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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报名简章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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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报名简章怎么写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自考报名要求:1、中国人 2、年满18周岁 3、报考专科的,文凭不限,不管你小学是否毕业都可以;4、报考本科的,领取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必须拿到专科文凭。5、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凭、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6、能遵纪守法、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

消防证归消防部门管,如果想要考取资格证,以单位名义,先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等通知参加定期举办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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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为一月三日至三十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受理报名,七月份公共政治课考试一般在五月—下旬(即公布上半年考试成绩后)受理报名,下半年考试为七月二日至三十一日受理报名,同时预订下次考试教材。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地市一级(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及有关管理局)。 二.报名手续及要求: (1)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影印件,暂无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及户口影印 件报名,同时交纳近期正身免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并由本人亲笔填写《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一份(报考受限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出示有关资格证明,同时交纳 资格证明的影印刊:一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首次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并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 批表》后办理有关手续。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2)因专业停考未能毕业的考生,其未合格课程可按有关规定或通过改报其他专业相同课 程的方式补齐,所考课程的学分应不低于原停考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仍 颁发原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大沟通考试各专业也可按本办法进行考试,时间截止到2001年 底)。 (3)委托开考的护理、中医、公安管理、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律师、石油工 程、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工程等专科段专业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段、中医本科段、公 安管理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段、护理本科段、经济学本科段、计算机网络本科段、律师 本科段专业,由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的相应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助学单位统一到当地考试部 门集体报名,除公安管理、中医、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电力工程专科专业和公安管 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段外的其它专业,各市(地)招考办可同时受理个别零散考生报名。 (4)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的考生要到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或其指定的注册单位注册。注册单位将为注册考生提供局域网和互联网实践条件,及时将全国考委对考试内容所 作的修改和调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文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每个考生。 三.考试: (1)我省在各市(地)及部分县和省农场总局、森丁总局及各管理局所在地设置考区及分考区。 (2)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21-22日,7月公共课考试时间为7月13-14日,下半年为l0月26-27 日。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

湖北成人自考法学专业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自考全称自学考试,是非全日制学历提升方式的其一种,也是含金量最高的一种。自考报考之前要选好专业,考完该专业的课程即可申请毕业,与成考不同,自考没有固定的学制,考完一门就毕业一门,一般专科需要统考15门,本科13门;自考一年有2次考试机会,每次可以考4门,原则上1.5-2年可考完(小自考一年可考6门)。 一、报名时间:报名及免费考前咨询:招生办 4.生成自学考试专/本科准考证号,报考当次考试科目(填写本人信息注册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portal-web/) 5.参加自学考试(携带考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文具(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擦))。 6.查询自学考试成绩(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点击‘成绩复查’即可看到当次成绩或在指定链接用准考证查询。) 7.参加2-3次自学考试后可考虑上报本科毕业论文,自学考试本科符合学位标准的,可申请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8.领取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二、自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及免费考前咨询:招生办1,年龄限制:自考没有年龄要求,不管考生多大年龄都可以进行报考,报读自学考试也不受性别、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2. 学历是没有限制的: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学历,都可以直接报名自考专科或者自考本科(自考本科申请毕业时需提供专科毕业证)。 3.地域是不受限制的:可以异地报名,考试的话也要去报考所在地考试。注意:2018年起,部分省份自考报名有户籍限制。比如:北京市,异地考生需要有居住证等相关证件才能报名,具体请参照各省考试院官网通知。简单来说,只要你想报就可以报名! 自考本科一年有两次考试机会,4月的考试因为疫情延迟到10月考试,下半年的考区考位都会有限制,唯有早点报名,还可以提前做好复习备考,尽量考高分争取一次考过,早日拿到毕业证。 报名及免费考前咨询:招生办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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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特别提示: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第一、请考生根据“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点击下载)、“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点击下载)及“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点击下载)选择相应的考试课程和教材。 一、2021年10月云南省第86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一)面向非在校生开考专业 1.本科层次(18个专业):经济学(02010100)、金融学(02030100K)、法学(03010100K)、思想政治教育(03050300)、教育学(04010100)、人文教育(04010300)、学前教育(04010600)、汉语言文学(05010100)、英语(050201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00)、消防工程(08310200K)、工商管理(12020100K)、市场营销(12020200)、会计学(12020300K)、行政管理(12040200)、采购管理(12060300T)、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32010100)、教育管理(34010100)。 2.专科层次(18个专业):园艺技术(51010700)、建筑工程技术(54030100)、护理(62020100)、金融管理(63020100)、会计(63030200)、工商企业管理(63060100)、市场营销(63070100)、采购与供应管理(63090700)、旅游管理(64010100)、学前教育(67010200K)、小学教育(67010300K)、消防指挥(68020500K)、法律事务(68050300)、公共关系(69010500)、行政管理(69020600)、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93010100)、汉语言文学(97020100)、英语(97020200)。 (二)面向高职高专和中职学校在校生开考专业:以下专业非在校生不能报考,若错报,成绩将不予认可且不能取得毕业证书。 1.本科层次:商务英语(050262A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A0)、机械电子工程(080204A0)、汽车服务工程(080208A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A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A1)、物联网工程(080905A0)、土木工程(081001A0)、测绘工程(081201A0)、交通运输(081801A0)、园林(090502A0)、园林(090502A1)、药学(100701A0)、护理学(101101A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A0)、工程管理(120103A0)、工程管理(120103A1)、工程管理(120103A2)、工程造价(120105A0)、会计学(原财务会计与审计)(120203A2K)、财务管理(120204A0)、国际商务(120205A0)、人力资源管理(120206A0)、电子商务(120801A0)、旅游管理(120901A0K)、酒店管理(120902A0)、视觉传达设计(130502A0)、环境设计(130503A0)、数字媒体艺术(130508A0)、网络营销与管理(420201A0)。 2.专科层次:工程造价(540502A0)、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60102A0)、数控技术(560103A0)、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A0)、电气自动化技术(560302A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A0)、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A0)、药学(620301A0)、财务管理(630301A0)、酒店管理(640105A0)、应用化学(870201A0)。 二、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性别、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遵纪守法,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 1.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但报考专科的考生,若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须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代码:00018)和“大学语文”(课程代码:04729)两门统考课程中的任意一门。如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其中一门课程的则加考另一门课程;若专业考试计划中两门课程都有的则无须额外加考。 2.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报考医学类护理专业(专科)人员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四)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五)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考试 (一)考场设置: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需在州(市)以外设考场的,须报省招考院批准。 (二)考生应试时,须带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三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2011年教育部第33号令和《刑九修正案》严肃查处。 (三)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上,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查分申请,由各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统一到省招考院查分,查完后通知考生。省招考院不直接对考生查分。 (四)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五)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两天,每天考2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个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 (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凡获得NCRE一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0342、00343)。 4.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 技术和 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和实践课程(课程代码:02277、02278)。 (七)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系统中的使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参加PETS二级或PETS三级考试,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替代自考有关专业大专或本科公共英语〈即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PETS二级替代专科英语(一)成绩,PETS三级替代本科英语(二)成绩,英语专业不能替代)。考生是否参加相应口试,则根据考生是否要求获得PETS等级证书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专业来决定。 (八)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答辩定于每年的5月和11月,分两次举行,考生可与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联系进行答辩事宜。英语本科的“口译与听力”,专科的“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安排,请考生与学校联系。 (九)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院校联系实习考核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十)考生考试时间及临考复习假的占用问题,按原省自考委、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一九八七年发文《关于对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给应考假、复习假和发放自学考试奖学金的规定》执行。 四、订购教材请与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教材部联系 教材部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电话:、65168918。 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层次,应考者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可以取得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云教自字(86)第10号《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 (二)报名考试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我省自学考试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2元(人民币)。 (三)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四)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中的有关规定,我省的体育教育专业(专科)不属于专业清单内的专业,故该专业已于2020年4月停考,2021年上半年最后一次办理毕业证。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2、3)。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地点:各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 (二)报名时间: 1、2009年10月20日至30日进行2010年1月中英合作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考点仅设兰州)。 2、2010年1月3日至10日进行2010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课程报名。 (三)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首次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还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有关手续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2、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课程及代码、学分,然后对照《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门或数门课程。 3、以下专业均为委托开考专业: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农学、心理健康教育、经济学、小学教育,只接受委托部门集体报名。 4、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护理学专业考试,但只能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才能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5、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自2009年上半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代码统一由四位码升为五位码,请考生按新公布的课程代码报考。 7、不考英语(二)课程的考生可在本科层次专业中选择三门专业课,考试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课程,但不授予学士学位。 8、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内跨考区报考,但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不同考区重复报考。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件4)。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自2009年起,论文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四、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9〕20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 (一)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不分本、专科)。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标准收取。 (三)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四)新考生办理准考证时一次性缴纳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包括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 五、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以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市(州)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二)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课程实施办法》,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在报考期间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三)凡参加资格证书考试的人员,请与以下单位联系。省交通运输协会物流职业考试服务中心,电话:;省餐饮协会,电话:;省机械工程师学会,电话;省统计局(调查分析师),电话;兰州兰博新思维教育科技培训中心(市场营销),电话:;甘肃创新职业培训学校(市场营销),电话:。 (四)数学(基础科段)、林业生态环境管理(专科)、农业推广(专科)、餐饮管理(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独立本科段)、律师(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于2009年下半年停止新生报名,已取得考籍者过渡一年,于2010年下半年停考。 (五)从2009年下半年起,新开考计算机及应用(专科、独立本科段)、旅游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请广泛宣传。 (六)2010年上半年,我省将新开考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有关报考课程及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七)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 (八)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 (九)兰州市考生请于考前15日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

自考报名简章怎么写范文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简章公布如下。一、报名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我省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报名报考限制规定:1.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或省级人社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5.“专本衔接”专业只接受试点学校已注册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二、报名报考(一)时间安排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5日12时。2.网上报名审核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2时。3.网上报考时间:9月1日9时至9月6日18时。(二)报名报考办法1.我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青海省教育考试网()是考生了解自考政策、报名报考等服务考生的官方网站。考生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在“D数字招考服务大厅”中点击“自学考试”进入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相应操作。2.所有首次使用“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的考生,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图像(包含正面和反面)和符合《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1)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身份证图像时请认真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的图片完整、清晰。考生服务平台将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进行质量检测和身份信息比对验证,请考生上传的照片务必符合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个人照片多次上传不成功或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到考区现场进行照片等信息采集。3.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报考要求考生不跨市州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考时如实填写“考前7天居住地”详细地址,系统将会根据填写结果自动判定考生报考考区。为确保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考前7天内不要跨市州活动,避免因疫情、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耽误考试。4.在西宁、海东考区同时参加4天考试的考生,10月22日至23日报考考区须与上半年报考考区一致。若没有按规定选报考区造成不能参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负。5.西宁、海东上半年延考考生,如上半年已报考下半年3个停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和藏语言文学(专、本))课程的,允许下半年正常报考。如下半年考试没有取得至少1门合格成绩,2023年将无法报考停考的3个专业。6.在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不可再修改,以考生报考时间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最终确认信息。7.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请各位考生履行承诺,诚信应考,不无故缺考或恶意缺考。如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个人《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报名报考流程见附件2,具体操作流程请认真阅读《青海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参加10月22日至23日课程考试的西宁、海东考生需重新报考,届时系统会优先提示上半年已报考的全国统考课程,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参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的西宁、海东考区上半年延考考生无需再重新报考,以考生上半年报考课程为准并重新编排考场。未延期考生按正常流程报考即可。9.各考区地址及联系方式备注:考区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三、考试时间及考试课程安排因疫情延考的西宁、海东考区考试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其他考区10月22日至23日举行。下半年考试课程时间安排以简章公布为准,具体详见附件3和附件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44号)精神,以考试课程不重复、覆盖全年度考试课程为原则,安排西宁、海东延考课程。22日至23日考试课程在原公布考试课程安排不变基础上增加与上半年不重复的全国统考课程;24日至25日考试课程依据教育部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涉及我省的统考课程和与我省下半年考试安排不重复的省级命题课程。四、停考专业(一)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计算机应用等11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0〕3号)规定,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学(020301K)、网络工程(080903)、政治学与行政学(030201)、英语(050201)、旅游管理(120901K)、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小学教育(670103K)、酒店管理(640105)、旅游管理(640101)、护理(620201)1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二)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2〕13号)规定,自2022年下半年起藏语言文学本(350105)、藏语言文学专(950305)、汉语言文学专(970201)3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全国统一截止到2025年12月。五、关键信息修改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姓名、性别关键信息有变化或有误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在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变更申请”,提交变更申请,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户口簿及《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到考区现场审核。六、合档审核按照“一人一号”的要求,已取得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的考生,若同一考生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七、转考免考(一)转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施细则》。转出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我省转入申请时间为9月20日-26日(工作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材料到省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考申请。2.免考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试行)》。申请时间与当次考试报名时间一致。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携带所需资料到考区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免考申请。八、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每年上下半年成绩公布后各组织1次。专业考试计划含实践的课程中理论部分成绩合格后,考生才能报名参加该门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各主考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指导论文写作,考生本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主考学校官方网站的相关通知,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含毕业论文)考核。九、毕业申请申请取得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认可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毕业申请具体要求请查看《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十、报名考试费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征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青财综字〔2015〕205号)要求,自学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附件:1.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2.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图3.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10月22日至23日)4.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时间安排表(10月24日至25日)5.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消防证归消防部门管,如果想要考取资格证,以单位名义,先向消防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等通知参加定期举办的培训班

第一步:报名前的准备 1、了解自考:登陆当地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机构官网,一般多为XX省教育考试院,XX省招生办公室,找到有自学考试那一菜单点击进入,寻找关于自学考试的招生简章或介绍,上面有我国自学考试的简要介绍、本省的招考信息、专业一览、考试时间、报名方式、教材信息等。通过这些信息,我们就可以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定位和规划。 2、认识自己:自学考试选什么专业,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兴趣有所了解,一个人什么时候最有发展潜力,其实就是做你最喜欢的东西。其次我们也要对当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所认识,在选择专业上,尽量选择就业量大,就业前景好,失业率较低的专业,找到一个自己真正所喜欢的,也有良好发展前途的专业。 3、选择专业:3.1 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3.2 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3.3 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第二步:报考方法 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考简章》的另一个作用《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续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购买教材:知道自己该考哪些课程了,就可以购买教材了,关于教材,有的省份是内部供应,你可以到官方指定的地点购买正版教材但也比较昂够,也可以到各种考试书店甚至通过网络购买,相对比较便宜。但要注意所购买的教材与考试机构发布的教材相一致,因为知识在不断更新,我们的教材也在不断更新。学习方法:教材后面都附有大纲,是考试机构考查的依据,也是相关教辅书籍出题的依据。大纲一般都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部分,这四部分有的要求比较笼统,有的要求比较直接,考生可以根据大纲有的放失。

自考报名要求:1、中国人 2、年满18周岁 3、报考专科的,文凭不限,不管你小学是否毕业都可以;4、报考本科的,领取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必须拿到专科文凭。5、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凭、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6、能遵纪守法、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

自学考试报名简章怎么写啊

2022年的自学考试已经在各个地区顺利完成了考试,有意向参加明年考试的考生们目前可以多关注明年的考试动态,各个地区明年自学考试的报考公告已经陆续发布,我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新疆自治区2023年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业与课程

(一)开考专业与课程安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共计开考本、专科层次专业20个(专科8个、本科12个),开考课程223门。具体开考专业与开考课程安排详见《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表》(附件1),考试教材用书目录详见(附件2)。

(二)专业与课程调整

1.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我区自2023年起对开考专业名称(代码)进行调整,考生报名报考均以新专业名称(代码)为准。新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将于2024年起实施(具体专业计划课程设置及课程调整过渡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后续学习考试计划。

2.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三)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上传本人“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四)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报考时须上传本人司法从业证明(工作证或单位政治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报考。

(五)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六)完成报名报考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四、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4月15日—16日

十月考试:2023年10月28日—29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四月考试: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十月考试: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所有课程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六、考试成绩查询与复核

(一)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也可通过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查询。

(二)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流程》(附件3)申请复核。

七、实践性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

(一)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照规定报名参加相关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须在专业计划课程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申请。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的报名、实施及相关成绩发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

(三)疆外主考院校实践性环节考核与论文答辩相关工作,请与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学或教学点联系。

八、毕业手续办理

(一)考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间分别为每年6月和12月(具体时间以各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依照《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公告》(具体以考试院官网发布为准)要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逾期则需延至下一办证周期办理。

(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可向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条件和要求由相关主考院校制定。

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举行。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对象除外,比如: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特殊专业的助学组织必须严格按照以下限定的报考条件招收新生:1.护理学(专科段):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的工作者可以报考;2.护理学(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3.药学(本科段):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已获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及其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鼓励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报考与自学考试相衔接的课程学习,同时鼓励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在校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宁夏自治区自学考试考生分两类:一类是社会考生参加自学考试,一类是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请考生妥善选择,否则影响毕业。社会考生是指除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以外的各类社会考生,只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在校生是指现在在各高职高专(中职中专)院校就读的学生参加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生。这部分考生须按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生衔接自学考试本(专)科教育的考试计划进行考试,毕业时,凭高职高专(中职中专)毕业证申请毕业。二、报考时间安排新生网上注册时间:2月26日9:00-3月6日17:00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月26日9:00-3月6日17:00网上审核确认时间:2月26日9:00-3月7日12:00网上缴费时间:2月26日9:00-3月7日17:00三、报考流程新生报考自学考试前须先进行网上注册,老生直接报考课程。(一)新生注册,课程报考第一步:登录2月26日开放网上报考系统后,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考生登录板块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菜单。第二步:填写信息1.新生报考办法:新生完成注册后,登录报考系统,按照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不能美颜,不能过度修饰)和身份证有头像一面照片,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新生网上报考流程”。2.老生报考办法:老生无需注册,直接登录报考系统,提交报考课程,等待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审核。报考流程详细说明参照登录界面中“老生网上报考流程”。(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后,考试中心或助学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考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报考信息审核确认。考生成功提交报考信息24小时以后或3月7日以前,需再次登录报考系统查看本人信息审核确认结果:报考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考生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尽早安排时间网上报考,因错过时间报考失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网上缴费报考信息经过网上审核确认后,考生再次登录报考系统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报考成功。已通过审核确认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无效。考生报考工作一经完成,不能再更改信息。四、报考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委托专业考务费和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考务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4月10日-11日 上午 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地点分别设在银川市、吴忠市。参加考试的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六、其他事项1.自2019年9月起,汉语言文学(本科)和行政管理学(本科)2个专业已面向社会开考,主考院校为宁夏大学。报考、考籍管理等工作由银川市和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由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2.根据《关于调整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订购和销售工作的通知》内容,宁夏教育考试院已经停止公共课教材及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课程教材的零售业务。自2019年6月1日起,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零售工作由宁夏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负责。凡需购买自学考试教材的个人,请到新华书店购买。新华书店购书渠道见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自学考试栏目。3.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在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过程中须采集考生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否则考试成绩无效。4.考生在完成课程报考、缴费后,要于考前两周在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自行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5.考生应慎重选择考试地点,确认后当次考试不能修改。6.考生按课程报考,可选择报考不同时段的一至四门开考课程。7.考生如果参加委托开考专业的学习,可查询附件,选择具备自学考试助学资格的单位及相关专业。8.委考助学单位开考专业的学费标准和收取办法,请考生联系委考助学单位进行咨询 ,联络方式详见附件。七、报考咨询电话宁夏教育考试院:(网报咨询电话)(网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吴忠市教育考试中心:附件:1.2021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2.2021年4月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时间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新生报名(入籍) 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2022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3个月以上)。 (3)部队驻地在湘的现役军人,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 二、网上报考 第一阶段为8月29日9:00至31日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二阶段为9月1日9:00至2日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特别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以免因为疫情防控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时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 3.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所需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22、23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含机考课程)》,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电话:,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65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自2019年起,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3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 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 六、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从2022年下半年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表4 2.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 3.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2年下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2023年上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考生参加实操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考学校要求的证件。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5 七、社会考生,即未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了解具体事宜。 八、收费标准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的规定执行。 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学考试专科至少有5门合格成绩或本科至少有4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2025年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考专业详细见表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或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 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诚信参考。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3.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到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7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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