等。代理买卖,就得熟悉《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已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转让的条件、交易程序、产权产籍知识及办证程序。如果代理发展商,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就更多了。近年来时兴的房地产律师见证业务足以说明法律知识的重要。房地产经纪人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用法律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知识。房地产金融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房地产金融是房地产与金融联姻的产物。房地产业的发展,要金融业作为后盾,金融业要拓展,房地产业是首选。特别是房改新制度实施、取消实物分房后居民到市场购买住房,经纪人的金融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作开发商的全过程代理还是抵押贷款,甚至房地产咨询业务,都少不了金融知识。一般来说,经纪人应该熟悉国际金融惯例、现行国家金融政策、融资形式、银行利率、利息计算、贷款种类及手续、还款方法以及住房分积金等知识。 谈判技巧。谈判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和科学。它通过谈判各方观点、感情沟通,达成一个双方都能基本满意的协议。房地产经纪人的谈判也不例外,通过谈判完成委托方交给的任务、本身获得佣金的同时,也使市场的需求得到了满足。在谈判中常见的策略如时机运用策略、利益让步策略、以诚取胜策略都是房地产经纪人所必须借鉴的。具体到居间或代理业务上至少要提出上策、中策、下策三种甚至更多方案。对房地产经纪人来说,还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使双方成交,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该出手时就出手”,还可以运用一些智谋、技巧和方法,促使对方早下决心成交。但不能使用欺手段 3.房屋买卖中的法律常识是什么呢 1房地产相关名词解析 a。 房地产买卖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适用商品房: 所谓经济适用商品房是指经批准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也就是说,其买卖价格受到 *** 行为的干预或制约。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面积的总和。 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面积水平截面计算。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分户门内可供实际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通常包括卧室、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壁橱、室内走道、室内楼梯等。 得房率: 得房率指住宅使用面积除以建筑面积,其百分比越高,得房率就越高。 住宅的共用部位: 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门厅、楼梯架、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住宅的公共设施: 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现房: 就是房屋发展商已经建造好,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交付使用的房屋 期房: 是房屋发展商虽已办妥建造房屋的各种许可证明和手续,但正在建造中能预售的房屋。 商品房销售面积: (1)商品房整幢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2)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 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层高: 指下层地板面或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 住宅开间: 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的定位轴线到另一面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距离。 住宅进深: 在建筑学中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内从前墙的定位轴线到后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长度。 住宅净高: 净高=层高-一层楼板厚度 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 规划建筑用地范围的总建筑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密度: 建设密度= 规划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基底总面积 绿化率: 绿化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物业维修基金: 根据规定,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市人民 *** 规定。 目前一般为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修缮基金。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为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国家建设部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对房屋质量进行约束,共有四条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四、用房保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 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分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同时指出,如因住房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这是国家建设部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作出的规定。 公用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即得到公用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分摊面积: 公用分摊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得到了购房人需要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契税: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总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b。什么是商品房和商品房预售? a。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 它有别于各地 *** 为解决住房困难,实施“安居工程”而建造的“安居房”、“解困房”、“解危房”,从1998年年底开始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特殊的商品房。 从销售看,商品房又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预售;从销售对象看,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从用途看,分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 b。 内销商品房与外销商品房的区别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士)销售的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可以销售给个人和单位。 4.做房产销售需要了解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1983年发布)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自1996年3月1日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年6月13日颁布)合同法民法总则。 5.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 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 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 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 (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 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 *** 、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 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 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 1、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 2、房屋的开发和建设; 3、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 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 5、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 6、房地产物业管理; 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 三、房地产的特性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6.投资房产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作为一个普通的房产投资者,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知识是应当了解和掌握的: 1。 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国家于2003年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规范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各地在这方面也有相应的地方法规、政策等。物业管理对房产投资前景有重要的影响,购房者需要留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2。 纳税、办证的法律知识。 购房涉及一系列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等。关于税费的缴纳程序和比例,国家和地方均是有相关规定的,了解这些法律、政策,在投资房产时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有效地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购房后需要办理产权登记、领取产权证,这是确认购房者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重要步骤,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不能忽视的。 3。 住房贷款、保险方面的法律知识。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各大银行出台的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 各地的住房贷款政策均有所不同,所以,购房者要特别关注地方出台的政策。在办理购房贷款的同时,银行通常要求购房者同时办理购房保险,掌握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必要的。 购房者需要留意各大保险公司住房保险的相关规定。 。 7.关于房产的法律知识 房产的问题,应该以完成法律规定的手续为住,即你们虽然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没有钱款的交付和房产证的过户,这个行为就存在一定的瑕疵,在最后容易起矛盾。08年7月1日起,房产开始施行登记制度。以登记表为准。 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如果是买卖形式的,那么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契税,未过5年的还有营业税,印花税,办理产权证件的费,评估费等。 省钱的就是进行赠与,但是赠予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的。相比较买卖来说应该税金少不了多少的。 国家不是傻子,如果赠予不要收税那么全国房产过户都是赠与了啊,肯定没有买了。 8.房地产客服应具备哪些法律知识 房地产客服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当下房地产市场仍然是如火如荼,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具有较大内需市场的氛围下,房地产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也在急剧的扩张。 但房地产客服线条工作思路的厘清及客服线条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单就对房地产客服线条工作的认识就不尽相同。 传统的客服工作内容,无非是接受投诉、解决投诉、服务业主,其实客服工作除了上述工作之外还承担着将法律风险、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承担着搜集证据、固定证据的责任。 所以随着公司开发的楼盘越来越多,就要求其客户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以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 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客服人员应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 所以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开始设立客户服务部门,并将其作为销售环节中的重要因素加以管理。 一、要制定严格、周密的工作流程,并使其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从接受投诉、记录投诉、解决投诉到客服回访的整个客户服务过程都应制定严格、周密的工作流程,而且应将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制定特殊应对机制。 有了工作流程的规范,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客户服务工作中重要证据的丢失,对日后与业主沟通,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都有很大的帮助。但前提条件是,这些流程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尤其是法律要求的证明材料必须取得(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您一定要制定客服处理投诉的规范流程)。 二、要求客户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客户服务人员应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式的客户服务意识。对于客户的投诉,客户服务人员应迅速甄别出其合理、合法性,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合理的要求应明确作出回绝,不给客户留有任何幻想,切不可因为客户太强势而给客户留有余地,作出模棱两可的答复甚至承诺。 因为客服人员代表的是公司、一旦作出解答承诺有可能会引起案件诉讼时效的中断或被客户录音、录像固定证据,为以后解决问题留有隐患。所以树立客户服务人员的法律式的客户服务意识会给公司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您客服人员应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应做好客户服务统计工作,并依据不同的问题类型建立客户服务档案,并应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只有从大量、繁杂的客户服务工作中学会总结,才可以针对不同的问题建立不同的处理机制。 在处理客户投诉的问题时,应做详细记录、并现场核实、确认,要学会有意识的要求客户签字确认某一解决方案或投诉内容。 对于成功解决的客户投诉应做好档案保存,便于为以后解决类似的客户投诉提供案例;对于未成功解决的问题也有做好档案保存(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您档案的保管也是证据保管),为日后解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提供材料。 总之客服工作的重要性,正在逐渐的体现,并有不可替代的趋势。 一个好的客户服务部门,不但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更能缓解客户与物业、开发公司三者之间的矛盾。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大纲怎么复习,房地产法自考教材大纲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考生有哪些复习妙计一、大纲要熟记相比很多参加自考的考生已经是在职或者大专生了。经历过高考的考生肯定还记得以前在高三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那就是要注意考试大纲,因为出题的范围都在大纲里。这样我们就有了目标,不至于茫无目的的复习。对于自考同样如此,参加自考,我们应该把自考的考试大纲读透,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把握出题范围,更好地去复习。二、资料要权威了解大纲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选择好的教学资料。书籍是人类的老师,一本好书可以帮我们省很多的功夫,少走很多弯路。那么,如何选择好的教学资料呢?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请教自己的学长学姐了。他们参加过自考,肯定知道那种复习资料好用,权威了,所以选择自考资料的时候最好向其他人咨询一下,再做决定,选择最好最权威的资料。三、时间要充足参加自考有很多在职人员,可能时间不是很充足。但是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呢?虽然我们上班,工作很忙,但是为了学习,还是最好能够抽出部分时间去看书,去学习。当然了,不必要抽出太多的时间。每天半个小时足矣,重要的是坚持,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四、学会放弃这里的放弃是指的难题和那些特别令人迷惑的问题。对于自考生来说懂得放弃是为了更好的收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钻研那些特别困难的题,而且对于难题来说,所占的分数也不是太大,所以,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五、要注意多做题光读书是没有用的,不自己做做题,是不知道自己哪一方面不足。只有多做练习题,才能更好的查漏补缺,巩固自己所学习的到的知识。如果光是去读书,而不去做题。这样会导致自己眼高手低,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到了自己真正考试是,会发现自己很多都不会。当然做练习题也是要讲究策略的,最好是限时训练,这样能够更好的检验自己的水平。本回答由网友推荐2020年自考大纲内容怎样才能掌握?请问司法资格考试有没有制定教材?按考试大纲复习?请问司法资格考试往年都有全国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据说05年可能没有了,我认为据05年的大纲,04年的指定用书复习最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发布还能按原有教材复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没有变动,依然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科。但是2017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开始施行新大纲,其中《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有变动,《会计基础》大纲没什么变动。如果是按16年教材复习的,17年要注意大纲变化知识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学习 1全面提升学习兴趣,比机械记忆强太多 学习兴趣是最关键的,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对于刚接触的学习材料抱有新鲜感,利用好这心态,进行最全面的学习备考材料,圈要点、查资料、做笔记。全面学习的趣味性非常高,考生也能基本掌握考试内容。 兴趣是学习最大的动力。 2深入学习,发掘重点 当我们对所学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后,就要开始深入学习,对照考纲挖掘所学内容里的重点,最后将书里的重点内容,反复记忆、消化。 因为自考试题是从题库中出来的,往往会反复考到,只要把这些题目都牢记于心,及格率大大增加。 3熟能生巧,量化试题 根据大纲复习,要求识记和掌握的重点背下来,就可以有好的成绩。 在复习的时候,也不仅仅看书、做笔记这么简单,要知道我们是自考生!在读书复习的时候,大量做考卷做试题,才能让我们自己发现不足之处重点突破。 4知识有共性,举一反三 在我们不断进行学习、做习题的时候,还要学会总结,易错的地方马上纠正,并发现这些所学知识的共性,学会举一反三。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房地产法重点章节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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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销售基本知识与法律常识有哪些 知识点一: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一级市场 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 *** 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 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熟地。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由国家垄断的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或出租的市场,一般是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也包括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者将符合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市场,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 房地产三级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指已获得房地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卖或交换、转租的市场。三级市场通常是住房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属于消费市场的重新配置,常见的有房屋买卖、交换、租赁、抵押、典当、拍卖等流通形式。知识点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可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条件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也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各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取得>。 未取得>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预购人也示>的批准文号。 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权属登记 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预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 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原因,预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各预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 2005年4月30日,为了抑制房价,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了>。 该意见明确指出,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也就是说,以前常见的“炒楼花”行为被全面禁止了。 根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商品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知识点三:商品房现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现售条件 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置基础设施具备交会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了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商品房基本状况。 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解决争议的方法。 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知识点四:“五证两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通常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两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 证 “五证”是指>、>、>、>(建设工程开工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和>,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 两 书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知识点五: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房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得>等有关证件之前,在小范围内以“内部认购”方式销售商品房。 内部认购可以为开发商尽快回笼资金,并且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较低,通常会吸引众多购房人士。 然而,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的情况下销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法律保障。 因此,购房者在进行内部认购时应慎重地考察该房地产项目是否除了>外其它证件都齐备,以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目前,由于商品房内部认购引起了不少的法律纠纷,国家也采取了相关的政策对内部认购的销售形。 2.房地产经纪人需要精通哪些法律知识 若想做一名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不仅要通晓房地产专业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握法律知识、金融知识及谈判技巧,才能在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买家和卖家中间搭起桥梁,才能在中介行业中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房地产专业知识(包括房地信息)。所谓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代理业务。居间,通俗地说就是作中间人。居间是一手牵两家:上家和下家,并在两者之间起一种沟通、促进和平稳的作用。对一个房地产经纪人来说,掌握大量的市场信息是他从事好这项业务的先决条件。这些住处应该包括: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信息、购买对象变化信息等。在很大大程度上来说,经纪人就是利用信息制造利润,信息就是他们最主要的资本。如果说居间侧重的是信息的话,那么代理就非得要具备专业知识才行。代理是代表某一方去寻找另一方,是买卖和租赁的全过程代理,贯穿于房地产生产各个环节,因此要求经纪人在熟悉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条例的基础上通晓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学、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专业知识。具体地说,一要掌握房地产开发投资,以及与之相关的市场研究、开发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建设与竣工验收、资金融通、市场推广。二要熟悉建筑基础知识,了解建设工程全过程。三要熟悉转让、抵押和租赁的条件、程序及具体规定,以及产权产籍的一些基本知识。四要掌握房地产价格评估的理论和实务。 市场营销知识。房地产开发到了今天这样的局面,早就不是几年前的单一产品竞争了。对于房地产商来说,他们所需要的也不是单纯的中介服务,而是能够提供开拓市场的完善营销计划和高超的市场策划方案的中介服务。房地产市场生产与消费的分离特征,决定了房地产营销的重要性。房地产在时间、数量、类型、房型、楼层所有权、信息、估价的分离,非得靠市场营销来弥补。房地产市场营销组合理论、市场预测和调研方法,乃至产品策略、定价策略、分销和促销策略都是房地产市场营销中心必不可少的东西。要掌握市场营销知识,就必须掌握市场调研、选择目标市场、产品开发、产品定价、渠道选择、产品促销、售后服务等知识技能。 法律知识。房地产经纪人虽然不是律师,也不一定要达到专业水平,但与房地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是非掌握不可的。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得益于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完善,也就是说房地产的每一项业务,都离不开法律和具体的法规。房地产的三部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规划法》以及据此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几乎涵盖了整个房地产事务。作为经纪人不但要掌握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级 *** 部门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方针和精神,而且还要熟悉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知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签合同,就要牵涉到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知识。代理租赁要熟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件》等,懂得什么房可以租、什么房不能出租、租赁合同以什么方式生效等。代理买卖,就得熟悉《城市房屋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已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中转让的条件、交易程序、产权产籍知识及办证程序。如果代理发展商,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就更多了。近年来时兴的房地产律师见证业务足以说明法律知识的重要。房地产经纪人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用法律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金融知识。房地产金融作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房地产金融是房地产与金融联姻的产物。房地产业的发展,要金融业作为后盾,金融业要拓展,房地产业是首选。特别是房改新制度实施、取消实物分房后居民到市场购买住房,经纪人的金融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不论是作开发商的全过程代理还是抵押贷款,甚至房地产咨询业务,都少不了金融知识。一般来说,经纪人应该熟悉国际金融惯例、现行国家金融政策、融资形式、银行利率、利息计算、贷款种类及手续、还款方法以及住房分积金等知识。 谈判技巧。谈判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和科学。它通过谈判各方观点、感情沟通,达成一个双方都能基本满意的协议。房地产经纪人的谈判也不例外,通过谈判完成委托方交给的任务、本身获得佣金的同时,也使市场的需求得到了满足。在谈判中常见的策略如时机运用策略、利益让步策略、以诚取胜策略都是房地产经纪人所必须借鉴的。具体到居间或代理业务上至少要提出上策、中策、下策三种甚至更多方案。对房地产经纪人来说,还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就是如何使双方成交,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该出手时就出手”,还可以运用一些智谋、技巧和方法,促使对方早下决心成交。但不能使用欺手段 3.房屋买卖中的法律常识是什么呢 1房地产相关名词解析 a。 房地产买卖专业名词解释 经济适用商品房: 所谓经济适用商品房是指经批准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设的住房,也就是说,其买卖价格受到 *** 行为的干预或制约。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面积的总和。 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面积水平截面计算。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分户门内可供实际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通常包括卧室、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壁橱、室内走道、室内楼梯等。 得房率: 得房率指住宅使用面积除以建筑面积,其百分比越高,得房率就越高。 住宅的共用部位: 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门厅、楼梯架、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住宅的公共设施: 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现房: 就是房屋发展商已经建造好,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交付使用的房屋 期房: 是房屋发展商虽已办妥建造房屋的各种许可证明和手续,但正在建造中能预售的房屋。 商品房销售面积: (1)商品房整幢出售,其销售面积为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幢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扣除)。 (2)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其销售面积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 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 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 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和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 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 层高: 指下层地板面或上表面或下表面到相邻上层楼板上表面或下表面之间的竖向尺寸。 住宅开间: 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的定位轴线到另一面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距离。 住宅进深: 在建筑学中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内从前墙的定位轴线到后墙的定位轴线之间的实际长度。 住宅净高: 净高=层高-一层楼板厚度 容积率: 建筑容积率= 规划建筑用地范围的总建筑面积 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密度: 建设密度= 规划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基底总面积 绿化率: 绿化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 物业维修基金: 根据规定,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市人民 *** 规定。 目前一般为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修缮基金。 《住宅质量保证书》: 为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国家建设部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对房屋质量进行约束,共有四条内容: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三、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四、用房保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使用说明书: 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分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同时指出,如因住房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这是国家建设部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作出的规定。 公用分摊系数: 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即得到公用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分摊面积: 公用分摊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得到了购房人需要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契税: 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总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b。什么是商品房和商品房预售? a。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主要是指由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经营的房屋。 它有别于各地 *** 为解决住房困难,实施“安居工程”而建造的“安居房”、“解困房”、“解危房”,从1998年年底开始兴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特殊的商品房。 从销售看,商品房又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预售;从销售对象看,分内销商品房、外销商品房;从用途看,分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 b。 内销商品房与外销商品房的区别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内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造的向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士)销售的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可以销售给个人和单位。 4.做房产销售需要了解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1995年12月1日起施行)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1983年发布)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 (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自1996年3月1日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1年6月13日颁布)合同法民法总则。 5.房地产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房地产基础知识 一、房地产:房产和地产的总称,也叫“不动产”。 房地产的形态:1、单纯的土地;2、单纯的房屋;3、土地和房屋的综合体。 房产是房屋及其权利的总称,地产是土地及其权利的总称; 房地产是土地附在土地上不可分割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不可分离的物质及其权利构成的财产。 (构筑物是指不能进入的建筑,如:烟筒、树、路等) 房地产按类型分为:1、住宅用(70年);2、生产用(50年);3、经营用(门头等,50年);4、行政用(市 *** 、法院等,50年);5、其他用(学校,博物馆等)。 二、房地产业:从事房地产经营管理服务性企业的总称。 房地产产业的主要内容: 1、土地的开发和再开发; 2、房屋的开发和建设; 3、地产的经营(包括土地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 4、房地产经营(包括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 5、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信息、测量、律师、经纪、公证等); 6、房地产物业管理; 7、房地产金融(包括信息、保险、金融投资等)。 三、房地产的特性 1、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是自然生成物,位置不可移动,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因此决定房屋不可移动、固定性,使房地产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2、地域差别性:每一个地区或者同一地区不同位置的房地产价值也不相同; 3、房地产的高质耐久性; 4、房地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前提是国家的政局稳定,由土地性质决定,土地有限、不可再生,但人们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大、增加,物以稀为贵,房地产作为龙头产业,税收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 6.投资房产需要掌握哪些法律知识 作为一个普通的房产投资者,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知识是应当了解和掌握的: 1。 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国家于2003年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规范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各地在这方面也有相应的地方法规、政策等。物业管理对房产投资前景有重要的影响,购房者需要留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2。 纳税、办证的法律知识。 购房涉及一系列的税费,如契税、印花税、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等。关于税费的缴纳程序和比例,国家和地方均是有相关规定的,了解这些法律、政策,在投资房产时做到心中有数,可以有效地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购房后需要办理产权登记、领取产权证,这是确认购房者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的重要步骤,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不能忽视的。 3。 住房贷款、保险方面的法律知识。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各大银行出台的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 各地的住房贷款政策均有所不同,所以,购房者要特别关注地方出台的政策。在办理购房贷款的同时,银行通常要求购房者同时办理购房保险,掌握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必要的。 购房者需要留意各大保险公司住房保险的相关规定。 。 7.关于房产的法律知识 房产的问题,应该以完成法律规定的手续为住,即你们虽然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合同,但是实际上没有钱款的交付和房产证的过户,这个行为就存在一定的瑕疵,在最后容易起矛盾。08年7月1日起,房产开始施行登记制度。以登记表为准。 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如果是买卖形式的,那么按照国家的规定缴纳契税,未过5年的还有营业税,印花税,办理产权证件的费,评估费等。 省钱的就是进行赠与,但是赠予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的。相比较买卖来说应该税金少不了多少的。 国家不是傻子,如果赠予不要收税那么全国房产过户都是赠与了啊,肯定没有买了。 8.房地产客服应具备哪些法律知识 房地产客服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当下房地产市场仍然是如火如荼,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具有较大内需市场的氛围下,房地产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也在急剧的扩张。 但房地产客服线条工作思路的厘清及客服线条工作人员的素质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单就对房地产客服线条工作的认识就不尽相同。 传统的客服工作内容,无非是接受投诉、解决投诉、服务业主,其实客服工作除了上述工作之外还承担着将法律风险、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的职责,更重要的是承担着搜集证据、固定证据的责任。 所以随着公司开发的楼盘越来越多,就要求其客户服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以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 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客服人员应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 所以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开始设立客户服务部门,并将其作为销售环节中的重要因素加以管理。 一、要制定严格、周密的工作流程,并使其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从接受投诉、记录投诉、解决投诉到客服回访的整个客户服务过程都应制定严格、周密的工作流程,而且应将常见的问题归纳、总结制定特殊应对机制。 有了工作流程的规范,可以有效的避免在客户服务工作中重要证据的丢失,对日后与业主沟通,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都有很大的帮助。但前提条件是,这些流程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尤其是法律要求的证明材料必须取得(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您一定要制定客服处理投诉的规范流程)。 二、要求客户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客户服务人员应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式的客户服务意识。对于客户的投诉,客户服务人员应迅速甄别出其合理、合法性,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合理的要求应明确作出回绝,不给客户留有任何幻想,切不可因为客户太强势而给客户留有余地,作出模棱两可的答复甚至承诺。 因为客服人员代表的是公司、一旦作出解答承诺有可能会引起案件诉讼时效的中断或被客户录音、录像固定证据,为以后解决问题留有隐患。所以树立客户服务人员的法律式的客户服务意识会给公司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您客服人员应注意法律知识的学习)。 三、应做好客户服务统计工作,并依据不同的问题类型建立客户服务档案,并应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只有从大量、繁杂的客户服务工作中学会总结,才可以针对不同的问题建立不同的处理机制。 在处理客户投诉的问题时,应做详细记录、并现场核实、确认,要学会有意识的要求客户签字确认某一解决方案或投诉内容。 对于成功解决的客户投诉应做好档案保存,便于为以后解决类似的客户投诉提供案例;对于未成功解决的问题也有做好档案保存(房地产、合同纠纷律师白旭飞提醒您档案的保管也是证据保管),为日后解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提供材料。 总之客服工作的重要性,正在逐渐的体现,并有不可替代的趋势。 一个好的客户服务部门,不但可以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更能缓解客户与物业、开发公司三者之间的矛盾。

今天教务老师给大家收集整理了自考教材大纲怎么复习,房地产法自考教材大纲的相关问题解答,还有免费的自考历年真题及自考复习重点资料下载哦,以下是全国我们为自考生们整理的一些回答,希望对你考试有帮助!自考考生有哪些复习妙计一、大纲要熟记相比很多参加自考的考生已经是在职或者大专生了。经历过高考的考生肯定还记得以前在高三的时候经常挂在嘴边的话,那就是要注意考试大纲,因为出题的范围都在大纲里。这样我们就有了目标,不至于茫无目的的复习。对于自考同样如此,参加自考,我们应该把自考的考试大纲读透,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把握出题范围,更好地去复习。二、资料要权威了解大纲的同时,我们也应该选择好的教学资料。书籍是人类的老师,一本好书可以帮我们省很多的功夫,少走很多弯路。那么,如何选择好的教学资料呢?其实最好的方法就是请教自己的学长学姐了。他们参加过自考,肯定知道那种复习资料好用,权威了,所以选择自考资料的时候最好向其他人咨询一下,再做决定,选择最好最权威的资料。三、时间要充足参加自考有很多在职人员,可能时间不是很充足。但是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呢?虽然我们上班,工作很忙,但是为了学习,还是最好能够抽出部分时间去看书,去学习。当然了,不必要抽出太多的时间。每天半个小时足矣,重要的是坚持,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四、学会放弃这里的放弃是指的难题和那些特别令人迷惑的问题。对于自考生来说懂得放弃是为了更好的收获。因为我们没有太多的精力去钻研那些特别困难的题,而且对于难题来说,所占的分数也不是太大,所以,在适当的时候,可以选择放弃。五、要注意多做题光读书是没有用的,不自己做做题,是不知道自己哪一方面不足。只有多做练习题,才能更好的查漏补缺,巩固自己所学习的到的知识。如果光是去读书,而不去做题。这样会导致自己眼高手低,总觉得自己什么都会了,到了自己真正考试是,会发现自己很多都不会。当然做练习题也是要讲究策略的,最好是限时训练,这样能够更好的检验自己的水平。本回答由网友推荐2020年自考大纲内容怎样才能掌握?请问司法资格考试有没有制定教材?按考试大纲复习?请问司法资格考试往年都有全国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据说05年可能没有了,我认为据05年的大纲,04年的指定用书复习最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大纲发布还能按原有教材复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新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没有变动,依然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科。但是2017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开始施行新大纲,其中《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有变动,《会计基础》大纲没什么变动。如果是按16年教材复习的,17年要注意大纲变化知识点。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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