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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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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

用人单位对自考学历是什么态度?这个问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即:自考学历国家承认,但企业依法自主聘用人才。这前一个“方面”的理解很好把握,有《高等教育法》,有国务院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做保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有考生质疑,既然是国家承认学历,那为何在一些资格考试中自考生不能参加?为何单位招聘不要自考生?这就牵扯到对后一方面的理解。这个理解应该是这样的:一些行业,对于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的要求有其考虑,因此,对从业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有一些特定的规定,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一些企业在招聘时对学历属性的选择,只是企业自主聘用人才的一种行为,而不是对某一种学历的歧视。事实上,据我们了解,相当多的资格考试,自考生完全可以参加,比如司法考试。相当多的自考生现在工作得很出色,很多还是本单位的骨干,这也是事实。自考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群,主要是在职人员通过自考提高自身文化素养、能力水平和职业技能。从自考历史上看,有很多在岗位上通过自学成才,逐步成为单位业务骨干或者企业、行业领导者的例子。我们希望每一个自考生都向这些成功者学习,以他们为榜样,踏踏实实地在岗位上建功立业。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人力资源专业有必要进行自学考试,人力资源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事业单位及其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岗位,从事招聘、人力资源开发、考核、薪酬管理、员工培训、办公室文秘等工作。2、自考文凭可以在学信网上查阅到学历。自考人力资源专业意指在于培养学生们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能力,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后,日后可以在企业里面从事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一些工作。3、人力资源自考本科课程设置分为主考和选考课程。主考课程: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劳动关系学,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薪酬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选考课程:英语(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公共关系学,领导科学,创业学,公共行政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如果还需要申请学位,英语二就必须要参加考试,然后还要参加学位英语的考试,再者这三科学位课程需达到65分以上:管理学原理,劳动关系学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二、自考学历国家承认吗?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1998年8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是国家立法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是国家承认学历的。三、自考有那些特点呢? 答: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高的高等教育。 有些大一的学生误以为,自学考试全部及格了就是升上本科了,然后读两年本科.实际上只要你通过自考的全部课程.到你专科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办理本科毕业证了. 不需要再读两年本科,所谓的自学考试,就是自学本科课程.全部课程及格了.代表你本科已经毕业了.自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好多人专科毕业后几年还在参加自学考试.因为自考很难啊. 不过在我这里就很快了,一年可以通过所有的课程.到时候专科一毕业,马上就可以拿到本科文凭了.自考在湖北一年是分4次来考的.1月 ,4月,7月 ,10月每次最多可以报4门四、现在自考生受到社会的认可吗? 答:自考学生毕业以后可以考国家公务员或研究生、硕士生等等,不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持有者还被微软等国际公司录用,而且可以作为出国留学的学历证明。世界上现已有包括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等国在内的23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一是学历互认、二是学分互认。其中在美国内华达大学、休斯敦大学、洛杉矶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允许持有自考毕业证书或自考单科合格证的学生进行学习或攻读学位,甚至允许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可见,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社会信用值和认可度是优于其他学历的。而且自考毕业生越来越受到国内、国际的高度认可。有什么问题随时问我,我每天都有上网 自考“盯”上本科生 2005-01-13 来源:《考试·自考版》 随着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高校连年扩招,竞争愈趋激烈,大学生就业前景不容乐观。整个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要求学生有某一方面的专长,更希望他们的能力是多面的、是复合性的。一张薄薄的本科证书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学校不再是四面封闭的围墙,而俨然成为了通向社会的一道桥梁,越来越与社会接轨。身处校园的大学生们,已经过早的感觉到了社会上的就业气息。社会上“就业难”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学生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越来越强,求知意识也不断更新,有很多大学生在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时候,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四年学习计划。他们最大限度的寻找自身的潜力,努力的给自己增加砝码;不再仅仅满足于单一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而是不断向着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于是产生了“考研热”、“出国热”,各种辅导班也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大学校园打破了以往的平静,学生们各显身手,在各自的战线上尽显“英雄本色”。 就在部分学生在考研、出国路上寻求突围,为此而夜以继日地苦读;就在各中考证、考级的辅导班如火如荼的开展之际,也有部分学生则另辟蹊径,把继续求学深造的触角伸向了诸如自考、修双学位等途径上,不但取得了颇有分量的第二学位,为自己的就业增加了砝码,而且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 据悉,由于自考成本低、学习方式灵活、学历证书过硬等特点,适应了一大部分学生的需要,越来越受到大学生朋友的青睐。许多在校大学生已将目光从选修本校二学位转移到自考第二学位,甚至有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自考,希望获得第二学历以方便就业。已有20年“考龄”的自考,因为自身的许多优势,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 让我们走进他们中间,听听他们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声音。 第二学位:选择自考面面观 自考成本低:小杨是首都经贸大学人力资源01级的学生,成绩相当优异,她从2002年开始工商管理专业的自考。说起为什么选择自考,她语气中带着几分的自豪,也掺杂着些许的无奈:“我来自云南一偏僻小山村,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父母供我上四年的大学,家里就已经捉襟见肘,考研过于昂贵的学费和三年的时间对我来讲简直就是一个奢望。但是,我不想四年大学只学到老师教的那点东西,想多给自己充些电,考虑到自考的费用比较低,我选择了自考。当初同学们也劝过我:自考啊,难呀,一般人过不了的!我性格本来就很执拗:那我就要当个二般人!现在我马上就要考完了,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自考不仅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加强了我的意志,也为我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学习方式灵活:北京工业大学03级计算机系的小王同学这个学期开始自学广告学。说起对自考的看法,他认为:“与考研比起来,自考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来决定轻重缓急,如果需要的话可以一次报多门,也可只报一门甚至不报。比如现在正在期末考试,我就可以放下自考去攻专业考试。而且自考由于是“自学”,又因为广告是自己的兴趣所在,我感觉特别容易学习而且收获颇丰,真正能把所学变为己有。再一个,由于自考修完所学专业最长时限为8年,时间上也是比较宽松的。” 学历证书过硬:湖北某高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张同学,向我们介绍,他学的是机械自动化专业,这个专业要找一个工作应该不算很难,但是,它感觉自己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上还是比较欠缺的。于是在大二时,他报名参加了工商管理的自考,谈到为什么要做这个决定时,他向我们介绍:“因为自己一直对管理很感兴趣,同时因为自己学的是理工科,觉得应该完善一下自己的知识结构。我们学校也有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平时有需要也可以去听听课,也可以把自己平时自学过程中不懂的东西,拿到课堂上去询问老师,老师一般都很愿意为你解答。同时为什么选择自考这种方式,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我觉得,现在社会上对自考文凭的认可度也在不断的增加,并且已有20多个国家承认了我国的自考文凭。很多单位,在招收一个员工的时候,是很看重这个员工的学习精神的。他们认为通过自考拿到文凭的考生的意志和刻苦精神也是不错的,再加上有一种主动的、善于学习的精神,这样的人是能够比较容易出色的完成工作的。 自考:众说纷纭话第二学位 求职者说 河北大学2004届毕业生小张,大一下半学期就报考了新闻学专业的自考本科,并于大四拿到了文凭。在04年2月招聘月里她一连赶了几场招聘会,发现自己的行情很是不错,当月就接到了几家单位的面试通知,现在石家庄一家不错的媒体作记者。小张认为自考证书起了不小的作用,“有些招聘单位一看你的专业不对口,连简历也不肯收,像我这样即使是自考的,也能算个双学位吧,起码招聘者会有兴趣看我的简历。招聘单位对我这样能拿到自考文凭的本科生还是很有兴趣的,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坚持到最后。 与小张不同的是,更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上写的是“自考在考”而非“双学位毕业”,但即使这样,他们在就业时仍有优势,湖南大学会计专业的小崔两年前报考了文秘专业的自考,“我比较喜欢文字,对枯燥的数据不是很感兴趣。早就想象着能到好一点的公司从事文秘工作,由于很多单位更青睐中文专业的毕业生,所以大三时就报了文秘专业”,虽然还要再考三门才能拿到学位,但秘书学、应用写作等单科证书还是让小崔得到了更多的面试机会,因为会计与文秘工作是相关联的加上小崔的天资聪慧,她很快在家网络公司谋到了比较理想的秘书职位。 招聘者说 某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这样说道: 双学位的学生应该说,知识结构是比较受我们企业欢迎的。至于采用自考这种方式我认为是完全可取的,也是很切实际的。 现在的企业要求的是一专多能的人,这样就比较能够独立去解决一些问题。最希望的是文科的学生能多懂一点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也希望学技术的人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方面也能更胜一筹。这样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一个企业都能完整,更有生命力和竞争力。 所以,我们鼓励广大学生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去尝试一下更多领域方面知识的学习。这样能让你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因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 专家说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另一个形式,培养的目标符合21世纪人才需要的知识结构基础,已有二十多个国家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大学生们通过自考考取第二学位,可以开拓知识面,提高自身的能力,从而全方位完善自身素质。近几年招聘单位招聘条件大多都要求较广的知识面与学习能力。所以大学生参加自考并不能仅仅为了一纸文凭,要从职业生涯的角度作一个长远的打算,在大学四年中做好规划来确定自已的职业发展方向,如果等到临上工作岗位再作出打算,时间和精力都是不允许的。 大学在校生报考有很多优势。大学生的自学能力普遍很强,英语凭四六级证书以及基础课程凭成绩合格证明可以申请免考。但是也要注意,一定要对自己的能力有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自己合理安排时间。最好在报考前,看一下相关的教材,确认自己有能力拿下来再报。要慎重,不能有从众心理,盲目跟风。还有,大学生相对来说没什么压力,这是在给自己加压,有自主学习的意识,才能顺利过关。近几年来国家的相关政策已经开始向在校本科生敞开怀抱,如可以先报考后结业。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考生应在报考前熟悉相关政策,报考后可以利用本校的学科设置来弥补自学的不足。相关链接问:论文答辩只限拿学位的考生,我不要学位,可否不参加论文答辩?答:不可以。考试计划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实践环节考核,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能力。所以不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本科不予毕业,更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问:申请学士学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均可申报学土学位。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包括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外语成绩(英语专业第二外语)及格以上。以英语专业为例,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其主干课程阅读与写作,翻译,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和英语词汇学(选一门),政治经济学或中国革命史(选一门),语言学概论和教育学或心理学(选一门)等6门课程的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第二外语成绩及格以上。非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还要增加英语综合技能、英语听说两门主干课程。 问:考生有几次申报学士学位资格?答: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问:哪些考生不能申报学士学位?答: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思想上品德恶劣,在工作单位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行政处分,又不悔改表现,鉴定表政审不合格者。 2、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问:申报学士学位有哪些程序?答: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问: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在什么时间?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放学士学位时间是审报学位当年的12月份。

自考是进去简单出来难,也就是说很难考出来,所以如果你没把握能认真读就干脆不要读了,当然,如果考出来了它的文凭是被全世界承认的

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活动

肯定够详细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全国考委的组成确定。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地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第十二条 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第十三条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主考学校;(三)有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第十六条 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报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第三十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第三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提供考试补助费。第三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收缴的报名费,应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三十八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单位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的;(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和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同时废止。

自考,就是在家里自学,然后参加统一组织的成人考试,获得国家颁发的高等学历证书。你可以先到当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一下,选报自己喜欢的专业,就可以了。祝你早日金榜题名!

【篇一】自考助学自查报告

一、严格规范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1.合作学校资质合格,制度建设完善.合作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0万余册,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且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该校严格执行生考办和武汉大学关于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对学生进行公示,且没有与不具备助学资质的中介机构合作。

2.领导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到位。学院领导积极贯彻执行考试院和学校自考管理政策,不仅内部开展自考助学自查工作,而且深入合作院校检查工作,督促合作院校进行自查,总结2019年——2019年助学管理和实践考核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提出今后改进的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在我院督促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相关领导亲自深入院系进行自考政策宣传和讲解,在宣传过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要求,及时进行咨询服务,并督促院自考办专门组织辅导员学习自考政策,此外还通过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网络平台,统一公告发布自考助学机构信息及招生宣传材料,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咨询及招生服务,确保自考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3.招生资料真实,杜绝虚假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严格执行考试院自考管理政策,且由该院法定代表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该院所有招生简章和广告经省考试院审核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予以发布。此外对于假冒该院招生的行为,该院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并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4.严格依规注册,杜绝中介招生。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领导在多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不允许接收校外中介招生报名,不允许学院老师介绍本院学生参加本校及合作院校以外的自考学习,自考办也统一到学院学籍科查询报名考生的学籍资格,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杜绝中介参与招生。

5.严守报名政策,禁止异地报名。不接受未经审核备案或登记注册的自考助学机构组织的报名考试,要求自考学习者在办学所在地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考试,禁止异地报名考试。

二、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办办学质量。

我院严格遵循教育规律和自学考试的特点,坚持质量标准和"教考职责分离"原则,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考试考核等环节作出总体安排,对具体实施环节作出了具体要求,并保存2019—2019年沟通课成绩原始资料。

在我院指导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设立继续教育部作为自考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5人,各系另设专人协助管理。该院自2019年与我院开展自考衔接班以来,已招录学生四千余名,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办法,制订了详细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措施,现摘要如下。

1、严格按照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选定教材,安排教学周期和学时。

2、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辅导质量。

3、定期召开全院自考助学班教学工作大会,对自考助学班的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4、教务处自考办每月召开一次自考教学例会,总结阶段教学工作情况,研究、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

5、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掌握学生和有关人员对自考教学工作的意见,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6、每学期开展自考助学班教学方法研讨会,探索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以求提高考试。

7、制定详细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确保自考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8、制订详细的考生手册,并发放到每个考生手中,让他们及时了解自考政策,跟上教学与考试的步伐,最终能顺利毕业。

9、按照省考试院及武汉市自考办的统一调度和安排,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考务工作的管理与督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注重细节,强化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完成每年四次的自学考试圆满成功。

10、严格按照学院统一的警务化管理要求开展自考助学班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学生的警容风纪、内务卫生的规范管理。在学生工作中彰显警务化管理的特色,发挥警务化管理的优势,通过严格规范的学生管理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执行物价标准,杜绝乱收费现象。

我院严格执行政策和物价标准,不存在乱收费现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自考衔接班按照和我院签订的协议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项目外收费。学习者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其退费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所有收支都经由学院财务统一管理,使用正规收费票据。

四、制定考核方案,规范实践考核。

我院按照学校政策,制定了主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相关资料。考核大纲、实施方案、评定成绩的考核试卷、原始评定成绩记录等都有留存。我院将实践环节考核命题、组织、成绩评定工作下放给衔接学校,具体实施过程则指派我院专业教师参与。

【篇二】自考助学自查报告

首先我代表县站对县电大刘校长一行莅临我站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本学期,我站在市电大业务指导下,规范办学行为,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我站现有本科专业5个:会计学、汉语言文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教育;专科专业5个:小学师资教育、法律、财会、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学员400余人,其中本科29个班140余人;专科22个班260余人。另:学前教育本科、人口与家庭专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药学专科正在审报中。

二、工作开展

1、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本学期一开学,我站就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研讨本学期工作。根据我站实际情况,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教学计划、课程表及补修课程表,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具体到人,做到“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问,桩桩有落实”。

2、入学教育情况

13春共招收学员62名,其中本科3个专业26人,专科3个专业36人,我们及时举行了开学典礼,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和开放教育理念培训,要求他们正确处理好家庭、工作、学习方面的矛盾,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心态投入到电大学习中去。

3、网络课程情况

本学期,我们试点的基于网络的课程是《商法》、《劳动法学》、《财务报表分析》、《电算化会计》、《审计学》等。在3月初,我们就及时通知相关学员进入中央电大形考平台进行选课,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一次任务。对于那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学员,我们都派专人在每门课程每次任务完成前一个星期提醒他们。目前有的学员已全部完成。

4、面授教学和网上教学情况

本学期一开始,我站就及时召开了面授辅导教师会议,针对专业不同,具体落实到每位教师身上,要求每位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认真备好课,上好课,同时我们也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的进行推门听课。学期结束,让学生来评定教师的成绩,按照相应的政策进行奖励。网上教学,我们充分利用中央、省、市电大的网络资源,由所任的相关课程教师组织学生网上学习,并通过发放讲义、邮箱、QQ等不同形式,让学生在家就能轻松学习。同时也要求我们的课程责任教师每月至少2次上网答疑,特别是省校组织召开的网上课程研讨会,我们及时组织该课程责任教师及相关人员参与活动。

5、形成性课程考核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电大形成性考核的标准来完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形成性课程管理规定和要求。主要采用五个方面考核基本形式:作业、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分组学习、笔记。对平时作业完成的质量和数量制定相应的分数段。如:每学期最少完成4次作业,较好记76-85分,一般60-75分,较差60分以下。学生基本在学期结束时能完成相应课程的作业及获得平时成绩。特别是对形成性考核100%的课程或者是双及格的课程,我们及时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作业,同时集中组织学生网上作业每学期不少于2次。如《电算化会计》、《商法》、《劳动法学》、《财务报表分析》等。目前完成情况较好。

6、实践环节方面

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组织,切实把教学实践落实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对专业性比较强的课程,如10秋、11春法学本科学员和11春会计学学生,我们都不时组织他们到枞阳县律师事务所和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实践活动,从而使他们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论文撰写方面,如10秋会计学本科和数学及应用数学本科,我们请了分校的几位专家指导学员论文,从而大大提高了我校学员的论文质量。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法学专科和汉语言专科论文的写作与往年不同,我们多次组织该专业论文指导教师进行学习。目前我校10秋所有专业学员毕业论文已完成。

7、201x秋招生工作

鉴于电大招生严重的形势,我们早早启动了2013秋招生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电大招生工作。前不久市电大先后发布了学前教育本专科,药品经营与管理专科、药学专科、人口与家庭专科招生,我们抓住这一契机,积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目前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已以县教育局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中心学校,为确保生源,我们草拟了学前教育招生激励措施,提交县教育局研究。其它几个专业,我们准备下周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生委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力争将这几个专业成为新的增长点,确保2012秋招生有新突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生参与网上教学活动主动性不强。

2、实践教学环节有待加强。

3、个别教师形成性考核管理工作不够完善。

4、相关指导教师参与网上学习讨论不够。

5、个别教师在教学上创新不够。

四、整改措施

1、不断加强开放教育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改变思想观念,提高认识。同时争取上级各部门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学气氛。

2、完善计算机网络设备,为学员上网提供保证。

3、不断提高我站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运用现代教学媒体的能力。可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帮助他们学习运用现代教育技术,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的教学方法和多媒体化。

4、对于网上试点课程和基于网络课程,进一步督促相关课程责任教师进行网上学习、讨论、发贴等。

5、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切实把教学实践落到实处,定期组织学员参加实践活动,真正使学员能学有所用。

【篇三】自考助学自查报告

我校现有教职工25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5人,现有在藉大学生1800余人。我校专业设置齐全,教学设备相对完善,教学管理严格,教学质量优良,曾多次被联办大学评为“先进”,连续三年被东宝区评为“教学质量先进单位”。

“发展是生存线,教育质量是生命线”,这是我校在办学上形成的共识及指导思想。为此,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田虎同志为组长的开放教育领导小组。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规划了开放教育发展方案,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了一系列从招生到入学,从学习到毕业等配套的措施和办法,形成了我校开放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系列化。同时不断完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使我校的开放教育很快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我校春季招生109人,秋季招生126人,发展势头良好,开放教育已经逐步成为我校又一品牌。可以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开放教育一定会在我校做大做强,我们相信,有襄樊电大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有我校领导的正确决策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随着开放教育优势的不断强化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电大在我校一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这次教学检查,既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举措,又是我校电大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盘点。接到通知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布置任务,并拟订了具体的自查方案,将内容分解到人,任务责任到人,迅速形成了合力。现将我校自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认真做好学员入学工作

新生入学工作是宣传开放教育的平台。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布置,精细准备,并邀请襄樊电大领导和区教育局领导到场指导。在会上,襄樊电大贾校长宣讲了开放教育的相关政策,朱主任讲解了《入学指南》,并与学员互动,解疑答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06名学员至今没有一位中途退出的,在我校组织的新生入学水平测试中,学员及格率达100%,优秀率也在40%以上。同时我校将《开放教育入学指南》的资料发放到每一名学员手中,要求并督促他们认真研读,还特别设置了意见栏、建议栏、学员非常满意,学习认真,效果明显。

二、全力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变管理为服务,服务也是管理“这是我校始终坚持的传统。由于电大教材要求非常严格,加之我校以前的教材都由联办大学提供,所以,电大教材的采购这个难题非常紧迫的摆在学校领导面前。田校长高度重视,立即派人上武汉到襄樊,多方联系,千方百计的采购。经过近半个月的艰苦努力,教师的奔波劳碌终于有成果。第一学期,全新的电大教材终于发放到学员手中,教材和练习册的到位率达到了90%以上,为学员的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襄樊电大相关部门给予了我校大力支持和指导,使我校的电大教学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落实教学过程,抓好细节管理

“没有过程就没有结果,细节决定成败“,这是我校在教学管理上一直坚持的理念。学校责成教导处始终把教学管理放在首位,把电大教学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召开专题会,就电大的课表设置、教师配备、教学实施,网上教学及学习等问题形成决议。教导处安排周朝伟教师专人负责电大教学,组织协调落实电大教学,并组织所有辅导教师参加培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模式,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老教师张德松同志虽然是中学高级教师,但他并不满足现状,虚心向年青教师学习如何使用网络资源,如何进行网上学习辅导,经过他的积极努力,现已基本掌握了电大教学的技能技巧。李红霞教师年轻有为,她积极钻研电大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相关知识,反复探索电大教学模式,形成了她独特的“自学、提高、教学、反聩”教学方法,赢得了学生的好评。她所辅导的学科,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学员的及格率达到了100%。学校精心组织,全面统筹,使所有专业,所有课程,门门有辅导教师,科科有辅导资料,学校抓布置,教师抓落实,统一安排,定期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导处把教师上课、学员到课、资料发放、网上学习、作业批改等环节拿抓在手上不放松,定期检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使教学过程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效果明显,期末考试成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四、配好辅导员,管学管导

针对开放教育的特殊性,学校研究决定派年富力强的两个共产党员孟庆金、周朝伟教师担任电大本、专科班的辅导员。两位教师不负重望,承担起了这艰巨任务。他们按照开放教育的特点和学员实际,认真做好管理、服务、指导工作,创造性地完成了管学管导工作。其基本做法是:

1、掌握学员基本情况。包括工作单位、电话、qq号码、工作情况。

2、及时发放相关资料。包括课本、作业、网上学习资料及上级有关通知。

3、形成良性互动。严格要求,精心服务,耐心指导,赢得了学员的信任和尊敬,辅导员和学员之间利用电话、网络、书信等形式互动,共同排除学习中的困难,解决学习上的难题,交流生活的'感悟。同时两位辅导员还经常征求学员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聩。学员也利用自身优势,宣传我校开放教育,扩大影响,为我校开发教育献计献策,拓宽了我校的招生渠道。

五、整合网络资源,加强网上教学活动

网络是电大教学和学习的平台,我校对网络资源极为重视,分配李红霞教师专门负责相关工作。李老师把本、专科层次各专业的网络资料及时传给各相关辅导教师,教师及时通知并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完成作业。李老师把重要资料全部下载保存,便于查找和辅导学生。辅导教师把网上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整理到位,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专业的学员迅速学习,及时反馈学习情况,辅导员和教师对学员网上学习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学员完成学习任务,做好作业,并经常调阅学员网上学习时间记录,掌握学员学习情况,对上级发放的各种教学资料迅速传给各学员,使他们能不断跟上形势,完成学业。

六、指导学生成立学习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学习

我校专业设置多,学员情况参差不齐。为提高学习效率,我校根据专业特点,指导学生成立了十二个学习小组。凡同一课程的学员在十人左右的,辅导员及时把他们的联络方式(电话、qq号)相互通报,并指定小组长,小组成员定期,定时上网学习,交流学习体会,辅导教师参与其中,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学员通过小组学习不仅学习了知识,完成了学习任务,还得到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乐趣。另外,学校还把邻近专业的学员组织起来,共同探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取长补短,效果也比较明显。

七、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开放教育在我校才刚起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其主要表现在:1、专业教师比较缺乏。我校的主导专业正在形成之中,非主导专业设置多,专业教师缺乏也成为制约因素。2、网上教学活动比较薄弱,由于学校硬件设施还跟不上要求,加之缺乏经验,网络资源的使用,网上教学活动还处于摸索阶段。

开放教育的发展和壮大,是我校的既定方针,也是我校新的发展点,学校有决心、有信心做大做强开放教育。通过这次教学自查,我们进一步坚定了决心,增强了信心,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开放教育一定会有美好的未来。

一、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答: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二、自考学历国家承认吗?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时条例》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相一致。”1998年8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 自考是国家立法高等教育制度之一,是国家承认学历的。三、自考有那些特点呢? 答: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高的高等教育。 有些大一的学生误以为,自学考试全部及格了就是升上本科了,然后读两年本科.实际上只要你通过自考的全部课程.到你专科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办理本科毕业证了. 不需要再读两年本科,所谓的自学考试,就是自学本科课程.全部课程及格了.代表你本科已经毕业了.自考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有好多人专科毕业后几年还在参加自学考试.因为自考很难啊. 不过在我这里就很快了,一年可以通过所有的课程.到时候专科一毕业,马上就可以拿到本科文凭了.自考在湖北一年是分4次来考的.1月 ,4月,7月 ,10月每次最多可以报4门四、现在自考生受到社会的认可吗? 答:自考学生毕业以后可以考国家公务员或研究生、硕士生等等,不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持有者还被微软等国际公司录用,而且可以作为出国留学的学历证明。世界上现已有包括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等国在内的23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一是学历互认、二是学分互认。其中在美国内华达大学、休斯敦大学、洛杉矶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允许持有自考毕业证书或自考单科合格证的学生进行学习或攻读学位,甚至允许免修、减修部分课程。可见,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社会信用值和认可度是优于其他学历的。而且自考毕业生越来越受到国内、国际的高度认可。有什么问题随时问我,我每天都有上网 自考“盯”上本科生 2005-01-13 来源:《考试·自考版》 随着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高校连年扩招,竞争愈趋激烈,大学生就业前景不容乐观。整个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要求学生有某一方面的专长,更希望他们的能力是多面的、是复合性的。一张薄薄的本科证书已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学校不再是四面封闭的围墙,而俨然成为了通向社会的一道桥梁,越来越与社会接轨。身处校园的大学生们,已经过早的感觉到了社会上的就业气息。社会上“就业难”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学生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越来越强,求知意识也不断更新,有很多大学生在刚进入大学校园的时候,就给自己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四年学习计划。他们最大限度的寻找自身的潜力,努力的给自己增加砝码;不再仅仅满足于单一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而是不断向着更深更广的领域延伸。于是产生了“考研热”、“出国热”,各种辅导班也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大学校园打破了以往的平静,学生们各显身手,在各自的战线上尽显“英雄本色”。 就在部分学生在考研、出国路上寻求突围,为此而夜以继日地苦读;就在各中考证、考级的辅导班如火如荼的开展之际,也有部分学生则另辟蹊径,把继续求学深造的触角伸向了诸如自考、修双学位等途径上,不但取得了颇有分量的第二学位,为自己的就业增加了砝码,而且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面。 据悉,由于自考成本低、学习方式灵活、学历证书过硬等特点,适应了一大部分学生的需要,越来越受到大学生朋友的青睐。许多在校大学生已将目光从选修本校二学位转移到自考第二学位,甚至有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自考,希望获得第二学历以方便就业。已有20年“考龄”的自考,因为自身的许多优势,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 让我们走进他们中间,听听他们内心深处最真实的声音。 第二学位:选择自考面面观 自考成本低:小杨是首都经贸大学人力资源01级的学生,成绩相当优异,她从2002年开始工商管理专业的自考。说起为什么选择自考,她语气中带着几分的自豪,也掺杂着些许的无奈:“我来自云南一偏僻小山村,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父母供我上四年的大学,家里就已经捉襟见肘,考研过于昂贵的学费和三年的时间对我来讲简直就是一个奢望。但是,我不想四年大学只学到老师教的那点东西,想多给自己充些电,考虑到自考的费用比较低,我选择了自考。当初同学们也劝过我:自考啊,难呀,一般人过不了的!我性格本来就很执拗:那我就要当个二般人!现在我马上就要考完了,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自考不仅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加强了我的意志,也为我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学习方式灵活:北京工业大学03级计算机系的小王同学这个学期开始自学广告学。说起对自考的看法,他认为:“与考研比起来,自考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来决定轻重缓急,如果需要的话可以一次报多门,也可只报一门甚至不报。比如现在正在期末考试,我就可以放下自考去攻专业考试。而且自考由于是“自学”,又因为广告是自己的兴趣所在,我感觉特别容易学习而且收获颇丰,真正能把所学变为己有。再一个,由于自考修完所学专业最长时限为8年,时间上也是比较宽松的。” 学历证书过硬:湖北某高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张同学,向我们介绍,他学的是机械自动化专业,这个专业要找一个工作应该不算很难,但是,它感觉自己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上还是比较欠缺的。于是在大二时,他报名参加了工商管理的自考,谈到为什么要做这个决定时,他向我们介绍:“因为自己一直对管理很感兴趣,同时因为自己学的是理工科,觉得应该完善一下自己的知识结构。我们学校也有工商管理这个专业,平时有需要也可以去听听课,也可以把自己平时自学过程中不懂的东西,拿到课堂上去询问老师,老师一般都很愿意为你解答。同时为什么选择自考这种方式,我觉得主要原因还是我觉得,现在社会上对自考文凭的认可度也在不断的增加,并且已有20多个国家承认了我国的自考文凭。很多单位,在招收一个员工的时候,是很看重这个员工的学习精神的。他们认为通过自考拿到文凭的考生的意志和刻苦精神也是不错的,再加上有一种主动的、善于学习的精神,这样的人是能够比较容易出色的完成工作的。 自考:众说纷纭话第二学位 求职者说 河北大学2004届毕业生小张,大一下半学期就报考了新闻学专业的自考本科,并于大四拿到了文凭。在04年2月招聘月里她一连赶了几场招聘会,发现自己的行情很是不错,当月就接到了几家单位的面试通知,现在石家庄一家不错的媒体作记者。小张认为自考证书起了不小的作用,“有些招聘单位一看你的专业不对口,连简历也不肯收,像我这样即使是自考的,也能算个双学位吧,起码招聘者会有兴趣看我的简历。招聘单位对我这样能拿到自考文凭的本科生还是很有兴趣的,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坚持到最后。 与小张不同的是,更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上写的是“自考在考”而非“双学位毕业”,但即使这样,他们在就业时仍有优势,湖南大学会计专业的小崔两年前报考了文秘专业的自考,“我比较喜欢文字,对枯燥的数据不是很感兴趣。早就想象着能到好一点的公司从事文秘工作,由于很多单位更青睐中文专业的毕业生,所以大三时就报了文秘专业”,虽然还要再考三门才能拿到学位,但秘书学、应用写作等单科证书还是让小崔得到了更多的面试机会,因为会计与文秘工作是相关联的加上小崔的天资聪慧,她很快在家网络公司谋到了比较理想的秘书职位。 招聘者说 某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这样说道: 双学位的学生应该说,知识结构是比较受我们企业欢迎的。至于采用自考这种方式我认为是完全可取的,也是很切实际的。 现在的企业要求的是一专多能的人,这样就比较能够独立去解决一些问题。最希望的是文科的学生能多懂一点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也希望学技术的人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方面也能更胜一筹。这样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一个企业都能完整,更有生命力和竞争力。 所以,我们鼓励广大学生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去尝试一下更多领域方面知识的学习。这样能让你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因为“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 专家说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另一个形式,培养的目标符合21世纪人才需要的知识结构基础,已有二十多个国家承认我国的自考学历。大学生们通过自考考取第二学位,可以开拓知识面,提高自身的能力,从而全方位完善自身素质。近几年招聘单位招聘条件大多都要求较广的知识面与学习能力。所以大学生参加自考并不能仅仅为了一纸文凭,要从职业生涯的角度作一个长远的打算,在大学四年中做好规划来确定自已的职业发展方向,如果等到临上工作岗位再作出打算,时间和精力都是不允许的。 大学在校生报考有很多优势。大学生的自学能力普遍很强,英语凭四六级证书以及基础课程凭成绩合格证明可以申请免考。但是也要注意,一定要对自己的能力有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自己合理安排时间。最好在报考前,看一下相关的教材,确认自己有能力拿下来再报。要慎重,不能有从众心理,盲目跟风。还有,大学生相对来说没什么压力,这是在给自己加压,有自主学习的意识,才能顺利过关。近几年来国家的相关政策已经开始向在校本科生敞开怀抱,如可以先报考后结业。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考生应在报考前熟悉相关政策,报考后可以利用本校的学科设置来弥补自学的不足。相关链接问:论文答辩只限拿学位的考生,我不要学位,可否不参加论文答辩?答:不可以。考试计划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实践环节考核,考查考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能力。所以不参加毕业设计或论文答辩,本科不予毕业,更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问:申请学士学位有哪些条件和要求?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均可申报学土学位。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在65分(包括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外语成绩(英语专业第二外语)及格以上。以英语专业为例,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其主干课程阅读与写作,翻译,英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美国文学史及作品选读和英语词汇学(选一门),政治经济学或中国革命史(选一门),语言学概论和教育学或心理学(选一门)等6门课程的成绩必须在65分以上,论文成绩及格以上,第二外语成绩及格以上。非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还要增加英语综合技能、英语听说两门主干课程。 问:考生有几次申报学士学位资格?答:凡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均有一次申报资格,第一次未通过者以后不再补办。 问:哪些考生不能申报学士学位?答: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能申报学士学位。 1、政治上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为,思想上品德恶劣,在工作单位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行政处分,又不悔改表现,鉴定表政审不合格者。 2、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问:申报学士学位有哪些程序?答: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问: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在什么时间?答: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放学士学位时间是审报学位当年的12月份。

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工作

近日有不少网友来电来函咨询诸如何报名考试”、“自考有哪些专业”、“自考有什么要求?”。为了让大家对自考有个全面的了解,现将参加自学考试的步骤简单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参加自学考试,基本上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 认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第二步: 报名前的准备 第三步: 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第四步: 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第五步: 办理毕业 ☆ 第一步:认识自考 要参加自学考试,首先就要对我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有个初步的了解。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学考试的学历受到国家的承认,自学考试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也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 第二步:报名前的准备 一、选择专业: 首先,要认真阅读本省(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报考简章》,了解本省(市)的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手续、开考专业的情况和本次考试的课程安排,根据自己报考时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慎重选择一个专业报考。目前我们收集了部分省市开考的专业信息(点击查看)。 在选报专业时应注意,由于各省开考的专业较多,有些专业是面向社会开考,报考对象不限;有些专业是部门委托开考,仅限本系统在职人员报考;一些本科段专业和特殊专业(如医学类专业)对报考者的学历、职业等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只有感兴趣的东西,才会真正投入的去学。 其次,要选择与自己文化基础相适应的专业,以保证学习的顺利进行。比如你的数学基础比较好,逻辑思维比较灵活,则可以考虑选择理工类的专业;如果你的记忆力比较不错,可以选择识记性较强的专业。 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需要及该行业的发展状况,选择一些社会上已供大于求的专业,对今后的求职和就业会造成影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独立本科段三种专业类型。 点击查看专业介绍(专科段 本科段 独立本科段)及 类型详解 。 在选择好专业的基础上,确定本次应考课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选定专业和本次应考课程后,应尽早购买该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按有关课程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指定的必读教材进行自学。 二、选择辅导班及教材应注意的事项 1、辅导班的选择 社会助学是连接自学者与国家考试的中间环节,是帮助自学者走向成功的桥梁和纽带。社会助学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开办的助学专业也较多,比较适合高中毕业生和非业余学习人员继续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委托开考部门和用人单位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部门组织的学校、培训中心及各种形式的辅导站。 这种部门助学的最大优势是把自考助学的专业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培养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系统有组织的助学活动,从参学职工的行业特点出发,学习的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因而更适合在职职工按照从事的工作选好专业,参加助学。 作者: kgdxk 封 2006-3-17 21:1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2 自考步骤参考 (3)社会力量助学。这种助学组织多数属于民办大学,有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举办的学校,也有社会有关部门的离退休人员依托有关单位举办的助学学校。 选择学习班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选择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自考机构审查、备案的,具有正式办学资格的助学组织。 (2)学校开设的是否属于国家自考系列,与考生自己所选择的专业是否一致。在报考前,先看一下学校专业介绍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的专业考试计划,将专业设置的课程目录浏览一遍,做到心中有数。 (3)学校的助学方式和授课时间是否适应个人的情况,如全脱产、半脱产,业余、夜校和函授等等。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权衡哪种方式最适合自己。 (4)了解学校的办学质量,看一看学校的设施(硬件)和管理(软件)怎样?哪些教师任课?学生的课程统考及格比例在当地的水平如何?这些都是考生选择学校前应该了解清楚的。 (5)另外,自学考试的某些专业,或某个层次,对考生来说,还有具体报考条件的限制。 比如报考医药类的各个专业,就需要在职、专业对口等条件。专科接本科的考生,报考时还需要具备专科毕业资格,即使助学学校对学生入学时暂不作硬性规定,考生自己也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报考要求,免学到中途再走弯路。 (6)目前自学考试的多数专业都有实验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考生选择的助学学校,是否具备较好的实验和实践环节考核条件,这也是考生完成学业必不可少的条件。 2、教材的选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两级管理。凡是全国统考课程的教材由全国考委组织编写、出版,并作为全国考委指定教材向考生供应;凡是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编写或指定教材。 全国及各省自考办每年都要向社会公布开考计划,计划中对每门课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确规定,考生应注意所规定的教材的名称、作者、出版社等有关信息,以便按规定购买。 自考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即由全国考办及省级考办、地、县各级考办向考生供应教材。供应教材是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的职责。 考生咨询有关教材问题均可与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点击查看各地区自考办联系方式) ☆ 第三步:报名参加自考 1、首次报考应注意的问题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 2、《报考简章》的作用 《报考简章》是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一)开考专业、科目和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地点;(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手续;(四)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及时间安排;(五)考生应知晓的注意事项等内容。 考生通过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可以了解每一次考试开设的专业,考试课程的时间安排,各项技能考试的时间安排,引导考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参加考试,避免出现错报、漏报。 3、可兼报两个专业 目前许多省市都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时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考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4、普通高校生可免考 如果你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自学考试时还可以按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其中: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高等数学、普通逻辑、大学语文、公共外语等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 (2)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相同学科不同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和名称、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自学考试不同学科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3)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4)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裸; 作者: kgdxk 封 2006-3-17 21:16 回复此发言 删除 -------------------------------------------------------------------------------- 3 自考步骤参考 (5)各类高等学校和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公共课; 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提供毕业证书、原所在学校的课程名称和成绩等证明材料的正本,并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手续,经查验核准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批准。 5、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分别报考专科、本科段各专业,也可同时报考同一专业的专科和本科段,但毕业时必须先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才能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取得本、专科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应考者,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须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规定条件允许的本科段专业。 6、报考自考本科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专科学历者方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参加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应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 第四步:考试前应注意事项 基本原则就是以考试大纲为本。严格按大纲复习,提高自身的基础知识和自学能力。 对于一些自考辅导班老师宣传的所谓猜题、押宝,则不要轻信,更不要乱做模拟考题。因为一些模拟考题往往与考试大纲不一致,而且与考试题目大相径庭。 处理好平常积累与集中复习的关系。自考重在平常积累,集中复习是冲刺阶段的必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临考前也可以找来历年的考试题看一看,掌握一下各科命题原则,因为命题原则一般是稳定平衡的。 随时关注自考方面的信息,了解题型变动情况。 注意劳逸结合,适当调整临考的紧张心理,早睡早起,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考试当天别忘了携带必要证件(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副证三者缺一不可)及文具,并准时到达考场。 ☆ 第五步:办理毕业 应考者完成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可申请毕业。 毕业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具体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 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的条件和方法如下: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3、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 (2)在学期间,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其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达到75分; (3)参加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者, 可免外国语统一考试。英语专业本科生考其他外国语。 4、申请学士学位的办法: 凡达到上述条件和要求的本科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的当年,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或主考学校的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表格。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对往届本科毕业生,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者,一律不再补授学位。

肯定够详细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完善高等教育体系,根据宪法第十九条“鼓励自学成才”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以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根本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第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基础科)、本科等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应相一致。第二章 考试机构第六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全国考委的职责是:(一)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和业务规范;(二)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三)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规划,审批或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审批开考专业;(四)制定和审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五)根据本条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六)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国家教育委员会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七条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省考委的组成,参照全国考委的组成确定。省考委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二)在全国考委关于开考专业的规划和原则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三)组织本地区开考专业的考试工作;(四)负责本地区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五)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六)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通过考试的方法进行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九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所辖地区(以下简称“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市考委”)在地区行署或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地市考委的职责是:(一)负责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二)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三)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地市考委的日常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第三章 开考专业第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新专业,由省考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申请,报全国考委审批。第十二条 可以实行省际协作开考新专业。第十三条 开考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健全的工作机构、必要的专职人员和经费;(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主考学校;(三)有专业考试计划;(四)有保证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必要条件。第十四条 开考承认学历的新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已有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第十五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系统所需专业的,可以委托省考委组织办理,或由全国考委协调办理。第十六条 全国考委每年一次集中进行专业审批。省考委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考委,逾期者延至下一年度重新申报办理。审批结果由全国考委于当年第三季度内下达。凡批准开考的专业均可于次年接受报考,并于首次开考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开考专业名称和专业考试计划。第四章 考试办法第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命题由全国考委统筹安排,分别采取全国统一命题、区域命题、省级命题三种办法。逐步建立题库,实现必要的命题标准化。 试题(包括副题)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启用前属绝密材料。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试计划的安排,专科(基础科)一般为三至四年,本科一般为四至五年。第十九条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第二十条 报考人员可在本地区的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考试专业,但根据专业要求对报考对象作职业上必要限制的专业除外。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考试专业。 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第二十一条 报考人员应按本地区的有关规定,到省考委或地市考委指定的单位办理报名手续。第二十二条 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考部分课程。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地区、市、直辖市的市辖区为单位设考场。有条件的,地市考委经省考委批准可在县设考场,由地市考委直接领导。第五章 考籍管理第二十四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 应考者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地区或转专业参加考试的,按考籍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三)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第二十六条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第六章 社会助学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函授、面授等多种形式开展助学活动。第二十九条 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指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第三十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材料的出版、发行,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七章 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第三十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第八章 考试经费第三十三条 县以上各级所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妥善安排,予以保证。第三十四条 各业务部门和军队系统要求开考本部门、本系统所需专业的,须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提供考试补助费。第三十五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收缴的报名费,应用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不得挪作他用。第九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或单位,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奖励:(一)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事迹突出的;(二)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从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社会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第三十七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等舞弊行为以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省考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第三十八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和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考委或其所在单位取消其考试工作人员资格或给予行政处分:(一)涂改应考者试卷、考试分数及其他考籍档案材料的;(二)在应考者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的;(三)纵容他人实施本条(一)、(二)项舞弊行为的。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行为之一的个人,由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盗窃或泄露试题及其它有关保密材料的;(二)扰乱考场秩序不听劝阻的;(三)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和1983年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成立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请示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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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予以调整,现将《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专业调整工作涉及面广,专业变化大,政策内容多,各地、有关高校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专业调整的宣传及解释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科学发展。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附件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满足学习者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成才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宗旨,以提高学习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为目的,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合理把握人才培养标准,为学习者提供切合实际需要的服务。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充分保障考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扎实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情况,将调整内容和要求及时告知考生,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稳妥有序原则。为避免短时间内专业计划频繁调整,本轮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期间,在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以下简称《专业规范》)公布前,现行专业计划暂不予调整。经主考学校研究确需调整的,按现行《专业规范》要求,在总体标准框架内按调整程序进行。待新的《专业规范》出台后,再根据我省社会经济需求,调整现行专业。 (三)科学规范原则。专业调整期内,原则上不开设新专业。对现行专业中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直接收尾,力争将全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总数控制在70个左右。 (四)分类调整原则。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专业不同类型分别调整。 (五)分步实施原则。以全国新的《专业规范》出台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现行专业进行归类、登记、过渡;第二阶段主要按照新《专业规范》制定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开始实施,2021年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满足个人多样化学习需要的专业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自学考试教育、评价服务体系,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2018年起,严格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通过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考专业登记工作,同时着手升级软件系统以适应专业管理的新变化。 (二)2018年7月30日前,公布全部现设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调整和有关专业停考的通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考学校开展自考专业名称调整的相关宣传解释工作,做好正面引导。 (三)2021年6月30日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全部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6月30日之后《专业清单》外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四)逐步实施新《专业规范》下专业考试计划的制定、发布等工作,实现新旧专业无缝对接,力争于2023年底完成专业调整工作。 专业调整主要内容 (一)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方案 我省目前面向社会开考专科专业8个、本科专业21个,共29个专业(见附1)。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29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按现行计划安排考试。 3.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所有考生均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报名。 4.考生均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5.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二)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经过清理,目前面向社会停考了专科专业12个、本科专业6个,共18个专业(见附件2)。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这18个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停考专业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考试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应用型专业调整方案 根据《专业清单》整理后,我省应用型专业目前开考专科专业9个、本科专业43个,共52个专业(见附件3),对此52个应用型专业调整如下: 1.调整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与《专业清单》保持一致; 2.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不作调整。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专科专业和经济法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方向)、建筑工程、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方向)、护理学(社区方向)、现代农业管理等6个独立本科段专业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转入调整后开考专业。其他专业考生均按调整后专业名称申请毕业,原专业标有方向的,全部取消。 3.2018年秋季招生,按照调整后专业名称注册新生。 4.2021年6月后,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专业规范》进行专业计划和考试课程的调整。计划调整后未毕业考生可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替代调整后的专业计划,课程全部合格后申请毕业。 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方案 应用型专业经过2017、2018两年的清理,停考专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42个,共65个专业(见附件4),结合《专业清单》的要求,对此65个应用型停考专业调整如下: 2018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原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考生在10门通用课程中选择考试,专业计划中课程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满后,未毕业考生从2021年下半年起在开考专业中选择相应的专业,将已合格课程按照相同、相近、“一顶一”的顶替办法,转入相应专业,所有考试课程全部合格后,按照所选专业申请毕业。 “专接本”专业调整方案 截止目前,开考11个“专接本”专业,均按照只调整专业名称和代码的原则进行。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调整表 2.面向社会停考专业调整表 3.应用型专业调整表 4.应用型停考专业一览表

员工积极开展自学考试活动

自考助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助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2003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评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评选原则,经过助学组织自荐、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推荐、全国示范助学组织评选小组评议等环节的认真评选,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培训部等64个开展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教育机构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组成环节。近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自学考试机构的积极倡导和组织下,社会助学积极探索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远距离教育,加强规范管理,涌现出一批办学目的端正、教学质量高、助学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助学组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培训计划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不断推进教育创新,根据全国、省、市、县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新课程改革理念为核心,更新教师的教育思想、丰富教师的案例知识和运用案例于课堂教学的策略知识,强化教师的反思意识;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以信息化带动教师培训工作的现代化,争取师训工作中有新的思路,有新的突破,打造一支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好县教学能手评选工作,并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市教坛新星的评选;

2、切实完成课改培训任务;

3、组织全体教师参加教师英语300句”培训;

4、认真开展全镇教师的教育科研培训,边培训边研究,在实践中提高,在实践中出成绩;

5、继续开展好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加强学校网站的建设和使用,尝试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带动教师培训工作的现代化;

6、发挥学校在教师培训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立足学校校本培训,加大教师继续教育的力度,教师全员培训率达到100%;

7、继续做好师徒挂钩工作,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8、继续做好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教师师德教育。组织教师学习《阜阳市教师十不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撰写“爱心流动日记”活动,树立“以人格树人格”的管理理念,增强教书育人、以德立教、以德促教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具体做到:①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民主的权利,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尊重学生的发展权;②信任学生,相信学生有自我管理的能力,相信学生有自我发展的能力;③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身心状况,了解学生的生活及学习现状,了解学生的阶段性思想倾向。④研究学生,研究学生的个性特征和心理,研究学生的学习状况;⑤帮助学生,帮助学生走向成功,帮助学生走出失败,帮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⑥关心学生,关心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切实维护学生的利益;⑦正确评价学生,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学生。由年级组长负责,以年级组为单位,采用记流动日记的办法,组织年级组的老师简要记载每天在这七个方面或某一方面感受、收获最大的主要事件,平时由分管校长进行专项督查。

2、继续开展教师教育科研培训。边培训边科研,要求教师申报各级课题,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科研水平,在实践中出成绩。

3、抓好阜阳市第四届教坛新星和颍上县教学能手参评教师的培训工作,制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赛前练兵”计划,进行专项强化培训,邀请专家来校指导培训,让教师在训练中得到提高。

4、继续抓好普通话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主要目标是全镇适龄教师普通话、计算机二级的达标率为100%,做好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使教师能轻松浏览网页、下载文件等,鼓励班级、教师自己制作班级、人个网站,会利用校园网络办公系统进行办公,促进学校网站建设,使学校工作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5、继续开展新课程培训,努力推进基础教育改革。课程培训是20xx年师训工作的重点,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努力确保新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组织教师分层次参加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通识培训的重点是转变教育教学行为,学科培训的重点是掌握本门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内容、教学方式和评价。

四、具体安排

9月份:制订教师培训计划

教师业务大练兵,为县教学能手评选和市级教坛新星评选推荐做准备。

10月份:参加市教坛新秀评比

继续组织教师业务练兵,并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11月份:新教师上课、说课

12月份:开展走进新课程读书活动

新老教师座谈会。

1月份:学期小结

2月份:部署学期教师培训工作

3月份:青年教师说课

4月份:青年教师论坛(走进新课程)

5月份:青年教师论坛(走进新课程)

新教师汇报课

6月份:工作总结

一、 培训的目的:

1.1使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艺方法、操作技能的理论与实际内容,使其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

二、 管理职责:

2.1 公司技术部及人事部是职工技能(工艺)培训的管理部门负责:

A、编制公司职工培训(工艺)计划并组织实施;

B、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的培训工作;

C、统一安排和批准相关的培训内容、讲义、授课人、时间、地点、试卷准备、考试、监考、批卷、成绩汇总、登记等工作等;

2.2 机械工程部、电气工程部和车载工程部负责:

A、对本部门生产职工(包括新进厂员工)的技能状况进行调查,填写《员工培训需求分析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本部门各类人员工艺教育培

训需求计划,纳入公司员工培训规划和计划后,会同人事部组织实施;

B、应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工艺培训需求计划,并上报组织实施;

C、负责本部门职工“在岗指导培训”的组织、实施、考核;

D、负责对本部门职工培训期间的考勤、签到工作;

三、 培训内容和要求

3.1 培训对象

A、生产线新进厂员工;

B、生产线技术工人及一般操作岗位人员;

3.2 培训时间及方式

时间:从20xx年6月3日以后。所有生产线在职职工均进行‘脱岗培训’和‘在岗培训’。

1)脱岗培训:由人事部和技术部制定职工工艺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讲课的形式。

2)在岗培训: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对现有员工的技能与工作岗位所要求的技能进行比较评估,找出差距,以确定员工的培训方向。并指定专人实施培训指导,人事部和工艺专员负责跟踪。

3.3 培训内容及教材

1) 机械装配部分,以“机械设备的装配与检修”、“机械加工工艺技术及管理”教材为主,并结合我公司产品实际装配的‘问题点’实例。

a) 电子器件焊接、组装及电气调试部分,以“电子装配与调试工艺”、“医电产品生产工艺与管理”教材为主,并结合我公司产品实际电气装配、调试的‘问题点’实例。

3.4 生产线新员工上岗培训与转正

1)生产线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进行入职岗位技能培训。其中有4-6小时(分段)的脱岗理论培训,1小时的书面考试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提前一周填写和上报新员工的《员工培训需求分析调查表》,人事部安排具体技能脱岗培训时间。

3)根据考试结果,主考人员应对新员工在考试中未答对或未掌握的知识,结合标准答案进行讲评,保证员工确实掌握了有关知识,并让新员工就讲评和掌握情况在试卷上确认。

4)新员工考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的‘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则将再次进行培训及补考。若两次考试仍不合格者,将予以淘汰。

5)新进员工:实习试用期内,本部门应加强对其成长的追踪考核,实习试用期满,本部门领导应对员工进行在岗操作技能等考评并形成书面结论,最终填写《员工在岗技能评价表》交人事部审核,并经公司领导签字审批后开始生效。

6)部门的所有岗前培训(脱岗、在岗)及转正鉴定工作,必须在员工的试用期内全部完成,在全部培训合格后,方可转正。否则按有关规定延期或辞退。

3.5 生产线在职员工上岗培训

1)生产线在职员工要有4-6小时(分段)的脱岗理论培训,1小时的书面考试及后期的在岗指导培训。

2)根据考试结果,主考人员应对员工在考试中未答对或未掌握的知识,结合标准答案进行讲评,保证员工确实掌握了有关知识,并让员工就讲评和掌握情况在试卷上确认。

3)员工考试合格者,进入下一轮的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则将再次进行培训及补考。

4)若补考(脱岗、在岗考核任何一项)不合格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四、 培训的考核管理

4.1 培训期考核分数为: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各占考核总成绩的50%。

书面考核:考题由各位讲师提供,人事部统一印制考卷。满分50分,45分以上为合格。

在岗考核:是通过观察操作、询问、测试等手段,考查受训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操作技能的应用及操作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根据《员工在岗技能评价表》共同鉴定打分。满分50分,45分以上为合格。

五、效果评估与备案:

5.1 人事部与技术部通过对受训员工和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直接交流,进行培训后的跟踪了解,并填写《员工培训效果评价表》。

5.2 人事部牵头,各部门每年度应结合本部门各工种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岗位技能要求,不定期分批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技能考核评价,填写《员工在岗技能评价表》,对员工的技能情况进行了解。

5.3 受训员工的考核成绩(书面考核+应用考核)及补考成绩,由人事部留档备案,作为考核部门领导管理能力、业绩的重要依据。

六、培训工作流程

1)由人事部组织各生产部门,根据本班组员工的操作技能水平,于20xx年6月7日前,填写《员工培训需求分析调查表》上报到人事部。

2)人事部与技术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教材购置、人员协调组织、讲义的编写、场地的安排、讲课内容的审核、时间安排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讲课人员在接到任务后,应在30日内,制定出培训方案和讲义内容,并报技术部审批。

4)人事部与技术部在每期脱产培训结束后15日内,提交该期培训的总结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5)员工每期脱产培训结束后,都应接受上岗指导培训(在岗培训),由各生产部门负责人指定技术人员实施培训,并填写《员工在岗技能评价表》,报人事部留档。

6)人事部与技术部在员工接受在岗培训期间,应不定期派专人实施跟踪,并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运用以及操作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后,为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七、培训考核的奖惩管理

7.1 对受训员工的奖惩

1) 受训员工培训结束后,能学以致用,成绩显著者或为公司创造较大贡献者,公司将给于通报表扬,并在以后的升职、提薪中优先考虑。

2) 员工在培训中应专心听讲,做好相关笔记。若在培训中有迟到、早退、大声喧哗、故意影响课堂秩序等违纪行为,将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工资20-50元/人次;

7.2 对部门的奖惩

1) 对积极组织落实“在岗培训”并使员工操作技能、工艺规范、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的部门,年底公司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部门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奖励200-500元/人。

2) 部门领导不积极配合、支持培训的开展,培训安排落实不到位的,甚至阻扰培训正常开展的,对部门领导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工资100-200元/人。

一、总体目标

1、加强公司高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决策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

2、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

3、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4、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加强公司员工的学历培训,提升各层次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6、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和行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培训,加快持证上岗工作步伐,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原则与要求

1、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2、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公司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3、坚持“公司+院校”的联合办学方式,业余学习为主的原则。根据公司需求主流与相关院校进行联合办学,开办相关专业的专本科课程进修班,组织职工利用周末和节假日集中授课,结合自学完成学业,取得学历。

4、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20xx年,高管人员参加经营管理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20天;一般职工操作技能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30天。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公司领导与高管人员

1、中央、国家和政府的大政方针的学习,国内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分析,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与解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调训。

2、开拓战略思维,提升经营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通过参加企业家高端论坛、峰会、年会;到国内外成功企业参观学习;参加国内外著名企业高级培训师的高端讲座。

3、学历学位培训、执业资格培训。参加北大、清华以及中央、省委党校的学历进修或MBA、EMBA学习;参加高级经营师等执业资格培训。

(二)中层管理干部

1、管理实务培训。生产组织与管理、成本管理与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与沟通、领导艺术等。请专家教授来公司集中授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场讲座;在公司培训中心接收时代光华课程。

2、学历进修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层干部参加大学(专本科)函授、自考或参加MBA及其它硕士学位进修;组织经营、企管、财会专业管理干部参加执业资格考试,获取执业资格证书。

3、强化项目经理(建造师)培训。今年公司将下大力组织对在职和后备项目经理进行轮训,培训面力争达到50%以上,重点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管理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业务能力。同时开通“环球职业教育在线”远程职业教育网,给员工提供学习的绿色通道。要求公司各单位要选拔具有符合建造师报考条件,且有专业发展能力的员工,组织强化培训,参加社会建造师考试,年净增人数力争达到10人以上。

4、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掌握信息、汲取经验。组织中层干部分期分批到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学习参观,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借鉴成功经验。

(三)专业技术人员

1、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工程师定期进行专题技术讲座,并建设公司自己的远程教育培训基地,进行新工艺、新材料及质量管理知识等专项培训,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研发水平。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同行业先进企业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开阔视野。年内计划安排两批人员到单位参观学习。

3、加强对外出培训人员的严格管理,培训后要写出书面材料报培训中心,必要时对一些新知识在公司内进行学习、推广。

4、对会计、经济、统计等需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通过计划培训和考前辅导,提高职称考试的合格率。对工程类等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多渠道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

(四)职工基础培训

1、新工入厂培训

20xx年继续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

团队精神、质量意识培训。每项培训年不得低于8个学时;通过实行师傅带徒弟,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基层各单位、分公司的新员工合同签订率必须达到100%。试用期结合绩效考核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考核优秀者给于一定的表彰奖励。

2、转岗职工培训

要继续对人力中心人员进行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择业观念、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形象、项目进展等方面的培训、每项不得低于8个学时。同时随着公司的扩建,内部就业渠道的增加,及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

3、职工技术等级培训

公司计划新培养一级150名,二级员工100名,三级员工80名,四级员工20名。中级工以上人员占技术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一方面继续普及,扩大比例,工作重点是培养高级技术人员,计划培养中级管理人员10人,初级管理人员20人。形成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体系。基层单位及分公司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础工作上,重点培训中级工和高级工,争取中级工以上人员能占整个技术工人比例40%以上,使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有整体提高。

4、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技能鉴定步伐。

今年,公司将选择部分主业工种进行轮训,并在本市相关技校适时组织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条件的员工进行强化培训、考核,力争新增技师、高级技师达30人以上。使其结构和总量趋于合理,逐步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要使35岁以下的技术工人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完成初次鉴定取证工作。

5、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使施工作业人员掌握2种以上的技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6、抓好工程施工人员的培训。

u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取证和复证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v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部,要按照“三位一体”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施工生产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操作人员的培训,以及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确保人力资源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w要把施工承包工程队人员的培训监管纳入管理视野,实行指导和有效的干预,消除隐患,切实维护企业信誉。

x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促进年轻优秀人才的成长。公司今年将选择3-5个主要职业进行技能比武,并通过专业比武的形式,选拔培养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

(五)开展学历教育

1、公司培训中心要与一些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开办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机电一体化等技术专业大专班。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公司员工进行有计划的集中培训,获取学历。

2、与一些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举办市政建筑工程及电气机电类专业的函授本科班;推荐优秀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一些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学位。提高公司高管人员的学历、业务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3、调动员工自学积极性。为员工自学考试提供良好的服务,帮助员工报名,提供函授信息;制定或调整现有在岗职工学历进修的奖励标准;将学历水平作为上岗和行政、技术职务晋升的条件,增加员工学习的动力。

四、措施及要求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各基层单位及业务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制定切实有效的培训实施计划,实行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在开发员工整体素质上,树立长远观念和大局观念,积极构建“大培训格局”确保培训计划开班率达90%以上,全员培训率达35%以上。

(二)培训的原则和形式。按照“谁管人、谁培训”的分级管理、分级培训原则组织培训。公司重点抓管理层领导、项目经理、总工、高技能人才及“四新”推广培训;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紧密配合培训中心抓好新员工和在职员工轮训及复合型人才培训工作。在培训形式上,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外培与内训相结合,基地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在培训方法上要把授课、角色扮演、案例、研讨、现场观摩等方法相互结合。选择最佳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开展培训。

(三)加强培训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开发。一是加强和高等院校的联合办学力度,在就近院校设置培训实习基地,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培训资源和专业特长,积极整合,合理开发,使其在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开发中发挥骨干作用;二是要根据公司内部自身专业特长,建设自己的培训基地、职校功能。选择专业或课题,组织编写适合企业特点的培训教材或讲义;三是要加强企业专兼职培训师队伍建设,实行资源的有偿服务。

(四)确保培训经费投入的落实。我们要按国家现行规定,即按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教经费,由培训主管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其中0.5%上缴公司统一协调使用,严禁将培训经费挪作他用。

药店学习培训计划:

为保证药房员工能充分理解和掌握国家对药品经营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员工工作素质和劳动技能,保证药品经营工作中按照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熟练工作环节,使药房经营工作按部就班,有序推进,保证各类记录基础数据规范记录,真实有效,备案可查,特制订药房员工培训计划:

一、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政策法规规章,药品经营和验收养护等知识,培训时间为4学时,通过岗前培训使员工初步了解药品商品知识,掌握药品分类管理的概念和意义,了解国家对药品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培训后通过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二、政策法规培训,计划在筹建装修期间进行,主要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安排培训每个专题用一天时间2小时,学习培训方式为自学和讨论相结合。

三、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职,操作规程培训,计划在领取到《药品经营许可证》试营业期间,理论结合实践同步进行,安排培训时间为每项制度(岗位责职、操作规程)1学时,共需要38个学时,通过培训,掌握药房工作要点、重点及工作相关要求,正确按制度从事药品经营和认真准确做好工作记录,培训方式为以制度配合记录进行讲解和分析,探讨制度执行的重点难点,正确理解按制度操作对药品经营、养护、验收、记录所产生的意义、作用。

四、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及准确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案例培训:计划在正式营进行该培训,安排培训时间为4学时,培训方式为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讲解,通过培训,正确掌握和理解药品不良反应的概念,定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的重要意义和上报方式,并通过培训,使员工在药品经营中,时刻牢记“药品不良反应”六字,防范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特别是在推荐合并用药的情况下规避合并用药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

五、药品知识培训,药品分类管理知识培训,该项目的培训在日常经营工作中随时进行,通过培训使员工能正确理解和规范进行药房分类管理,要加强对新药的引进,并通过相互学习掌握新药的用法,用量,推荐用药理由,并通过用户回访增强对新药疗效反馈和用户意见。

六、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掌握药监动态最新资讯,以及药品市场的产品质量动态,调整药房药品采购和销售,对药监发布的药品质量问题进行排查清理,确保药房为用户提供优良药品和优质服务。

七、积极参加药监各类专题会议,及时掌握药监工作重点,配合药监部门好药房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

员工培训积极性不高,可以试试通过在线培训系统开展线上培训,它更智能、更高效,更具趣味性,显然更适合现如今企业的培训。一、移动培训通过在线培训系统后台,连接微信,企业成员可以通过微信在线的方式,随时随地的进行培训学习。同时,不需要像传统的培训方式,需要集齐所有成员,也不需要利用工作的时间参加培训,因为在线培训是可以摆脱时间的局限性,利用自己空闲时间,进行碎片化学习知识,还可以在微信上进行互动交流。二、多种课程形式在线培训,代替了传统形式单一、内容简单的纸质文档培训,通过企业培训系统后台,允许管理员自主上传学习课件,支持的格式有图文(在线编辑)、文档(word、excel、ppt、pdf等多种常见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或者是url,加深企业员工培训兴趣,促使更加主动地接受培训,有利于提高培训的质量,可以让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三、实现闭环培训利用轻速云在线培训系统将自己的培训课件上传到服务器端,每当有新员工加入时,都可以学习已经上传的课程,学习完毕后参与在线考试,考试结束后由系统阅卷给出分数,省去了绝大多数人工环节。实现从课件上传、课程设计、发布学习计划到在线学习、考试评测和学分/学时统计,全程实现无纸化,可以节省企业办公成本支出,同时利用在线培训可以省时又高效。四、 提高员工积极性通过考试培训系统组织在线考试,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培训系统自动评卷统计学员成绩,无须人员统计,系统自动生成考试报表。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培训考试系统查询考试明细。根据学员学习情况统计学分和时长,自动排名,激发企业成员培训的积极性。

网络平台开展自学考试活动

应该是在指定的网站上听视频学习,视频结束后,有一定的时间回答问题,答案都在视频授课里面。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由网上学习(包括网络助学平台提供的网上课件学习、网上作业、互动答疑等服务)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两部分内容构成。 (一)网上学习 网上学习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的70%,分三个部分: 1、学习时间(20%):由考生登录学习次数和实际学习时间组成; 2、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40%):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完成知识点测验与阶段测验,根据测验情况进行考核; 3、网上班级活动(10%):考生参加网络班级的交流与答疑活动,以参与率与成果大小两种因素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综合测验(网上过程性考试) 综合测验:综合测验占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考核总成绩的30%,其目的为系统全面检验考生学习成果。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抽取2套试题答题,取最高分计入该环节的总成绩。 考生通过网络助学平台完成的“网上学习”、“综合测验”所得分数按30%和同课程统考笔试成绩按70%比例合成考生该课程的终结性成绩,即:课程终结性成绩=(网上学习成绩+综合测验成绩)×30%+统考笔试成绩×70%。

自考不进行网络考

上传考评所需材料、记录工作情况、逐项评分、评分说明等功能。受评单位要按照《指标体系》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各级单位要在平台上记录受评单位的平时工作和差错情况。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对主考学校的考评,主考学校按照我办的安排负责对若干所高(中)职高专院校的考评。网络教学平台按考评指标体系的要求,可提供各种统计数据,方便考评的评分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Higher self-examination),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 索引序列
  • 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
  • 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活动
  • 主动开展岗位自学考试工作
  • 员工积极开展自学考试活动
  • 网络平台开展自学考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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