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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学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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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学点申报

在重庆参加助学自考的同学很多,因为助学自考相比社会自考更简单,毕业通过率更高,并且拿证时间更短,那么重庆自考如何参加助学机构呢?下面就来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重庆继续教育网就是重庆多所高校授权的自考助学中心。

目前,重庆开展助学自考的学校有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文理学院和西南大学,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院校报考。

报考重庆助学自考考生只需在网页上填写资料,由助学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联系考生完成报名手续;考生只需备考统考科目,剩下所有事宜由助学中心完成并提前告知。

1、了解报名时间

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包括新生首次建档注册及新老生课程报考):

2023-03-01 09:00 到 2023-03-15 15:00

考试时间:

2023-04-15、2023-04-16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选择合适自己的专业

在此建议大家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优势特长或者是职业规划去选择自考专业,然后再根据专业去选择学校,因为每个学校都有其侧重的专业,这样更有利于专业知识的学习。当然如果你对专业没有要求,仅仅是想拿个学历证书,那么可以选择好考,考试科目少的专业。

3、找正规助学单位报名

有些同学学习基础很差,就想通过助学中心报名学习,但又担心会。建议可以去你要报考的自考院校官网继续教育栏上进行查询,只要是正规授权的教学点都是没问题的,必要时也可实地考察,现场咨询。

【免费获取学历提升方案和复习资料:https://www.jxjyw.com/tg/?bdlk】一般情况下,小自考可以在学校的继续教育处直接报名,或是到学校的直属教学点报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来确定学校。确定考试要考的科目,线上缴考试费用,最后按时参加考试即可。小自考如何报名1、学校报名只要学校开设有小自考,就可以到学校本部进行报名。2、校外招生点报名校外招生点是学校的直属站点,选择校外招生点报名更多的是选择服务和体验,有专门的招生老师以及班主任2对1管理服务。总之,学校和校外招学点没有本质区别。校外招学点的亮点就是服务,专门的老师负责学生,提供教材资料、学习平台和考前资料,平时督促、跟进学生的学习情况,发放考试安排等。小自考文凭被承认吗小自考是国家承认学历。小自考的毕业证书和自考的毕业证书相同,上面有两个章,有主考院校所在省自考委的公章,也有主考院校的公章。参加小自考无须脱岗学习,通过系统学习又能真正掌握专业知识,因此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和考生的广泛好评,并且得到迅速普及。是成就大学梦想,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最佳途径。报名小自考的优势有什么小自考无入学考试,可按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学习专业。专业性强,社会认可度比较高。可考取学士学位证书,考研,考公务员事业编,出国留学等。小自考因为有一部分是校考,校考的话,就是学校出题,学校组织考试,其难度当然没有统考的大,并且可能还能有平时成绩可言,对于校考就不用付出那么多的时间精力。报考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自考助学班学员可以直接报名,如果是在校生一般专科学校都有助学,如果是社会考生,可以直接找跟考试院对接的助学机构就可以报名,安徽省的社会自考书找安徽自考服务进行报名和咨询的。

大学自学考试教学点申请书

1、自考申请学位应在满足毕业条件并仍未毕业时申请。2、学生满足学校申请学位的相应条件才能申请。具体学位申请条件以各学校的最新公告为准。3、学生满足上述条件后,需要在领取毕业证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华南理工大学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成功后(点击“流程跟踪”查看审核结果,“当前环节”为“归档”即申请成功),用A4纸单面打印《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相片”处贴上大一寸蓝底免冠相片(须与上传系统的电子相片同底),“学位申请书”的“申请人签名”需本人用签字笔亲笔签名。

2.大一寸蓝底免冠相片两张(学位证书用,必须按证件照要求冲印,与贴在审批表上的相片一致),在相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3.公开学院学生及社会考生将以上材料(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大一寸蓝底免冠相片两张)一次性提交华工自考办;相沟通、本科二学历及独立办班的学生由办学单位统一收齐申请材料,班主任填写“在读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并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连同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直接在系统打印)统一提交华工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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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申请书的标题怎么写 直接在正文的中间顶端写“ 申请书”就可以。 问题二:申请书怎么写的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 (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 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 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 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 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可以写写你这个项目的意义,对高分子材料的认识等 最后还要表达自己的决心 (四)结尾 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问题三:怎样写申请书的例子 关于xxxxx的申请(XX申请书) 正文:xxxxx: 兹有xxxxx因xxxx需向xxxx申请办理xxxxxx事宜。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申请人): 年月日 问题四:各种申请书怎么写 题目:申请书 抬头:写接受申请的单位及具体负责人(通常需要在前面加上“尊敬的”等之类的词语) 内容: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等),申请事项(需要详细表达诉求、提出诉求的原因) 结尾:表达感谢,敬礼,祝福等(根据不同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方式) 落款:申请人(必要时加手印),日期 问题五:申请怎么写? 申请书格式: 标题:一:直接写申请书,二:申请书前加上内容 称谓: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正文: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 结尾: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等,也可用此致敬礼 署名:写明申请者姓名或单位名称并盖公章,注明日期 例如申请婚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x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X月X日到X月X日共计X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 XXXX年X月X日 问题六: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 (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 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 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 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 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可以写写你这个项目的意义,对高分子材料的认识等 最后还要表达自己的决心 (四)结尾 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问题七:公文请示的标题在作文稿纸上怎么写 XX公司关于申请授权对外签订XXX合同的请示 ****************** 请示中可以有“申请” xjqt.gov/gkdisplay.asp?newsid=2866 lawyee/Act/Act_Display.asp?RID=732 或者“关于授权对外签订XXX合同的请示” 问题八:申请书的格式是什么,怎么写申请书? 申请书的概述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有关部门、组织表达某种愿望或提出某种要求时,所使用的文章。这里只介绍个人申请书。 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十分广泛,尤其是今天,商品经济的大潮,人们的交往越来越多,申请书的使用大有用武之地。个人对党团组织和其它群众团体表述志愿、理想和希望,要使用申请书;下级在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等方面对上级有所请求时,也可以使用申请书。 申请书把个人或单位的愿望、要求向组织或上级领导表述出来,让组织和领导加深了对自己或下级的了解,争取了组织和领导的帮助与批准,加强了上下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具有巨大作用。 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内容要单纯。 申请书的概述 申请书的格式 申请书的结构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和落款五部分构成。 (1)标题。申请书的标题有两种形式: 1)性质加文种构成,如《入团申请书》。 2)用文种“申请书”作标题。 (2)称谓。 另起行,顶格加冒号写明接收申请书的单位名称或领导人姓名。如“×××团支部:”、“系总支领导同志:”等。 (3)正文。正文包括三项内容。 1)申请内容。开篇就要向领导、组织提出申请什么。要开门见山,直接了当,不含糊其词。 2)申请原因。为什么申请,也就是说明申请书的目的、意义及自己对申请事项的认识。 3)决心和要求。最后进一步表明自己的决心、态度和要求,以便组织了解写申请书人的认识和情况,应写得具体、详细、诚恳有分寸,语言要朴实准确,简洁明了。 (4)结语。 申请书可以有结语也可没有。结语一般是表示敬意的话,如“此致 敬礼”等。也可写表示感谢和希望的话,如“请组织考验”。“请审查”、“望领导批准”等。 (5)落款。 在右下方署明申请人姓名;并在下面注明年、月、日期。 申请书的格式 问题九:请示怎么写? 请示:请示是下级向上级请求批示或批准的公文。 格式:1.标题。 2.称谓。 3.正文:请示的原因、请求的原因及作法。 4.结尾常用结束词:“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最后署名、日期。 关于天使玩具厂购买大客车的请示 天使玩具总厂: 由于我厂从市区搬到50公里外的远郊区,虽在新厂区附近盖了一些职工家属宿舍,但仍有一部分职工住在市区,往返交通极为不便,为了解决我厂部分职工往返的交通问题,决定向上级请求批准购买一辆大客车作班车。 妥否,请批示。 郸 天使玩具厂 X年X月X日 问题十:公文的标题有几种写法 公文的标题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以下简称 《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是个名词性偏正词组,而不是句子。其一般构成形式可表示为:发文机关+ “关于”+ 事由+ “的”+文种。介词 “关于”联结发文机关和事由;助词 “的”联结事由和文种。如 《国务院关于制止滥发各种奖券的通知》,文种 “通知”是中心词,“国务院”和 “制止滥发各种奖券”共同充当文种 “通知”的限制成分。 在日常的公文教学与实践中,公文标题中出现的问题甚多,常见的有以下 7种情况。 1、三要素残缺不全 由 《办法》可知公文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也称事由)、公文种类 (也称文种)三要素组成 。 但日常生活中,可发现在实际 时,会出现标题缺少事由,没有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的现象,如,《x x市人民 *** 决定》。 在所有公文标题写作时,比较难拟写的是批转 (转发)性通知标题,这种标题有时会缺文种,如,《X X市人民 *** 批转市外经委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领域的意见》。作为批转性通知标题连通知文种都缺少,该公文显然不规范,应改为 《x x市人民 *** 批转市外经委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领域意见的通知》。 有的标题由于缺少介词容易产生歧义,如,《X X大学自学考试报名通告》,由于缺少 “关于”完全可以理解为 “x x大学自己自学考试报名”,另外 “报名”和 “通告”之间也缺少必要的虚词,表意不明确,应改为 《X X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报名的通告》。 所以,公文标题三要素的残缺不全往往使标题表意不清晰,损害公文的质量。 2、事由概括不当 公文标题的主要内容通常叫事由,在 《全国 关于教师节的决定》这个标题中,事由仅 3个字,其名词性的特征可以表明 “教师节”是已经存在的事物,这与公文内容相悖 (内容是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 ,决定 9月 10日为教师节),应为 《全国 关于建立教师节的决定》。 又如,《X X乡人民 *** 关于请求新建希望小学的请示》,该公文的本意是拟新建希望小学,需请求上级拨款,事由概括不够准确,应为 《X X乡人民 *** 关于拨款新建希望小学的请示》。 写作请示标题还应注意 “申请”与 “请示”不能同时使用,请示已经包含申请。如,《关于申请组建X X学校的请示》,“申请”与 “请示”重复罗嗦,事由概括不简洁,应为 《关于组建X X学校的请示》。 《X X省委关于上半年抓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半年”概念不准确,即使当时没有歧义也不宜提倡;“抓党建工作”的 “抓”最好不用。可改为 《X X省委关于 2005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 3、文种不规范 《办法》规定的 的 主要包括:命令 (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 13种 有的公文标题使用的文种不符合 《办法》的规定,如,《关于X X同志工作安排问题请示的答复》中的 “答复”不是 《办法》规定的文种,应为 《关于X X同志工作安排问题的批复》。 还有的将法定的两种文种合并使用,如,《X X市人民 *** 关于解决抗旱保栽资金物资的 》,此标题将 “请示”和 “报告”两种文种混在一起变化为新文种,显得不伦不类,应改为 《X X市人民 *** 关于解决抗旱保栽资金物资的请示》。 还有乱用文种的情形,如,《X X大学关于张X X等......>>

自学考试先进考点申报

广州自考考生进考场需要向监考员递交健康信息申报表,内容如下: 广东自考信息获取渠道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及各主考院校官网都可以及时查阅询到自考有关文件和公告。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可以 到进修校报名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事记 1984年2月,由县政府发文成立“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四川省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编制1人,与县招办合署办公,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兼任县考委主任,宣传部、文教局等有关领导为成员。由招办主任兼自考办主任。 1984年4月,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全省同步开考,首次报名76人,82科次,首开专业汉语专科、党政干部基础科。 1986年12月,有两名首批自考毕业生:汉语专科:李民新(现任县政府副县长),党政干部基础科:奉孝军(现任县畜牧食品局人事股长)。 1987年4月,首次开考中专专业:邮电管理,报考人数4人,1990年6月毕业1人。 1988年7月,县委组织部、县成人教育办公室联合成立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永廷担任站长,组织部副部长刘云春、成教办副主任冯星祥担任副站长,工作人员:熊建川、张平、刘文伟、吴国舟。 1989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吴永强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西南民院任教。 1989年4月,首次开考汉语本科专业,报考人数23人。 1991年,乐至县编制委员会以乐编发[1991]10号文件,考办配备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全县的自学考试工作。 1991年7月,乐委组[1991]246号文件任命吴国舟为乐至县自考办主任。 1991年9月,乐府办发[1991]111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人员组成:郭云放任主任,蒋永廷、杨忠诚、冯星祥任副主任,秦绍金、黄狄泉、贺成龙、唐文佑、郭松林、吴大德、吴国舟为成员。 1992年,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刘安全考取川大研究生,现在浙江大学任教。 1992年4月,自考报名达1907人,4174科次,创历史最高纪录。 1992年5月,由中共乐至县委组织部行文乐委组[1992]30号《关于“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的报告》,将“四川干部高教自考辅导站乐至分站”更名为“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同时建立“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校务委员会成员:郭云放、徐其璋任名誉校长,蒋永廷任校长。刘云春、冯星祥任副校长,委员:熊建川、张平、李泽贵、吴国舟、田俊文、廖砳。办公室主任:吴国舟,教务处主任:田俊文。 1993年3月,由冯星祥、吴国舟、卢治国合著《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制度之浅见》获内江市自考首届论文二等奖,同时获四川省成人教育协会二届三次年会二等奖,并在《自学考试报》和《四川省成人教育》杂志上全文刊载。 1993年4 月,县府办发[1993]46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以下成员组成:唐顺德任主任,蒋永廷、赵燕鹰、张平任副主任,委员有雷大秉、吕锡和、张开荣、吴联民、段绪安、黄狄泉、梁光宇、余正碧、唐文佑、邓永寿、吴大德、吴国舟。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县自考委对我县自考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1993年4月县考委行文乐考委[1993]02号制定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工作制度》。 1993年12月,有首批汉语本科毕业生3人:杨雄、汪斌、吴启安。 1994年2月,省教委、省考委发文川考委(1994)第03号《关于表彰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毕业生的决定》,县考办主任吴国舟获先进自考工作者并在四川省高教自考十周年表彰大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 1994年3月,内市教人[1994]第33号《内江市教委、内江市考委关于表彰自学考试10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考办、四川干部自考辅导大学乐至分校分别获先进考办、先进助学单位,县教委张平获先进考场主任,回澜职中李成遂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1994年6月,乐府发[1994]75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周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开展自学考试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4名,先进个人(先进自考工作者、优秀毕业生)28名给予了表彰、奖励。 1994年11月,内考委[1994]7号《内江市教委、市考委关于内江市第二届自考科研论文奖的通知》,县考办吴国舟所撰写的论文《自学考试发展前景之浅析》获二等奖。 1995年4月,乐教组[1995]13号《中共乐至县教委党组关于廖砳同志任职的通知》,通知决定:廖砳任乐至县自考办副主任职务。 1996年10月,县考办吴国舟获全国自考委颁发的从事自考工作十年荣誉证。 1996年12月,由县教委发文乐教办[1996]16号《关于建立乡镇自学考试工作站的通知》,经教委领导研究决定,建立了八个(原八个老区)乡镇自考工作站,由撤区并乡建镇以前的区所在地的镇教办主任任站长,成教专干任副站长并负责自考的日常工作。 1997年4月,由县政府办发文乐府办发[1997]5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国家级自学考试基地的通知》。由县人民政府办研究决定:乐至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我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地。 1997年5月,廖砳所撰写的论文《浅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的关系》、唐帆所撰写的论文《试论新形式下如何坚持严格的考风考纪》均获市教委、市考委第三届自考科研论文评审三等奖。 1997年10月,经省考办检查验收,确定我县师范附小(现城东小学)为四川省自学考试规范化考场。 1998年4月,乐府办发[1998]53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由下列成员组成:主任:周燕,副主任:王俊英、杨忠诚、彭建、张平,委员:吕锡合、贺成龙、黎宗兴,姚文君、黄正国、许鹤龄、吴国舟。 1999年12月,乐府发[1999]87号《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学考试十五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表彰先进集体10名,先进自考工作者14名,优秀毕业生12名。同时受省教委、省考委表彰先进自考工作者廖砳(川考委[1999]第30号)。市教委、市考委表彰:先进集体:回澜镇自考工作站;先进工作者:王三让、胡家玉、唐帆;优秀毕业生:蒲杰、吴洪。 2000年,由于机构改革,县进修校与县成教中心合并,自考办成为进修校的中层机构,9月乐组干[2000]353号:任命廖砳为乐至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副主任。 2002年1月,廖砳与他人合著的《浅谈自考向农村、乡镇发展之对策》一文,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七届科研成果评审中,获三等奖。 2002年4月由县考委发文乐考委[2002]1号“乐教委、乐考委关于实施自考烛光工程受援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教办、县直属小学至少推荐2名教师参加学习。首批确定受援考生24名。 2003年,自考汉语本科毕业生杨建华考取川外研究生。 2003年12月,编委发[2003]20号,将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归并到乐至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名,由招办主任兼任自考办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 2004年1月,乐考委[2004]2号《关于加强乐至县自考办思想建设、强化管理,提高自考工作质量的若干规定》,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县自考办工作职责,自考办主任职责、副主任职责、工作员职责,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监考员选聘制度,国家考试监考员工作制度,试卷领取、收发及保管、保密工作制度,微机室管理制度,自考教材、资料供应工作的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等。本年度增加一月、七月两次考试,全年开考四次。 2004年,资市考委[2004]3号“关于表彰自学考试20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县城东小学获自考优秀考点,县考办获考务工作优秀奖、考籍工作优秀奖、教材工作优秀奖;先进工作者:廖砳、郭光敏;优秀毕业生:宋阳、都国胜。同时省教委、省考委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唐帆,优秀毕业生杨小丽(川考委[2004]33号)。 2005年,鉴于生源逐渐下降,特别是一、七两月我县报名人数很少,组织考试经费严重不足,经县考委打报告,省、市考办审批,同意雁江、安岳、乐至三个考点停止组织一、七月的自学考试,由资阳市考办集中统一设置考点,组织考试。 2005年新开设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乐考委[2005]1号《乐至县自考委、乐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由自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每年四月、十月开考两次,全年报考107人。 2005年至2006年属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年,根据教育部自考办(教考试办[2003]5号)和川考委[2005]7号《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考委的有关规定,2005年4月乐考委[2005]2号成立了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杨晓莉,副组长:吴长会、曾凡友、吕显杰。成员:吴国舟、李茂鸣、罗志刚、张春亮、廖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春亮,副主任:廖砳。成员:唐帆、陈洪亮、姚春。同时由县考委、县教育局制定了我县高教自考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实施方案(乐考委[2005]4号),同年9月由乐考委[2005]7号行文:乐至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的报告,10月(052次)考试,通过省、市考办验收合格。

申请自学考试考点的报告

1.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别于其他教育形式的显著特点是什么? (1)*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承认毕业者学历; (2)开放性:参加自学考试的人可以不受年龄、性别、已有学历、职业(特殊专业外)、民族、居住区域、身体条件等限制; (3)灵活性:自学考试采取分课程考试、学分累积的办法,不受学期、学年制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考试的课程和课程门数,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安排自己的考试进度; (4)业余性:自学考试以业余学习为主,工学矛盾小; (5)效益性:对个人来讲,参加自学考试是投入的资金较少的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 3.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形式有哪几种?  (1)助学形式:参加西藏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主考学校)所属二级学院(系)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或由社会力量办学的助学园区等助学形式,在助学组织所在地市考点参加考试;  (2)自学形式:考生自行在家复习,在就近地市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无论选择是选择助学还是自学,获取的毕业证书是完全相同的,即由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主考学校副署的毕业证书。 4.哪些人可以参加自学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自学考试分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对于报考专科没有学历要求。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出具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5.自学考试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4年起,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考2次,每年的4月、10月举行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次考试2天,具体考试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登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xzzsks.com.cn)查看具体安排。 6.参加自学考试应在何处报名? 助学单位的考生,在报考中职衔接专科、高职衔接本科、本科衔接本科及二学历等课程时,在助学单位集体报名,由助学单位受理后集体网上报名现场缴费;也可经得助学单位同意后自行在地市招办缴费。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本科段)、监所管理(独本)系合作开考专业,凡报考公安管理专业须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局相关处室备案,监所管理专业须在西藏自治区监狱局政治处备案)。 社会考生可以选择在网上报名,或到考试机构现场报名,二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选择现场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地(市)自考办报名和缴费。社会考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中涉及到的课程。 7.自考报名程序及交费标准怎样的?   首次报考者,登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xzzsks.com.cn)进行注册登记,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相关提示和规定,完善相关资料,并到各地(市)自考办办理建档审核手续。非首次报考者,每门课程交纳考务费36元,每次考试报名费40元。 8.考生每次最多可以参加几科考试? 自学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可以选报1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考生最多可以报考4科课程。 9.自考报名、领取准考证和考试座位通知单的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上一年的12月10日到25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10日到25日,具体时间以报名前公告为准。新考生须在考前5天到地市招考机构领取准考证;所有考生考试前5天登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xzzsks.com.cn))查询考场座位、打印《座位通知单》。 10.准考证遗失了怎么办? 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凭有效证件到地(市)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不能出示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1.自学考试考点、考场是怎样设置的? 自学考试考点设置在各地(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里。考场里考生座位的安排是由计算机程序随机编排而定,因此多数考生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同一考场参加历时2天的考试。考生应提前按照《座位通知单》提前看考点,明确各门课程考场的具体位置,防止因差错而失去考试机会。参加考试时,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 12.怎样查询自考成绩和领取自考合格成绩通知单? 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在每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之后,登陆“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次自考成绩。成绩合格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到地(市)考试机构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在助学单位报名的考生在报名点领取。重要提示:课程合格证书随毕业生材料装入考生档案中,缺失课程合格证书的考生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13.考生考试后觉得分数有误,怎么办? 在成绩公布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的地(市)自考办免费申请成绩复查。 14.自考成绩没有及格,有机会补考吗? 自学考试没有补考,考生参加考试后,如有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60分)者,可以在下次考试开考相同课程时重新报考,直至合格。 15.报考护理专业有什么要求? 根据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的相关医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目前主要是护理学专业专、本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16.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然后准确无误地在《考试座位安排表》上签名。考生进入考场后,一律不得再出考场。除了《座位通知单》上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考生不能带其他任何工具或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应认真学习自学考试网上答题规范;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诚信参考;认真抄写答题卡中笔迹确认部分的文字,凡是未按规定抄写该段文字的,该课程考试成绩为零。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西藏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条例》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就要接受相应的处理。 (3)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就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17.自考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后处罚依据是什么?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18.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谁颁发? 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院校副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  19.什么是主考院校? 主考院校由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院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自治区考委的领导,参与制订专业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0.什么是独立本科段?可否直接报考本科段?专科段和本科段可否同时兼报? 独立本科段,是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继续学习而设置的。其性质类似成人高校的专升本。 自学考试的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都是在专科起点基础上设置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均可报考,但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先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专科段和本科段可以同时兼报。 21.参加自学考试完全要靠自学吗? 不一定。考生的学习方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可以完全自学,也可以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接受指导和帮助。 目前社会助学的主体主要有: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等。助学的方式主要有:全日制助学班、短期的业余助学班、广播电视教学、互联网授课答疑、提供音像文字等多媒体辅导资料等。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参加社会助学活动。 22.自学考试是否有年限限制?已合格成绩会作废吗? 目前自治区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年限为8年,在办理毕业证书时,凡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超过8年将失效。对需要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咨询相关学校对其参考时间的要求。 23.自考成绩如何管理?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每门课程都要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课程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考生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证》,省级教育考试院即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跨省参加考试的,可根据情况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24.考籍管理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是考生的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考试笔迹信息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是办理考生转考、免考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考生考籍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自然信息、考试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25.参加自学考试取得文凭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考生安排合理,每次报满且都能通过当次开考的所有考试课程,专科(本科)有些专业只需要2年即可完成学业。 26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条件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均有资格向主考院校申请授予学位。 (一)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且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课和外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以及毕业论文考核平均成绩优良者。 (二)考籍档案中没有违纪、作弊记录。 (三)在思想品质及其工作中没有因犯错误而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的毕业生。 27.参加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 考生拟选择毕业的专业,凡在该专业考试计划中安排有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或考试课程,考生都必须参加,但须按照本专业考核(考试)方案的要求,在相关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考生可以向当地(市)自考办申请报考。 28.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考试具体有那些形式? 根据不同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实践性学习环节大致分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及答辩以及技能技法等。具体要求与做法详见各专业的考核(考试)方案。 29.如何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一)学完该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实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四)申办程序 (1)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课程成绩单(成绩单不全者可在当地自考办打印考生考籍查询单)等到所在地(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地(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发给考生《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2)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工整填写表中相关内容,连同《课程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并交地(市)自考办。 (3)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的认证报告或专科学校所在地省级认证机构办理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和专科毕业证复印件2份。 (4)毕业审查每年举行2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毕业证签署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30.自考文凭的公认度怎么样? 自学考试跟普通高考一样,是国家教育考试。由于自学考试实行严格的“教考分离”,同时有严格的考试纪律做保证,因而具有相当高的认可度。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0多个国家的高等学校都承认我国自学考试文凭,甚至认可我们颁发的自考《课程合格证》。这些国家相关院校承认我国自学考试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或攻读学位或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国家也有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在就业、工资等方面的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31.高校在校生参加自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有哪些优势? (一)可以获得两个毕业证书,一个现在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证书,另一个是由主考学校、省考委签发的毕业证书。 (二)相关课程免考问题:办理时须凭学籍成绩表和毕业证书,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才能免考。申请免考课程遵循以下原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名称相同的加考课。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本科的,可以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名称相同的课程。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 (4)免考课程数不超过本专业课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 32.转往自治区外的考生怎么办理转移考籍手续? 考生因工作调动、毕业分配、户口迁移或其它原因,不能在西藏自治区内继续报考,需要在外省异地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当办理考籍转移手续。自治区内自考生不办理考籍转移手续。 从我自治区转往外省的考生,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到地(市)自考办办理考籍转移。地(市)自考办验核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无误后,即可打印“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地市版)”交考生校对。考生校对无误后须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字确认;考生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受委托人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在“转考成绩校对单”上签名,再由地市考办经办人签名,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最后由自考办出具自治区自考办制发的《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证明信》交考生。 33.区外转入我区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区的考生,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市)自考办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区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再凭外省(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34.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更正考籍? 考籍差错不及时申请更正,将会导致不能得到课程合格证书乃至不能毕业的后果。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要求与居民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错误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机件(1份),在考试报名期间,向地(市)自考办(集体考生向报名点)提出更正申请,如需更正姓名的考生,还必须出具公安(户籍)部门的证明。 35.考生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地(市)自考办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自考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地(市)自考办进行初审后上报自治区自考办。 自治区自考办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地(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 考生的课程免考结果由各地(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向考生提供查询,自治区自考办不再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合格证》。 36.研究生、本科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37.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38.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39.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17)等。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795)。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795)。 三、凡获得BEC初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考课程:商务英语(BET)(课程代码0796)(7学分)。获得BECA2级证书的考生不能免考商务英语课程(BET)。 40.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19实践)》或《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2317实践)》课程 (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BASIC)或二级(VISUAL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343实践)》或《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2276实践)》课程; (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4748实践)》课程; (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4737C++程序设计(含4738实践)》课程; (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52实践)》课程; (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术(含2206实践)》、《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术(含4733实践)》或《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2278实践)》课程; (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4755实践)》课程; (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2121实践)》或《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4736实践)》课程。 二、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免考: (1)取得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的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51、0052); (2)取得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的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代码0051、0052); (3)取得NIT《程序设计》模块证书的可免考:计算机软件基础(二)(课程代码2365、2366)或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课程代码2275、2276)。 41.实践(实验)课程免试的有何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要求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又符合所报专业考试计划(或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相关实践环节考核(考试)课程。 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 42.证书免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 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 43.考查课程能不能办理免考? 考查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 44.免考规定中的公共基础课指哪些课程? 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45.免考规定中的公共政治课指哪些课程? 公共政治课程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46.老考生想换专业怎么办? 答:请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证件到地(市)自考办更换专业。

各自考考生:广东省202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7日至8日举行。报名报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2日10:00至25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9日14:00至12月2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30日10:00至12月3日17:00以上是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开放时间。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 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详见附件8)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不能使用上一期的预报名号。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预报名注意事项(1)预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广东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逾期不能修改。(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报名注意事项(1)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11月25日前联系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2)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等待人工审核结果。(二)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当地市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四、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的考生,在考试当周的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打印。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粤康码”绿码及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二)所有考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8天提倡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考生须进行考前8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同时如实填写考前8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详见附件4-2),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四)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五)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考试的疫情防控将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动态管理,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3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通知要求,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八、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网站(eea.gd.gov.cn)、东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及“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docx附件2.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docx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docx附件4.考生健康上报说明和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docx附件5.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附件6.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docx附件7.2023年1月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docx附件8.《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湖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5至17日进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将于10月23至24日进行。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3日08:30至9月1日17:00。 点击进入:2021年10月湖北自考报名入口: 2.2021年10月自学考试不安排补报名,考生在本次考试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网上报名(包括未完成网上缴费),将只能报名参加2021年10月以后的自学考试。 二、报名条件 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湖北省自学考试。 2.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符合所报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3.助学班考生应按所在主考学校要求报名。 三、报考流程 1.参加湖北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完成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附件1)。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选报完成点击“网上缴费”按钮生成缴费订单,请广大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信息后进入“缴费清单”缴费。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原则上不接受退费申请。 3.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银联对账有缓冲时间,若银联显示缴费完成,平台显示未缴费,请两小时后再确认平台缴费情况,不要多次重复缴费。 四、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开考前十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2.考生须凭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3)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所持考试通知单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 3.考生应主动配合课程笔迹信息采集,按规定完整抄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凡不抄写、不签名或抄写不全,字迹不清晰者,该科考试成绩无效。 4.考生应按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组考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3)。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3),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5.社会考生按注册时选定的考区参加考试,原则上不得变更考区。如因工作、居住地点变迁确需变更考区的,先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提出考区变更申请,再持相关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暂住证、工作证等能证明考生确需变更考区的证明材料)到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转出,转出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持相同证明材料到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请转入,转入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考区变更手续。下半年考区变更申请截止至8月10日。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有关文件和通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 考生注册与身份确认流程 2.考场规则 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4. 各市(州、林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现场确认信息汇总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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